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的交易發生有哪些股票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交易
直接從鯨選財經給你復制過來
↓
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亦稱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賣雙方,在談妥一筆交易後。馬上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出者交出股票,買入者付款,當場交割,錢貨兩清。它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證券交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以後,由於易數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場交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採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後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額交易者備款交割。各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規定成交後第二個工作日交割;有的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後幾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盡相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實在在地向買方轉移證券,沒有對沖。第三,在交割時,購買者必須支付現款。由於在早期的證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現金,所以,現貨交易又被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便於管理,一般說來現貨交易是投資,它反映了購入者有進行較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能在未來的時間內,從證券上取得較穩定的利息或分紅等收益,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的投機。
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期貸的期限一般為15-90天。 期貨交易是相當於現貨交易而言的。現貸交易是成交後即時履行合約的交易,期貨交易則將訂約與履行的時間分離開來。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比如,買賣雙方今日簽訂股票買賣合約而於30日後履約交易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證券,只有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交付貨款,賣方才交出證券。結算時是按照買賣契約簽定時的股票價格計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計算。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股票的價格在契約簽訂時和交割時常常是不一致的。當股票價格上漲時,買者會以較小的本錢帶來比較大利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賣者將會取得較多的好處。所以,這種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對賣者和賣者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期貨交易根據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合同到期時,買方須交付現款,賣方則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票;第二種是,在合同到期時,雙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並准備沖抵清算,以收取差價而告終。上述第一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作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法的總和又稱為清算交易。
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方與賣方都是以預期價格的變動為基礎或買或賣,買方期望到期價格上升,准備到期以高價賣出,謀取價差利潤;賣方期望證券價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較低的價格買進,沖銷原賣出的期貨合同,並賺取價差利潤;第二,以安全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的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為避免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買賣。
總之,期貨交易帶有很強烈的投機性,採取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懷有強烈的賭博心理。買者通常不是要購買股票,在交割期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到好處;賣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靠 買空 和 賣空 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供給信用,使投資人可以從事買空、賣空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這種方式下,股票的買賣者不使自己的資金,而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付資金,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各國因法律不同,保證金數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 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這種交付保證金,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款,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稱為保證金交易。
⑵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櫃台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
)相對買賣。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採取這種方法,是屬於原始交易方法。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准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2
)拍賣標購。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麼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麼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於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3
)競價買賣。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於: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於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由於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並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4
)現貨交易。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後,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5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
(
6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7
