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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事件

發布時間: 2021-06-14 07:22:57

① 劉志軍案發的原因

審計署在審計時發現的。

2013年審計公告稱,審計署2009年至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一些工程承包商通過虛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資金,以「中標服務費」等名義轉給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營企業;丁羽心涉嫌通過其控制的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獲取不正當利益。

審計公告介紹,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審計署將上述案件線索移送中紀委查處。中紀委並案調查,最終查出劉志軍等人嚴重違法違紀問題。

(1)劉志軍事件擴展閱讀

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指控的簡要事實為: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沈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

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60萬余元;

劉志軍在擔任原鐵道部部長期間,徇私舞弊,違反規定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以受賄罪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② 富士康員工為什麼會尋死

一個企業與一個階層的矛盾

http://www.cyol.net 2010-05-25 16:59:37

2010年4月6、7日連續發生的3起「墜樓」及「猝死」事件,至今原因不明,案情撲朔迷離。
富士康旗下幾十萬名生產線工人,偶有突發事件,概率論上講得通。但統計學規律同時也指出,3月份內3起員工跳樓重大死傷事件,4月上旬又是3起惡性死傷事件,企業或者深圳警方簡單的一句「不屬於刑事案件」,已很難讓公眾信服。

強勢、專制如富士康和郭台銘,「低調」如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數月來始終未能向媒體敞開懷抱,「不接受采訪」已成為口頭禪;唯死傷者家屬及媒體孜孜以求「真相」。

繼本報1854期《富士康真相》報道推出後,各界反響強烈,本報記者也在就此事繼續追蹤采訪。同時,也期待知情人反饋更多線索,為了正向的輿論認知,為了正向的還原事實!

一個企業與一個階層的矛盾

鴻飛千里,富士則康。

這是富士康科技集團(下稱「富士康」,在台灣亦稱「鴻海科技集團」)最常用來形容自己企業願景的一句話。

但令人尷尬的是,數月來接二連三的員工「跳樓」死亡或重傷事件,讓上述「願景」更像是停留在口頭和紙面上的「願景」。

「富士康的經驗表明它的管理是能夠帶來效率的。其他企業理論上可以向它學習。但是,在員工構成不斷變化的今天,這種管理模式遭遇了挑戰。很重要的原因是員工的訴求與企業的管理產生了矛盾,」張沈偉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這個矛盾現在表現為一個企業與一個階層的矛盾。」

張沈偉是中國三星經濟研究院(下稱「三星研究院」)戰略組研究員。2008年6月24日,三星研究院通過調查撰寫了一份名為《富士康的成長與管理模式》的報告(下稱「模式報告」),張沈偉是三名聯合撰寫研究員之一。

軍事化VS「90後」

張沈偉所稱的「一個企業」自然是指富士康,「一個階層」則是富士康生產線上的數十萬名普通工人。據該模式報告稱,2007年時,富士康在中國大陸的員工有75萬人之多;其中「75%具有中專左右學歷,其年齡在16歲~24歲之間」。

也就是說,富士康生產線的普通員工75%以上是「80後」,甚至是年齡更小的「90後」。而這樣的員工主體對富士康過於強調軍事化和執行效率的管理模式提出了重大「挑戰」。已經發生的重大死傷事件中,劉兵21歲,孫丹勇25歲,鄭鑫崧23歲,馬向前19歲,李姓員工20多歲,劉姓湖南婁底員工23歲……

「相對之前的員工,80後、90後可能本身面臨的生活壓力沒有那麼大。」張沈偉分析說,比如,改革開放早期的農民工,農村收入很低,富士康這樣的工作機會對他們來說可以獲得相對穩定的收入,養家糊口的壓力讓他們也比較容易服從,因而比較容易管理。但是,現在的80後農民工,溫飽早已解決,父母也有收入,家庭的負擔可能就沒有以前那麼重,他們不僅追求工資收入,還希望能有一定的休閑娛樂,對時尚新潮的城市生活同樣有追求。「他們的需求中,除了工資外,還包括精神上的很多需求。」

事實的確如此。在網路「富士康吧」,尋朋覓友、呼籲「改革」、「聯合」甚至「罷工抗議」的帖子隨處可見,富康人生活網等關涉富士康員工生活各方面的BBS社區亦有好幾家。富士康的管理層似乎也注意到了員工工作之外的精神生活需求,通過企業內刊等加以調節。

不過讓人遺憾的是,截至本報發稿,該網站的「公司刊物」欄目中《鴻橋》雜志僅更新至2009年8月份的總第167期;而「通路服務」鏈接中的「活動資訊」(主要是推出的新產品)則已更新至2010年3月5日。而對於近期頻發的「跳樓事件」,則無任何資料。

以「快速反應」著稱的富士康生產線,最需要的是可以按部就班、「樂此不疲」的機械、重復勞作。每日12小時、13天休息1天的「無休止」工作,工作中互相不講話,按秒完成工站上一道道最簡單的工序。(詳細報道參見本報4月5日1854期《一名青工和富士康「機器」》)

「我個人認為,80後、90後這些人本身是在相對開放平等的環境中成長起來。他們更加叛逆和獨立,對於軍事化的層級制,可能天生很反感。」張沈偉稱。

但軍人出身的郭台銘,對富士康一直實行高壓的軍事化管理。

在富士康,員工需要遵守保密紀律,一旦機密泄漏,肇事員工以及其所在部門的全體人員都可能受到處分。譬如,在索尼產品生產車間工作的工人如果進入任天堂產品的車間,立刻就會被開除。2009年7月,員工孫丹勇弄丟了一部生產線上的蘋果樣機,在遭遇富士康保安各種審訊、甚至搜查其雲南老家之後,孫丹勇選擇以「跳樓自殺」方式對公司的不信任進行「抗議」。

針對富士康可能的潛在危機,張沈偉在模式報告中提出,富士康的底層員工中,存在極大的不滿情緒;隨著網路的普及和發展,該種不滿情緒很容易通過網路、媒體為外界所知,並對富士康的企業形象產生負面影響。

傳導變形VS疏導缺位

「對於一個像富士康這么大的企業來說,管理幾十萬人是一項很有挑戰性的事。採取層級制的、軍事化的制度可能是必須的。」張沈偉認為,這裡面的核心在於,郭台銘講究「獨裁為公」,對中層獎罰分明,這是一個團隊管理的正確策略。不過,獨裁為公、長官第一的思想到了中層與底層員工之間就存在傳導變形的問題。

「高層是知道普通員工工作壓力大的,2007年前後還特別設立了心理輔導室,但事實上,基本沒發揮什麼作用。」一位富士康生產線儲備幹部透露,他在富士康工作兩年多,每天壓力都很大,但從來沒去過心理輔導室。

