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哪些證券公司開通了證券賬戶資金理財業務啊
比如國泰君安的現金管家理財產品。股市每天下午3時收盤後,可直接將股票賬戶內當日未交易的資金自動申購現金管家產品,年化收益在3%-4%,是活期存款的10倍。且本金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9時會到達投資者的股票賬戶,不影響投資者每一天的交易操作。該類產品首次參與門檻為5萬元,以後參與只要是1000元的整數倍即可,賬戶最低留存金則最少需要設置為1000元,此外的金額都可統一參與此理財產品。
類似的還有國信證券、安信證券、華泰證券、平安證券和廣發證券等多家券商的保證金理財產品。投資人只要和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券商就會自動抓取賬戶資金投資,資金按天計息,第二天現金自動歸還賬戶。變成現金提現時,只需要提前一天在電腦軟體上預約即可。如果出現賬戶的保證金余額不足時,閑置資金就會自動退出產品。
此外,國泰君安的股票賬戶還可以購買天匯寶(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公司以債券質押,每日統一報出各種期限品種的利率,客戶接受報價,並將資金融給公司,到期或穩定的收益。資金實時到賬,次日可取。
股票協議逆回購和保本收益憑證
國信證券賬戶還可以操作股票協議逆回購。據介紹,機構或個人客戶均可參與,滬深交易所2300多隻股票符合標的選擇。限制小,支持流通股和限售期一年以內的限售股,平均折扣可達43%,最快可3周實現放款,屬於一種普遍低於銀行、信託、小貸等的融資渠道。融資起點5000萬元起,融資期限不超過兩年,且覆蓋限售期。單一客戶未到期合約金額不超過5億元;單一質押股票份額占其發行總量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單一客戶質押股票占其持有股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70%。
此外,國信證券的收益憑證產品則適合以下投資者投資:有大量閑置資金,希望進行「保本」投資的非金融機構客戶;希望豐富投資品種、有發行結構化產品需求的金融機構客戶;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產品由固定收益與浮動收益兩部分構成,其中浮動收益與滬深300指數相關聯,計息基礎365天,本金到期全額償還。屬於低風險的保本型。認購金額為100萬元,超出部分應為1萬元的整數倍。不可贖回,不可轉讓。募集資金用途有股票質押式回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和融資融券等資本中介業務。
部分券商賬戶理財功能
券商名稱 證券賬戶理財功能
國信證券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保證金理財、股票協議逆回購、收益憑證產品
國泰君安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現金管家、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
安信證券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保證金理財
華泰證券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保證金理財
平安證券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保證金理財
廣發證券 債券逆回購、融資融券、購買基金、保證金理財
『貳』 哪些證券公司可以做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基本所有公司都有這個業務
『叄』 股票回購是什麼意思,公司什麼情況下會做股票回購
一、股票回購
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二、股票回購情況
1、反收購措施
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2、改善資本結構
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
3、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
(3)證券公司開通股票回購擴展閱讀:
一、回購方式
1、場內公開收購
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
2、場外協議收購
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或某幾類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
3、舉債回購
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4、現金回購
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購
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6、出售資產回購股票
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7、債務股權置換
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
二、股票回購影響
1、股票回購需要大量資金支付回購成本,容易造成資金緊張,降低資產流動性,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
2、股票回購無異於股東退股和公司資本的減少,從而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而且忽視了公司的長遠發展,損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
3、股票回購容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
『肆』 證券回購的定價方法
