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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源

發布時間: 2021-06-17 01:24:06

1. ST中源的何平到底出什麼事情啊

事情是這樣的 :在 2002年,李德福被人設局、陷害、調查期間,永泰企業遭到嚴重的經濟重創。 為了穩定和發展企業,李德福將62%的股權無償地分配給了想留在公司繼續發展的中高級管理人員,何平等個別聰明且短視者認為,永泰企業已經無法振作起來,用他自己的話說,李德福給的股權與廢紙沒什麼兩樣,沒有必要再為永泰陪葬。於是他放棄股權,選擇享受公司內部退休和離職的補償政策,拿上幾十萬元跑路了,去了南開大學。 何平萬萬沒想到的是,三年以後留下來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同心同德,以領世郡項目為標志,使永泰公司又紅火起來;讓何平還沒想到的是,他的親弟弟賭博成性,竟然將其老爹老娘的家宅輸光,何平在南開大學的那點微薄收入,已無法滿足他家中的不斷求助,更無法彌補如此的虧空。這是他再次出來兼職的重要原因。先是李德福無償幫助送給何平三十萬元,解決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隨後李德福、王勇又將他推薦到德源公司,作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是讓所有人都無法理解的是,教育程度如此之高的何平,到上市公司不到兩年的時間,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竟然肆無忌憚地私自定製,吃股民和國有資產的肉,喝股東和血研所的血,並且變本加厲地成立三四個自己入股並控制的企業,干出掏空上市公司、摧毀上市公司幹細胞產業的勾當。這不僅是良心和責任被狗吃了,而且這是在公然違規違法,殘害同仁和企業,侵害國家和股民的利益,真是有辱教授文人的清高和斯文!捫心自問,誰做了何平的好友和學生,誰都會感到悲哀和惋惜的, 恐怕李德福、王勇、陳傑、常曉靜等等無一例外吧。

