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問題
第三問中的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是第二問中股票的公允價值變動上升了8萬元,在處置時要結轉到投資收益中
⑵ 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這個概念我老混淆,都是買股票為什麼用的科目不一樣
主要區分一下幾點: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一般只對有活躍報價資產投資才能確認(不是只能),比如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等;如果買的是非上市公司股票,就不能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但也不一定就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2、看持有意圖(最主要):如果准備長期持有,只能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如果購買的目的是隨時准備出售的短期獲利,才能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不是只能),考試的時候題目中會清楚說明這點的
3、延伸一點,還有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到期投資一般是對債券,購買者購買的意圖是持有至到期才變現,並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有活躍報價的資產還可能被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過其購買時候後的持有意不明確,最常見的是上市公司的限售股
⑶ 我們公司買股票,怎樣認定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
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2、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3)股票為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⑷ 這句話如何區分股票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兩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
2、持有時間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短期,在一年以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權益變動,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⑸ 認股權證是什麼為什麼劃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認股權證屬於衍生金融工具。認股權證是指由特定發行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等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權利契約,投資人於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後,有權於某一特定期間或到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認股權證一般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認股權證也是隨時可以進行交易的,所以一般是交易性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