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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貨交易相關法律法規

發布時間: 2022-02-03 13:02:37

①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股票中的期貨是什麼意思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③ 股票期貨如何交易

一、期貨是什麼 期貨就是一種合約,一種將來必須履行的合約,而不是具體的貨物。合約的內容是統一的、標准化的,惟有合約的價格,會因各種市場因素的變化而發生大小不同的波動。 這個合約對應的「貨物」稱為標的物,通俗地講,期貨要炒的那個「貨物」就是標的物,它是以合約符號來體現的。例如:CU0602,是一個期貨合約符號,表示2006年2月交割的合約,標的物是電解銅。 二、期貨交易就是賺取差價 期貨交易實際上就是對這種「合約符號」的買賣,是廣大期貨參與者,看中發期貨合約價格將來可能會產生巨大差價,依據各自的分析,進而搏取利潤的交易行為。從大部分交易目的來看,也就是投機賺取「差價」。 說明一點,現在成交的期貨合約價格,是大家希望這個合約將來的價格變動(一般幾天或幾個月),所以它不一定等於今天的現貨價。 三、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就在於可以用較少的資金進行大宗交易。 例如:以50萬元的資金,基本上可做1000萬元左右的交易。也就是說,交易者用50萬元的資金作為保證(即保證金)價值1000萬元的商品價格變化,所產生的盈虧都由交易者的50萬元資金承擔,差不多把資金放大了20倍。這就是所謂的「杠桿效應」,也可稱為「保證金交易」。這種機制使期貨具有了「以小博大」的特點。 四、期貨交易可理解為「買空賣空」 期貨交易買賣的是「合約符號」,並不是在買賣實際的貨物,所以,交易者在買進或賣出期貨時,就不用考慮是否需要或者擁有期貨相應的貨物,而只考慮怎樣買賣才能賺取差價,其買與賣的結果只體現在自已的「帳戶」上,代價就是萬分之幾的手續費和佔用5%左右的保證金,這一點可簡單地用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來理解。 五、買、賣都可以 正由於可理解為「買空賣空」,使期貨交易可進雙向交易。即根據自已對將來行情漲跌分析,可先買進開倉,也可先賣出開倉,等價差出後,再進行反向的賣出平倉或買進平倉,以抵消掉自已開倉的合約。這樣自已的「帳單」上就只留下開倉和平倉之間的價差,同時,開倉佔用的保證金自動退回,從而完成了一次完整的交易。 當然,期貨這種合約也可實際交割。一個開倉的買入合約,一直不平倉,到期限後(一般幾個月),交易者就必須付足相應貨物的貨款,得到相應的貨物。如果是賣出合約,就應交出相應貨物,從而得到全額貨款。作為投機者就應在合約到期前平掉合約。 六、期貨交易實例 假設一客戶認為,大豆價格將要下跌,於是以3000元/噸賣出一手期貨合約(每手大豆是10噸,保證金比例約9%),而後,價格果然跌到2900元/噸,該客戶買進一手平倉了結,完成一次交易。 毛利潤為:(3000—2900)×10=1000(元) 以上交易全部體現在帳單上,資金大約投入: 3000×10×9%=2700元,還應扣除交易費用大約十多元。 七、期貨合約內容介紹 期貨交易的合約內容是經國家證監會批准,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內容中除價格處,其他因素都是固定的。期貨合約中,與交易有關的一些主要內容如下: 合約單位:每次買賣的最小單位是一手。目前國內的商品期貨金屬類每手數量是5噸,農產品期貨類每手是10噸。 1,合約價值:每手合約的實際價值。以銅為倒:每手是5噸,再乘以現在期貨價格就是合約價值。另外,合約價值乘以保證金比倒(一般百分之幾),就是買或賣一手期貨要佔用的資金。 2,最小變動價位:、期貨行情中反映價格是每噸多少錢,目前國內期貨最小變動價位是:金屬類是10元/噸,每手是5噸,一個點位變動價值就是50元。農產品類是1元/噸,每手是10噸,一個點位變動是10元。 3,每日限價:為限制價格劇烈波動。國內期規定了`一定的當天漲跌幅度,為漲跌停板3%。 4,合約月份:金屬類為1、2、3、4、5、6、7、8、9、10、11、12月合約。農產品類為1、3、5、7、9、11月合約。 5,最後交易日:投資者具體買賣的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一般為一年左右,到期限的那一天就是最後交易日。這時必須平倉,否則就交割。 雖然期貨有這種時間限制,實際上並不影響交易。因為期貨價格波動頻繁,使開倉很快就能產生較大價差,從而有機會平倉。少量客戶願做長線的,可以在到期時平掉並同時在遠期合約上建立相應倉,也能達到做長線的目的 期貨怎麼開戶?期貨如何開戶?先到期貨經紀公司(最好是規模大的,信譽好的),或當地營業部指令中心辦理開戶手續。 A、自然人開戶須出示本人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並在期貨經紀公司指定的銀行開戶,原則需存入5萬元(也有的公司沒有要求),填寫《開戶信息登記表》,留下影像資料,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及所有附件。 B、法人開戶須提交: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稅務登記證復印件;③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⑤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法人開戶信息登記表》,由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或授權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及所有附