2. st中源案中方健為什麼不被起訴

南開大學師生呼籲釋放何平教授

何平先生是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生於1958年8月,江蘇東台人,1991年畢業於南開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獲博士學位,曾任南開大學傳播學系主任,一直擔任傳播學系教授、碩士生導師。
何平教授德高望重、才華橫溢,深受學生歡迎。他曾發表多篇論文,出版了《中國傳統政治思維探源》、《儒脈興衰---從孔夫子到新儒學》等多部專著。但是這樣一位知名學者,最近卻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起訴到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何平先生在教學之餘,也展現了傑出的商業才華。自2007年起,他擔任了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兼總裁,2007年,公司凈利潤三千多萬元;2008年,公司凈利潤增至七千多萬元。
2009年10月,何平教授突然被天津警方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最近被移送到南開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材料顯示,該案由ST中源舉報稱,何平與協和公司的其他三名高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公司內部向行政管理層人員發放月績效獎金,何平涉嫌侵佔公司資金87萬余元。
何平的辯護律師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認為,何平等人向公司員工發放績效獎金有合法依據。據高子程向媒體介紹,2004年3月7日,協和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是次會議通過的《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規定:專職董事長薪資標准為A1,總裁薪資標准為A2,年終獎勵比例為董事會獎勵基金65%中的50%。 該《決議》還規定,當市場完成凈利潤400萬時,發放全額工資。市場完成凈利潤600萬時,年終給予獎勵,獎勵標准為:以2004年凈利潤指標600萬元為基數,超出2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40%獎勵;超出201-4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30%獎勵;超出401-7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5%獎勵;超出701-1000萬元以內,按超出部分的20%獎勵。
根據上市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公司2008年度凈利潤7393萬元。依據上述規定,超出600萬元基數6793萬元,按20%計提獎勵為1358.6萬元,董事會獎勵基金65%的50%為441.5萬元。僅2008年度何平就可以領取441.5萬元獎金,但何平兩年只領取了87萬元。ST中源2008年年報顯示,協和幹細胞公司2008年凈利潤7206.73萬元。按照上述規則計算,該年何平應拿429.44萬元。何平家屬向外界透露,實際上,何平還沒有領取87萬元,2008-2009近兩年時間何平領取的績效獎金約為75萬元。
另外,何平主政協和幹細胞公司後,依據「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於2008年1月1日實施新的《行政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規定根據個人業績及對公司的貢獻向全體員工發放績效獎金,包括行政管理層人員。與公司業績的增長同步,公司在2008年底依照年初頒布的獎勵辦法發放了績效獎。2008年底,一次性發放,從2009年開始,協和公司開始按月發放月績效獎金。公司管理層和行政人員、市場人員全員得到獎勵,計有60多人。包括高鵬德、管葉新、柴新宇在內的副總裁級別的高管也都拿到66萬元,其餘員工按照級別不同遞減。
而來自協和幹細胞二股東的代表副總裁方健也拿到不少於66萬元。但方健是天津市南開區政協副主席、市人大代表。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於2010年7月會議研究認為其無罪,不批准對其逮捕,檢察機關也明確表示不對其起訴,他仍一直在協和公司任職。對此,四名涉案高管的家屬頗有意見,一致認為,如果構成犯罪應當所有分得獎金的高管都有罪,為何單單抓其他四人?
何平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還向媒體出具了一份「何平涉嫌職務侵佔案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這份意見書由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全國刑法權威專家高銘暄、趙秉志、李希慧以及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周道鸞4人出具。專家論證得出的意見:一是被告人何平在主觀上沒有利用職務便利佔有協和公司財務的犯罪目的;二是被告人何平客觀上並沒有利用職務之便利,非法侵佔協和公司的資金。據悉,高子程律師此擬對何平做無罪辯護。
有媒體和網路評論認為,該案是典型的以司法干預公司內部的經濟糾紛案件。由於該案存在嚴重的證據不足,被南開區人民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只有何平等其他高管被抓,而另外的參與獎金分配的高管卻毫無影響。種種跡象顯示,該案的背景不尋常,人為的因素很明顯,把普通的公司內部事務演變為刑事案件。
我們尊重司法的專業性和獨立性,但是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和媒體充分關注該案的細節和背景,早日還何平教授一個清白,讓他擺脫近一年的牢獄之災,回到親切的校園!

南開大學學生

張如海
劉陽
胡伶俐
趙猛
陳月倩
劉迪
陳秋玲

3. 為什麼說ST中源前高管何平妻子常曉靜說何平財務侵佔資產是合法收入是移花接木

但ST中源方面通過媒體回應稱,何妻之說純屬移花接木,片面曲解了有關政策。

而對此,何平一方則辯稱「作為協和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按照公司法,何平有權制定公司規章制度。這屆領導班子在原有的董事會決議下制定了新的績效考核規章制度,他們是在履行管理職權,至於怎麼考核發放及發放細則屬於公司管理層的職權范圍。」

「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間,何平等人的涉嫌犯罪事實主要集中在其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在公司內部向包括自己在內的行政管理層人員發放月績效獎金,且將自己的數額制定得顯著高於其他一般管理人員,而形成了職務侵佔的嫌疑。何平等四位被起訴人共計涉嫌侵佔公司資金286萬余元,其中何平本人涉嫌侵佔資金約87.19萬元。」據接近於本案的有關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4. ST中源這個股能跟嗎

