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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市長

發布時間: 2021-06-20 04:06:54

㈠ 深圳市原市長許忠衡到底死了沒有

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因涉嫌嚴重違紀於今年6月5日晨被中紀委帶走調查,6月8日全國各大新聞在頭版予以報道。據悉許宗衡在6月8日在就餐時曾以竹筷刺喉的方式選擇自殺,幸被監視人員及時發現才避免於難。許宗衡在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在被中紀委帶走後,期間曾在天津、北京關押受審及接受調查,現關押何處不明。目前還是在接受組織調查。
另附許宗衡簡歷:
許宗衡,男,漢族,一九五五年七月生,湖南湘潭人,一九七三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七二年三月參加工作,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雙碩士學位(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碩士學位,美國國際東西方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許宗衡曾任湖南省衡陽汽車修配廠技術員、政治處幹部;湖南省衡陽市經委組干科幹部;湖南省衡陽市委組織部幹部科幹事、副科長、科長、副部長;湖南省衡陽市委常委(副廳)、組織部部長;一九九三年調任深圳市委組織部幹部培訓處處長;後任深圳海天出版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輯(副局級);深圳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市經濟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正局級);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局級);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廣東省黨建研究會會長、深圳市人才研究協會會長;二00三年八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二00五年六月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㈡ 請問原深圳市長許宗衡判幾年

河南鄭州市中級法院2011年5月9日對深圳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㈢ 深圳市老市長許勒

許在位的時候房價飆漲,龍華和寶安關外的治安更別一提,坦白的說 沒啥作為。
另外樓上的,大運會與許無關,是中央定的點而已,你看下龍崗區長是誰派下來的就知道了。

㈣ 深圳前任市長是誰

李鴻忠,調到湖北省當省長去了

㈤ 深圳新市長是誰

許勤1.深圳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人物簡介】
許勤[1],男,漢族,1961年10月生,江蘇連雲港人,198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博士(DBA),工程師。 現任廣東省深圳市委副書記[2],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掛職),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工作簡歷】
1978.10——1982.07,北京理工大學光電工程系學生; 1982.07——1984.09,兵器工業部第五五九廠科研所工作; 1984.09——1987.07,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光電工程系光電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7.07——1988.06,國家計委機關黨委幹部; 1988.06——1992.07,國家計委工業二司、機電司電子處幹部; 1992.07——1997.08,國家計委機電司電子處副處長(其間:1994.10—1995.10 赴加拿大、美國高級管理培訓); 1997.08——1998.08,國家計委機電司電子處處長; 1998.08——2001.02,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高技術產業發展司信息產業處處長; 2001.02——2003.05,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高技術產業發展司副司長(其間:1999.09—2001.07 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 2003.05——2005.07,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副司長(2003.10 主持工作)(其間:2001.11—2004.11 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 2005.07——2008.0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2008.04——2008.05,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2008.05——2008.06,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2008.06——2010.05,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2010.05——,中共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司長; 四屆、五屆市委委員。 許勤同志是北京理工大學全息光學系統碩士學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EMBA)和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DBA)。 許勤同志長期從事高技術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年度計劃制定工作,推動重大改革,組織實施重大專項工程等工作。

㈥ 前深圳市市長「許宗衡」是貪污多少億元,被判處死刑的 

有「地鐵市長」之稱的許宗衡,幾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歷年貪污的金額高達20 多億元。

㈦ 原深圳市長許宗衡判刑情況如何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對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許宗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鑒於許宗衡在案發後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7)深圳原市長擴展閱讀

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再擔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深圳市順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區委原書記余偉良等九個單位或個人在變更土地規劃、承攬工程、職務升遷等方面謀取利益。

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18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許宗衡的刑事責任。

㈧ 原深圳市長許宗衡

判了,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實際貪污說三千多萬只是保守數字!可能是這數的三到五倍!如果馬上判死的話,可能兔急了還咬人,那麼上面的高個子要給許他注射鎮靜疫苗,自己也要注射抗體了

㈨ 原來的深圳市長革職後誰是深圳市市長

深圳市現代市長是王榮

㈩ 原深圳市市長許宗衡雙規快一年了,現在幾乎看不到他的最新消息了,難道就這么不了了之了

「雙規」一詞出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要求有關 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原來我們國家可以長時間拘留審查疑犯的。但是後來人性化了,扣留不能超過24小時。但是對於一些政府官員來說,如果24小時一到就放人,他們可以銷毀證據,串聯同謀。這個漏洞是通過雙規來彌補的。對於黨的官員,規定地方,規定時間交待問題。一般被雙規的人就意味著判刑了。
所以他應該不是雙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