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利伐沙班片的禁忌
利伐沙班禁用於下述患者:1.對利伐沙班或片劑中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2.有臨床明顯活動性出血的患者。3.具有大出血顯著風險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腸道潰瘍,存在出血風險較高的惡性腫瘤,近期發生腦部或脊椎損傷,近期接受腦部、脊椎或眼科手術,近期發生顱內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靜脈曲張,動靜脈畸形,血管動脈瘤或重大脊椎內細內血管畸形。4.除了從其他治療轉換為利伐沙班或從利伐沙班轉換為其他治療的情況,或給予維持中心靜脈或動脈導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劑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劑的伴隨治療,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諾肝素、達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達肝癸鈉等)、口服抗凝劑(華法林、阿哌沙班、達比加群等)。5.伴有凝血異常和臨床相關出血風險的肝病患者,包括達到Child Pugh B和C級的肝硬化患者。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② 利伐沙班片的老年用葯
老年人的劑量需要依據出血風險、腎功能及全身狀態決定,多數情況下無需調整劑量。在利伐沙班RECORD 1-3臨床研究的所有患者中,約有54%為65歲和大於65歲的患者,其中約有15%為大於75歲。在ROCKET AF研究中,約有77%為65多和大於65歲的患者,其中約看38%為大於75歲。在Einstein DVT、PE及Extension 研究中,約有37%的患者為65歲和大於65歲的患者,其中約有16%為大於75歲。臨床試驗中,在老年人(65歲或65歲以 上)中利伐沙班的療效與在小於65歲的患者中觀察到的療效接近。在這些老年患者中,血栓形成及出血事件的發生率均 較高,但風險特徵在所有年齡組中評價均為獲益。
③ 利伐沙班片
這葯本來就很貴,進口的,效果很好,最好還是醫院,不要外面亂買,為了省錢付出健康的代價劃不來。
④ 利伐沙班片的介紹
利伐沙班片,由拜耳醫葯保健有限公司生產,臨床上主要適應症為:1.用於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年患者,以預防靜脈血栓形成(VTE)。2.用於治療成人靜脈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後DVT復發和肺栓塞(PE)的風險。3.用於具有一種或多種危險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壓、年齡≥75歲、糖尿病、卒中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
⑤ 利伐沙班片的葯物相互作用
CYP3A4和P-gp抑制劑將利伐沙班和酮康唑(400mg,每日一次)或利托那韋(600mg,每日兩次)聯用時,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2.6 倍/2.5倍,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1.7倍/1.6倍,同時葯效顯著提高,可能導致出血風險升高。因此,不建議將利伐沙班與吡咯抗真菌劑(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劑全身用葯時合用。這些活性物質是CYP3A4和P-gp的強效抑制劑。作用於利伐沙班兩條消除途徑之一(CYP3A4或P-gp)的強效抑制劑將使利伐沙班的血葯濃度輕度升高,例如被視為強效CYP3A4抑制劑和中度P-gp抑制劑的克拉黴素(500mg,每日兩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 1.5倍,使Cmax升高了1.4 倍。以上升高並不視為具有臨床意義。中度抑制CYP3A4和P-gp的紅黴素(500mg,每日三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和Cmax升高了 1.3倍。以上升髙並不視為具有臨床意義。與腎功能正常者相比,在輕度腎功能損害者中使用紅黴素(500mg,每日三次)可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增加1.8 倍,Cmax升高1.6倍。與腎功能正常者相比,在中度腎功能損害者中使用紅黴素可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增加2.0倍。Cmax升高1.6倍。腎功能損害程度可累加紅黴素的效應(參見[注意事項])。氟康唑(400mg每曰一次,中度CYP3A4抑制劑)導致利伐沙班平均AUC升高1.4倍,平均Cmax升高1.3倍。上述升高並不視為具有臨床意義。