來自《富士康科技集團2008年社會及環境責任年報》(下稱SER)顯示,富士康為員工設立的溝通渠道包括總裁信箱、員工熱線、工會聯合會3種方式,其中「員工熱線」又包括員工權益質詢、投訴申報、心理輔導3個項目。「集團員工熱線受理來電主要包括勞動關系、工作環境、餐飲食宿、管理體制等方面。2008年度,龍華工廠一處正式立案的案件即有509件。」SER中顯示。但以富士康龍華科技園員工約30萬人推算,509起申訴,這一比率顯然極低。

另外,由於壓力過大、台灣籍幹部(即「台干」)和內地籍幹部(即「內干」)待遇不一樣等問題,也使員工跳槽不斷增加。富士康曾自稱,公司已經有400多名中層幹部跳槽至競爭對手比亞迪公司。

來自台灣媒體的報道稱,富士康是中國台灣地區薪酬待遇最好的IT企業之一,郭台銘為籠絡其核心經理團隊,除了給予豐厚的年薪外,每個入職的經理級管理人員都會獲得相應的股權。每年富士康在中國台灣舉行的年會上,郭台銘都會大手筆犒勞員工,壓軸戲就是抽股票。2009年,富士康雖然增速放緩、利潤降低,但2010年鴻海科技集團總計「抽獎」了市值高達5.24億元的股票,創造千萬富翁13人、百萬富翁50人。

但「內干」顯然沒有這么好的福氣。

「富士康在英國建廠,高管是當地人為主,而在內地,主要還是台灣人。」一位離開富士康的原課長稱,郭台銘意識到了「台干」和「內干」的區別後,開始推行「138」激勵政策,即針對服務公司時間達1年、3年、8年的核心幹部員工執行獎金、補貼、住房等相關福利政策;工作滿8年後的「內干」,可無償獲得公司補貼住房一套或等值的現金。但「內干」在公司管理團隊的信任度、晉升空間以及股票期權的輻射度上,仍與「台干」相距甚遠;更不要說底層員工。

富士康的人力資源結構呈金字塔狀,居於「塔尖」的高管層制定好戰略,中層負責高效地分配和監督任務的實施與完成,底層員工則面臨的是高度分解的、專業化的、重復性很強的高強度勞動任務。

「在富士康工作,會『混』很重要。能力一般不要緊,重要的是和主管領導搞好關系。」富士康前儲備幹部和已離職課長均對記者表明了在富士康生存的第一潛規則。

「我個人認為,軍隊的嚴格等級是軍隊的使命性質決定的。不等級化、嚴格服從化,就可能影響戰鬥力,最後危及的是自己的生命。但是企業與員工只是商業利益關系,而且底層員工獲得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同時這個利益本身對於員工的重要性可能也在降低,這就使員工與企業的利益高度不一致。」張沈偉認,員工的訴求與企業的管理產生了矛盾,靠企業自身來解決,恐怕有很大難度。

「我們應該研究政府在其中能夠起到的作用。比如,戶籍制度改革、員工職業培訓、社會保障等等,都需要政府來做。」張沈偉說。

員工「墜樓」與艱難的真相

「對於墜樓案件的處理,說富士康搞信息封鎖是不對的,富士康做得很公開,兩次新聞發布會,所有目擊證人都叫到現場來讓記者發問——但他們不能證明另有隱情。」深圳一名采訪過馬向前死亡案的記者道出了關鍵。

之後,富士康會將相關問題交由警方處理,警方態度是「經過勘查後排除他殺」,具體的勘查過程及案件細節,則秘而不宣。

現在,申請信息公開,似乎成為馬家的最後一招。2010年4月6日,馬向前家屬向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遞交了《提供馬向前第一次、第二次屍檢報告給家屬的申請》和《「馬向前非正常死亡不立案」提出立案復議申請》兩份文件,要求提供第一次、第二次屍檢報告給家屬,以及要求撤消「深公寶不立字【2010】00013號」不予立案通知書,請求刑事立案。

「就算是政府信息公開,也不可能解釋當前富士康頻繁出現的『墜樓』現象,因為企業的信息不公開。也正是這種保密制度泛化的結果,形成了監管的盲區。」關注此案的律師張儀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被「隔離」的家屬

富士康3月份發生的3起被公開的死傷事故,以及4月6、7兩日連續發生的3起「墜樓」及「猝死」事件,至今原因不明,案情撲朔迷離。4月8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再次前往深圳市龍華及觀瀾進行了采訪。

當日下午3:00時許,在龍華人民醫院,記者再次遇到了富士康員工田玉的父親和堂兄。2010年3月17日上午8時許,富士康女工田玉從宿舍樓跳下「墜傷」,記者3月29日第一次見到她時,她正躺在龍華人民醫院(下稱「龍華醫院」)ICU(Intensive Care Unit,重症加強護理病房)。其父親田建黨告訴記者,女兒已於4月7日做過手術,目前正在住院部外五科進行康復治療。記者進去時,田玉緊閉雙眼,身上已裝有物理固定裝置,生命體征狀況尚好。

「富士康一名姓宋的課長承諾說,醫療費他們會負擔,到目前為止,也都是公司在承擔醫療費。但田玉手術期間,公司的領導都沒有過來。」田建黨說,這讓他覺得公司很沒有人情味。

更讓田建黨迷惑不解的是,事件發生半個多月了,公司沒有安排人來說明前因後果,公安也沒有進一步調查——「究竟因為什麼而導致了這樣的事情,仍然沒有搞清楚。我們進不了工廠,甚至連田玉的廠牌、行李都沒有見到過。」田建黨希望等女兒意識清醒後,再慢慢將情況講出來。

像田建黨這樣迷惑的家屬並非個案。

4月8日晚上,記者輾轉聯繫到3月29日「墜樓」死亡的劉志軍的哥哥,對於劉志軍的非正常死亡,家屬也申請了屍檢。期間,劉志軍的哥哥也在旁邊觀看,他說,「比如體表皮膚上有傷痕,但這些問題法醫都進行了解釋,我們找不出可以推翻其結論的有力證據。暫時只能接受。」據劉志軍的哥哥透露,劉志軍的遺體4月9日進行火化,在此之前,富士康已經與家屬達成了撫慰協議,不過,涉及到賠償額等有關協議內容,劉志軍的哥哥表示「不便透露」。

泛化的保密制度

除了家屬不能獲知內情,同一廠區的員工對「墜樓」事件也知之甚少。4月8日下午,《中國經營報》記者在富士康觀瀾科技園進行采訪時,對於6、7日兩天的墜樓事件,其工廠員工絕大多數表示不知情,許多人稱「在車間上班,根本沒法聽說外面的情況」。

在富士康觀瀾科技園的廠門上的巨幅電子顯示屏上,時而亮出紅色的「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這句話。據了解,富士康與蘋果簽訂的合同中一直都包括有保密條款,在協議簽訂後,蘋果的管理人員還常常進行秘密的檢查。這便是富士康實行全廠「信息戒嚴」制度的合理性依據。

據記者了解,富士康廠區內的信息受到最大化控制,廠區內出現任何事件,現場都會迅速被「警衛」封鎖,且不準員工圍觀。「上班時間是不準將頭伸出窗外張望的,否則最嚴重的處罰可能就是被開除出廠。」富士康龍華廠區一名員工告訴記者。

