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在開盤前買好還是開盤後買好
一般情況下,在臨收盤時買入較好。
炒短線的方法--尾市操作法
尾市操作法主要是一個炒短線的方法。在股票市場上,波幅最大的時間就是臨收市前近半小時左右。主力機構最喜歡在這段時間興風作浪。有時全日都在上升,但臨到收尾的數分鍾卻變成「跳水」;有時全日都跌,到收市時候卻戲劇性地以飈升收場。可見尾市是一日之內最重要的時刻,因此尾市操作法是根據市場的規律去推測市場最短期的走勢,特別是股票市場取消「T+0」制度後更顯出此理論的實踐意義。
尾市操作法主要依據下述理由操作:如果有一日臨收市之前一段時間,突然有好消息傳入股市,這些利好消息將會刺激購買意欲。但已臨近收市,買方全力買入也買不到多少,一到收市就要等到明日開市才可以再入市購買。第二天一開市,昨天尾市意猶未盡的購買欲,將會體現於一開市就上升。因為大家唯恐踏空,昨日買不到,今早一開市要買一些。短線市場籠罩著利好消息和樂觀氣氛,所以往往昨天尾市掃貨收場,今朝一開市多數亦會出現高開繼續掃貨現象。
相反,如果有一日尾市有一些壞消息,以致於人心惶惶,個個爭先恐後,你沽我也沽,互相踐踏,但時不與我,「鳴鈴」收市,沽不出貨的明日請早。這些恐懼的心理會持續,第二天一早開市,大都會是「低開」,一開盤就能見到沽貨鏡頭。大家唯恐手中頭寸沽不出去會越跌越凶,所以爭著做第一,沽貨都要第一,快人一步在相對高價沽出,以免落在人後,加重損失。即是說,今日尾市有利空消息,預期第二天開市是跌市就十拿九穩。
尾市操作法告訴我們,今日尾市有消息,效應會延續到第二日一早。這是一個十分合乎邏輯的推論,我們曾做過一些統計研究,發覺這個理論准確性程度亦十分高,是一個炒超短線股票的可取策略。如果今日尾市有消息,理論就指示應該立即採取行動,買賣股票。今日尾市採取行動,譬如在尾市好消息之下買入,明日在利好消息仍然發生效應之下,趁高開之機,立即平倉,獲利不菲。
當然世事並非一成不變,尾市利好消息,使尾市狂升,如果收市之後證實是「流言」,明日可能股市期市會面目全非。但只要持之以恆,長期運用尾市理論,贏面是肯定的。
不過使用尾市操作法操作,千萬不能太貪。如果昨日尾市升時你入貨,今日高開,應立即獲利回吐,不要希望市勢不斷上揚,因為到今日尾市又可能有壞消息流入市場。用這個方法只做隔夜市,無論賺或虧都要平倉了斷,否則一旦看錯,死不認錯可能越錯越深,不賺反虧,而且越虧越心寒。或者當你有錢賺時又希望能賺更多,市勢卻突然轉變,原本可以賺錢變成虧本,浪費機會時間。如果你要做一些中長線買賣,就應該參考其他理論。
❷ 關於股票,不是說有交易才會影響價格嗎,為什麼開盤和前日收盤價不一樣都沒開盤交易價格怎麼會變
我沒有牌盤前的那是主力莊家的集合競價啊,那是集合競價直接開盤和田一日的收盤肯定是不一樣的開盤後股價就會有波動了。
❸ 開盤前集合競價買到的股票當天可以賣出嗎
不可以,集合競價只是能確定股票開盤價,而集合競價只是在開盤前提前掛單,是開市後第一筆成交掛單,也是屬於當天交易日成交股票,所以必須在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交易。
❹ 能不能開盤前以昨日收盤價買入
當然可以委託報單,但委託後不是一定會成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❺ 股市開盤前可以買賣股票嗎
股市開盤前不可以買賣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時間可以進行委託,不會成交。集合競價只是按照買賣撮合開盤價,最後只會按照開盤價成交。每天股市開始交易稱為開盤。中國的股市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在期貨市場中,中國的期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00--11:30,下午是:13:3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
❻ 開盤之前可以買賣股票么
1. 開盤之前不能買賣股票,只能參與委託競價,委託競價時是否成交需要等集合競價結束後即9:25後才知道,而正式的買賣股票需要等9:30開盤後才可以。
2. 你說的沒開盤前價格的忽高忽低是顯示的此刻這個價位成交量最大,因為集合競價撮合階段是由某個價位的成交量最大而決定該價位為開盤價。如果在此階段你的委託買入價大於開盤價,則會按開盤價成交,若你的委託賣出價小於開盤價則按開盤價成交。
3. 集合競價階段若按你說的,股價沖高10.9元,你以10元委託賣出,最後要看開盤價是否大於10元,大於則成交,小於則不成交。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即進入9:30後連續競價。
(6)開盤前賣股票是昨日的價格嗎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❼ 我今天買得股票明天 開盤之前可以賣掉嗎
開盤之前是集合競價時間,只能開盤優先交易,詳情如下: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 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❽ 今天買的股票,明天開盤的價格低於昨天的收盤價能賣得出去嗎
賣不出,不過,根據10%漲跌限制原則,第二天開盤至少應在5.40元.另外結合競價是在9:25分成交,也就是開盤價,你如果要參加結合競價,要在9:15分後掛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