由於決奈達隆的臨床數據有限,因此應避免與利伐沙班聯用抗凝劑聯用依諾肝素(40mg,單次給葯)和利伐沙班(10mg,單次給葯),在抗Xa因子活性上有相加作用,而對凝血試驗 (PT, aPTT)無任何相加作用。依諾肝素不影響利伐沙班的葯代動力學。如果患者同時接受任何其它抗凝劑治療,由於出血風險升高,應小心用葯。非甾體抗炎葯/血小板聚集抑制劑將利伐沙班(15mg)和500mg蔡普生聯用,未觀察到出血時間有臨床意義的延長。盡管如此,某些個體可能產生更加明顯的葯效學作用。將利伐沙班與500mg乙醯水楊酸聯用,並未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葯代動力學或葯效學相互作用。氯批格雷(300mg負荷劑量,隨後75mg維持劑量)並未顯示出與利伐沙班片(15mg)葯代動力學相互作用,但是在一個亞組的患者中觀察到了相關的出血時間的延長,它與血小板聚集、P選擇蛋白或GpIIb/IIIa受體水平無關。當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聯用非留體抗炎葯(包括乙醯水楊酸)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劑時,應小心使用,因為這些葯物通常會提高出血風險。華法林患者從維生素K拮抗劑華法林(INR2.0-3.0)換為利伐沙班(20mg)或者從利伐沙班(20mg)轉換為華法林(INR 2.0-3.0)治療時,凝血酶原時間/INR (Neoplastin®)的延長倩況超過疊加效應(可能觀察到個體INR值髙達12 ),而對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產生的效應、對Xa因子活性和內源性凝血酶生成潛力(ETP)的抑製作用具有疊加效應。若要在換葯期間檢測利伐沙班的葯效學作用,可以採用抗Xa因子活性、PiCT和Heptest,因為這些檢測方法不受到華法林影響。在華法林末次給葯後的第4天,所有檢測(包括凝血酶原時間(PT)、aPTT、對Xa因子活性和ETP的抑製作用) 都僅反映利伐沙班產生的效應。如果要在換葯期檢測華法林的葯效,可以在利伐沙班的谷濃度時(上一次攝入利伐沙班之後的24小時)使用INR測定,因為在此時間點該檢查受到利伐沙班的影響最小。未觀察到華法林和利伐沙班之間存在葯代動力學相互作用。CYP3A4誘導劑強效CYP3A4誘導劑利福平與利伐沙班合並使用時,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下降約50%,同時葯效也平行降低。將利伐沙班與其它強效CYP3A4誘導劑(例如苯妥英、卡馬西平、苯巴比妥或聖約翰草)合用,也可能使利伐沙班血葯濃度降低。因此,除非對患者的血栓形成的體征和症狀進行密切觀察,否則應避免同時使用強效CYP3A4誘導劑和利伐沙班。其它合並用葯.將利伐沙班與咪達唑侖(CYP3A4底物)、地高辛(P-gp底物)或阿托伐他汀(CYP3A4和P-gp底物)、奧美拉唑(質子泵抑制劑)聯用時,未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葯代動力學或葯效學相互作用。利伐沙班對於任何主要CYP亞型(例如CYP3A4)既無抑製作用也無誘導作用。未觀察到利伐沙班10mg與食物之間有臨床意義的相互作用。正如預期,凝血參數(如PT、aPTT、HepTest)受到利伐沙班作用方式的影響。CYP3A4和P–gp抑制劑將利伐沙班和酮康唑(400 mg,每日一次[od])或利托那韋(600 mg,每日兩次[bid])合用時,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2.6倍/2.5倍,利伐沙班的平均Cmax升高了1.7倍/1.6倍,同時葯效顯著提高,可能導致出血風險升高。因此,不建議將利伐沙班與吡咯-抗真菌劑(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劑全身用葯時合用。這些活性物質是CYP3A4和P–gp的強效抑制劑。預計氟康唑對於利伐沙班血葯濃度的影響較小,可以謹慎地合並用葯。作用於利伐沙班兩條消除途徑之一(CYP3A4或P–gp)的強效抑制劑將使利伐沙班的血葯濃度輕度升高,例如被視為強效CYP3A4抑制劑和中度P–gp抑制劑的克拉黴素(500 mg,每日兩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升高了1.5倍,使Cmax升高了1.4倍。以上升高並不視為具有臨床相關性。中度抑制CYP3A4和P–gp的紅黴素(500 mg,每日三次)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和Cmax升高了1.3倍。以上升高並不視為具有臨床相關性。抗凝血葯合用依諾肝素(40 mg,單次給葯)和利伐沙班(10 mg,單次給葯),在抗因子Xa活性上有相加作用,而對凝血試驗(PT,aPTT)無任何相加作用。依諾肝素不影響利伐沙班的葯代動力學。如果患者同時接受任何其它抗凝血葯治療,由於出血風險升高,應該特別謹慎。非甾體抗炎葯/血小板聚集抑制劑將利伐沙班和500 mg萘普生合用,未觀察到出血時間有臨床意義的延長。盡管如此,某些個體可能產生更加明顯的葯效學作用。將利伐沙班與500 mg乙醯水楊酸合用,並未觀察到有臨床顯著性的葯代動力學或葯效學相互作用。