3月31日,本報《富士康真相》報道出來後,許多富士康員工一度通過評論跟帖方式,與記者取得了聯系。但數日之後,記者試圖通過電話聯系一名目擊過4月1日發生在富士康龍華工業區一起工傷事故(傳言未獲官方證實)的基層幹部,該名不願意透露姓名和所在部門的員工回復記者的話卻是:「我有義務和責任為公司的一切進行保密。」

而另一位組長級的女員工給記者的說法是:就像氣象局一樣,知道有颶風又能怎樣,難道告知社會?那樣就會引來更大的恐懼。

富士康一名項目經理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員工墜樓一事與客戶保密協議並無關系,保密協議一般是針對產品的。言下之意,將產品保密協議推衍到整個公司的各個角落,有矯枉過正之嫌。

來源:中國經營報

③ 丁書苗案的案件審判

2013年9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犯行賄罪、非法經營罪一案。上午10時,丁羽心被法警帶入法庭。
公訴機關指控丁羽心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為樹立正面形象行賄國務院扶貧辦范增玉4000餘萬元。非法經營所得20餘億元。
在上午的庭審中,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的事實予以認可,承認為劉辦事是為了感謝劉。關於其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的事實,丁辯稱每次都是范主動找她要的。關於非法經營罪的指控,丁對事實表示認可。
庭審過程中,丁書苗流下了眼淚,而且突然出現血壓升高情況,醫務人員馬上進入法庭救治,鑒於丁羽心的身體情況,審判長宣布暫時休庭,讓其休息之後繼續庭審。下午14時繼續開庭。下午4時,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擇日宣判。

④ 劉鐵軍案已宣判,是怎麼判的,是死刑嗎

是劉志軍,並不是劉鐵軍。
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其鐵道部部長、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2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其鐵道部部長職務。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了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負主要責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並處理。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中紀委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⑤ 北京到溫州火車出軌事件

2011年7月23日20時30分05秒,甬溫線浙江省溫州市境內,由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車與杭州站開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車發生動車組列車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已確認共有六節車廂脫軌,即D301次列車第1至4位,D3115次列車第15、16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傷,中斷行車32小時35分,直接經濟損失19371.65萬元。
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原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原局長張曙光等54名事故責任人員受到嚴肅處理

⑥ 丁書苗案的介紹

丁書苗,現名丁羽心,1955生,山西沁水縣人,曾在山西以煤炭運銷起家,山西省政協委員。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2013年9月,北京市檢二分院已對丁書苗提起公訴;2013年09月24日上午10時左右,丁書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的事實予以認可,承認為劉辦事是為了感謝劉,關於非法經營罪的指控,丁對事實表示認可。

