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三板里的股票上市了就可以賣出嗎
你好,除少部分有做市商做市的公司外,絕大多數新三板只能協議轉讓,這個成交非常難得。多數公司一年下來也沒幾筆成交,都是僵屍股。
『貳』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能買嗎
新三板股票,散戶不能買,因為開通新三板的要求是證券投資經驗超過2年,個人資產500萬以上。
如果散戶有500萬以上資金,就不算散戶了。
『叄』 在新三板上市的原始股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要看原始股具體情況,主要有以下情況:
1、普通原始股: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2、高管持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如果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的情形,具體參照公司章程規定。
『肆』 買新三板原始股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1、較之主板市場股票鎖定規則,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的轉讓環境更加寬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東均無限售規定。
2、「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伍』 新三板掛牌後多久可以交易怎麼交易
新三板上市後一般都可以直接交易的,如果股票沒有受限,是可以直接交易的。
1、做市轉讓
對投資者而言,做市轉讓委託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託沒有什麼區別,只是不管買入或者賣出,交易對手都是面對的該股票的做市商。
2、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模式下,有兩種委託和成交方式。
一種是「成交確認委託和互報成交確認委託」在這種交易委託模式下,交易雙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後,在系統中點對點的成交,通過互相確認委託的方式達成交易,其它第三人無法參與其中。
3、定價委託
定價委託情況下,委託方報出自己的價格和數量後,任何人都可以和該筆委託成交,如果沒有成交,在收盤時交易所會把買賣雙方的定價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定價委託是指客戶按委託價格買賣不超過其指定數量股份的指令。定價委託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希望可以幫到您。
『陸』 新三板上市的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嗎
不可以,因為他們根本就不在A股市場上。
現在A股包括了上海主板,深圳主板,深圳中小板和深圳創業板
這四個板塊才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
新三板的股票是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跟一般我們A股的交易系統是不一樣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櫃台交易
在這里還要給你一個解釋。所謂二級市場是對應於一級市場的。一級市場是指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市場,比如新股上市之前的股票發售就是一級市場,而二級市場就是股票已經發行了,可以進行交易的平台。
所以無論是A股市場還是新三板都屬於二級市場
『柒』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後能交易限制是多少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第十五條規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第十七條規定:「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