④ 股指期貨交易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期貨是一個很有前景的市場,它要比股票好操作一些,而且對現貨的指導作用是其它投資不可比擬的,山東魯證期貨公司是山東和河北最大的期貨公司在這里你用一萬塊錢可以做十萬塊錢的生意,如果做的不好最多虧掉你那一萬,如果做的還可以,那你的資金隨時可以翻倍。這就是以小搏大。對這方面有興趣可以聯系我,5萬就可以做期貨。我這有很全面的資料,qq:346943544電話:15315110575

期貨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與期貨的差別在於:1、期貨的保證金交易方式將你股市資金的功能至少放大十倍,一萬塊錢的股票,你得交易一萬才能買到;一萬塊錢的期貨你只需要交10%即一千塊錢就能買到。所以你一萬的資金,可以當十萬來投資。2、期貨可以做空,在同一張K線圖上,股票只能做上漲掙錢。下跌只能等待。期貨下跌可以做空,先高價10塊賣出,然後跌下來5塊低價買回來,一樣掙到了5差價。3、期貨是T+0,買進之後可以立即賣出,一天可做許多個來回。這樣增加了交易機會,同時錯了可以立即止損。4、期貨市場機會更多,可以做多做空,就比股市增加了一倍的機會,再加上資金的10倍放大,可以簡單的說期貨比股市機會多20倍。5、期貨真的風險很大嗎 ?期貨的確有風險,但絕對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大。期貨市和股市風險相同,最多就是賠光,只是期貨操作不當或是不止損,賠光的時間要比股市短。股市也一樣可以慢慢賠光。6、商品期貨的行情比股票行情更容易把握,期貨品種少,到目前只有10幾個品種,而股票有兩千多家,其次商品價格的漲跌是更純粹的供求規律在起作用,不象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那麼復雜和多變。7、同一張K線圖,股票和期貨看法相同,股票只能做向上,期貨可以做上下。所以機會更多,價格漲跌10%股票掙10%,期貨就掙翻翻。所以期貨市場機會更多,掙錢的幅度更大。股票和期貨看技術分析是一樣的,掙錢的原理是一樣的。
期貨市場更有利於散戶,因為期貨可以以小博大,放大十倍的資金。只要方法正確,期貨成功的時間更短。

參與期貨交易的基本程序

一.開戶

仔細閱讀並理解《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對期貨交易的風險要做到心裡有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以及《期貨市場投資者開戶登記表》,確立客戶與期貨經紀公司間的經紀關系。期貨經紀公司即向各期貨交易所申請客戶的交易編碼(類似於股票交易中的股東代碼)和統一分配客戶資金賬號。

《期貨經紀合同》中最重要的兩點是,明確了交易指定人,約定出金時的印鑒和出金方式。遠程客戶,可網上辦理。

二.入金、出金

客戶的資金只能在客戶指定的銀行結算賬戶與其期貨賬戶間轉移;