⑦ 王林的人物事件

王林的財富在短期內迅速膨脹,很快成為江西萍鄉首富。蘆溪當地一些做實業的老闆起初並未看見王林做過什麼,但他卻很快暴富。這讓他們對王林賺錢的方法表示懷疑。在熟悉王林的老闆們看來:「不管你是暴發戶,還是做實業,總得做點什麼事才能發財。」而在一些老闆多次打探後,王林甚至直接透露他曾倒賣過軍火。盡管這個說法並不可靠,但仍然讓王林周邊的朋友深信不疑,「要不他怎麼會那麼富有」?其實梳理王林的暴富之路,不外乎發功治病、收拜師費、替人辦事、倒賣房產和放高利貸這5個生財之道。企業家、江西省人大代表鄒勇為拜王林為師,僅拜師費就花了500萬,之後還被索要名車和黃金等。
利用師徒之誼,王林在2006年引薦鄒勇找到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申請下一個貨場,王林事後收受鄒勇的禮金和勞務費共計1740萬元。按照蘆溪當地官方的說法,王林最早以港商身份以超低價收購的蘆溪賓館,轉手賣給了房地產商,「在這中間賺了至少上千萬」。多位熟悉王林的萍鄉老闆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王林的收入中,相當可觀的一部分來自於放高利貸,其中包括開地下賭場放高利貸。 王林和蘆溪縣的普通人很少來往。他更多的是和官員、明星打交道。但他過年會給貧困戶捐米、油、肉和魚。民政局社會救助管理局副局長潘忠伍說,在他任上,王林已經堅持了10多年。多時(捐)幾百萬,少時也有幾十萬。「這算得上實實在在給老百姓做了事。」潘忠伍說。在王林家裡,他找出那些貧困戶的名單,拍得很響,「有錢人多了,誰能像我堅持這么多年?我不放高利貸,哪裡來幾千萬給老百姓?」他多次提到自己的捐款數據,有時候說一年六七百萬,有時候說一年上千萬。除了每年的捐贈,王林還提起他捐給政府的建勛寺。「這個寺廟花了我1.3億。」據李密說,寺廟花的錢沒這么多。王林張羅了很多名流朋友,「他沒花什麼錢」。王林不這么認為。寺廟的功德碑上刻著王菲、李亞鵬等人的名字。王林說雖然有那麼多人名,但更多的是他為了給朋友面子。「錢基本上都是我出的」。他隨手拍了下廟門口的石獅子,「你知道這多少錢嗎?漢白玉的,200萬。」慈善為他贏得了一些聲譽。曾經認為他為人傲慢的人,經過這幾年,也會說起,他每年堅持幫貧困戶,不容易。
2015年1月18日,王林現身貴州,以企業家身份向銅仁印江縣沙子坡蘆塘村捐贈4萬元。當地媒體報道,在2015年1月18日舉辦的中外華人新春聯誼會上,來自法國、泰國等國以及中國香港的企業家們為貴州山區捐款11萬元人民幣,捐贈300件羽絨服,幫助安順、銅仁等地的留守兒童及孤寡老人溫暖過冬。王林以企業家身份單獨向銅仁印江縣沙子坡鎮蘆塘村捐款4萬元。王林說,小時候是「苦兒子」,也見到很多老人老無所依,逢年過節只能聞別家的魚肉香,沒少心酸。他說至今已堅持捐款20多年了,最近幾年每年都捐100卡車物資,希望讓「最苦的人也能過好每一天」。 2013年8月5日,蘆溪縣縣委常委、武功山管委會主任賈春輝向媒體澄清,該稱號是武功山景區授予王林的,並非蘆溪縣縣委授予。
早前蘆溪縣電視台新聞報道視頻顯示,武功山管委會曾經為王林舉行授牌儀式,授予王林「武功山大師」稱號,時任萍鄉市政協主席、蘆溪縣縣長、縣政協主席、武功山管委會主任出席授牌儀式。該報道稱,授予王林「武功山大師」稱號,「感謝王林大師對武功山開發的支持,並希望王林大師一如既往地支持家鄉武功山的開發,利用他的聲譽,為武功山多做宣傳。」 關於他治癒印度尼西亞第二任總統蘇哈托的事,是議論他傳奇最好的憑證。「治好總統能是假的?」
王林在蘆溪的宅子叫王府,一幢五層別墅,帶後花園。與縣政府一牆之隔。別墅里,有兩層專門放他和官員以及明星的合影。明星的合影多到王林懶得一一介紹。他更多地讓人注意他和外國國家元首的合影。他與蘇哈托的合影,以及所謂的蘇哈托寫給他的題詞,時間是1994年,他熟練地背出題詞「感謝上帝喚來了大師,治好了我和夫人的病,願上帝賜福於大師」。這些合影看上去年代久遠。看上去照片里也是蘇哈托本人,旁觀者很難辨出合影的真偽。
在他的《中國人》一書中,有關於蘇哈托會見他的故事。大師拒絕吃蘇哈托的米糕,總統周圍的文武百官嚇得拜倒在地,因為拒絕總統(皇帝)是要殺頭的。這一段用來襯托王林的鎮定自若、談笑風生。
他手機里有張照片。是對著俄羅斯國防部長的後背發功的場景。他說這是前不久剛剛見過的。問國防部長是什麼病。王林嚴肅起來,「這是機密,不要隨便問。」王林常常說,「我治好的病人有5萬」。話又不會說得太滿,他說病也有治好的,也有治不好的,看緣分。他也不再提用氣功治病,而是說用手法和草葯。他的秘書雷帆提到大師的艱辛:用氣功給腦瘤患者治病,因為太過用心,7個腦瘤侵入大師的腦子,閉關很久才把腦瘤治好。 《中國人》王林大師寫真,這本書版權頁上寫著香港海洋國際出版社出版。版權頁還寫著,該書從2002年到2011年共出了3版,印刷了3次。書裝潢精美,鑲有金邊。這本有367頁的書除了王林幾幅半身像,幾乎都是合影。
寫真以與高級別的官員合影為開端。有的合影是與官員相鄰而坐,有的合影涉及四五個人,圖說解釋為在家設宴招待官員及其家眷。更多照片是王林手提「變出」的蛇,與官員合影。
從照片圖說來看,和官員的合影時間都較久遠,多出現在90年代。有一些官員已經去世。照片下面常常標有,「看望大師」「陪同大師」「結為好友」等字樣。
合影涉及一些「治病」的情景。圖說寫著為某官員運氣治病,替某官員診斷等字樣。
書中還有多幅和外國高官(多為東南亞國家)、領導人的合影。相對國內高官,這些照片的圖說常常會講述一個小故事。類似於如何治好病,如何饋贈禮物等等。
與明星之間的合影則顯得更加親密。和趙薇的合影有十幾張,年度跨度很大。從照片圖說來看,照片里還有趙薇的孩子、家人等。
在和李湘的合影中,圖說稱「李湘是大師的私人秘書」。
「隔斷時間他就會去香港印一批」,李密說王林不會將此書輕易送人,只有有身份的人才會送。
王林表示,該書成本是1800元,如今很難買到,「在網上能賣到16萬一本」。 2013年7月26日,在媒體接連報道幾天之後,位於蘆溪縣城人民西路上的「王府」顯得異常安靜,這是王林眾多別墅中的一座,王府大門緊閉,只有兩座金燦燦的石獅子守在門口。在大門口拍攝時一位男子走了過來,阻止記者的拍攝。隨後這位男子回到王府,緊關大門。
與此同時,王林的手機一直無法接通。不僅記者見不著他,平日一直在他身邊為他工作的一些人也見不著他了。自媒體報道之後,曾經十分高調的王林就不見了蹤影。那麼這位自稱身懷絕技的氣功大師,平日里是如何修煉的呢?據知情人透露,他平時在家裡從不練功。
王林的神功如何,他曾經的「關門弟子」鄒勇稱,2008年他拜王林為師,王林從深圳運來一輛勞斯萊斯,他說已經交了20萬定金,馬上要提車了,這輛車總共是760萬,剩下餘款要鄒勇去交。鄒勇問他,這個算借的還是算什麼。王林說人家交一個多億他都沒教,這740萬就算拜師費吧。
王林送給他一個蓮花蒲墊,讓他打坐,還有號稱幾代單傳的秘笈,鄒勇卻什麼都沒練成。
鄒勇表示,這樣一本「萬法歸宗」不是罕見的秘笈,只不過是道教符咒書中有代表性的一本,在淘寶網買一本只需11元錢。鄒勇找他去理論,王林說你跟我斗,不會有好結果,讓你一個月全身腐爛死掉。而半年多過去了,鄒勇沒有任何反應。
王林的功法並不靈驗,其他的本事又如何呢?除了變蛇等,更神的還有他四處炫耀治病救人的傳奇。在王林通過香港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國人——王林寫真》一書中,記載了不少他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
書中舉例,王林治癒過遼寧沈陽千岩寺一位凈光法師的肝癌,這個故事是真的嗎?經查詢,遼寧沈陽根本沒有千岩寺,只是在錦州有一家青岩寺,凈光法師更是無從考證。同樣的謬誤隨處可見。書中說江西省興國縣南作鄉郵電所陳棹彩之子,半身癱瘓,也被他治癒。事實上江西省興國縣根本就沒有南作鄉。 2013年7月30日,王林在位於香港金鍾太古的一間寬敞明亮的時尚酒店接受了《紐約時報》的專訪。王林表示自己當前不打算回到中國內地,因為他一直在這里躲避記者,同時也是為了躲避中國官員。王林對辦案機關稱,2010年,他在裝修蘆溪賓館時,佘小年「提出拿出一筆錢支付我搞裝修,方便我的朋友來這里玩,住得好一些」。
據佘小年本人供述,其是在2010年3月去萍鄉市蘆溪縣找王林「消災」的。回來後即打電話給某「中」字頭特大建築企業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要其匯款150萬元給王林「修廟」。
王林稱,2010年3月29日,他提供給佘小年的個人銀行賬號先後收到匯款兩筆,一筆90萬,一筆60萬,「是從湖南的銀行匯過來的,不是以佘小年的名字付的。」
據悉,是佘小年將該賬戶告訴了上述行賄公司,行賄公司又讓兩個下屬施工隊套取出資金後,分別匯給王林。 事件背景
上個世紀80年代末,王林以所謂氣功絕技被傳得神乎其神。鄒某是江西天宇燃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02年經人介紹與王林認識。鄒某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聲稱,2009年以500萬元「拜師費」後成為王林「弟子」,陸續被王林索要近300萬元的財物。王林此前表示沒有接受別人的錢財,更沒有利用氣功作為斂財手段。王林藉助微博等渠道發布消息稱,鄒某因房屋糾紛,事實上欠他3300萬元,並經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要求鄒某返還欠款。2013年7月30日,記者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旁聽了這起房屋糾紛案的二審庭審,二審開庭原因為鄒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由於雙方糾紛,王林與鄒某「師徒」開始了長達兩年的利用媒體等手段互相揭發、舉報的過程。王林與其「關門弟子」江西商人鄒某的是非恩怨是「王林事件」的導火索。
事件經過
2015年7月9日11時許,鄒勇獨自駕駛一輛卡宴打算去洗腳,但在路上被不明身份男子將鄒勇塞進一輛遮擋號牌的雷克薩斯SUV,此後鄒勇失聯。當地有關部門接警後部署警力調查,發現鄒勇時,已被碎屍並拋屍鄱陽湖。屍體是通過DNA鑒定才最終確認是鄒勇。
王林因涉及關門弟子鄒勇被殺一案而被江西萍鄉警方批捕。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顯示,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於7月15日凌晨5時,將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王林刑事拘留,並羈押在萍鄉市看守所。
在備受公眾關注的江西王林案中,辦理此案的民警鍾某與王林前妻、情婦勾結,干擾辦案,企圖為王林開脫,並收受王林前妻、情婦賄賂。南方都市報記者劉某在跟蹤采訪此案中,涉嫌參與了上述活動。為依法公正辦理此案,回應公眾關切,目前相關案件已由公安部直接辦理 。 2015年7月15日凌晨,王林在深圳被江西萍鄉警方抓獲,因涉嫌綁架殺人案。該案的被害者是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鄒勇,曾為王林的關門弟子。
「氣功大師」王林2013年7月被曝非法行醫,江西萍鄉市蘆溪縣稱成立專項調查組進行徹查。時隔近2年,萍鄉市衛計委表示,該市近兩年來多次組織開展打擊非法行醫集中行動及專項整頓,未發現王林「非法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 2015年8月20日,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經提請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劉鋒、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林、黃鈺剛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執行逮捕。 此前,當地警方對外通報稱,鄒勇在7月9日被身份不明人員綁架後遇害,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王林所涉的罪名正是非法拘禁。2013年以來,因陸續被曝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涉嫌非法行醫等,並與官員、明星等政商娛樂圈人士多有交集,王林本人以及他和鄒勇之間的「恩怨」一直被社會關注。
2015年10月18日,公安機關透露,參與辦案的江西當地民警鍾某與王林前妻、情婦勾結,干擾辦案,並收受王林前妻、情婦賄賂;《南方都市報》記者劉某在跟蹤采訪此案中,涉嫌參與了上述活動。案件已由中國公安部直接辦理。