1、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簡稱「報價回購」)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債券向客戶(自己的經紀業務客戶)抵押融資,每日報出各期限品種固定利率,到期客戶能夠收到相應資金(本金+利息)的投資方式。在此業務中,證券公司做正回購,客戶做逆回購。
2、交易參與方:
客戶——融出資金,獲得資金收益;
證券公司——融入資金,支付資金利息。
『伍』 股票回購的概念是什麼怎麼理解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2、回購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3、回購意義:
對於股東的意義
股票回購後股東得到的資本利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發放現金股利後股東則需繳納股息稅。在前者低於後者的情況下,股東將得到納稅上的好處。但另一方面,各種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購而發生變化的,結果是否對股東有利難以預料。也就是說,股票回購對股東利益具有不確定的影響。
對於公司的意義
進行股票回購的最終目的是有利於增加公司的價值:
(1)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場傳遞股價被低估的信號。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別是如果是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負債比率。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陸』 上市證券公司將積極推動回購本公司股票,並推進本公司大股東增持本公司股票。 這個是什麼意思。能具體幫
就是讓自己公司股東把散的股票買到一起去
『柒』 企業開立股票賬戶後,可以做國債逆回購嗎另外還有個問題是關於券商的,客戶做逆回購,券商可以賺錢
可以做國債逆回購的。客戶做逆回購,手續費很低,但是實現客戶資產增值阿。
另外國泰君安有天匯寶現金管理工具,15:10前都可以委託,1天期的天匯寶年利率2.8%,不影響第二天交易。
周末可以預約開戶。
如果是四川的朋友,請咨詢 「國泰君安證券四川」-在線業務咨詢客服。
『捌』 股票帳戶進行國債逆回購需要開通嗎
股票賬戶買賣國債逆回購,不需要辦理開通手續,可以直接進行買賣。
『玖』 通過證券公司可以參與債券回購投資嗎有什麼要求
2003年,富友證券債券回購事件的曝光,無疑是對交易所債市和股市影響最為重大的事件之一。富友證券被託管時,有高達39億元的債券回購余額被上證所凍結。這39億元回購余額所需債券現券,都是富友證券以代客理財的名義等融入債券,然後再由其通過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並進行股票投機。交易所債券回購風險之所以爆發,除了技術性原因外,恐怕還應當深入到體制上去挖掘證券公司債券違規的根源。
首先,債券回購問題的爆發,反映了我國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過於狹窄。雖然我國早在2000年就允許證券公司等資本市場機構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融入短期資金。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在幫助其它實體部門融入長期資本,並為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的情況下,自身的長期資金和資本的需求卻難以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得到滿足。2003年券商發行中長期債券終於登上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歷史舞台,但嚴格的額度管理,只是緩解了少數券商的長期資金壓力,對於資本市場眾多券商的巨大資本需求缺口仍然是杯水車薪。
對證券公司在銀行間市場資金流動狀況的分析,有助於我們對此問題的剖析。自2000年起的連續4年時間中,證券公司自同業拆借市場上融入的資金遠遠高於通過正回購融入的資金。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之在於,證券公司本身是資金的短缺者,要通過回購從銀行獲得資金,要求證券與基金管理公司必須事先持有大量的債券,這本身需要大量的投資資金。由於證券公司本身就是資金短缺者,它持有的債券量又非常有限,通過自有債券回購難於滿足其巨額的資金需求,於是,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用於回購交易就成了最為便利的融資渠道了。
其次,債券回購風險的集中爆發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積累的歷史矛盾的結果。如果證券公司通過債券回購融資只是為了進行流動性管理,而不是將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用於股票投資(投機),那麼,債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只會給資金融出方帶來利率風險。如果逆回購方將融入的債券一直持有到到期日,若不考慮機會收益的損失,那麼,逆回購方的損失仍然會是在一個可以控制的范圍內。然而,目前暴露出來的情況似乎不是這樣簡單。事實上,證券公司正是通過頻繁的債券回購操作將短期資金用於了長期的股票投資,這樣,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就傳染到了債券回購市場。由於證券公司自有債券余額相當有限,為了達到拆東牆補西牆的"融資"目的,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或進行所謂的三方監管式的委託理財便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如果深入到體制上說,交易所債券違規操作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發展的結構性缺陷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在債券回購領域的集中表現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