氯吡格雷(300 mg負荷劑量,隨後75 mg維持劑量)並未顯示出葯代動力學相互作用,但是在一個亞組的患者中觀察到了相關的出血時間的延長,它與血小板聚集、P選擇蛋白或GPⅡb/Ⅲa受體水平無關。當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合用非甾體抗炎葯(包括乙醯水楊酸)和血小板聚集抑制劑時,應小心使用,因為這些葯物通常會提高出血風險。CYP3A4誘導劑合用利伐沙班與強效CYP3A4誘導劑利福平,使利伐沙班的平均AUC下降約50%,同時葯效也平行降低。將利伐沙班與其它強效CYP3A4誘導劑(例如苯妥英、卡馬西平、苯巴比妥或聖約翰草)合用,也可能使利伐沙班血葯濃度降低。合用強效CYP3A4誘導劑時,應謹慎。其它合並用葯將利伐沙班與咪達唑侖(CYP3A4底物)、地高辛(P–gp底物)或阿托伐他汀(CYP3A4和P–gp底物)合用時,未觀察到有臨床顯著性的葯代動力學或葯效學相互作用。利伐沙班對於任何主要CYP亞型(例如CYP3A4)既無抑製作用也無誘導作用。未觀察到與食物之間有臨床意義的相互作用。實驗室參數正如預期,凝血參數(如PT、aPTT、HepTest)受到利伐沙班作用方式的影響。
⑥ 利伐沙班片的兒童用葯
尚無任何證據明確利伐沙班用於0-18歲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薦將利伐沙班用於18歲以下的兒童。
⑦ 利伐沙班片的用法用量
利伐沙班給葯方式:口服。利伐沙班10mg可與食物同服,也可以單獨服用。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劑應與食物同服。預防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年患者的靜脈血栓形成推薦劑量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傷口已止血,首次用葯時間應在手術後6~10小時之間。對於接受髖關節大手術的患者,推薦治療療程為35天。對於接受膝關節大手術的患者,推薦治療療程為12天。如果發生漏服,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並於次日繼續每日服葯一次。治療DVT,降低急性DVT復發和PE的風險急性DVT的初始治療推薦劑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兩次,之後維持治療及降低DVT復發PE風險的劑量是20mg每日一次,如表1所示。表1利伐沙班片用於DVT的給葯方案
在謹慎評估治療獲益與出血風險之後,應根據個體情況確定治療持續時間。應基於一過性危險因素(如:近期接受手術、創傷、制動)進行短期治療(3個月),並應基於永久性危險因素或者特發性DVT進行長期治療。對於該適應症,使用利伐沙班超過12個月的經驗上不充足。
如果在15mg每日兩次治療期間(第1-21天)發生漏服,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確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這種情況下可能需一次服用兩片15mg片劑。之後,應依照用葯建議繼續接受常規的15mg每日兩次給葯。
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療期間(第22天和以後)發生漏服,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之後應依照推薦劑量繼續接受每日一次給葯。不應為了彌補漏服的劑量而在一日之內將劑量加倍。用於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推薦劑量是20mg每日一次,該劑量同時也是最大推薦劑量,對於低體重和高齡(>75歲)的患者,醫師可根據患者的情況,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在利伐沙班預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獲益大於出血風險的情況下,應接受長期治療(參見【注意事項】)。如果發生漏服,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並於次日繼續接受每日一次給葯。不應為了彌補漏服的劑量而在一日之內將劑量加倍。因手術及其他干預治療而停葯如果為了降低手術或其他干預過程的出血風險而必須停止抗凝治療,則必須在干預之前的至少242小時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風險。考慮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術或其他干預過程之後,一旦確定已充分止血,應該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術干預期間或之後無法服用口服葯物,考慮給予非口服抗凝劑。給葯選擇對於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可在服葯前將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壓碎,與蘋果醬混合後立即口服。