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交易平台 » 中小板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擴展閱讀
神州泰岳股票怎麼買 2025-07-27 22:39:22
呂不韋賈於邯鄲 2025-07-27 22:29:21

中小板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發布時間: 2022-03-18 19:14:42

A. 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區別是什麼它們的准入門檻分別是什麼

中小創是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的簡稱,又稱創小板。中小企業主要由中小板和創業板組成。中小企業是中小板和創業板的簡稱。由於中小企業中有大量的創業型民營企業,它們在股市的表現往往出人意料,尤其是在創業板。

中小板屬於新股的小盤股板塊。與創業板相比,風險稍小。創業板可以說是中小企業的融資平台。有許多優秀的小公司,但也有一些不好的公司。如果公司業績不佳,將面臨退市風險。創業板公司一旦退市,基本重組的可能性很小,企業直接破產的可能性很大。當然,風險和機遇並存。他們是相互的。風險越大,機會就越大。未來,創業板市場可能會出現一些超級牛市。因此,創業板也更受投資者歡迎。創業板股票又稱第二證券交易市場,也是與主板市場相對應的證券市場。不能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或高科技企業,如果需要募集資金,可以在創業板上市。

B. 中小板和創業板是什麼時候上市的

深交所於10年前推出的創業板與科創板一樣,同樣也帶有「科技」光環,其在上市第一天同樣也未設漲跌幅限制,這對科創板當下的投資是非常有借鑒價值的。

當前的科創板投資,大家也都存在幾個疑惑:科創板股票初期走勢到底會如何?目前還沒有滿足科創板開通要求的投資者也都在問,科創板的出台是否會通過「抽血效應」對A股本身形成一定壓力?

現在小君就來帶大家看一下我們是否可以從10年前創業板第一批上市的28隻股票中找出我們問題的答案,首先我們看看板塊上市前,A股的走勢:

新板塊開市之前的A股走勢

從板塊來看,創業板開板後與主板具有一定的聯動性,由於創業板的估值水平高於主板,以及開板初期投資者對於創業板高漲的投資情緒,主板中的家用電器、食品飲料、醫葯生物、電子、計算機類等相關板塊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創業板行情的影響而上漲,相關板塊一個月內相對大盤收益均超過10%。

最後,我們還是要提醒投資者仍需謹慎起見,切勿盲目追高。

從科創板本周的表現來看,你們覺得後續科創板的走勢會和創業板一致嗎?不如就在留言區猜一猜科創板首月平均收益吧!小君先猜為敬——100%。

C. 公司業績預告制度的強制性要求,中小板和創業板也要滿足嗎

中小板和創業板都有這個要求。

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規則》的「第三節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中都規定:

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值;

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實現扭虧為盈。

創業板的要求甚至更加復雜和嚴格,深交所為此發布了《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3)中小板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擴展閱讀: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相關規定

以下比較基數較小的上市公司出現本規則第11.3.1條第(二)項情形的,經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進行業績預告: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5元;

2、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3元;

3、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4元。

上市公司應當合理、謹慎、客觀、准確地披露業績預告。公司披露業績預告後,又預計本期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的,應當按本所的相關規定及時披露業績預告

D. 創業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區別,越詳細越好

中國證監會於3月31日凌晨在官方網站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並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醞釀10年之久的創業板就要揚帆啟航了。

服務成長型企業

內地已經有了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為什麼還要開設創業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會不會影響另外兩個市場?這恐怕是很多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眾所周知,證券市場是企業融資的平台,而不同的市場服務的企業是不同的。主板市場服務的是比較成熟、在國民經濟中有一定主導地位的企業;中小板市場服務的是發展成熟的中小企業;創業板則主要服務於成長型的、處於創業階段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相比較而言,中小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服務的對象更相近,都是中小企業,但中小板的上市條件與主板相同,創業板上市條件相對較低,更適合處於成長期和創業期的企業。

《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是創業板設立的主旨。

有了創業板市場,那些很難從銀行貸到款的中小企業就可以從該市場融到資,解決資金問題。近幾年我國風險投資業高速發展,創業板推出,風險投資者也有了退出的通道。

獲得了更多發展所需的資金,創業板上市公司如果做大做強了,達到了上主板的條件,今後也可能會轉到主板市場掛牌。

上市門檻不算高

凡是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都能到創業板掛牌嗎?答案是否定的。為了防範市場風險和投資風險,擬上市公司必須達到一定條件,也就是要邁過上市門檻。擬上市公司必須具備一定的盈利基礎、一定的資產規模、一定的存續期限,以及較高的成長性。

對投資者來說,公司的盈利能力最關鍵。上市門檻主要有兩條定量業績指標,一是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只要符合其中的兩條指標中的一條便達標。