⑧ 林奮強的違紀事件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被「雙規」,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亦被查,廣深鐵路總經理郭竹學調任南昌鐵路局局長,鐵道部多元中心主任李文新接任廣深鐵路總經理,中鐵快運總經理楊宇棟出任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目前中鐵快運尚未對外宣布楊宇棟的繼任人選。
目前尚不清楚以上變動是否與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案有關。 在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和原副局長馬俊飛等人的受賄案件,林奮強因受賄7000餘萬元,被判死緩。

⑨ 郝勁松的相關事件

2006年4月27日,因買到漲價的火車票,郝勁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不開聽證會程序違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書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勁松隨即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級法院撤銷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12月1日判決郝勁松敗訴.12月7日,郝勁松上訴.
2006年12月27日,鐵道部發言人宣布,2007年春運漲價幅度將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時北京高院二審尚未開庭.
2007年1月7日,郝勁松在最高檢旗下的<<;檢察日報>>;發表致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公開信,要求徹底停止春運漲價.
2007年1月9日,鐵道部官員向<<;京華時報>>;表示,鐵道部不會因為郝勁松寫信而改變原先的計劃.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點,鐵道部發言人突然宣布,實行了14年的春運火車票漲價制度廢除,今後不再漲價.
<;南方周末>;隨即刊發文章:春運漲停 24小時驚天大逆轉