在給予壓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劑後,應當立即進食。通過鼻胃管(NG)或胃飼管給葯:當確定胃管在胃內的位置後,也可將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壓碎,與50mL水混合成混懸液,通過鼻胃管或胃飼管給葯。由於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賴於葯物釋放的部位,應避免在胃遠端給葯,因為在胃遠端給葯可能會使葯物吸收下降,從而降低葯物的暴露量。在給予壓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劑後,應當立即通過腸內營養方式給予食物。壓碎的10mg、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蘋果醬中可穩定長達4小時。體外相容性研究表明,利伐沙班沒有從混懸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膠鼻胃管。從維生素K拮抗劑(VKA)轉換為利伐沙班對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風險的患者,應停用VKA,在國際標准化比值(INR)≤3.0時,開始利伐沙班治療。對治療DVT及降低急性DVT後DVT復發和PE風險的患者,應停用VKA,在國際標准化比值(INR)≤2.5時,開始 利伐沙班治療。將患者接受的治療從VKA轉換為利伐沙班時,INR值會出現假性升高,但並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標,因此,不建議使用INR來評價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從利伐沙班轉換為維生素K拮抗劑(VKA)利伐沙班轉換為VKA期間可能出現抗凝不充分的情況。轉換為任何其他抗凝劑的過程中都應確保持續充分抗凝作用。應注意利伐沙班可促進INR升高。對於從利伐沙班轉換為VKA的患者,應聯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轉換期的前兩天,應使用VKA的標准起始劑量,隨後根據INR檢查結果調整VKA的給葯劑量。患者聯用利伐沙班與VKA時,檢測INR應在利伐沙班給葯24小時後,下一次利伐沙班給葯之前進行。停用利伐沙班後,至少在末次給葯24小時後,可檢測到可靠的INR值。從非口服抗凝劑轉換為利伐沙班對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劑的患者,非持續給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應在下一次預定給葯時間前0-2小時開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續給葯的(例如靜脈給葯的普通肝素),應在停葯時開始服用利伐沙班。從利伐沙班轉換為非口服抗凝劑停用利伐沙班,並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預定給葯時間給予首劑非口服抗凝劑。特殊人群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輕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CrCl:50-80mL/min)的患者,無需調整利伐沙班劑量。中度(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或重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推薦下列劑量:-對於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術的成年患者以預防靜脈血栓形成時,中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者無需調整劑量。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用於治療DVT後DVT復發和PE的風險時:前三周,患者應接受15mg每日兩次。此後,推薦劑量為20mg,每日一次。如果評估得出患者的出血風險超過DVT復發及PE的風險,必須考慮將劑量從20mg每日一次,降為15mg每日一次。使用15mg的建議基於PK模型,尚無臨床研究。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應避免使用利伐沙班。-用於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時,推薦劑量為15mg每日一次。不建議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肝功能損害的患者有凝血異常和臨床相關出血風險的肝病患者,包括達到Child Pugh B級和C級的肝硬化患者,禁用利伐沙班。性別無需調整劑量。
⑧ 利伐沙班片(拜瑞妥)怎麼處理
【商品名稱】拜瑞妥
【劑型】片劑
【成份】利伐沙班Rivaroxaban
【性狀】本品為紅色薄膜衣片.