客戶可在網上通過銀期轉賬系統自助辦理。

三.交易方式

國內期貨交易委託方式有:書面委託下單、自助終端委託下單、網上自助委託下單、電話委託下單。

我國期貨交易競價方式為計算機撮合成交的競價方式,這與股票是一致的,並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時,則要遵循平倉優先的原則。

四.結算

每天交易結束後,期貨公司對客戶期貨賬戶進行無負債結算,即根據當日交易結果對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出入金、交割貨款和其他相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客戶賬戶所有交易及資金情況都能通過電腦自助查詢。

期貨的「強行平倉」就是根據每天的賬戶情況來定的,當賬戶中客戶權益小於賬戶中頭寸所需保證金時(也就是賬戶出現負數時),期貨公司就要求客戶在規定時間內補足差額,否則,期貨公司有權部分或全部平倉賬單中的頭寸。

五.賬單確認

客戶對當日交易賬戶中記載事項有異議的(遠程客戶可通過網上查詢),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客戶對交易賬戶記載事項無異議的,視為對交易結算的自動確認。

六.銷戶

客戶不需要保留其資金賬戶時,在對其資金賬戶所有交易和資金進出確認無誤,且資金賬戶中無資金和持倉,填寫《銷戶申請表》,即可辦理銷戶。遠程客戶可以用約定方式異地辦理。

參與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

1.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

2.有承擔風險的能力和心理准備。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高回報的市場,在期望得到的高回報前,應考慮清楚自己是否具有風險承受能力,參與期貨的資金應該是自己「虧得起」的錢,切忌借錢做期貨。

3.選擇合法、正規的期貨公司。首先,合法的期貨公司應執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和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其次公司運作規范,資信良好也是應該考慮的重要因素。

4.選好居間人。這是針對不願自己交易的投資者而言的。

所謂「居間人」,就是幫助投資者收集相關信息,提供買賣建議的人,他們以收取傭金等方式作為報酬。

投資者與居間人的關系屬私下約定的,因此選擇居間人應充分考慮其道德水平、專業能力和操盤風格是否適合你。反過來,也應該讓居間人了解你的風險偏好度和承受能力,使居間人達到最佳工作狀態。

在期貨市場中,很大部分成交量是由居間人完成的。從我們了解的實際情況來看,的確有一些十分優秀的專業居間人,為投資者創造了巨大的利潤。

期貨交易日常必備

一.行情系統和交易軟體

目前期貨交易已大多通過互聯網完成。客戶在完成開戶後,期貨經紀公司會告知客戶行情系統軟體與交易系統軟體的下載網址,並提供對應得賬戶號和交易初始密碼。客戶在計算機上安裝所下載的軟體後,即可上網看到實際行情,並查閱自己賬戶交易及資金情況。

目前流行的期貨專用看盤軟體有:世華財經軟體、文華財經軟體、富遠軟體、澎博軟體等。

二.日常相關信息的收集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的。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之間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

在現實市場中,期貨價格不僅受商品供求狀況的影響,而且還受其他許多非供求因素的影響。這些非供求因素包括:金融貨幣因素、政治因素、政策因素、投機因素、心理預期等。這些信息在各大期貨公司網站上和期貨專業網站上,都能查到每天的最新情況。

三.值得關注的國外期貨品種

隨著世界經濟的全球化,世界各地的商品價格波動呈現密切的相關性。

就國內商品期貨的品種來看,與國際市場有不同程度的聯動性。值得關注的國外期貨品種有:英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鋁;美國商品交易所(COMEX)的銅;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黃豆、豆粕、小麥、玉米;日本東京商品交易所(TOCOM)的橡膠;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的原油、燃料油;美國紐約棉花交易所(NYCE)的棉花;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的燃料油等。