2006年12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選區,郝勁松在30多位師生的推薦下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競選海淀區人大代表,郝的競選小組先後在選區散發競選宣言<;選一個揮舞法律斧頭的人當代表>2600份,並成為公告中的初步候選人,在正式候選人確定過程中被醞釀掉,最後以另選他人的方式得票406票,《公益時報》以<;公益訴訟人士郝勁松的競選故事>;對競選過程進行了公開報道。 郝勁松與華南虎事件
2007年11月,郝勁松介入陝西華南虎事件,先後制定六套方案,向山西法院起訴周正龍,向國家林業局申請行政復議並舉報陝西林業廳,隨後因對國家林業局答復不服而起訴國家林業局。2008年5月郝勁松分別向國家林業局和陝西林業廳申請信息公開,6月26日因對信息公開答復不服,郝勁松赴西安起訴陝西林業廳。6月29日,陝西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華南虎造假事件,並查處14名政府官員。2008年9月27日,因申請旁聽公審周正龍案被拒,郝勁松在陝西旬陽縣法院門外撐起黑傘展現其行為藝術作品《傘於華南虎》,新京報對此事件進行圖片報道.2008年11月周正龍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08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產業部聯合舉行手機漫遊費降價聽證會,此前郝勁松用特快專遞報名旁聽被國家發改委以「會場條件限制」書面拒絕,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產業部拒絕公開會議地點及聽證會代表名單,1月21日郝勁松向北京一中院遞交訴狀起訴國家發改委要求撤消國家發改委拒絕其旁聽的行政行為,一審二審法院均裁定不予立案。1月21日北京的<;法制晚報>;率先披露聽證會舉辦地在河南大廈,1月21日晚,郝勁松入住河南大廈,1月22日在聽證會舉辦地河南大廈,很多記者被拒絕進入會場,郝勁松在大廳展現其行為藝術作品《黑色花瓶與聽證會》指聽證會隱蔽,秘密,不公開,黑箱操作,象花瓶一樣是擺設.在聽證會之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現場,郝勁鬆手持發改委書面答復跳上椅子質問國家發改委官員以「會場條件限制」拒絕公民旁聽是在撒謊。南方都市報與中國青年報對此事件進行了圖片報道.土豆網進行視頻報道.郝勁松隨後在天涯論壇發表文章我在手機漫遊費聽證會現場的24小時.2008年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修改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新辦法規定了: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要設旁聽席,公民可以旁聽.消費者代表由過去的不少於三分之一修改為不少於五分之二,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設記者席.聽證會舉行30日前向社會公布並選拔代表和旁聽人員.聽證會舉行15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定價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 2009年9月下旬,上海這座國際化大都市發生了震驚全國的釣魚執法事件,上海白領張暉與河南來滬農民孫中界分別被上海閔行交通隊與浦東交通隊栽贓式釣魚執法,被扣車罰款.張暉在網上發帖控訴,孫中界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斷了自己的手指,張暉與孫中界不約而同地找到郝勁松做為他們的訴訟代理人.
當張暉通過電話聯繫到郝勁松,郝迅速決定介入此案,為張暉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電話中,郝只提了一個條件:無論勝敗,決不能撤訴.張暉同意.郝鼓勵張暉說:你是好樣的,至少你還敢挺身而斗,很多人是一輩子都不敢的,他們一生都不敢反抗,他們永遠都是受害者.郝和他的同事立即召開會議擬定了詳細計劃,
第一步,在國慶前9月28號遞交訴狀起訴上海閔行交通隊,有效利用國慶7天長假,郝計算出10月9號是立案的最後一天,在上午接到法官打來的立案通知電話後,郝立即向外界發布了這個消息,全國媒體迅速報道.
第二步,2009年10月18日,郝勁松用18封特快專遞向上海18個區縣申請近三年來打擊黑車罰款總額的信息公開.郝勁松認為:「釣魚式執法在各地普遍存在,有愈演愈烈之勢。這背後有著巨大的利益鏈條。龐大的處罰金額支撐起了一個畸形的執法平台,執法機關僱用無業人員假扮『乘客』搭車,『乘客』則負責引誘司機收費,並把車引入執法人員設好的埋伏圈。」
「從派出釣餌、設套、埋伏,到抓人、扣車、罰款,整個過程一氣呵成。一輛車少則罰一萬元,多則2萬到3萬元。以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為例,兩年時間處罰5000輛所謂的『黑車』,罰款5000多萬元,巨大的罰款金額讓許多交通執法部門不惜鋌而走險,不擇手段,陷合法公民於非法,上海每年處罰20000輛車,罰款高達兩億元,已形成龐大的產業鏈,『釣魚式執法』 已涉嫌有組織犯罪。」
郝勁松強調,有些真正的黑車,在向交通執法部門定期交付保護費以後,得以公開運營。
第三步,揭開上海車主此前在釣魚執法案件屢訴屢敗的秘密.究其原因,背後是上海各級法院撐起巨大的保護傘,為執法犯法的交通執法大隊保駕護航。
2009年10月21日,郝勁鬆通過媒體向社會披露上海高院違規制定的內部文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審理出租汽車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郝勁松發現該意見居然是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交通執法局等有關部門和專家」研討出來的。郝勁松質疑該《意見》存在多種違背常理和法理之處,明顯偏袒行政執法部門。
09年10月26日下午4點,上海閔行法院行政庭庭長黃江跑到張暉單位大吵大鬧,用當手指著大喊張暉,你要聽話!要求張暉撤訴.聞訊趕到現場的郝勁松截法官黃江,雙方展開激烈的語言交鋒.當晚,郝勁松在天涯論壇發表帖子閔行法官黃江:張暉,你要聽話!該帖配現場圖片和錄音,點擊率高達70多萬,網民回帖6900多條支持張暉強烈譴責法官黃江.
第四步,2009年10月28日,郝勁松用郵寄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書面舉報規模龐大的釣魚執法人員涉嫌有組織犯罪.
2009年11月12日.張暉收到了要求其撤訴的恐嚇信,郝勁松鼓勵張暉要堅持下去!
郝堅定地告訴張暉:我們將在法庭上打敗他們!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閔行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張暉勝訴,法院認為閔行交通隊使用不正當手段取證違法,訴訟費50元由閔行交通隊承擔. 北京地鐵廁所收費案
郝勁松2004年12月在地鐵天安門東站使用廁所時,支付了如廁費五角錢。後郝勁松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對地鐵復八線天安門東站未設固定免費廁所而使其不得不上收費廁所作出書面解釋,判令地鐵公司退還如廁費五角錢。西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於2005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郝勁松的訴訟請求。
