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股票 » 證券股票辦個繼承咋那麼慢
擴展閱讀
買的股票突然沒有了 2025-06-21 15:32:27
股票行情好要不要入股 2025-06-21 15:29:36
股票當天買當天委託賣 2025-06-21 15:27:44

證券股票辦個繼承咋那麼慢

發布時間: 2021-07-04 08:28:57

❶ 百度辦理股票遺產繼承公證書需多長時間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❷ 關於股票繼承的一系列問題

親人去世的時候,股票賬戶有沒有注銷,銀行存管卡(就是炒股用的那張銀行卡)有沒有注銷和解除三方。如果都還在,那證券公司就能解決,關鍵是證券公司怕擔責任。如果以上任何一個注銷或解除了,那證券公司是真的做不到,可以聯系中登公司(專門管股票過戶登記的一個公司)。最後還有一招,有點麻煩,但肯定行的通:打官司,讓法院判決

❸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以下為美股研究社總結的股票繼承流程,希望對你有用!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❹ 關於繼承股票的一些問題

需要去公證處,公證所有其他繼承人放棄對證券資產繼承權,由一個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帶著公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去證券營業部。

如果被繼承的證券遺產很多可以辦理非交易過戶(需要繳納手續費)

如果不是很多,建議賬戶規范完成以後,賣掉您父親賬戶里的股票,然後可以通過證券公司的系統,把資金轉到您的賬戶里。

❺ 股票怎麼繼承

股票和資金的遺產繼承問題,應當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資金部分的繼承。

你母親只要帶身份證、戶口簿及你父親的身份證、死亡證、遺囑等相關資料,就可到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的公證手續。你母親可憑上述資料及公證文書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第二、股票部分的繼承。

根據有關規定,股票作為遺產繼承,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首先是遺產繼承公證,公證程序和要求如前所述。其次,由於現行股票形式並非以前有形的紙張憑證,而是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的無紙化交易,並且由於股票繼承與在股市流通轉讓的過戶不同,因此,需要通過非交易過戶程序,股票只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如果過去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則應開立賬戶。由此,將會產生一些手續費、過戶費、印花稅等稅費。否則股票只有轉出,無法轉入,處於懸空狀態,股票繼承將無法實現。因此,證券營業部要求你母親辦理過戶手續是有道理的。如果你母親年事已高,從未開過戶,也不想為繼承而專門開戶,則只能另想辦法。因你母親已辦理繼承公證,建議你們與證券營業部協商,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取出資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❻ 如何申請辦理股票證券繼承公證求答案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申請辦理股票證券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股票證券憑證。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具體材料以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最終確認為准。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❼ 股票繼承手續程序 最好詳細一點 謝謝大家!

票繼承一般通過以下程序進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