在公司制定的行情看盤軟體中,每天都能查到這些最新數據。

期貨行情指標的幾個特殊點

期貨行情的技術分析研判方式與股票大致相同,但有幾個特殊的地方應引起證券投資者注意。這里提出來後,大家應根據期貨的具體情況,適當修正對這幾個技術參數原有的看法。

一.成交量

期貨的成交量是當天內買和賣成交量的總合,以雙向計算。但其中買、賣都可能有開倉或平倉,這是與股票不同的地方,所以,期貨的成交量數值,就包含了買、賣、開倉、平倉不同組合的信息,它比股票的成交量所反映的信息要多些。

二.持倉量

期貨的持倉量是指買和賣雙方都還沒有平掉的頭寸的總合,是雙向計算的。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持倉量數據中,有一半是買持倉,一般是賣持倉。這與股票也有很大的不同,持倉量的變化也是對行情影響較大的指標。

三.K線圖

由於期貨行情價格波動一般比股票頻繁,在研判行情時,特別是在做T+0時,建議多參考分時圖,例如5分鍾k線圖。當然,這里還要根據個人交易習慣來定。

由於期貨不同品種行情的特點,這里不可能對這三點進一步做出統一的結論,需要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在實踐中找出自己不同的看法才是有效實用的。據我們實際觀察到的情況來看,的確有一些操盤手對這些問題有自己精闢的理解,並以此取得驚人的戰績。

資金管理要領和交易策略舉要

1.順應中等趨勢的方向交易。(不做超短線。)
2.在上升趨勢中,乘跌買入;在下降趨勢中,逢漲賣出。(只順勢操作。)
3.讓利潤充分增長,把虧損限於小額。(以小博大,嚴格止損,長線持單。)
4.始終為頭寸設置保護性止損指令,以限制虧損。(把虧損限於小額。)
5.不要心血來潮地做交易,打有計劃之戰。(做好交易計劃,並嚴格執行。)
6.先制訂好計劃,然後貫徹到底。(交易計劃的嚴格執行。)
7.奉行資金管理的各項要領。
8.分散投資,但須注意,「過猶不及」。(不可以做太多的商品,不可以投入過多的資金,不明朗的市不入 。)
9.報償-風險比至少要達到3比1,方可動作。(必須做到以小搏大,如不能就必須耐心等待機會。)
10.當採取金字塔法增加頭寸時,應遵循以下原則:(控制虧損,保住利潤、放大利潤。)
a. 後來的每一層頭寸必須小於前一層。
b. 只能在盈利的頭寸上加碼。(保住利潤)
c. 不可以在虧損頭寸上再增加頭寸。(控制虧損)
d.把保護性止損指令設置在盈虧平衡點。(嚴格止損)
11.絕不要追加保證金,別把活錢扔進死頭寸里去。(當斷則斷,絕不能拖,止損之即莫心疼。)
12.為了防止出現追加保證金的要求,應確保至少擁有總的保證金要求的75%的凈資金。(資金管理,一定輕倉!)
13.在平回盈利頭寸前,優先平倉了結虧損的頭寸。
14.除非是從事極短線的交易,否則總應當在市場之外,最好是在市場閉市期間,做好決策。(入市前做好交易策略)
15.研究工作應由長期逐步過渡到短期。(個人分析技能的不斷學習與進步。)
16.利用日內圖表找准入市、出市點。(看準(周線、月線)大方向以後,從日線上找切入點和出市點)
17,在從事當日交易之前,先掌握隔日交易的技巧。
18.盡量別理會常識;不要對傳播媒介的任何說法過於信以為真。(必要時可以拋開消息面的影響。)
19.學會踏踏實實地當少數派。如果你對市場的判斷正確,那麼,大多數人的意見會與你相左。(以旁人的觀點、意見來驗證自己看法的對錯與否。)
20.技術分析這門技巧靠日積月累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提高。永遠保持謙遜的態度,不斷地學習探索。(滿招損,謙受益。)
21.力求簡明。復雜的並不一定是優越的。(最原始、最簡單的技術分析方法就是最有效的。)
22. 休息也是一種交易策略。休息之後再去看(想)盤會有新的發現。不要每天呆在價格的圈子裡出不

⑤ 股票的現貨交易方式與期貨交易方式之間有何區別

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⑥ 公務員可以炒股票,期貨嗎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間和利用辦公室的設備進行炒股,違反者會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的會遭到辭退處分。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6)股票期貨交易相關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

