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無效是什麼意思
無效一般是指沒有效果,沒有效用等等,但是在具體的語境中還是會有一丟丟的小差別。
⑵ 無效是什麼意思
就是找不到,識別不了的意思。裡面的東西用單引號,例如('男','女')
⑶ 專利無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專利法實施細則65條規定:依照專利法第45條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效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並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包括:
(1)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客體的情況;
(2)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即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但未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的情況;
(3)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適用性的情況;
(4)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為現有設計、不具有明顯區別或與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的情況;
(5)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說明書中存在不清楚、不完整,造成本領域技術人員無法實現的情況;
(6)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書存在未以說明書為依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不清楚的情況;
(7)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沒有清楚顯示所要求保護的產品的情況;
(8)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即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請文件記載的范圍的情況;
(9)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缺少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的情況;
(10)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為分案申請,且分案申請的內容超出了原申請記載范圍的情況;
(11)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為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的情況;
(12)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屬於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的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到標示作用的設計中的任一種的情況;
(13)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即存在對於同一發明創造出現重復授權的情況。
⑷ 對無效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只有一部分無效,但還是有些是有效的
(望樓主採納哦)
⑸ 法律無效定律是什麼意思
法律無效定律:法律規定傾向於保護誰並不是由立法者或執法者決定的,而是由其各方的相對彈性大小決定的。
如果法律關系中的一方對另一方是必需品,即彈性很小,那該方就不太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負擔。即使負擔了,也會轉嫁到另一方身上。
(1)房產交易稅、奢侈稅應該由誰承擔
房產交易稅包括契稅、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所得稅等等,其中很大一部分稅根據法律的規定應該是由出賣人來承擔的。
但實際上,當樓市火爆的時候,出賣人會把將該些稅費轉嫁到買受人身上,甚至買受人會主動願意來承擔所有稅費以爭取稀缺的買房資格。而當樓市不景氣的時候,這些稅費都會由出賣人承擔,甚至中介費都會減免。
(2)社會保險的繳納比例
社會保險中員工和用人單位的各自的繳納比例大家一查便知,但實際上,如果企業急需某一人才,也就是說該人才是企業的必需品,彈性很小,那企業就會承擔諸如養老保險、公積金在內所有本應由員工承擔一部分的費用。
而當員工應聘的競爭很激烈,企業對這些員工的彈性很小,那即使讓員工自己交社保,員工都會答應。
所以當有人問到某部法律的立法初衷是想保護哪一類群體,或者某一稅費應該由誰來承擔,答案是不確定的,關鍵不在於立法初衷,而在於市場中雙方當事人所處的地位。
(5)無效擴展閱讀:
「法律無效定律」背後的原理
1、需求第一定律
「無論何時何地,價格提高,商品的需求量就減少,價格降到一定程度,需求量就會增加。」簡而言之,即「價格決定供需關系」。價格決定需求量的「需求曲線」表現為一條始終向下傾斜的函數曲線。
2、需求的價格彈性
我們通常會把某類特定商品認為是奢侈品,而另一類商品則歸為必需品,這種分類似乎應該是固定不變的,比如古馳、普拉達的箱包是奢侈品、鑽石項鏈是奢侈品、上千萬的豪宅是奢侈品;而諸如水電煤、小戶型住房、春節火車票都是必需品。
但其實在經濟學家眼中,並沒有永恆的奢侈品或者永恆的必需品。
就比如,在10年以前,上網費用很高,網速很慢,電腦都還不普及,那想用上快速上網的電腦就是奢侈品,而今卻成為必需品;再比如優質的外聘法律顧問對大多數中小微企業來就是奢侈品,而對於大企業或國企來說,就成為了必需品。
一樣商品是奢侈品還是必需品與其商品的屬性其實並無關系。起到決定作用的是需求的價格彈性。
所謂「需求的價格彈性」簡單的說就是每當價格發生一個單位的變化,其需求量變化的幅度。如果其需求量也變化一個單位,那該需求的價格彈性指數就是1。
如果彈性指數大於1,也就是說價格變化一個單位,需求量變化超過1個單位,那經濟學家就把這種商品定義為「奢侈品」,反之則是「必需品」。
3、需求第二定律
第二定律,其涵義是說,隨著時間的變化,價格彈性會逐漸增大,即人們能夠選擇的替代方案會越來越多。
如中華香煙的價格高的離譜,它的彈性就非常大,而一種商品彈性越大,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可能的替代方案就越多。
買不起中華的人可以買利群、黃鶴樓、南京等等,甚至如果香煙的價格普遍太高,就會有其他能夠替代香煙的致癮產品出現,比如電子煙、含尼古丁的口香糖或者是網路游戲。
4、法律無效定律
法律無效定律正是需求第二定律在法律實踐中的體現。法律規定傾向於保護誰並不是由立法者或執法者決定的,而是由其各方的相對彈性大小決定的。
⑹ 專利無效是什麼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⑺ 「無效」和「無效的」英語怎麼寫
ineffectiveness [,inə'fektivnis] n.無效;不起作用
null and void [法律]無效
ineffective 無效的
invalid
英[ˈɪnvəlɪd;ɪnˈvælɪd]
美[ˈɪnvəlɪd;ɪnˈvælɪd]
n. 病人;殘疾者
adj. 無效的;有病的;殘疾的
vt. 使傷殘;使退役
vi. 變得病弱;因病而奉命退役
⑻ 哪些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⑼ 無效民事行為中,絕對無效與當然無效怎麼區分
無效民事行為中,絕對無效與當然無效區別:
1、絕對無效更多地體現民事行為的無效的不可補救性;而當然無效更多地體現無效民事行為本身的違法性。
2、絕對無效,就是不可能再有效,也就是說這個民事行為是不可補救的。以合同為例,就算當事人已經全部或部分履行了,都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狀態;當然無效,是指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在法律上的當然無效,即其無效,無須當事人主張。
3、所謂絕對無效指民事行為雖然具備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經成立,但因為欠缺生效要件而實際上完全不發生當事人所欲發生的法律效力。而所謂當然無效即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而當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當事人主張其無效,也不需要經過任何程序。
(9)無效擴展閱讀:
無效民事行為的相關特徵:
當然無效
所謂當然無效,即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而當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當事人主張其無效,也不需要經過任何程序。當然,無效民事行為的當然無效,雖然不需要經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的裁判,但當事人對其是否無效有爭議時,可以提起確認之訴,請求法院予以認定。
完全無效
所謂完全無效,指民事行為雖然具備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經成立,但因為欠缺生效要件而實際上完全不發生當事人所欲發生的法律效力。應當注意的是,無效民事行為的完全無效是針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的,並不妨礙它發生該民事行為效果以外的其他效果。例如,在具備侵權行為的要件時,將發生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的法律後果。
自始無效
無效民事行為,因為不具備生效要件,自該行為成立之日起即為無效,這與行為成立即已發生法律效力,而後因解除或者撤銷再歸於無效不同。
確定無效
無效民事行為,不僅其成立時不發生法律效力,以後也絕對沒有再發生法律效力的可能。這與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可以經過補正而生效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無效民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