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新規。以下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⑵ 創業板股票有漲跌幅限制嗎
10%—20%。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
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拓展資料:
導致股票的漲跌的影響因素:
1、 政策 行業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指導,比如說新能源,隨著國家對新能源開發的重視程度越來越大,對於相關企業、產業都提供了幫扶,比如補貼、減稅等。 這樣的政策讓市場資金紛紛下場,同時也會不斷的探索相關行業的優秀板塊,以及上市公司,這些都會影響股票的漲跌。
2、 基本面 長期來看,市場的走勢和基本面相同,基本面向好,市場整體就向好,比如說疫情期間我國經濟優先恢復增長,企業經營狀況也逐漸回暖,那股市也會跟著回升。
3、 行業景氣度 這點很關鍵,行業的景氣程度,非常影響股票的形勢行業景氣度越好,這類公司的股票走勢就越好,價格就會普遍上漲,比如上面說到的新能源。
⑶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
創業板新股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按照深交所新股首日上市規則,最高漲幅為44%。
拓展資料
1、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規則:
一、 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 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_57的,於14_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 股票上市首日14_57至15_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 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2、設立目的
(1)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中小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⑷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⑸ 創業板漲跌幅
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增盤後定價交易
1、要點一:適當放寬股票的漲跌幅比例
根據《交易特別規定》,深交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除了股票,有兩類基金的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也調整為20%。
一類是跟蹤指數成份股僅為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數型ETF、LOF或分級基金B類份額。
另一類是基金合同約定投資於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資產占非現金基金資產比例不低於80%的LOF。
深交所稱,將向市場公布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的基金名單。
2、要點二: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一方面,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創業板也優化了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將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集合競價。
3、要點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深股通投資者也可以參與盤後定價交易,不過實施時間需要另行通知。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4、要點四:優化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機制
根據規定,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不過,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將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
同時,創業板還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為提升轉融通交易效率,規定證券公司借入股票的當日可供客戶融券賣出;並擴大轉融通券源,將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5、要點五:強化風險防控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也就是說,買賣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有效競價范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在下單時要注意,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5萬股,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數倍的交易安排則保持不變。
此外,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及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
6、要點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根據《關於創業板股票及存托憑證證券簡稱及標識的通知》,深交所對未盈利企業新增特殊標識U,存在表決權差異的企業標識W,存在協議控制架構企業標識V。
這一點同樣和科創板保持一致,U取自「未盈利」一詞的英文Unprofitable的首字母,W取自「同股不同權」英文片語WeightedVotingRights的首字母,V則代表VIE架構。
此外,創業板還將在新股上市第二日至第五日,在證券簡稱增加首位字元C。
⑹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投資者需注意,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將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⑺ 創業板新股上市的漲跌幅限制為什麼
防止崩盤。
在交易制度方面,創業板改革後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日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同時新的交易制度還增加臨時停牌機制,在無漲跌幅限制下,較開盤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和60%的,各停牌10分鍾。
(7)創業板股票上市競價交易漲跌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有股票賬戶,而且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
持有深市股票市值,每達到10000元市值(平均20個交易日),可以有2個申購單位的申購限額(2*500股)。如果沒有深市市值產生的申購額度按照最新規訂則無法申購深市的新股也包含創業板新股。
在正常交易時間內申購,即交易日的9:15-15:00。
⑻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漲跌停限制是多少
實行注冊制後,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便上調至20%,是主板市場的兩倍。之所以漲跌幅限制會放寬,是為了讓價格有充足的空間來反映市場信息,眾所周知,在注冊制的前提下,企業上市的條件將進一步寬松,上市企業的不確定性將進一步加大,股票的波動也是會加劇的,為了讓價格更好的反映信息,需要進一步放寬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放寬意味著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因此創業板的開戶條件也有所提高,最新的開戶條件規定開通創業板辦許可權的投資者需滿足十萬元的市值要求。
創業板改革之後,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 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⑼ 請問創業板每日的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是20%。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
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
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⑽ 創業板新股上市的漲跌幅限制為
注冊制:
注冊制上市制度適用於創業板和科創板,上市首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第六個交易日開始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也就是前五日能漲多少就漲多少,能跌多少就跌多少。
所以投資者在投資創業板的新股時,需要注意創業板新股在上市首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才有具體的漲跌幅限制比例,這個比例為±20%。
核准制:
當前階段核准制上市制度主要適用於滬深主板、中小板,相比較注冊制其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要求不同。
1、滬深首日連續競價漲跌幅限制: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也就是假設新股的發行價為10元,當日最高價位10元*(1+44%)=14.4元;當日最低價10元*(1-44%)=5.6元
2、集合競價漲跌幅限制:
滬市: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深市: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未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
擴展內容:創業板作為投資者們的聚焦點之一,它的運作模式獲得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而新股又往往是投資者重要投資目標,很多朋友對創業板的新股上市充滿疑問,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認識一下創業板新股的運作機制以及創業板新股上市的漲跌幅限制到底是多少。
現階段,我國新股上市制度的實施分為核准制和注冊制兩種。因為核准制和注冊制二者在市場運作機制上存在差異,所以上市制度不同,新股首日上市的漲跌幅限制也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