⑦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落實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范期貨公司會員業務操作,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第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認真審核投資者的開戶申請資料,全面履行測試、評估職責,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第二章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標准操作要求第一節 可用資金要求第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前一交易日日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第五條 投資者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以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保證金標准作為計算依據。第二節 知識測試要求第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測試投資者是否具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必備的知識水平。第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的指定下單人、結算單確認人、資金調撥人及自然人投資者本人應當參加測試,不得由他人替代。第八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交易所統一編制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測試試卷及答案通過交易所系統統一下發至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更新測試試卷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使用更新後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第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開戶知識測試人員。第十條 測試完成後,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對試卷進行評分。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和投資者應當在測試試卷上簽字。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測試得分低於80分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加強對投資者的培訓和指導,對於未能通過測試的投資者,期貨公司會員可以在繼續培訓後再組織其參加測試。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的時間距投資者通過知識測試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第三節 交易經歷要求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自然人投資者和一般法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具備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或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第十五條 投資者在期貨公司會員為其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前一交易日日終應當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一筆委託分次成交的視為一筆成交記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交易所查詢投資者模擬交易數據,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模擬交易經歷進行認定。第十六條 投資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應當以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作為證明,且具有10筆以上的成交記錄。第四節 一般法人及特殊法人投資者的特殊要求第十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凈資產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或者距申請開戶日期不超過三個月的月度資產負債表作為凈資產證明。第十八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具備符合企業實際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並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決策機制應當包括決策的主體與決策程序,操作流程應當明確業務環節、崗位職責以及相應的制衡機制。第十九條 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提供相關監管機構、主管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第五節 其他要求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者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從事股指期貨交易和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三章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操作要求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對自然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適當性綜合評估,評估其是否適合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綜合評估情況填寫《股指期貨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表》(見附件),期貨公司會員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授權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評估復核人、開戶經辦人、客戶開發責任人和投資者應當在綜合評估表上簽字或者蓋章。第二十二條 綜合評估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誠信狀況的分值上限分別為15分、20分、50分、15分。對於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情況在該投資者綜合評估總分中扣減相應的分數,扣減分數不設上限。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要求投資者對綜合評估各項指標提供證明材料,未能提供證明材料的項目評分為零。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綜合評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二節 基本情況評估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基本情況包括年齡與學歷兩個方面,評估分值上限分別為10分與5分,兩項評分相加為投資者基本情況得分。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實名制開戶的要求核實投資者身份和年齡。投資者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第二十七條 投資者提供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明應當為畢業證書或者學位證書等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第三節 投資經歷評估第二十八條 投資者投資經歷包括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與證券交易經歷兩個方面,評估分值上限分別為20分與10分,兩項評分較高者為投資經歷得分。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投資者的交易和風險控制等情況對其投資經歷進行評分。第三十條 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的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作為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證明。第三十一條 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相關證券營業部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的股票對賬單作為證券交易經歷證明。第四節 財務狀況評估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投資者本人的金融類資產或者年收入等方面對其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分值上限為50分。第三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提供本人的年收入證明文件或者近一個月內的金融類資產證明文件作為財務狀況證明。投資者同時提供上述兩類證明文件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在分別評分後,取其最高得分作為投資者財務狀況評估得分,各項評分不得累加。第三十四條 投資者金融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貨權益、債券、黃金、理財產品(計劃)等資產。第三十五條 對於符合金融資產特徵的其他資產,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在其制定的實施辦法中明確其具體類型和證明材料要求。第三十六條 投資者提供的銀行存款證明應當為加蓋中國境內銀行業務章的本外幣定、活期存摺、存單等證明文件。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貨權益證明應當為加蓋證券營業部專用章的對賬單、加蓋基金公司專用章的基金份額證明、加蓋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交易結算單作為相關資產權益證明文件。第三十八條 投資者提供的債券資產證明應當為加蓋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專用章的國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等證明文件。投資者提供的黃金資產證明應當為加蓋銀行業務章的紙黃金證明文件。投資者提供的理財產品(計劃)資產證明應當為與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機構簽署的相關協議或者由上述機構出具的資產證明文件。第三十九條 投資者提供的本人年收入證明應當為稅務機關出具的收入納稅證明、銀行出具的工資流水單或者其他收入證明。第四十條 投資者提供的稅務機關的收入納稅證明應當為稅務登記部門出具的最近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單。第四十一條 投資者提供的工資流水單應當為銀行出具的最近連續三個月以上的代發工資銀行卡入賬單、代發工資活期存摺流水等證明文件。第四十二條 投資者提供的其他收入證明應當為當前就職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勞資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收入證明文件。第五節 誠信狀況評估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資料庫,查詢投資者相關信息。第四十四條 投資者可以提供近兩個月內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或者其他信用證明文件作為誠信記錄的證明。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投資者誠信信息,結合投資者個人信用報告等信用證明文件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資料庫的信息,對投資者的誠信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第四章 附則第四十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將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測試試卷和綜合評估表等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第四十七條 本指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第四十八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⑧ 大家誰知道,股指期貨交易方法什麼好啊