與主板上市條件相比,上市門檻有所降低(見表),但對很多處於創業階段的企業來說,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掛牌上市須等待

千呼萬喚的創業板什麼時候才能真正揭開面紗?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表示,創業板企業真正掛牌上市,估計要到8月份以後,因為證監會還將開展一系列投資者教育活動,並將出台若干個配套辦法,交易所也有一系列的相關規定需要公布。

日前發布的《暫行辦法》只是一個總的管理辦法,還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規,比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深交所也將頒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等。另外,為了防止企業上市後的信息不透明、治理等方面出問題,將強化保薦人對公司的持續督導的責任,所以需要修改《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針對創業企業規模小、風險大、創新性強的特點,證監會將專門設置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所以要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

申銀萬國認為,《暫行辦法》在5月1日即將正式實施,意味著相關法規在5月1日之前應該全部發布完畢。

5月1日《暫行辦法》生效、配套工作做完後,才能受理企業申請。而審核一家企業,起碼要3個月的時間。因此,有市場人士認為,明年可能才會開板。

據悉,目前正在接受券商輔導、准備上創業板的企業有300多家。創業板最終何時開板,估計一方面將取決於企業和保薦機構的准備情況,另一方面將取決於經濟和市場環境。

等到萬事俱備,創業板做了10年的夢就將圓了。

創業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區別一覽表

市場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經營時間
*持續經營3年以上
持續經營3年以上

財務要求
*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超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股本要求
*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

業務經營
*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
*完整的業務體系,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公司管理
*最近兩年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重大變動,實際控制人沒有變更
*最近3年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變動,,實際控制人沒有變更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董事會下設戰略、審計、薪酬委員會,各委員會至少指定一名獨立董事會成員擔任委員

*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會成員為獨立董事

E. 中小板上市規則

創業板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申請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F. 我國證券市場上主板上市規程和條件中小板上市規程和條件

上市條件及程序

發行上市條件摘要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主要條件如下:

發行上市程序

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頒布的規章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遵循以下程序:

上交所上市協議

公司在股票首次上市之前應當向上證所申請並簽署《證券上市協議》,《證券上市協議》包括以下內容:
1.股票簡稱、上市日期、上市數量等基本情況;
2.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和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3.關於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上證所監管的規定;
4.上市費用以及交納方式;
5.股票暫停、終止上市和終止上市後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等相關事項;
6.其他有關內容。

股票上市費用

1.股票上市初費按上市總面額的萬分之三繳納,最多不超過3萬元;上市月費為上市總面額的十萬分之一,最多不超過500元/月。
2.人民幣特種股票的上市初費按其發行總股本的千分之一計算,並按照人民幣與美元的匯兌比率摺合為美元,最高不超過5000美元;上市月費為50美元/月。

G. 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出現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3.3條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二)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 擔保且情形嚴重的;
(六)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 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的是,判斷公司是否觸及本條第13.3條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時,以2020年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H.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條件的區別有哪些

  1. 主板:上市的企業多為市場佔有率高、規模較大、基礎較好、高收益、低風險的大型優秀企業。

  2. 中小板:主要服務於即將或已進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強、但規模較主板小的中小企業。

  3. 創業板:是以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主要為「兩高」、「六新」企業,即高科技、高成長性、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能源、新材料、新商業模式企業。

  4. 新三板: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

I.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披露規則是怎樣的

業績預告包含兩種方式:一為業績預告;一為業績快報。業績快報主要對於當前公司的凈利潤情況加以預告;業績快報更為詳細一些,披露公司的主要的財務數據。
上海證券交易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於進行年報時候,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扭轉為盈或者凈利潤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漲50%的情況,應該在本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進行業績預告。
沒有上面的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年報的預告披露。半年報和季報沒有強制規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一、主板市場
在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並且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出現增長或者下降50%的情況、期末凈資產為負以及年度營收低於1千萬元,應該進行業績預告,適用於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和年報。
不存在上述情況的,可以不進行披露。一季報預告應在當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報預告應在當年7月15日前;三季報預告應在當年10月15日前;年報預告應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二、中小板市場
公司應該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時候對於披露年初到下一季報告末的業績預告。
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現轉盈為虧、凈利潤與上年同期上漲或者下降50%和扭虧為盈的情況應在不晚於3月31日前發布業績預告。
三、創業板
創業板上市公司為在上一次定期報告中對於本期報告預期的,因當及時披露業績預告。實行強制性披露,包含所有上市公司。

J. 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主板以及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哪些條件及要求

主板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1)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發行人的業務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
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主營業務
(1) 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 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4)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5) 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6) 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最近36個月內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設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5人
徵求省級人民政府、國家發改委意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2個完整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2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的期間自證券上市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