【適應症】用於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
年患者,以預防靜脈血栓形成(VTE).
【用法用量】推薦劑量為口服利伐沙班10mg,
每日1次。如傷口已止血,首次用葯時間應於手
術後6-10小時之間進行。治療療程長短依據每個
患者發生靜脈血栓栓塞事件的風險而定,即由患
者所接受的骨科手術類型而定。
對於接受髖關節大手術的患者,推薦一個治療療
程為服葯5周。對於接受膝關節大手術的患者,
推薦一個治療療程為服葯2周。如果發生漏服1次
用葯,患者應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並於次日繼續
每天服葯1次。患者可以在進餐時服用利伐沙班
,也可以單獨服用。
【禁忌】對利伐沙班或片劑中任何輔料過敏的患
者;有臨床明顯活動性出血的患者;具有凝血異
常和臨床相關出血風險的肝病患者;孕婦及哺乳
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出血風險:如下詳述,一些亞群的患者的出血風
險較高。治療開始後,要對這些患者實施密切監
測,觀察是否有出血並發症徵象。這可以通過定
期對患者進行體格檢查,對外科傷口引流液進行
密切觀察以及定期測定血紅蛋白來實現。對於任
何不明原因的血紅蛋白或血壓降低都應尋找出血
部位。
腎損害:在重度腎損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
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葯濃度可能顯著升高,進
而導致出血風險升高。不建議將利伐沙班用於肌
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為15-2
9mL/min的患者應慎用利伐沙班。當合並使用可
以升高利伐沙班血葯濃度的其它葯物時,中度腎
損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患者應該慎用利
伐沙班。
⑨ 利伐沙班片的執行標准
10mg:進口葯品注冊標准JX2008007715mg和20mg:進口葯品注冊標准JX20120188
⑩ 利伐沙班片的注意事項
推薦在整個抗凝治療過程中密切觀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將使血栓栓塞時間風險升高在無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療的情況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劑包括利伐沙班,將使血栓栓塞事件風險升高。臨床試 驗中,在非瓣膜性房顫患者中從利伐沙班轉換為華法林期間,觀察到卒中發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療之外的原因而必須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則考慮給予另一種抗凝劑。出血風險利伐沙班將使出血的風險升高,且可能引起嚴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決定是否為具有較高出血風險的患者應用利伐 沙班時,必須權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風險與出血的風險。與其他抗凝劑一樣,謹慎觀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發現出血體征。建議在出血風險較高的情況下謹慎使用。如果發生嚴重出血,必須停用利伐沙班。臨床研究中,與VKA治療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長期治療的患者中出現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齦出血、胃腸道出 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貧血。因此,除進行充分的臨床觀察之外,對血紅蛋白/紅細胞壓積的實驗室檢查結果做出恰當 判斷,可有助於發現隱匿性出血。對於一些出血風險較高的患者,治療開始後,要對這些患者實施密切監測,觀察是否有出血並發症和貧血體征與症 狀。而對於術後人群,可以通過定期對患者進行體格檢查,對手術傷口引流液進行密切觀察以及定期測定血紅蛋白來及 時發現出血情況。對於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紅蛋白或血壓降低都應尋找出血部位。應及時評估失血的體征及症狀並考慮血液替代治療的必要性。在有活動性病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 齡20至45歲的健康受試者中利伐沙班的終末消除半衰期為5至9小時。合並使用影響止血的其他葯物將使出血風險升高。這些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劑、其他抗血栓劑、纖溶葯,以及非甾體類抗炎葯(NSAIDs)。合並使用聯合P-gp及強效CYP3A4抑制劑(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韋),將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並可能使出血風 險升高。盡管並不需要對利伐沙班治療進行日常暴露量監測,定情況下,例如葯物過量及急診手術,利伐沙班的水 平可使用抗Xa因子標准試劑盒分析測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於臨床決策。抗凝作用的逆轉尚無針對利伐沙班的特異性的雛劑。由於與血漿蛋白的高度結合,利伐沙班面無法觀析o硫酸魚精蛋白及維 生素K預期不會影響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試者中給予凝血酶原復合物濃縮劑(PCC)之後,觀察到凝血酶原 時間延長有部分逆轉D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轉劑,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復合物濃縮劑(APCC)或重組VⅡa因子(rFVⅡa), 參見[葯物過量]。