連續3天沒有突破半年線,風險加大。有可能回調,建議先出局。等有效突破半年線並企穩後再進。

5. ST中源 何平誰能說下這人是什麼貨

ST中源 何平從1997年底到2002年底在永泰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6年在南開大學教書,2007年6月以後到德源公司和ST中源兼職, 他在這三個單位歷時近八年。八年來何平的確是李德福十分信任的好友,不管他在李德福身邊工作還是到其他單位工作,李德福都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何平爭取了最大利益,李德福和朋友們從來沒有虧待過他。 這一點何平及其家屬應該比誰都明白。比如:李德福不僅為何平解決了他在天津的住房問題,而且還為他父母解決了在南京的住房問題,並且為其女兒在北京也解決了二百多平米的住房問題,總計價值不會低於800萬,而在這800萬中,何平僅支付了十幾萬的稅費而已。 此外,除去何平在永泰公司工作五年多的工薪獎金不計,僅在德源和上市公司這兩年的時間里,就拿走近1600萬的報酬。對於一個打工者來說,何平的收入水平在天津已經是首屈一指的打工皇帝了。 但是對此何平並不滿足,他要利用在上市公司的職權另立門戶,用掏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嫁接上市公司的資源,捆綁不明真相的人成立自己的創業平台,用協和與上市公司的錢和資源干自己的事。他的如此做法,不僅背信棄義,喪盡了天良,還背信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坑害了一批愛小財的人。看看中國經濟時報的報導,人們已經知道何平等人的私慾膨脹到了什麼程度,協和幹細胞公司的錢、財、人、物和技術已大量流失,上市公司被徹底掏空了。

6. 大家知道ST中源:何平是如何職務侵佔公司財產

在 2002年,李德福被人設局、陷害、調查期間,永泰企業遭到嚴重的經濟重創。 為了穩定和發展企業,李德福將62%的股權無償地分配給了想留在公司繼續發展的中高級管理人員,何平等個別聰明且短視者認為,永泰企業已經無法振作起來,用他自己的話說,李德福給的股權與廢紙沒什麼兩樣,沒有必要再為永泰陪葬。於是他放棄股權,選擇享受公司內部退休和離職的補償政策,拿上幾十萬元跑路了,去了南開大學。 何平萬萬沒想到的是,三年以後留下來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同心同德,以領世郡項目為標志,使永泰公司又紅火起來;讓何平還沒想到的是,他的親弟弟賭博成性,竟然將其老爹老娘的家宅輸光,何平在南開大學的那點微薄收入,已無法滿足他家中的不斷求助,更無法彌補如此的虧空。這是他再次出來兼職的重要原因。先是李德福無償幫助送給何平三十萬元,解決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隨後李德福、王勇又將他推薦到德源公司,作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是讓所有人都無法理解的是,教育程度如此之高的何平,到上市公司不到兩年的時間,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竟然肆無忌憚地私自定製,吃股民和國有資產的肉,喝股東和血研所的血,並且變本加厲地成立三四個自己入股並控制的企業,干出掏空上市公司、摧毀上市公司幹細胞產業的勾當。這不僅是良心和責任被狗吃了,而且這是在公然違規違法,殘害同仁和企業,侵害國家和股民的利益,真是有辱教授文人的清高和斯文!

7. st中源何平案涉案等人構成職務侵佔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許蘭亭律師對ST中源何平案爭議問題澄清說明指出:根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屬於非法言詞證據。
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筆錄認罪部分文字出現雷同,並不意味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在訊問過程中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不能依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認定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8. st中源案中哪些虛假證據說明什麼

ST中源公司何平案刑法專家論證意見

2010年8月28日,北京部分刑法學專家就ST中源公司前董事長何平涉嫌職務侵佔一案進行了專業論證。

參與論證的專家有: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韓玉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曲新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桂明: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社副總編,兼任清華大學法學院聯合碩士生導師、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通過律師介紹情況和專家閱讀材料,對於犯罪嫌疑人何平涉嫌侵佔一案的性質,幾位專家發表如下論證意見:

一、在權力上,何平是在董事會和股東的授權下合法行使協和公司董事長及總裁的職權
作為協和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何平,行使協和公司最高的管理職能,同時,何平作為中源協和公司代表在協和公司履行其大股東代表的職責,保證大股東政策,意圖的落實。其根據控股股東中源協和(時稱「望春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二十次董事會決議及中源協和公司《關於公司治理自查報告及整改計劃》關於內部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文件要求對控股子公司進行內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建立,屬於其自身的職責范圍。何平在協和公司董事會所圈定的框架下對薪金分配原則進行細化,擬訂實施的具體原則方案,是正當的行使管理者的職權。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根據ST中源協和《關於公司治理自查報告及整改計劃》,何平是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責任人,而且在該文件的整改措施中明確寫明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應先行建立經營層考核暫行辦法並落實」,何平在中源協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協和公司所制定的《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正是對大股東中源協和公司整改計劃的忠實履行,其行為得到了充分的股東授權。