郝勁松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郝勁松上訴認為,地鐵公司在五方面違背了《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一是復八線設計存在缺陷,未設固定免費廁所;二是為彌補設計缺陷,配置了移動廁所卻要收費;三是「同樣是3元車票,環線乘客免費使用廁所,而復八線乘客卻要另付五毛錢,這違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則」;四是復八線為地鐵職工設置了固定廁所,卻不許乘客使用;五是地鐵公司拿納稅人的錢出資興建廁所再向納稅人收取如廁費,違背了公平原則。 另外,郝勁松強調,地鐵顯然屬於原國家計委(2001)398號文件規定的公共客運場所,公共廁所理應免費開放。 地鐵公司表示,由於復八線9座車站均沒有建設公共衛生間,為解決車站乘客如廁難的實際問題,公司在車站非付費區域設置了9套18座移動式免沖衛生間,費用屬於企業投資自建。考慮到購置成本及使用期間的維修、材料等項費用,公司規定收取如廁費五角錢。 二審法院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地鐵復八線在設計施工時未設置固定公共衛生間,地鐵公司在接管運營後,為方便乘客,自籌資金在各運營站台設置免沖環保投幣式移動衛生間,並根據消耗成本確定收費數額並取得收費許可,地鐵運營公司的行為未違背法律規定。原國家計委發布的計辦價格(2001)398號文件的適用范圍不涵蓋地鐵運營,地鐵衛生間的設置也不屬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京政管字(2002)32號文件所指的政府出資所建公共廁所。 郝勁松變「行為藝術家」
過去一直以公益訴訟方式出現在公眾視野的郝勁松如今被冠上了藝術家的身份,且大搞特搞起行為藝術。如華南虎案一審結束後,郝勁松在陝西旬陽法院門口做了「傘與華南虎」的行為藝術,他撐開的一把巨大的雙層復式黑傘上寫著「周正龍=替罪羊」,表達了他對虎照門事件的看法。
郝勁松稱,他創作的藝術作品《蹲下雙手抱頭》。人們看到這個作品可能會想到,他為什麼蹲下?他為什麼雙手抱頭?他違法了嗎?他犯罪了嗎?誰命令他蹲下的?他為什麼不敢站起來?……郝勁松說,等開庭時,他准備帶著以他這個姿勢為原型創作的雕塑,放到法院門外。 郝勁松法律公益網
中心發起人郝勁松簡介:青年法律學者,北京「三味書屋」法律顧問。「復式訴訟」理論的提出與倡導者,主張動用密集的火力轟擊可疑地區,並延伸掃射,以肅清某些不合理的現象。曾先後七次提起帶有公益性質的訴訟,狀告國家部委及壟斷集團。因索要發票未果,在四個月內連續三次把「鐵老大」告上法庭,並最終勝訴,迫使鐵道部向全國各鐵路局發出《關於在鐵路站車向旅客供餐及銷售商品必須開具發票的通知》,結束了中國火車不開發票的歷史。因打破霸王條款被新浪網和《環球財經》雜志聯合評選為「構建經濟和諧十大受尊崇人物」。被先後提名為2005中國法制新聞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兩起案件分別入選2005中國十大案件,2005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並以「維權戰士」的身份寫入2005中國法治藍皮書。
2006年4月,郝勁鬆起訴鐵道部春運車票漲價不開聽證會程序違法,同年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郝勁松敗訴.郝勁松隨即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07年1月7日,郝勁松發表致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公開信,呼籲春運徹底停止漲價.2007年1月10號,鐵道部宣布今後不再實行春運漲價制度.同年1月郝勁松入選《2006中國法治藍皮書》
中心研究員:郝勁松,張愛軍,甘霖,馮繼剛,賈元春,霍思佳,張璐,李孔軍,鄒學自,賈寶軍,王哲君,張明山,曹曉東,馬永順,程蘭海,王曉峰 人物周刊:網上對你攻擊最多的是你的律師資格證,有人說,你連律師資格證都沒有,是偽律師。
郝勁松:我本來就不是律師,我沒有資格證,也從未假裝過我有資格證。我是一個公民,一直以公民的身份作戰。因為如果你是一個律師,在一些事情上,司法局和你所任職的律所就有辦法讓你很難受,你要受指揮,你會有顧忌。正因為我沒有單位,沒有人可以指揮我,我是一個自由人。我需要自己做主,不喜歡被任何力量控制或者要挾。而且我會因此成為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不是律師也照樣可以擁有法律的武器。
人物周刊:你現在代理的這些案件中,代理人怎麼稱呼你?
郝勁松:隨便,比如張暉就叫我「郝哥」,孫中界叫我「郝律師」,網上有個帖子說,老百姓覺得律師就該是像你這樣的人。
人物周刊:中國是個講究「名正言順」的國家,沒有律師執業許可對你開展工作有影響嗎?你的收入來源是?
郝勁松:我是三家公司的法律顧問,收取顧問費,這工作不會占據我過多的時間精力,所以我有足夠的時間來介入公益事件,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我每天都用很長時間關注國內外互聯網上的事件,然後選擇目標出擊,看這個戰役,是否適合我。比如鄧玉嬌案件,我覺得那案子不適合我,因為我不是律師,就無法進到看守所里會見當事人。
人物周刊:你似乎從小就是個「刺頭」,總是有人會很慷慨地把「訟棍」、「刁民」這樣的詞彙送給你。
郝勁松:凡有上級有管理者,我都試圖去改變他,改善他,如果他不服,我就和他拼一拼。包括這次「釣魚案」,我們去區政府要求旁聽,有一個局長說:你可以去接待室喝點茶水,參觀一下我們的建築。我說如果不能旁聽就算了,我對建築不感興趣。過一會兒他的手下來了,說:郝先生你站在這兒也不太好,都是上訪的人,你去接待室坐一下吧,配合一下。我說:我沒有義務配合你,我是一個不服從的公民。
網民就是我的狼群
人物周刊:實際上,早在2004年起訴地鐵的時候,你對於將來戰役往哪裡打已經有一個大的規劃了?
郝勁松:是的,從那個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我們首先選擇地鐵這個企業,有政府色彩又是公用服務的企業。在此以前,中國沒有發票管理,我們要填補這個空白,為了上廁所的發票打官司,我們當時就覺得法院和政府都會支持,因為發票涉及到稅收,我們向地稅局舉報他們偷稅漏稅,後來罰了他們2萬多,所以第一次就把他們打敗了。
人物周刊:老百姓看到你索要公廁發票的案子,會不會覺得這個人怎麼這么無聊?這么小題大做?他是不是就想沽名釣譽吸引眼球?
郝勁松:無聊?我們會告訴他:一張小小的發票,濃縮了你的權利,這是最簡單的東西,你可以扔掉,但是裡面凝聚著法制和民主的力量。發票背後有國務院發票管理辦法,法規被踐踏了你都沒有維護,今天你失去了發票的權利,明天你失去了其他,總有一天你的房子、你的地什麼都失去了,因為法制在被踐踏的過程中你從沒有維護過它。
這個世界所有的不幸其實和我們每一個人密切關聯。就像美國波士頓那個猶太人紀念碑上神甫所說的那段話:起先他們屠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後來他們屠殺共產主義者,我也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也不說話。最後他們提著刀沖我過來了,沒有人替我說話,因為大家都倒下去了。
人物周刊:你把每個案件都當成一場戰役來打,特別注意戰略戰術,我想你一定是軍事愛好者。
郝勁松:非常愛好!我出生在軍人家庭,我父親就是一個老軍人。我從青少年時代起研究了大量的戰役,尤其是二戰,包括海戰、陸戰,但我最喜歡研究狙擊:一個很小的個體力量,有時卻可以阻擋一整支軍隊的前進,甚至成為扭轉戰局的關鍵。
人物周刊:你有自己崇拜的軍事家么?
郝勁松:拿破崙!拿破崙在土倫城堡的時候,集中排炮對著國會大廳,以前大家從沒遇到過這樣的打法,把所有的重炮都集中起來。他整體的戰術是非常干凈利落的,他自己概括的就是:「不玩弄太復雜的伎倆,集中精力各個擊破。」我覺得這句話對我處理很多事情都有巨大的影響。所以我們能取得成功,我希望我們的名字能被刻入法制的重要歷程。
人物周刊:你說的「我們」是指?
郝勁松:我說「我們」,有的時候也是我為自己壯膽,這樣一說,就好像有這樣一個團隊、有一個集體,「我們」包括很多網民,很多民意的力量,共同關注、介入一些公共事件。我有時沖在前面,像一桿標槍一樣往前扎,是巨大的網民在我的背後把我使勁兒向前推。
人物周刊:可曾有過這樣的感覺:你以為有人在背後支持你,推你,可是真的發生什麼動真格的事情,你回頭一看,身後沒有人,你一個人在孤軍奮戰。
郝勁松:迄今為止我還沒有這種感受,每次我身後的人都巨多。我研究二戰時候的一些戰役。德軍為了打斷盟軍,就開展「狼群戰術」,在大西洋分布了上百艘潛艇,神出鬼沒,擊毀了大量盟軍的運輸船,盟軍也採取了相應對策。這種「狼群戰術」有時是非常管用的,網民就是我的狼群!
