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股交易規則(入門知識)
美股實行的是T+0交易規則,美國證監會為保障小額投資人權益,對不同資金量的賬戶T+0次數進行了不同的限制:1.賬戶總資產大於25000美金時當賬戶總資產在25000美金以上時,可以無限次數進行T+0交易;
2.賬戶總資產不足25000美金時每5個連續交易日只可以使用4次T+0交易,且當觸發了第4次T+0交易時,該賬戶將被鎖定,只能平倉、減倉,不能建倉、加倉。該賬戶需等待90天,或將資金補足25000美金以上方可解鎖。交易數量:不同於A股的最低成交單位是一手,美股最低成交單位是一股,可以購買大於等於一股以上的任意股數。
交易時間:夏令時(4-11月):北京時間21:30-4:00(次)冬令時(11月-次年4月):北京時間22:30-5:00(次)
㈡ 美國股票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各佔多大的比例
從國外市場來看,證券市場的潮流應該是機構佔主導。美國、英國等是保險資金、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等穩定持有股市絕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則是法人機構相互持股,也是機構占據主導地位。而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有增無減。美國機構投資者佔美國總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養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險公司由3.3%上升到7.3%。
㈢ 問美國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套利基金或避險基金。對沖(Hedge)一詞,原意指在賭博中為防止損失而採用兩方下注的投機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場既買又賣的投機基金稱為對沖基金。
美國的對沖基金是隨著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特別是期貨和期權等交易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目前,美國至少有4200家對沖基金,資本總額超過3000億美元。
1.對沖基金的特點
對沖基金的最大特點是進行貸款投機交易,亦即買空賣空。美國大約有85%的對沖基金進行貸款投機交易,在選准市場或項目後,即以數額並不多的資本作底,到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證券交易所進行巨額貸款,然後傾注大量資金進行殲滅戰,或大輸或大贏,其投資戰略絕對保密。20世紀90年代以後,美國對沖基金的冒險系數越來越大,但大多比較成功。
2.對沖基金的分類
以交易手段區分,主要可分為低風險對沖基金、高風險對沖基金和瘋狂對沖基金。
①低風險對沖基金。主要是在美國和國外的股市投資,一般很少以高於本身資本兩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交易方式以長買短賣為主,也就是說購買可能會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會下跌的股票;待市場出現好轉後,再買回這些股票;
②高風險對沖基金。經常以高於資本25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場上進行長買短賣,也在全球債券、貨幣和商品期貨等市場上進行大規模的投機交易,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羅斯經營的量子基金;
③瘋狂對沖基金。以高於本身資本十倍甚至幾十倍的借貸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炒作。這種對沖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該公司曾以40多億美元的資產向銀行貸款100多億美元,其買進賣出的各種證券和股票市面價值一度高達1.25萬億美元,結果導致了1998年9月美國對沖基金事件的爆發。
3.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從廣義上來說,對沖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種,但與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對沖基金又有許多獨特之處:
①投資者資格。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②操作。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③監管。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④籌資方式。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⑤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共同基金(Mutual Fund)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設立後,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基金規模不固定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㈣ 002454的股票基金佔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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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1978年至1999年的20餘年間,美國共同基金管理人中,有多少的主動式基金業績比不上指數基金
1978年至1999年的20餘年間,美國共同基金管理人中,有79%的主動式基金業績比不上指數基金。
但這個比較是沒有意義的,原因有三:
一、美國是成熟的市場,不利於基金的主動管理,中國是新興市場,利於基金的主動管理
二、美國的1978年至1999年的20餘年間,恰好是大牛市,只漲不跌,所以基金無法發揮主動管理的優勢
三、主動式基金分進取型、穩健型、保守型,保守型過於保守,所以漲不起來,用保守型基金跟指數基金比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主動式基金被低估
附:
指數基金是否優於主動管理基金,這個問題是許多投資者最關注的。但回答卻取決於投資期限的長短以及所處的市場環境。在上漲階段,指數基金無疑跑得比主動基金快。但長期來看,在我國指數基金投資並非最佳選擇。原因就在於,支撐指數基金的根本理論是有效市場理論,即專業投資者長期無法戰勝市場,市場在信息上是有效率的。而恰恰我國目前的市場離有效甚遠,大起大落頻繁,政策效應明顯,基金經理更有信息優勢。因此總的來看,我國主動型的基金更能夠跑贏指數基金。
期限為03年年初至今。上證基指、深證基指、中證股票基指和滬深300的累計收益分別為407%、380%、385%和203%,可見三個基金指數均大幅度超越了滬深300指數,表明主動型基金在此期限內業績優於指數基金。在03年至今,上證基指、深證基指,中證股票基指分別有80%、70%以及90%以上的時間內累計收益超過滬深300。可見,長期來看,主動基金優於指數基金,原因就在於我國股市並非有效的,低效率的市場給了主動基金更多的創造收益、避免損失的機會。
那為何今年指數基金如此熱火朝天呢?毫無疑問,是今年指數基金賺錢的「近因效應」起了作用。在一些情況下,後出現的信息會比先出現的信息影響更大。這種模式被稱為近因效應。當人們能夠更加清楚地記得後出現的信息而不是先出現的信息時,近因效應便起作用了。2009年以來,指數基金漲勢喜人,打動了不少投資者。其次,人們對熊市時指數基金的悲慘遭遇有選擇地忘記了,即重建了記憶,對於某些具體事件,記憶受到了他人言論的影響。當投資者決定投資於指數基金時,所回憶的都是有利於指數基金的片斷,不利的內容自動地被忘記了。由此可見,正是這兩個心理學上的偏差,使得投資者只看到指數基金短期的好,而忘記了,長期而言指基很可能不是主動基金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