)信用交易。也稱「墊頭交易」。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⑶ 目前我國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交易採用的報價方式有
限價委託:是指你可以自己設置指定的價格交易;
對方最優價格:比如你賣股的話,系統自動以現在賣方能交易的最高價格交易;
本方即反之
即使成交剩餘撤單 :就是你掛的單有一部分成交了,如果你想撤單的話,那就是剩餘撤單
五檔即成剩撤:這個不用管;用得少;我是沒用過的;
全額成交或撤銷; 我裡面沒這個;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
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5 7.03 20
買4 7.02 15
買3 7.01 500
買2 7.00 40
買1 6.99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⑷ 股票的交易規則是啥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
托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其實這是由於是電腦處理的原因,如果由人處理,HOHO,中國特色嘛.........)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⑸ 股票交易的基本步驟是
股票的交易過程,一般可分為四個步驟,這就是開戶、委託、撮合成交和確認。
1開戶
股票中的開戶,就是股民要在券商處為自己分別開設一個存放股票及資金的帳戶,以為股票的交易提供方便。
股票的交易,雖然是一個錢貨兩清的過程,但由於實行無紙化交易後,股民雖是股票的擁有者,但不佔有股票實物,所有的股票都採取記帳式,且都按規定託管在證券登記公司或券商處,所以股民需要開設一個股票帳戶以作為股票的保管箱,以便准確地記錄股票的數量及股票的交易過程。同時,股民的資金也不是買股票時就交給券商,賣出後就立即提走,一般也是存放在券商處,所以股民還需在所委託的券商處開設一個資金帳戶,以方便股民資金的進出和保管。有了股票帳戶與資金帳戶後,股票的交易就方便多了。在買入股票時,券商可按股民的指令從資金帳戶中將應付的股票款和其他費用劃出,而將買入的股票存 放在股票帳戶內;而當賣出股票時,券商可按相應的指令將其股票從股票帳戶中取出,將應收的款項存放在資金帳戶中。
股民開設股票帳戶,一般要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並攜帶身份證和本地銀行的通存通兌存摺,按規定填好表格,交納一定的費用之後就可領取股東帳戶卡。
股東帳戶卡上的股東代碼是股民進入股市買賣股票的唯一帳號。在這個帳戶內,它將准確無誤地記錄著股票進出數量和存量,它是股民進行股票交易的依據。當股民辦理股票的過戶、託管及掛失、領取紅利和配股權證或支取現金等手續時,券商一般都要求股民出示股東帳戶卡。當股民需到證券登記公司查詢自己的股票數量或帳戶內的股票交易記錄時,股東帳戶卡也是必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辦好了股東帳戶卡後,投資者可按相應的條件如地理位置或服務質量等來選擇券商開立資金帳戶。在券商處,股民要與券商簽訂股票代理買賣契約,明確股票代理買賣過程中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履行相應的手續後,券商將給股民一個資金帳號,這就算開好了資金帳戶。如股民的股東帳戶內沒有股票,股民還需在資金帳戶中存放一定數量的資金以作為將來買入股票的保證金。
2委託
辦理完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股民便可進入正式的股票交易。由於法律規定一般的投資者不能自己直接進行股票買賣,股民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須通過券商進行,這就是委託。
在委託過程中,股民需向券商出示身份證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同時還要出示股東帳戶卡並填寫雙聯的股票買賣委託書。在委託書中,股民需清楚地填寫身份證號,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股票名稱(或代碼)和所買賣的股價和數量、委託期限並簽上自己的姓名,然後提交給券商的經辦人員。當股民買入股票時,經辦人員將核實股民資金帳戶內的資金狀況,若帳戶內的資金不足,券商一般會拒絕接受委託;而當股民賣出股票時,經辦人員將核查股票帳戶內的股票存量。當這一切核實無誤後,券商便接受股民的委託,將蓋章簽字後的一聯委託單交與股民,以作為確認或查詢的依據。
3撮合成交
券商在接受了客戶的委託後,即通過專線電話與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代表人俗稱紅馬甲聯系,或直接通過先進的計算機和通訊系統,將客戶的委託內容報告與證券交易所內的自動撮合系統參加集合竟價或連續竟價,證交所內的交易系統根據時間優先及價格優先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委託予以成交,這個過程就是撮合成交。股票成交後,證券交易所隨後將成交記錄反饋給券商,券商再通知股民在指定的交易日進行確認。
4確認
若股民的委託在委託期限內未能成交,該委託就自動失效。如某股民欲購買股票甲,其所報價格為10元,但該股票當天的最低成交價為10.50元,股民便不能買到該股票,股市收盤以後,其委託就自動失效。而當股民的委託成交後,就要進行交割和過戶。其中交割是指在股票交易中錢貨兩清的過程,即買入股票者交付資金,賣出股票者交出股票,並將股票和資金的變動情況分別記錄在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上。過戶是指買入股票的投資者辦理變更股東姓名的手續,即將買入股票的原股東姓名換成買入者自己的姓名。
由於滬深股市均實行的是無紙化交易,當委託成交後,股票的交割及過戶等手續均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完成而無需股民具體辦理。股民只需在指定的交割日(現實行的是T+1交易,也就是次日)到券商處索取一張記載有該次委託成交數據及資金狀況的成交單據,以確認股票是否嚴格按自己委託的要求成交及資金變動情況和此次交易是否相符。如成交的股票數據與自己委託的不相符合,股民應立即與券商交涉,如股民不與券商交涉,就算股民默認了券商的過錯且今後不能再予以追究。
⑹ 現行的股票交易模式是實行T+0或T+1的交易呢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用以證明其在公司的股東權利和投資入股份額、並據以獲得股利收入的有價證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東,在法律上擁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享有一定的經營管理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股票的基本特徵
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
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
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
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
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股票的構成
面值:股票以股份公司的資本總額化分成若乾股,每一股代表的資本額就是面值。
市值:股票上市後在市場上的價格,有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之分。
股權:股票擁有者按股額比例行使的權力和義務。
股息:股份公司按股額的比例支付給股東的收入。
紅利:股份公司經營獲利後,每年按股額分給股東的經濟利益。
股票的種類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託管方式
上海交易所規定,在上交所上市的證券實行集中託管,即不論在任何券商處購買的股票,均由上交所的結算中心託管,只要不是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賣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由證券商託管,即在本系統購買的深圳股票由本公司負責保管並只能在本系統賣出,如需在其它券商處賣出則必須辦理轉託管轉出手續。反之,在其它券商處購買的深圳股票,在本系統賣出時,亦需先辦理轉託管的轉入手續才能賣出。
股票「T+1」,資金「T+0」交易制度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漲跌停板介紹