我需要召喚到大量的人介入公共事件,並讓大家明白,對不平之事,你的反抗是有效的,只要你用適當的途徑、適當的技巧、適當的尺度。就像古裝片中的城門,堅固,高大,攻城的人群拿粗壯的圓木用力撞擊,門固若金湯,但只要我們有足夠的人,不停地撞,使勁撞,雖然門還沒倒塌,但從微觀物理上來講,它已經在慢慢變化了。
每一座城池都是這么攻下來的,每一個網民的留言都可能成為攻陷城門的最後一次撞擊。我需要網民在這些戰役中成熟、成長起來,使網民認識到我們沒有沉淪,我們可以參與決策進程,並在社會正義的關鍵時刻站出來力挽狂瀾。
揮舞著法律的斧頭
人物周刊:中國法律圈裡,有你特別佩服的人嗎?
郝勁松:江平算一個,他是一個高山仰止的人物,但是他比我們年齡大太多,也很少出來發言,他說想把機會讓給年輕人。另外,張思之當然也算一個,我們第一次見面,他知道我,還摟著我照了一張相,他給我一個評價,「我是老好事之徒,你是小好事之徒。」
人物周刊:張思之大律師是把你引為同類了?
郝勁松:對,我想最起碼,他是知我的。他絕不會僅從某個個案來了解我,以為這個人很無聊,就是為了一張車票或一張發票在四處告狀,我想張律師能解讀到這些案件背後的深意。
法律一直是我的嚮往,治理國家最終我們依靠的是法律,法律就是我的工具,我的斧頭,當這把斧頭磨得鋒芒畢露的時候,我們就試著揮舞它,在試驗它並使用它的時候,我們也賦予它力量。
人物周刊:我們通常都說「正義之劍」,為什麼你說「法律的斧頭」?
郝勁松:斧頭更像我的打法。劍那玩意兒很長,它的招式就比較傳統、正規,舞劍必須遵循一定的套路,對我來說,劍術有時也是一種規則的束縛,而斧頭則不然,斧頭更靈活,它沒有固定的章法可循。
人物周刊:在你揮舞斧頭的過程中,這個斧頭是不是也會傷到一些人?
郝勁松:傷!絕對的。比如說鐵路發票那個案子,我們起訴了3次,第三次當我們掌握到了足夠白條(證據)的時候,鐵道部其實很緊張了,因為他們感覺就要敗訴了,涉案的兩個車長到處找我,希望能通過說情讓我撤訴,後來我聽說那兩個車長被免職了,被貶到貨運列車了。
人物周刊:也許有些人因為你,命運就被改變了。
郝勁松:一個時代的進步,在它往前走的時候,總會犧牲一些人,如果這些人的利益很小,犧牲就犧牲了,在所難免。
人物周刊:所以你並不顧惜他們?
郝勁松:不顧惜!那個證據對我非常重要!他只是被免職,而且據我所知,幾年後他又官復原職了。我覺得這種犧牲很小。
人物周刊:媒體也是你每場戰役的外援,你似乎特別懂得調動媒體,什麼時間點,放出什麼樣的消息。
郝勁松:我已經習慣了不斷地接受采訪,回答相似的問題。張暉一開始覺得很麻煩,對他的日常生活是一個干擾,我告訴他,你每接受一次采訪,我們勝訴的可能就增加1%。最初他很悲觀,認為勝訴的幾率很低,我說,即使落敗,也要把對方送到被告席上。原告只需要掏50元,但是政府要請律師需要幾千元,如果大家都有法律意識,政府的違法成本就會巨增。訴訟有時是有效地緩解憤怒的渠道,社會總得有個泄洪口。
人物周刊:如果你現在需要媒體幫助,你能調動的媒體資源能有多少?
郝勁松:其實也不會超過20家,這20家還是有些能登出來,有些登不出來,我手頭掌握聯系方式,以及采訪過我的媒體記者大概有150多位。
民主還是一個孩子
人物周刊:聽說張暉考慮過退縮。
郝勁松:我一開始就跟張暉說,代理你的案子,我可以一分錢不要,但我就一個條件:堅決不能撤訴!一、二審的司法程序必須走完,拿到判決書。哪怕最後你敗了,民眾也會知道到底誰對誰錯,也會讓他們通過敗訴判決知道一些問題,比如法院並不是永遠正確。
人物周刊:為何你如此堅持不能撤訴?
郝勁松:張暉有很多顧慮,如果他頂不住,撤訴了,我們就前功盡棄。張暉在接受采訪時提到自己很害怕,害怕鉤子報復等等。我告訴他,這種信息你不能釋放出去,對手知道你怕什麼,就會用你害怕的方式來對付你。
經過這些事,他也在成長,他有時候會長時間地坐在電腦前,看網友給他的留言支持,覺得自己並不孤單,很強大。他從一開始不願意露面,不願意暴露真實姓名,用了個化名「張軍」,到最後願意接受鳳凰衛視采訪,把「張軍」改回原名張暉,他說:我突然覺得我又沒做錯事,我為什麼怕他們呢?
人物周刊:上海政府已承認在張暉和孫中界的事件里確實存在非法取證,張暉也領回了自己被罰的款子,要他抵制壓力堅持繼續訴訟,是不是很困難?
郝勁松:除了張暉和孫中界,還有大量的「釣魚」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裁決,我們還沒有真的折斷釣鉤以及釣竿。張暉去領罰沒款時,閔行區建交委門口聚集了很多圍觀者,人群中有人對他喊,「你的錢領回來了,我們的錢還沒。」
張暉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收入相對富足的中產階級,他被「釣魚」後非常憤怒,首先通過論壇發文給媒體,行使了自己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他正是我需要的一個人成長為公民的標本:一個溫文爾雅的知識分子,通過這個事情開始反抗。
孫中界是另一種類型:小孫是剛滿18歲的農村青年,從沒受過城市工業化、機械化生活的傷害,他對大城市有美好的嚮往,離開家鄉來到城市工作,到上海的第三天就遇到「釣魚」,他整個人崩潰了,城市的形象在他心裡倒塌了,他覺得城市裡的人不應該這么壞,他想不通,這促使他操起了菜刀。這種行為是有血性的,一個民族有血性,這個民族還有希望。中國烈性男兒太少,遇事不敢反抗,看到別人出事也很冷漠,覺得和我無關。不作為的公民太多,他們根本稱不上公民,沒有法律意識,沒有監管政府的意識。很多人覺得我只是個體,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們就要改變這種傳統想法。
社會彷彿人之肌體,有些病症,你應該不斷去暴露它,病灶才會被及時發現、被醫治。如果你覺得司法體制黑暗,你就不去使用它,它會越來越爛,等到做手術的時候也沒用了。公民如果沒機會成長,剩下的就是一群暴民。誰也不願看到社會動盪,誰也不願看到天下大亂。民主是一個孩子,它有個成長過程,你得培育它,為它的成長准備條件,一個健全的社會應該懂得培養它的公民。
人物周刊:你覺得你的方法有效嗎?
郝勁松:成長不能靠說教。不知你注意到沒有,從2004年到2009年,全國各地的法院接到大量官司,如果有人能調查到這個數據,會發現這是個劇增。我和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聊天,他們星期天都加班,因為案子暴增,法院增加人手的速度,追不上案子增加的速度。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這是個好事兒,公民試圖上法院去告狀,就說明他有了法律的意識,並且邁出了行動。我看到許多人打官司我就很興奮,我知道那裡頭有我,有我的功勞,以及我的同類。

⑩ 陸東福的人物事件

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
「7·23」事故在2011年發生,年底出籠的事故調查報告中,陸東福名列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之後,成為第三位「事故責任人」。
報告稱:「作為當時分管科學技術司的副部長,對科學技術司的工作督促檢查指導不到位。對科學技術司未按照職責制定設備有關技術審查的規章制度、對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進行無依據、不規范的技術預審查、違規同意存在設計嚴重缺陷和安全重大隱患的列控中心設備上道使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2003年,陸進京擔任原鐵道部副部長,2006年起,陸開始分管科學技術司。不過一位鐵路系統內部人士稱,陸東福雖然是分管科技,但實際上,在劉志軍時代,高鐵建設、動車製造和技術標准制定基本都是劉志軍和張曙光說了算,在那種「一言堂」的體制和氛圍下,分管的副部長和相關司局領導的把關作用相對就弱化了。
2013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鐵路政企分開,鐵道部被撤銷,組建國家鐵路局和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負責擬訂鐵路技術標准,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
陸東福成為國家鐵路局首任局長。在交通部10位部級官員中排名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