在程序上,何平等高管建立內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行為雖存在爭議,但獲得了股東的充分認可,在效力方面並無瑕疵

大股東中源協和公司的文件要求何平負責落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建立,而且需要先行建立經營層考核暫行辦法並落實。可以認定其在控股子公司制定《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得到了大股東的充分授權。
另一個股東(小股東)血研所的股東代表方健參與討論並確定了該《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方健亦在2008年2月18日的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計劃財務部的《關於月績效工資發放標准請示》中簽字認可。其作為小股東進行公司管理的代表在請示上的認可,自然代表小股東的認可。
何平等協和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根據所實施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所領取的月績效獎金真實的反應在提交股東審閱的財務報表,大股東中源協和在對其認可之後,與本公司的財務報表合並提交公眾閱覽。毫無疑問,何平等協和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所領取獎金得到了公司大股東中源協和的認可,而小股東血研所在知悉高管人員領取的薪酬之後,亦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應視為事後的默示認可。

在後果上,何平並未在董事會所擬訂的原則之外向自己發放額外利益,公司財產權益並未受到侵犯

職務侵佔罪的客體是行為所在單位的財產所有權。承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公司投資人(在本案中以董事會作為代表)之間的利益劃分由董事會2004年的決議作出了基本釐定,在該董事會決議的框架和基礎之上,制定具體的執行規則和細則,只要未逾越董事會決議所作出的利益劃分,都應該是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具體的利益如何發放,發放的時間和內部大小分配,屬於何平作為公司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權范圍,是積極的反映股東利益,進行公司管理的行為。何平所獲得因公司業務發展效益而產生的獎金,遠遠低於公司可以分配給其本人的數額。因此可以認定,在本案中,公司、股東的權益並未因為何平的任何行為受損。職務侵佔罪的構成缺乏客體要件。

在行為上,何平關於月績效工資的發放並未超越董事會所擬訂的利益分配范疇,在客觀方面並不具有非法佔有公司財產的行為

《2004年董事會決議》所確定的薪酬制度一直沿用至今,說明其現在仍為協和公司有效的管理制度文件,並且該文件的效力業已得到檢察機關的認可,其中所確定的總裁的獎金分配計劃依然有效。2004年董事會決議中第四項關於「總裁薪資標准為A2,年終獎勵比例為董事會獎勵基金65%中的50%」的總裁薪酬系統對於何平依然有效。根據該原則所確定薪酬和獎金為身為協和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的何平的應得報酬。
何平應該獲取的2008年度的績效獎金數額我們認為應該以600萬作為任務目標基數進行計算。因為:
從公司董事會決議內容看,協和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第四條明確說明:「討論通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確定如下原則:……3、獎勵標准為以2004年凈利潤600萬元為基數,」在這里600萬上升到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原則的高度,普遍適用,除非董事會以決議形式進行更改。因此,600萬的利潤目標應當然的適用於2008年度獎金的計算。
此外,從公司治理結構看,如果董事會未設定新的目標,為保證勞動者能夠依照規則獲得期待利益,原有利潤目標應沿用。當公司的利潤情況發生變更,原規則的制定者有責任及時調整目標從而維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以及保護股東利益,實現勞動者和投資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在協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已經明確需制定任務目標以確定年終獎勵的前提下,協和公司董事會作為規則制定者,有責任及時明確任務指標。未制定或未變更的,原有的任務指標應沿用。作為職務侵佔罪,股東利益和企業管理者利益之間界限的釐定至關重要,不能要求企業的管理者主動讓渡自己的利益為股東的責任買單。以2008年未設定利潤目標從而否定2004年決議的繼續適用從而剝奪何平可以期待的巨額獎金,很明顯對於作為勞動者的何平來說是不公平的,更不能以此為基礎認定何平構成犯罪。
根據北京天元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天元全審字【2009】第219號)及董事會2004年3月7日決議對總裁的年終獎勵方式計算可知何平2008年度應得的獎金數額為應等於或大於440.5萬。而何平作為董事長兼總經理,根本沒有從協和公司領取任何年終獎金,在職兩年多時間僅從協和公司領取了87萬的績效獎金。遠遠低於按照董事會決議其本人應領取的數額。無法認定其具有將公司財產非法佔有的行為。
另外,從公司的發展來看,2004年以前,公司利潤僅僅400萬元,2007年至2009期間,自何平接手後,經過管理層的努力,年度達到7000多萬元;再考慮到何平與大股東之間的利益恩怨糾紛,司法機關不宜介入本案。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何平的行為或許在獲取獎金領取程序上的存在爭議,但未超出董事會的授權;盡管使得自己和所有高管及60多名員工獲得獎勵,但是不僅未造成損失,而且激勵了公司高管和員工的積極性,在職期間為公司創造了共1.8億的利潤,因此何平的行為並不符合職務侵佔罪的犯罪構成,不構成職務侵佔罪。至於何平等高管,對於此前董事會決議及相關辦法,是否知情,均不影響董事會決議以及董事會績效考核辦法是衡量何平等高管領取獎金的行為是否犯罪的當然根據。況且根據公司章程第八條規定,何平作為公司總裁,有制定具體規章的權力。