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在採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時,接受抗血栓葯預防血栓形成並發症的患者有發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腫的風險,這可 能導致長期久性癱瘓。術後使用硬膜外留置導管或伴隨使用影響止血作用的葯物可能提高發生上述事件的風險。創傷或重復硬膜外或脊椎 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風險。應對患者實施經常性觀觀察是否有神經功能損傷的症狀和體征,例如背痛、感覺或運動 神經損害(麻木、刺痛或下肢無力),腸或膀胱功能障礙。如果觀察到神經功能損傷,必須立即進行診斷和治療。對於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和為了預防血冊劃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在實施脊椎穿刺賴外細之前醫師應繼潛在的織 和風險o利伐沙班末次給葯18小時後才能取出硬膜外導管。取出導管6小時後才能服用利伐沙班。如果進行了創傷性穿刺,利伐沙班給葯需延遲24小時。如果醫生決定在硬膜外麻醉或脊髓麻醉/鎮痛或脊髓穿刺時給予抗凝劑,應當頻繁監測神經損傷的體征或症狀。如果 懷疑有脊髓血腫的體征或症狀,應開始緊急診斷和治療,包括進行脊髓減壓,即便這種冶療不能預防或者逆轉神經系統後遺症。腎功能損害預防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成年患者的靜脈血栓形成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為在這一患者人群中預期將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葯效學 作用的增強。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觀察並及時評估任何失血的體征及症狀。服用利伐沙班期間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須停止治療。治療DVT,降低急性DVT後DVT復發和PE的風險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為在這一患者人群中預期將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葯效學 作用的增強。用於非瓣膜性房顫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風險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為葯物暴露量將升高。根據臨床指征定期評估腎功能(即,在腎功能可能減弱的情況下更頻繁地評估)並對治療進行相應調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間,如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則停用 利伐沙班。與其它葯物的相互作用對於應用吡咯類抗真菌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劑(例如利托那韋)等全身用葯的患者,不推薦同時使用利伐沙班。因為以上葯物是CYP3A4和P-gp的強效抑制劑,因此,同用可能會引起有臨床 意義的利伐沙班血葯濃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風險。在合並使用影響止血作用的葯物(例如NSAIDs、乙醯水楊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劑)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葯。對於存在潰瘍性胃腸疾病發生風險的患者,應考慮採取適當的預防性治療。其他出血風險與其它抗栓葯物一樣,不推薦以下出血風險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獲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嚴重高血壓;其他不伴活動期潰瘍但可導致出血並發症的胃腸道疾病(如,炎症性腸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 血管源性視網膜病;支氣管擴張症或肺出血史。髖部骨折手術的靜脈血栓預防尚無利伐沙班用於髖部骨折手術患者的干預性臨床研究,以評價利伐沙班的療效和安全性。使用人工心臟瓣膜患者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臟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療效;因此,沒有任何數據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 重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的劑量為15mg)可為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薦將利伐沙班應用於此類患者。急性肺栓塞患者不推薦將利伐沙班應用於此類患者。有創性操作和手術治療之前及之後的劑量建議如果需要接受有創性操作或手術治療,在情況允許並基於醫生的臨床判斷下,應在利伐沙班停葯至少24小時之後再實施干預。如不能將這一操作推遲,應權衡出血風險升高與干預的緊急性。有創性操作或手術完成之後,如臨床狀況允許且已達到充分止血,應盡早重新開始利伐沙班治療。輔料信息利伐沙班片內含有乳糖。有罕見的遺傳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該葯物。對駕駛及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利伐沙班對駕車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很小。曾報告過暈厥(頻率:少見)和頭暈(頻率:常見)等不良反應。患者出現這些不良反應時,不宜駕車或操作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