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去證券市場買股票,是國家規定股票只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所就是通俗說法里的證券市場,在中國就只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二家證券交易所.
而普通投資者是不能到證券交易所去買股票的,要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才行,證券公司就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在證券交易所有交易席位,普通投資者就委託證券公司代理買賣股票,所以要去證券公司開戶再買股票.
② 如何得知一家證券公司買了哪些股票。
這個應該是核心機密,
不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該有相關資料,
查不查得到或能不能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③ 買股票好還是買證券好
證券包括了股票,債券,基金等,看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一般來講風險越高收益越高。一般風險排序:股票>基金>債券
④ 華泰證券可以買哪幾種股票或者其他
華泰證券開戶後可購買滬市和深市除創業板和st股的股票,如要購買創業板股票須進行許可權開通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均可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但需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原則上不鼓勵這類投資者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堅持要直接參與,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應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才能開通交易。
開通創業板的方法如下:
1.第一.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點30至11點30分,下午的13:00點至15:00點(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選擇一個時間點。券商主要在此時間段營業,辦理相關業務肯定要在券商的營業時間里進行。
2.選擇好時間點後,需要帶上個人本人二代身份證,相關的滬深股東卡。該證件主要為了證明投資者本人的身份,缺一不可。如果股東卡不見,可以在券商營業部憑借二代身份證補出。
3.去開戶券商的營業部大廳辦理,一定要記住是本人開立滬深交易卡的券商營業部,大多數券商目前不支持同券商其他營業部辦理該業務。
4.簽訂創業板風險警示書。主要是工整的抄寫一段創業板交易風險警示的文字。然後本人簽名,寫上簽訂日期即可。
5.耐心等待幾個交易日即可買賣創業板股票。具體幾個交易日,需要根據不同券商的不同規定來定,去券商營業部時可以和工作人員確認清楚。
⑤ 證券類股票現在可以買嗎
證券類股票貝塔系數高於綜指,所以在牛市買證券。現在是一個買點,不過要有中長期的心態
⑥ 我是新手,怎樣才能買券商股
券商股漲幅巨大,參與要謹慎
滬深A股新開戶的情況
開戶條件:1、滬深A股賬戶需要持身份證方可開立。
2、年滿18周歲(以身份證信息為准,如果介於16-18周歲能夠提供收入證明,有些證券營業部可以辦理,16-18周歲想開戶的投資者請先咨詢意向券商)
3、沒有開立過證券賬戶。(因為每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套滬深A股賬戶,而A股賬戶只能指定在一家券商進行交易,所以如果開立過證券賬戶的投資者請參見轉戶情況)
開戶所需資料:1、身份證(2013年後必須是二代身份證)
2、銀行卡(不能是信用卡,必須是儲蓄卡;銀行卡如果准備新辦一張卡的話,不用特意辦好再到證券公司開戶,因為其實券商不用銀行卡,等證券賬戶開好,本來就要到銀行辦三方存管關系的,到時候新開卡辦三方存管關系一起。如果本來就有銀行卡的話,把銀行卡帶著,因為有些券商對於有些銀行能一站式辦理銀行確認,這樣就不用去銀行了)
開戶費用:上海證券賬戶卡40元,深圳證券賬戶卡50元,一共是90元。(有些營業部會存在減免的情況,這個可以提前確認一下)
開戶時間:交易時間(交易日9:00-11:30、13:00-15:00)都可以開戶,周末、中午等非交易時間有些營業部也會安排加班可以開戶,但由於非交易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請提前溝通確認後再去。
開戶流程:(工作日辦理)1、本人攜帶身份證到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證券端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開戶;2、本人攜帶銀行卡和證券公司出具的三方存管確認書到銀行網點做一個確認。(有些券商對於有些銀行卡是可以通過證券端一站式辦理的,所以銀行卡帶著,能當場確認當然更方便)3、通過券商官網下載行情軟體交易軟體即可交易。
(非工作日辦理)
通過電話委託,網上交易,手機委託都可以,只要下一下交易軟體就可以買賣股票了。
⑦ 證券公司的人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買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可以用個人名義購買股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7)買證券類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零九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交易所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