9. st中源這股票大家能看到哪個價位呢它的合理價位是多少還有它什麼時候能摘st這帽子

這票能摘帽的。沒事。
短期會有調整,調整後還會繼續往上干。真正的壓力在13.30元附近。
當然,你得有心理准備它短期的調整。

今天是23號,我來更新一下答案,上面的資料是4月14日寫的。
現在還沒收盤,645在12.60的位置反復折騰,還沒能封漲停板。從盤面看,明天再沖高,就到13元左右了,離我之前所說的13.30元的壓力位就比較近了。要注意回調。當然,如果是打算中線持有的,可以繼續持股不動。年報要月底才出,估計摘帽最快也得5月中下旬了。

10. ST中源 何平和李福的關系如何

2002年,李德福被人設局、陷害、調查期間,永泰企業遭到嚴重的經濟重創。 為了穩定和發展企業,李德福將62%的股權無償地分配給了想留在公司繼續發展的中高級管理人員,何平等個別聰明且短視者認為,永泰企業已經無法振作起來,用他自己的話說,李德福給的股權與廢紙沒什麼兩樣,沒有必要再為永泰陪葬。於是他放棄股權,選擇享受公司內部退休和離職的補償政策,拿上幾十萬元跑路了,去了南開大學。 何平萬萬沒想到的是,三年以後留下來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同心同德,以領世郡項目為標志,使永泰公司又紅火起來;讓何平還沒想到的是,他的親弟弟賭博成性,竟然將其老爹老娘的家宅輸光,何平在南開大學的那點微薄收入,已無法滿足他家中的不斷求助,更無法彌補如此的虧空。這是他再次出來兼職的重要原因。先是李德福無償幫助送給何平三十萬元,解決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隨後李德福、王勇又將他推薦到德源公司,作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是讓所有人都無法理解的是,教育程度如此之高的何平,到上市公司不到兩年的時間,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竟然肆無忌憚地私自定製,吃股民和國有資產的肉,喝股東和血研所的血,並且變本加厲地成立三四個自己入股並控制的企業,干出掏空上市公司、摧毀上市公司幹細胞產業的勾當。這不僅是良心和責任被狗吃了,而且這是在公然違規違法,殘害同仁和企業,侵害國家和股民的利益,真是有辱教授文人的清高和斯文!捫心自問,誰做了何平的好友和學生,誰都會感到悲哀和惋惜的, 恐怕李德福、王勇、陳傑、常曉靜等等無一例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