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期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順序撮合成交。
㈡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㈢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怎麼定的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由市場上買入賣出的委託決定的,也就是由供求決定的。
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只是一種「喊價」,是買賣意向,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俗稱「掛單」,即掛在那裡等待別人來買或來賣。例如,「買入價是7.69」是指有人願意出7.69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買股票,「賣出價是7.72」是指有人願意出7.72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賣股票,如果有人願意在他們限定的價格賣出或買進,就產生了「成交價」。
㈣ 關於股票買賣是如何定價的
當然是根據它的實時行情啊.星期一至星期五都會有交易,而它的價錢就根據當天的行情來定.你可以到證券公司去看一下.每個證券公司都會有一個大屏幕來顯示各股行情.
㈤ 買賣股票時,買入和賣出價格怎麼確定
1、委託買賣股票時,委託的價格要在現價的基礎上有所變動。如果是買入股票的話,則委託的價格要比現價要高,才能使成交率提高,如果低了,很可能成交不了。同理,如果是賣出股票,委託賣出的價格要比現價低,這樣才能更容易成交。
2、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
㈥ 股票交易時價格為什麼價格不同呢
樓主沒有把問題說明白。我想你是說你以10元委託買入成交卻是10.1吧?這是因為在你買入或者賣出的時候提交到成交有一個時滯,在這中間如果有人先於你提交了新的賣出、買入價格,那麼會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按照對方提交的價格成交,所以實際成交就會和你的委託價格不同。比如你10元提交買入,你的指令還沒到達交易所,有人提交了以9.9賣出的單子,你們兩個撮合成交的價格是按照他的價格的。規則是「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你也可能說的是股票買入價格是10元每股,但是成本顯示是10.1,那是加了手續費等。
你圖片上的賣出成交價格-保本價格,再乘以數量就是賺的錢。保本價格就是扣除了買入和賣出的成本的價格,以這個價格賣出不賺不賠,成本價格就是只計入了買入成本的價格,按這個價格成交會損失了賣出時候的傭金和印花稅。
㈦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怎麼定的
買賣股票時的買入賣出價是由市場上買入賣出的委託決定的,也就是由供求決定的.
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只是一種「喊價」,是買賣意向,股票軟體上的買入價、賣出價俗稱「掛單」,即掛在那裡等待別人來買或來賣。例如,「買入價是7.69」是指有人願意出7.69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買股票,「賣出價是7.72」是指有人願意出7.72的價格向市場上的其他人賣股票,如果有人願意在他們限定的價格賣出或買進,就產生了「成交價」。
比如有個老太去菜場買青菜,菜場里有的攤頭報「2.00」,有的攤頭報「2.10」,有的攤頭報「1.90」,這就是「賣出價」,而老太很省,只想出「1.50」,這就是「買入價」...逛了好一陣績錠貫瓜卟蓋詭睡韓精,1.50的青菜沒有買著...最後,老太終於還是在喊價為「1.90」的攤頭買了青菜,這就是「成交價」。
㈧ 請問股票成交價格具體以什麼價格為准
這只是軟體給的一個建議,你不一定要按照這個價格進行買賣。比如當前價10元,你可以選擇10.5的時候賣出,也可以選擇9.5的時候買進,你例出的那些只是軟體的一個建議可參考,至於軟體為什麼這么建議我還沒有去研究過,因為我從來不按它的建議進行買賣。另外中國股市漲停不能買,跌停不能賣,這些都是在封死的情況下。也拿10元股價進行舉例,10元如果開盤一路狂飆到11塊而且一直封死漲停,這個時候你是買不進去的,除非有人離場上萬手的賣打開了漲停,你才有可能買到一直處於封死漲停狀態你是買不進去的。反之10元的股價一路跌到9塊,這個時候你也是賣不出去的,在9.01的時候你就要開始賣才容易出手,漲到9.98的時候你就買不然封死漲停或跌停就買不到或賣不出了。
股票的成交價格都是按你委託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只不過你買的時候會加入稅在裡面。這就是為什麼 你可能10.45買進去的成本卻成了10.5。賣票就不用交稅,只要你買就會交稅。不知道是稅還是手續費反正要錢。
㈨ 股票買賣時的價格
1.你按照賣5的價格買股票,會先按賣1的價格買入.如果你買的手數超過賣1則會按賣2的價格買入,也就意味著你可以接受的最高價格是賣5的價格.如果想盡快成交就多掛1毛錢買,非常時期可以掛漲停的價格買.
2.如果你委託的價格比買1低.那麼就不會成交,一直掛單.本日交易結束後取消委託.
㈩ 股票買賣過程中的價格變化是怎麼算出來的
額,這個比較復雜啊,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實含義是企業資產的價值。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處理原則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如果時間有先後,那麼就按照時間優先原則,掛買單10元的在前面掛單,那麼成交價格就是10元,如果掛賣單的9.90在前面,那麼成交價格就是9.90了。當然前提是他們掛單的數量一樣)
引用其他網友的,不給分也可以、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