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何謂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 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對沖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在一個最基本的 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 種股票的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 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 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 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 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中看好的幾只優 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較差的幾只劣質股, 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 超過其他同行業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 股而產生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 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 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早期的對沖基金 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但是該種基金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已成為一種新的投 資模式的代名詞,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 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作用, 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⑺ 在證券交易所里,股票是怎麼交易的那些人跑來跑去在忙些什麼
場內交易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買賣活動。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國,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轉讓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因此,證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核心,場內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
我國的上海和深圳兩空證券交易所均採用會員制,即是由會員共同出資組成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團體,參加交易所證券買賣的必須是會員,要取得交易所的會員資格,成為會員,必須是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向交易所申請,經批准後,可成為會員: (1)經人民銀行及其分行批准設立,具有經營證券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
(2)資本金和證券業務營運資金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組織機構、業務人員和其他方面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條件;
(4)承認交易所章程,按照繳納會員席位費。
取得會員資格並繳納足夠的席位費後,即可取得證券交易席位,會員可以通過席位進行自營或代理證券交易。
席位又可分有形席位和開形席位,有形席位是指在交易所大廳內的固定的席位,每個席位上均配有場內交易中(紅馬甲),會員進行委託時,通過席位上的交易員將委託輸入證券交易所有撮合系統中,無形席位是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不設定有形的席位,也不派駐紅馬甲,會員直接將委託通過計算機輸入交易所的撮合系統之中,開形席位具有方便、快捷、安全、成本低等特點,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不斷完善,用無形席位替代有形席位是大勢所趨,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內的有形席位正在日益減少,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全部採用無形席位,不再設有形席位。
⑻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北交所交易許可權開通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金融類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個人投資者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A股、B股、存托憑證交易的,均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3、需要有深A賬戶。
4、風險等級C4或C5。券商應當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和風險揭示,在評估個人投資者對本所股票交易規則及風險的了解情況時,可以通過知識測評等形式進行。
拓展資料:
一、北交所交易規則
北交所《交易規則》整體延續精選層以連續競價為核心的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申報規則、價格穩定機制等其他主要規定均保持不變,不改變投資者交易習慣,不增加市場負擔,體現中小企業股票交易特點,確保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與精選層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規則》僅做了發布主體、體例等適應性調整,內容沒有變化。
二、漲跌幅限制及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考慮到中小企業股票估值特點,為了有效促進價格發現,北交所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前收盤價的±30%,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外,為促進盤中價格收斂,增強價格連續性,連續競價階段設置基準價格±5%(或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三、競價交易的申報規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應不低於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競價交易申報類型為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包括本方最優申報、對手方最優申報、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及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連續競價期間,同時對市價申報實施限價保護措施。
四、競價交易的臨時停牌機制
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為了減少投資者的非理性交易,針對不設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實施臨時停牌機制,當股票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時,實施臨時停牌,每次停牌10分鍾,復牌時採取集合競價,復牌後繼續當日交易。
五、大宗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為協議交易,需滿足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要求。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確認時間為15:00至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與其價格漲跌幅限制保持一致。
⑼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對於股票交易實行的是什麼制度
T+1交易制度:當天買,第二天才能賣。
漲跌停板制度:普通股票每天最多漲跌幅是10%,st類(連續虧損)股票每天最多漲跌幅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