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暫停上市的ST股票,還能上市嗎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 公司股票上市。
Ⅱ 為什麼我股票帳戶不能交易可轉債
應該是需要簽訂可轉債風險提示書後才能正常交易可轉債,否則是無法參與交易的
Ⅲ 上市公司轉債暫停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的債轉股暫停並不是說公司的股票或者說公司經營情況就不好了。而是說公司的債轉股規模可能有些大了,對公司的股票市場造成一定的沖擊,超過一定的規模對公司的資產結構造成的影響,那就要稍微控制一下。
這個公司本身可轉債規模已經到了一定程度的公司就不會再接收可轉債,至少短期之內它不會再接手可轉債轉成股票了會限制一段時間。因為轉的人太多對公司股票會造成沖擊。就算這個是允許的,但是現在也會進行一定的控制,這是為了公司大多數股民的利益著想。因為大多數人不希望公司的股票出現震盪,實際上是平穩上升的。
Ⅳ 什麼情況下可轉債臨時停止交易
1、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少於3000萬元時,交易所立即公告並在三個交易日後停止交易.
2、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結束前的10個交易日停止交易。
3、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認為必須停止交易。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4)可轉債因股票st暫停交易擴展閱讀:
可轉債的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1、交易費用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2、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
Ⅳ St股票暫停退市問題
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其實施停牌,做出是否暫停上市決定。公司暫停上市後45日內允許其申請為期一年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報後將被允許提出恢復上市申請。該公司如沒有提出寬限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抑或寬限期內未公布年報和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的,將被終止上市。
因此你的說法是錯誤的,不是6個月寬限期而是一年
Ⅵ 可轉債被暫停或終止上市,可轉債持有人能否隨時賣出手中的股票
可轉債和手中的股票無關,你是賣出還是不賣出都無關。
可轉債終止上市的,那一定是被贖回,因為如果沒有轉股就是債券。
謝謝你的提問
Ⅶ 股票st開頭的股票暫停上市來,它可以買賣嗎
既然是已經暫停上市了,就不能交易,包括其他原因停牌的股票,也是一樣的,要等到復牌了,才能交易。
Ⅷ 股票暫停交易與終止交易條件的差別(要詳細點啊)
暫停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因發生重大事項,向證交所申請後停牌,將來事情得到解決後再申請復牌,繼續在市場上交易,
終止交易就是由於公司破產、被全部收購等等原因,不符合繼續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條件,申請後摘牌,不再在二級市場交易了。
Ⅸ 按照現在的股票法規,A股股票分別在什麼情況下將被ST處理,*ST處理,暫停上市,終止上市
ST股是2年連續虧損(也有可能是存在重大問提的股票,例如造假被證監會特別處理的),第三年的季報或中報繼續虧損會變成*ST股。第三年的年報再虧的話會被連續停牌。第4年的中報還不能扭虧為盈的話,就會退市。
Ⅹ 帶星號ST的股票如果暫停退市,我股票里的錢會不會沒有
不會的,會在第三板上繼續交易,只不過交易歸責稍微不一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