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香港股市交易制度
新浪財經訊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滬深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新的交易規則引入了異常波動停牌、特別停牌等多項機制和制度,並為股市T+0做准備。新規則將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相關的業務細則將另行公布。
交易所方面表示,這是在股權分置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時刻,滬深證券交易所貫徹落實
《證券法》、夯實市場基礎制度、進一步推動市場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悉,此次制定的新規則引入了差異化的交易機制、提供市價申報、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並完善了在中小企業板行之有效的開盤、收盤集合競價制度、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制度和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等;明確了交易所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的各種情形和相關監管措施,引入特別停牌機制,並為T+0回轉交易制度、融資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介面。
新的《交易規則》共分十一章,分別對交易市場、證券買賣、交易信息、交易行為監督、交易異常情況處理、交易糾紛、交易費用、紀律處分以及包括轉託管、開盤價與收盤價、除權與除息等在內的其他交易事項,做出了詳細規定。《規則》規定,債券、債券回購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轉交易。同時規定深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行主交易商制度,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新《交易規則》規定,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並規定不同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不同的有效競價范圍。其中,有漲跌幅限制證券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2001年8月31日發布的《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同時廢止。
Ⅱ 大宗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
1.大宗交易條件:A股單筆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單筆交易申報的B股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萬美元;單筆基金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萬,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債券、債券回購單筆交易委託數量不低於1000筆,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2、大宗交易上報方式:意向聲明; 交易申報; 固定價格申報。 (暫停)
3、大宗交易上報時間:意向聲明:9:30-11:30、13:00-15:30; 交易申報:15:00-15:30;定價申報:15:00-15:30(暫停)
4、當日15:00仍停牌的證券,不再接受當日大宗交易申報。
5、交易日9:30至15:30之間確認的交易,當日清算交收;交易日16:00至17:00之間確認的交易,在下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 (暫停)
6、意向聲明應當真實有效。申請人價格不明確的,視為願意以至少規定的最低價或最高價買入或賣出;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視為願意至少以大宗交易的單筆交易申報最少數量達成交易。
7、當會員接受意向申報時(包括提供比意向申報更優惠的價格),申報方應與至少一名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交易申報。
8、採用固定價格申報的,買賣雙方可以按照當日競爭性交易市場的收盤價或者當日全天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進行申報; (暫停)在接受固定價格申報期間,可以撤銷固定價格申報;申報時間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交易,未交易部分自動作廢。 (暫停)
9、限價漲跌證券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限制內確定;無漲跌限制證券的申報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前一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最高、最低交易價格。每個交易日16:00-17:00受理的申報,適用於當日其他交易時段受理的漲跌價。 (暫停)
10、大宗交易不計入實時行情和指數計算,交易量計入大宗交易完成後的證券總交易量。
拓展資料:
1、中國的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系統,兩個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在50萬股以上的股票,均可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收到申請後,會立即保存其交易報告,無需匹配。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按照當日股票交易均價統一撮合交易;
2、也就是說,中國實際上對大宗交易採取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中國採用的這種用於大宗交易的系統是非常有害的。首先,本交易系統採用的大宗交易報表集中存儲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券商報表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形式和抽象的意義,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報價采購數量或報價銷售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含義。其次,該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型交易者的自主權,將不相關的集中競價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中極其復雜的交易條件。
3、一般來說,我國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只有大宗交易形式,沒有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這只反映了中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追求國有股高交易價格的意願,而為了實現這一意願,他們不惜犧牲市場經濟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Ⅲ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什麼
