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條上的今借和今借到有什麼區別嗎
今借: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因此,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持出借人的請求。也就是說錢借出去了但有可能收不到還款。
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
(1)今借到擴展閱讀
案例:
2015年底,陸某借給王某6.6萬元,應陸某的要求,王某出具了一份內容為「今借到陸某人民幣陸萬陸仟元整(66000)」的借條。2016年3月8日,王某通過支付寶向陸某歸還5000元,其後未能再還款。陸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償還剩餘借款。
法庭上,王某辯稱,他雖然出具了借條,但是沒有實際收到借款,其向陸某支付的5000元並非歸還本案借款,而是歸還其之前欠陸某的5000元借款。
經審理認為:借款人王某向出借人陸某出具了6.6萬元借條,表明其認可雙方之間成立了借款合同法律關系,其在借條中又明確載明「今借到」,表明其認可已經收到了所借款項,除非其有相反證據予以推翻。
王某抗辯其所還的5000元是償還以前的借款,應當提供證據證明,但其未能舉證證明雙方存在其他的資金往來關系,故該5000元應當認定是歸還的本案借款,從而進一步佐證了案涉借款屬實,故王某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案例2: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並未將5萬元給張某。「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雖說只相差個「到」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系以借款人收到錢時開始生效。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一篇文章,看懂「今借」與「今借到」,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⑵ 今借到可以借到嗎
當面的就可以,網上的都不要相信,在上海可以幫到你
⑶ 今借到借款
建議通過銀行渠道申請貸款,若持有招行儲蓄卡,可登錄招行手機銀行,點擊 首頁→全部→貸款→我要借錢→好期貸 嘗試申請小額貸款。
借款金額: 最低不少於500元,最高20萬元,但具體額度多少以您申請通過後系統顯示的結果為准;
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
借款期限: 支持3、6、12、18、24 各月分期;
借款費用: 日利率參考為0.045%,請以界面實際顯示為准;不收取平台服務費。
⑷ 「今借」和「今借到」之間有什麼區別
1、法律效應不同
「今借」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持出借人的請求。「今借到」會有法律效應。
2、完成動作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
3、有無證據
「今借到」已經發生了,有憑據可以作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而「今借」還沒有借出,款項還沒交付給借款人。
(4)今借到擴展閱讀: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只相差一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借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本人並沒有真正收到錢!此時,假如債主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反駁,往往就會吃"啞巴虧"。
因此,建議大家,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范,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⑸ 誰知道今借到
你說的好像是。網貸吧。謹慎為好。詐騙套路太多。防不勝防。國家正在整頓打擊。
⑹ 今借到是什麼東西
這種借條的擔保人是一般證明人,借條沒有明確歸還時間,應該屬於長期有效,擔保人屬於起到證明借款事實的作用
⑺ 今借到和借貸寶里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你說的這兩個我都沒聽過呀,現在用的都是有錢花借錢了,市面上我也沒找到比有錢花更低的利息了,他們利息最低能低到萬二,我覺得還不錯,最關鍵是借多少到賬就沒有,沒有亂七八糟的費用,大品牌很透明,而且下款速度額度都挺高的,額度最高能做到20萬呢,在什麼平台借錢,你不還的話肯定會徵收法西的,而且不少的平台都會上徵信的,所以你還是還上吧
⑻ 今借到是騙人的,不要被騙了,什麼借條是假的
就是騙子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