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以要約收購價賣出股票
要約價一般都會低於市場價格。市場價低於要約價說明收購目的無法實現。
⑵ 要約收購對股價的影響
要約收購期間,收購人有義務接收所有股東賣出的股票。一旦持股比例超過75%以上,上市公司已不具備上市的基本要求,則上市公司有退市風險。
以協議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當收購人所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並繼續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應該以要約收購方式向該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有股份的要約。(要約收購價格是確定的)。
⑶ 要約收購的股票復牌有漲跌幅限制嗎
還是在10個點的啊
⑷ 收購人確定要約收購價格,要遵循哪些條件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收購人應確定要約收購價格,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要約收購掛牌交易股票的價格不低於下列價格中較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個月內,收購人買入被收購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內,被收購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要約收購未掛牌交易股票的價格不低於下列價格中較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個月內,收購人取得被收購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
被收購公司最近一期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
特殊情況下需要對上述價格確定原則作調整執行的,收購人應當事先徵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收購人提出的收購價格顯失公平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其作出調整。
參考資料:《中小企業板上市與投資指南》
⑸ 股票市場中要約收購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的條件:
1、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
2、投資者決定繼續進行收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五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約應當約定,被收購公司股東承諾出售的股份數額超過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的,收購人按比例進行收購。
⑹ 對於上市公司掛牌交易股票,要約收購價格如何確定
要約收購價格不低於以下兩者高者:
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個月內,收購人買入被收購公司掛牌交易的該種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
2.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內,被收購公司掛牌交易的該種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⑺ 股價會跌破要約收購價嗎
要約收購要經過較多的環節,操作程序比較繁雜,收購方的收購成本較高。但是一般情況下要約收購都是實質性資產重組,非市場化因素被盡可能淡化,重組的水分極少,有利於改善資產重組的整體質量,促進重組行為的規范化和市場化運作。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選擇,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收購模式。
⑻ 股票中所說的「要約收購」是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要約收購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8)股票要約收購價格有規定嗎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⑼ 股票要約收購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