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競價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北交所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場休市。
①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交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③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同時不增加市場的負擔,不改變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其中,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這意味著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己任的新三板將站上改革新起點,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又邁出關鍵一步。北交所的交易規則基本和其他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差不多,所以要是了解其他交易所規則的,對於北交所的交易規則就很容易理解了
Ⅳ 股票大宗交易什麼意思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2015年最新修訂版):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Ⅳ 港股通交易規則是什麼
港股執行的是T+0交易,投資者今天買入股票,就可以在今天賣出。因此如果發現了失誤,就可以及時更改策略,不用等到第二天。有利於降低風險,不會延誤時機。
港股的結算和交收制度採取的是T+2模式,比如今天完成股票交易,算是T0天,那麼結算清算時間為之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T+2。舉個例子:周一成交股票,交收完成的時間是周三。如果是周四成交股票,那麼交收時間不是周六,因為周六不是交易日,交收會在下周一完成。
(5)香港股票大宗交易原則擴展閱讀:
基於兩地市場規則差異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考慮,滬港通業務相關規則對投資者的交易方式做出一定的調整。主要包括:
一是滬港通向雙方投資者僅提供限價類型訂單,兩地投資者均不可以進行市價委託;
二是有關回轉交易遵循對方交易所規則,即香港投資者買入滬股通股票當日不得賣出,內地投資者買入港股通股票當日可以賣出;
三是滬股通和港股通都禁止裸賣空行為;
四是不參加大宗交易,即內地投資者不得參與香港市場的對盤系統外交易(相當於大宗交易),香港投資者也不參與滬市A股的大宗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港股通 (一種股票)
Ⅵ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通過大宗交易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
沒有鎖定期
Ⅶ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Ⅷ 股票中的大宗交易是怎麼回事
1. 股票大宗交易,又被稱為大宗買賣,一般是指交易的數量和金額非常大,交易規模遠遠超過市場平均規模的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對此上海交易所規定以下情況屬於大宗交易。
2. 大宗交易,別稱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
拓展資料
有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2015年最新修訂版):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分別為:
(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報;
(二)9:30至11:30、13:00至15:30、16:00至17:00接受成交申報;
(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價格申報。
交易日的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本所當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30至15:30時段確認的成交,於當日進行清算交收。每個交易日16:00至17:00時段確認的成交,於次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參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5年修訂)
深交所規定: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Ⅸ 港股的交易規則
1、港股交易規則:港股交易時間與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實施第一階段的延長交易時段,將港股的早盤開市時間提前至9點30分。
與內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啟動第二階段的「加時」計劃,港股交易時段再次延長,下午的開市時間由此前的13點30分提前至13點,從而實現港股交易時間對A股的全覆蓋。
2、港股交易規則:實時T+0交易
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即可以當天買賣,且次數不受限制。對於列入可以沽空名單的股票(如大型藍籌股),更可以先賣後買。A股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需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賣出。
3、港股交易規則:實行T+2交收
港股實行T+2交收,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二個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
4、港股交易規則:所有交易品種均不設漲跌板限制
港股一個交易日內股價波動幅度從制度上沒有限制。港股歷史上不止一次出現過大盤指數大幅波動過千點、幅度超過10%(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因公司突發消息引起的股價大漲大跌更是司空見慣,幾乎每天都有漲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而A股漲跌幅制度為普通A股±10%,ST股±5%。新股上市首日及股改等特殊情況的首日無漲跌幅限制。
(9)香港股票大宗交易原則擴展閱讀:
交易品種
股票
截止到當前,港股市場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國際性的巨頭在此上市,不乏微軟,英特爾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個特色是可以對某一個證券賣空。
權證
港股權證分為股本權證和衍生權證。股本權證沒有杠桿比率,而衍生權證有杠桿比率,股本權證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備兌權證的標的證券不僅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股價指數等。
牛熊證
牛熊證是牛證和熊證的合稱,是一種反映相關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它有強制贖回機制,強制贖回機制會在正股價等於贖回價、高於牛證的贖回價或低於熊證的贖回價時執行。
信託/基金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把投資者的資金集合一起投資在不同類型證券的投資組合。
掛鉤票據(ELN)
若正股價格變動正如投資者所料,他便可賺取主要來自沽出期權所得期權金的預定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