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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ipo上市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6-03 02:49:19

1. 國有企業IPO上市的程序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流程圖

●審計和資產評估
擬改制的企業應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清查審計,對核損後的存量資產進行資產評估,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確認國有資產價值量。
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須由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評估事務所進行。
●制定方案
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
《企業改制方案》的主要內容:企業資產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擬改革方式、債權債務的情況、人員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後企業發展規劃。
●方案報批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提交企業決策層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經董事會通過;
★《職工安置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信息公示
★轉讓方持上述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填報《出讓意向登記表》、《公告登記表》,簽訂《轉讓委託合同》;
★產權交易中心將轉讓公告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網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轉讓公告期不少於二十個工作日;
★根據公開徵集意向受讓方的結果,合理選擇拍賣、招投標或者協議轉讓等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改制審批
經公告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後,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確定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後,報政府部門批准。
●轉變職工身份和資產處置
★憑政府批准文件到勞動部門辦理職工國有身份的退出,簽訂國有身份退出協議,落實補償金及相關事宜;
★憑政府批准文件和勞動部門的職工國有身份退出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處置手續。
●交易鑒證
★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交易中心主持下簽訂轉讓合同;
★在產權交易中心監督下進行資產交割和價款結算,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單;

2. IPO上市流程

3. ipo的流程

一般來講,從中介進場開始到IPO發行上市大概要1-1.5年時間,其中分三個階段,一是籌劃改制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六七個月左右,二是保薦機構和律師等中介機構盡職和製作相關法律文件約四五個月,三是中國證監會審核要四五個月。IPO申報要求財務報表是3個連續會計年度的報表,從股份公司設立到IPO申報一般也要滿3年。到底IPO申報上市多長時間可以成功,要看擬上市公司這幾年的報表能否用,規范程度有多高,以及內部規范制度是否完善等等。

律師在IPO上市過程中相當重要,律師參與IPO上市是法定的游戲規則,沒有律師的法律意見書公司無法完成上市,律師工作也貫穿到了IPO上市的始終,在改制、輔導、發行和上市過程中,律師的主要作用是從法律上闡述並披露公司改制、運作及其股票的發行和上市等方面的合法性。IPO上市所有跟法律有關系的事情,律師都需要准備,包括對前期法律事項的上市計劃的制訂、盡職調查、重組、改制、申報、出具法律意見書和修改意見等。
由於上市律師工作的重要性,因而企業也非常重視律師工作,因為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可能直接決定著本次IPO能否繼續或是就此中止,IPO中會遇到的法律問題通常比較綜合,對律師職業素養的深刻挑戰。

4. 公司上市流程是什麼

公司上市必經流程:第一、股份改制(2—3個月):發起人、剝離重組、三年業績、驗資注冊、資產評估。第二、上市輔導(12個月):三會制度、業務結構、四期報告、授課輔導、輔導驗收。第三、發行材料製作(1—3個月):招股說明書、券商推薦報告、證券發行推薦書、證券上市推薦書、項目可研報告、定價分析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第四、券商內核(1—2周):現場調研、問題及整改、內核核對表、內核意見。第五、保薦機構推薦(1—3個月):預審溝通、反饋意見及整改、上會安排、發行批文。第六、發審會(1—2周):上會溝通、材料分審、上會討論、表決通過。第七、發行准備(1—4周):預路演、估值分析報告、推介材料策劃。第八、發行實施(1—4周):刊登招股書、路演推介、詢價定價、股票發售。第九、上市流通(1—3周):劃款驗資、變更登記、推薦上市、首日掛牌。第十、持續督導(2—3年):定期聯絡、信息披露、後續服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三)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5. 公司上市詳細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