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咨詢文件制定的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同深滬主板市場相比,其區別主要體現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漲跌幅限制。咨詢文件規定證券上市首日與主板市場一樣不設漲跌幅限制,但這以後漲跌幅限制的比例為20%,而深滬主板的漲跌幅限制為10%,對於特殊處理的ST股票實行的漲跌幅限制為5%,PT股票的漲幅限制為5%但對跌幅不作限制。從對比中,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受到創業板對漲跌幅的限制還是比較謹慎,沒有採取許多境外市場的不設漲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時也從市場上廣泛討論的漲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
2、對上市首日的競價規則作了不同的規定。咨詢文件規定,創業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0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滬市場則作了不同的規定:深交所規定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相對於發行價的波動幅度不得超過15元,而開盤後每次成交價格的不能超過5元,上交所只對開盤後每次成交價格的漲跌幅度作了不超過15%的規定。從對競價規則的不同規定來看,創業板對股票上市首日競價范圍的規定要大得多,這一點是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風險的充分認同,給投資者更大的選擇空間,其目的是想通過投資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時候將該股的風險充分消化,同時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後交易漲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資者首日交易的投機性。
3、依據創業板特性制定了相應的停市規定:創業板指數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 15之前較前一個交易日下跌幅度達10%,創業板臨時停市30分鍾,這種措施在一個交易日 只實行一次;創業板指數較前一個交易日收盤指數下跌幅度達到15%時,創業板當日停市 。這兩點關於停市的規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個市場的風險。
②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並將於首隻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試行。注冊制下,創業板交易規則將發生如下變化:
1、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3、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4、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
5、設置「價格籠子」;
6、規定單筆最高申報數量;
7、優化融資融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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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④ 創業板股票怎麼交易 創業板有哪些交易規則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31
⑤ 創業板交易規則
並不是所有的投資者都能參與創業板交易,一般交易滿兩年的投資者才能申請開通創業板開通許可權,交易年限是從首筆交易開始計算,而不是從開戶開始計算,首筆交易時間可以從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網站查詢,或者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創業板交易規則:
1.上市首日停牌制度
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股票臨時停牌至或跨越14:57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4:57將其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按照復牌前的價格,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定價撮合。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2.競價交易
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創業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於主板相同,漲跌幅比例為10%。
創業板股票交易時間
:創業板市場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每交易日上午9:00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為連續競價時間。遇國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時間,創業板市場休市。
3.T+1流轉制度
創業板股票與主板相同,實行股票T+1流轉制度,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無法賣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在股票交易規則方面,創業板除新股上市風險提示標准與主板不同外,其餘均與主板相同。因此創業板也是實行T+1制度,最大漲跌幅為上一交易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