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市印花稅稅率2021
股票交易時需繳納相應份額的股票交易傭金,即手續費,包括股票印花稅、過戶費、券商傭金。股票印花稅即針對股票交易過程中發生的成交額進行稅務徵收,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種方式。股票印花稅是固定的,稅率為0.1%,當成交後一次性由國家進行收取。 印花稅由賣方承擔,股票印花稅=成交金額乘以百分之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㈡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調整
中國最早於1990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其稅率規定為對買賣雙方各征千分之六,此後不久又因市場的變化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於1991年開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定為千分之三。
此後經歷過的有針對性的調整有:
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㈢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目前股票的印花稅是成交金額的0.1%,千分之一,滬深兩市稅率一致,僅在賣出時收取。股票交易的費用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印花稅、過戶費和傭金。1、印花稅,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投資者在買賣證券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目前只在證券賣出時收取;2、過戶費,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交易過戶費為中國結算收費,證券經營機構不予留存,買入股票和賣出股票均需收取過戶費。3、傭金,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每個人的傭金可能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格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
㈣ 股票印花稅稅率2021
2021年股票印花稅是,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買入不收。由政府收取,股票交易除了印花稅還有傭金和過戶費。股票傭金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單筆最少不低於5元,買賣雙向收取,過戶費買賣雙方收取,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2,由證券交易所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㈤ 股票印花稅稅率
股票印花稅稅率為成交金額的1‰。
股票交易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當前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賣方單邊徵收。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券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2%,實際還有尾數,一般省略為0.02%。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87‰;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4)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面額(每股一元,等同於成交股數)的0.3‰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拓展資料:
1.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中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
2.股票印花稅的特點: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㈥ 印花稅稅率調整歷史有幾次,分別是哪年哪月
一、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
(一)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二)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
(三)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四)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五)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六)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七)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八)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九)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十)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6)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㈦ 股票交易印花稅和傭金是多少
"股票交易時傭金是最高成交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印花稅是成交額的1%,是國稅不可變動,向賣方單邊徵收。
一、傭金組成:
印花稅(成交額的1%,向賣方單邊收取)+過戶費(僅上海收取,也就是買賣上海股票時才有;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上海登記結算中心收取。)+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2%,實際還有尾數,一般省略為0.2%)
二、收費標准:
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為5元,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這個是有上下限的,明顯可以活動。不過這裡面還包含一個規費,也就是給交易所上交的錢。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18,深圳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2175.也就是最低_商也要收萬分之二左右,加之營業成本,各地將最低標准訂到萬分之三。(這個標准代表著券商的競爭白熱化,低於成本不掙錢)不過那是對於相當大資金來說的,一般小資金不可能的,券商在各地的統計成本不一樣,一般來說萬分之五或萬分之八是證券公司的成本線) 注意:規費不能單獨收取,那是違反證監會規定的。
三、計算公式:
1、交易費=傭金+印花稅+過戶費+手續費
2、 傭金=成交金額×傭金率(傭金率=0.01-0.30%,如果傭金小於5元按5元收取)
3、印花稅=成交額×印花稅率(現在印花稅率=0.1%,根據股市情況,國家可能對印花稅做出必要調整,改單邊收取為雙邊收取或者對印花稅率做出適當調整)
4、過戶費=成交數量×過戶費率(過戶費率=0.1%)
5、手續費=5元(少於5元,按5元收取)"
㈧ 股票交易印花稅率是多少
股票交易印花稅率是多少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它可以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或委託代征,稅務機關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
簡單的解釋就是,印花即圖章、印章,印花稅就是對文件上的圖章征稅。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
舉個例子,買房子會拿到房產證,針對房產證你需要交房產稅,證明房子屬於你。
而房產證上蓋的公章你就需要交印花稅,證明此證合法有效,你會收到相應的法律保護。常見的股票證券等交易也是如此。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一)經濟合同:1.購銷合同;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的總包、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總包、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5.財產租賃合同;6.貨物運輸合同;7.倉儲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財產保險合同;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二)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予和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和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三)營業賬薄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
1.資金賬簿,是反映生產經營單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金額增減變化的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即除資金賬簿以外的,歸屬於財務會計體系的生產經營用賬冊。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憑證
二、股票交易印花稅率是多少?
股票交易手續費包括三部分: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只有賣出時收取。
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異地通訊費由各券商自行決定收不收。
㈨ 印花稅下調的話,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不少炒股的投資者,都期望著管理層下調印花稅的舉動。畢竟,證券交易印花稅下調的舉動,對整體A股市場而言是實實在在的利好因素。不過,從管理層的角度看,證券印花稅下調的空間不大,社會的整體利益布局,也不需要在這一階段下調證券交易印花稅。因此,投資者不應該對這個傳聞抱有太大的期望值。
不過,從負面角度看,現階段管理層下調印花稅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大。一方面,印花稅下調造成的牛市預期,很可能再度造成「全民炒股」的情形再現,不少上班族可能無心工作,這種狀況不利於實體經濟的轉型和增長。另一方面,證券印花稅的下調會降低稅費收入,加重管理層的稅費負擔。畢竟,現階段國內的醫療、教育、科研、防務、碳中和等領域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稅費收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投資者想要在股市裡賺錢,仍然需要依靠自己苦練內功,而不應該把希望寄託在管理層下調印花稅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