1.期貨交易規則

任何交易市場,都必須具備一整套規章制度。因為,任何一個市場,如果缺少了規則的約束,就會亂套。當然,期貨交易也是如此,必須有一套專門的規則,期貨交易才能夠正常開展。那麼,什麼才是期貨交易規則呢?

事實上,期貨交易規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期貨交易規則包括期貨市場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規、交易所章程及規則。而狹義的期貨交易規則,只是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經過國家監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期貨交易規則》,以及以此為基礎產生的各種細則、辦法、規定。

所有的期貨交易所都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制定自己的期貨交易規則。交易規則應以交易所為中心明確全部交易規范。實際上,這就是交易所與期貨投資者之間達成的一種共同契約。

那麼,期貨交易規則的內容包括哪些呢?期貨交易規則應包括開市、閉市、報價、成交、記錄、停板、交易的結算和保證、交割、糾紛處理及違約處罰等內容。我們應該注意的是,期貨合約也是規則的組成部分。制定期貨交易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正常交易秩序,保護平等競爭,懲罰違約,制止壟斷、操縱市場等不正當的交易行為。

2.如何運用追隨趨勢的交易原則

在期貨交易中,有四種基本的交易原則,它們分別是:追隨趨勢交易;止損及時,使損失最小化;利潤最大化;避免風險。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運用趨勢進行交易。下面,我們就主要介紹一下期貨的這種交易原則。

追隨趨勢進行交易。就是說你應該遵循近期的價格波動方向進行交易。根據專家分析,這些價格變化與最初的小趨勢的隨意波動有關。這就是說,要想取得交易成功,就應該遵循追隨趨勢的交易原則。

從長遠看,你只能與商品價格波動趨勢同步運行方能獲利。因此,當價格呈現趨勢性上漲時,你就只能採取買入的操作方式,而當價格呈現趨勢性下跌時。你採取的策略或者操作方式只能是拋售。

雖然,運用趨勢交易這個重要的法則眾所周知,但是,能夠在實際交易中遵守這條法則的期貨交易者並不是很多。他們總是傾向於在新的趨勢確立之前,在極端的底部買入,或者在極端的頂部拋出。但是,真正能夠取勝的交易者卻是一直在等待,在確認了一個趨勢已經形成之後,再創建與這個趨勢相吻合的頭寸。

與追隨趨勢相對立的則是預測,但是,這一個陷阱幾乎所有的期貨投資者都曾經掉進去過。這些掉進陷阱的投資者,他們對期貨交易進行了思考,並且斷定成功之路就是學會預測市場在未來的走勢。所以,這些人也曾經向人們宣傳他們對期貨市場的最新預測。事實上,這卻是一個陷阱。作為一個成功的投資者。根本不用預測市場,我們能夠做的,就是對市場走勢做出反應。如果你是一個長期追隨著趨勢進行交易的期貨投資者,你就會發現市場真的不需要去預測。

