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盤集合競價與收盤集合競價的區別 請具體介紹
四樓所講的是期貨的集合競價。證券的集合競價是上午9:15-9:25,是為了產生開盤價。收盤集合競價深市有,滬市沒有,深市是收盤前三分鍾集合競價。所以你看盤的時候可以發現14:57之後,60打頭的股票還是正常交易,但是00打頭的股票的盤口的價格就不不動了,要一直等到收盤才會給出一個價格,那就似乎在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深市的都是中小盤股,價格容易被操縱,所以收盤時設定一個三分鍾的集合競價作為緩沖,避免收盤價被操縱。
㈡ 股票開盤是如何集合競價的又怎麼確定開盤價的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根據深滬兩市的交易規則,股票的開盤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㈢ 深市開盤與收盤集合競價有何不同是一樣的嗎
深市收盤價集合競價和開盤集合競價規則是一樣的。
深市通過集合競價產生,滬市收盤價是股票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成交價是為了防止有人在最後惡意拉高或壓低收盤價。深滬兩所目的一樣,方法不同。
這個是國家政策的規定,因為深圳小盤股多,更容易被操縱。
滬深兩市都需要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被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
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
㈣ 股票市場上,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何區別,兩者又分別代表什麼意識。謝謝
你好,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1、在時間上
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2、交易方法不同: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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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股票收盤最後3分鍾集合競價跟第二天開盤之前集合競價有什麼區別
1、時間不同
收盤:每天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5-9:20集合競價可自由撤單,9:20-9:25集合競價不可撤單;9:30開盤,11:30收盤;下午13:00開盤,15:00時為收盤。
開盤集合競價: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2、滿足條件
收盤價:
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股票集合競價:
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5)股票集合競價和開盤價格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收盤的重要意義
技術分析所使用的最高價,最低價,開盤價和收盤價, 這四個價格表示的是一天價格波動中的4個極端: 時間的兩個極端(開盤價和收盤價)與價格的兩個極端(最高價和最低價)。
在這四個價格中,收盤價是最重要的。只有收盤價才是賺錢或賠錢的基準。還有另外的一個原因是收盤價距離明天最近。
有一種說法:收盤價是市場參與者們所共同認可的價格, 也就是在一天中大家所接受的價格。而最高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賣出為好的價格,最低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買進為好的價格,但是是市場參與者所不認可的價格。所以收盤價是不再進行交易的價格。
㈥ 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跟開盤價有什麼區別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集合競價與開盤價的主要區別如下:
一、產生原則不同
1、集合競價: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2、開盤價:某一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託單中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一這個「一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一致股價」,它不一定是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的最高價。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託價一致時所執行的「時間優先」原則。
二、條件不同
1、集合競價: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
2、開盤價: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 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三、意義不同
1、集合競價: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2、開盤價:開盤價是一天起點,每一根K線的組成,是有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和收盤價四個數據形成的在一般的情況下,開盤價沒有太多的內涵,它只是昨天K線的價格延續的一種反應。如果開盤價出現了非正常的現象,它就透露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㈦ 股票集合競價與開盤的關系
1、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2、股票開盤是指每天股市開始交易稱為開盤。中國的股市開盤時間是除法定節假日外(法定節假日休市)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
㈧ 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集合競價成交價是如何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㈨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與開盤價是同一個東西嗎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人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人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請注意,該價格就是開盤價,所有成交的報價都已該價格而非報價作為成交價)。
(9)股票集合競價和開盤價格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競價范圍
滬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深市:
一、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
二、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