當前位置:首頁 » 交易平台 » 進行解除部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擴展閱讀
創業板暴跌 2025-09-10 14:55:36
和諧福圖片 2025-09-10 14:07:55

進行解除部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發布時間: 2021-07-19 08:52:28

『壹』 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怎麼回事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一)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貳』 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式回購指以股票作為交易物賣出而融入資金,同時按約定的時間和價格再購買回來的行為,其實質是一種融資行為,一賣一買之間的價格差異就是相應的利息。如果是控股股東的行為且交易的股票數量大的話,要密切關注其融入資金的用途,一般來說這種行為對上市公司來說是中性的。

『叄』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提前購回及股票解除質押是好事嗎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一個優勢就在於能夠展期,能夠極大的減少資金壓力。 大股東進行延期購回,對企業是好事。

『肆』 股份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通俗的講,就是持股客戶,如果需要短期融資又不想賣出股票,那麼他可以選擇按一定的質押率把股票只要給券商,然後從券商那獲取可取資金。我們也可以認為是股東質押股票給券商,然後從券商那借錢。具體期限由客戶與公司協商確定,最長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交易期間客戶選擇延期購回的,延期後的交易總期限不超過3年。

『伍』 請教——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1質押的股票是可以用來做空的
2按照現價贖回股票就行 質押的是股票 又不是價格 股票數量等同就行
(註解:股價本身就波動不定,如果是按照原價贖回,那質押的公司會承擔很大的風險,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需要同量的股票)

『陸』 什麼叫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爆倉

股權質押,是拿持有的股票作為抵押品,向銀行或者券商等單位貸款。一般按照當時的股價打折貸款。所以,銀行或券商等貸款單位,會有一個按照抵押股價計算的成本價。

由於股票的價格是變化的,當股價跌破貸款單位的成本價時,處於保護貸款單位本錢的約定,貸款單位可以按照市場價強制賣掉被質押的股票。這就叫做強行平倉。對質押貸款者來說,就相當於質押品被沒收了,自己的持股倉位沒有了,俗稱爆倉。

(6)進行解除部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

2、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柒』 公司股份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怎麼回事是不是股價走趨回活躍,請問

股東需要用錢,又不想出售股份,一般會採用質押這種形式,一般和股價沒有直接關系。

『捌』 什麼叫質押式回購交易,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意思

交易申報類型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一)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