如何規避期貨交易風險

我們應該充分地認識到,期貨投資與股票投資一樣,也是一種高利潤而且高風險的商品投資,所以,如果我們要想在期貨投資市場上成功,首先就要懂得如何降低風險。下面,就降低風險這個問題,為大家提供幾個金點子,以幫助大家在期貨投資市場上獲得成功。

第一,提高保證金成數。

保證金成數就是指保證金額占整個投資總金額的百分比。提高保證金的成數,也就等於是降低了整個的投資金額,這樣的話,就可以減少虧本的數目。但是,這么做之後,當你賺錢的時候,所獲得的利潤也就相應地減少了。

第二,選擇價格波動幅度小的商品。

在觀察期貨商品的價格之後,你可以發現其中有些商品的價格漲幅比較大,這部分商品適合短期投資,而且是可能大賺也可能大賠的投資商品。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價格波動幅度較小的商品,這是比較穩定的投資,無論是賺錢還是虧本,金額都比較小。如果你不想承擔太大的風險,就可以選擇這類價格波動幅度比較小的商品。這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方式。

第三,建立停損。

所謂停損,就是指當你投資的商品價格下跌時,跌到某一個價格使你的損失達到保證金額的某一個百分等級的時候,就應設法停止虧損。這種停損制度的建立有時候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確保你的損失到達一定的金額時不再繼續虧損下去,這也是避免過大的風險的一種方式。

第四,豐富自己的投資知識。

為了避免風險,應該充實自己對於各項商品及全球化經濟市場的知識。為做到這一點,除了參考各種財經信息之外,更要隨時關心時事,培養敏銳的觀察力。因為,期貨市場的變化很大,如果能充分了解各項時事對商品價格及整個投資市場的影響,培養出靈敏的應變能力,只要一有什麼風吹草動,你就能夠准確察覺並做好准備。這樣的判斷對你的投資決策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五,用日常開支之外的金錢投資。

對於期貨投資來說,比較妥當的方法就是投資的金錢來源不得影響日常的生活。也就是說,用以投資的錢必須是日常生活所需之外的余錢。這樣做的好處是,即使有一定損失,對我們的日常生活也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第六,選擇與自己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商品來投資。

雖然期貨市場中可供選擇的商品很多,但是就長期投資而言,為了積累實際操作的經驗以減低風險,從一而終是很好的選擇。而且,最好是選擇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商品,如從事汽車銷售的人可選擇汽油來做投資、餐飲業者則可選擇農產品等等。總之,盡量選擇自己已經比較熟悉的商品作為投資項目,就算要有其他不同種類的選擇,也盡量以同種類的近似商品為主。根據本身的專業信息常識,再加上對該項商品實際操作的經驗累積而得到的心得體會,必然可以培養出個人對這種商品的獨特觀察與分析能力。如此則投資正確的幾率便增大了。

⑨ 佛弟子可以從事股票或期貨交易嗎

佛弟子可以從事股票或期貨交易。股票、期貨交易是國家法律許可的,也是國家提倡的,股市是國家直接經濟的平台,利國利民,所以,佛弟子投資股票、期貨是可以的。不過,投資與投機是不一樣的。投資,是價值長期投資,不是短期的炒作。

我認為做好股票或期貨需要四個字——波瀾不驚。

做交易能夠保持時刻冷靜當然最好,但據我所知,沒有幾個人能夠做到這點,即使是有著十幾年經驗的老手,遇到突發行情時大多數也會手足無措,或多或少的表現出緊張的情緒。

很多網上的老師教別人做股票或期貨應該理性、應該客觀,說實話這幫人大部分都是沒做過實盤或者拿著模擬盤在忽悠,如果他們有真金白銀放在市場里就不會理性和客觀了。人類內心的恐懼和感情會占據上風,比如一旦他開了很多多頭頭寸那麼出路只有一條,就是在網上天天看多、喊多,讓更多的交易者支持他,來幫他抬轎子。

所以在網上天天含著理性投資的“老師們”是否真的在交易,大家還是打一個問號吧?

而這種原因是排除心理因素之外且無解的根源。

⑩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法律規則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