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吳英是怎麼回事
吳英,生長在東陽的一個農民家庭。據說在她只有十多歲的時候,有人欠了她父親近百萬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吳英因此早早地領略到了社會上的人情世故。
2009年12月19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認為,從2005年5月到2007年2月期間,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注冊公司、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77339.5萬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38426.5萬元。
案子審理過程中,吳英家人特地從北京請來了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
吳英本人,在整個宣判過程中,始終保持冷靜,面無表情。不知道是不是早料到了這個結果,只是在被法警押下庭時,吳英轉頭,向旁聽席上的親人點頭致意,「你們多保重」。說罷,吳英扭頭由法警押下。
❷ 「億萬富姐」吳英的近況
富姐吳英獄中手書29頁上訴材料舉報2名官員
在一審被判死刑近3個月後,3月16日,吳英將一份長達29頁的上訴材料,交給其辯護律師張雁峰。
3月30日,一份厚達29頁的手寫材料,從浙江省金華市看守所經由律師之手寄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寄件人是因集資詐騙罪一審被判死刑的「億萬富姐」吳英,收件人是省高院負責此案二審的主審法官。
記者看到,這份全部出自吳英本人手寫的材料,詳細回憶了每一筆集資借款的來龍去脈,並交代了其中4.729億元的30個去處。其中,多筆資金往來的表述和檢方起訴書、法院判決書存在一定差異。
吳英在材料中提出,她並沒有故意詐騙的動因,借來的大部分資金也都投入企業經營,並沒有用於揮霍。而「非法佔有」和「詐騙手法」這兩點,正是吳英被認定為「集資詐騙罪」的重要因素。吳英本次的材料亦在情理之中,而一審期間控辯雙方便分歧巨大,吳英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而檢方則指控集資詐騙,最高刑期為死刑。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罪可分為四類,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存在一定的量刑差異,後者最高可判死刑。吳英案引發關注的核心問題,就在於民間借貸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如何梳理和釐清浙江等省的民營企業與地下金融之間互相依存的現狀。
最初資金來源存疑
吳英的這份上訴材料,字跡清晰工整,整整29頁中,幾乎沒有塗改的痕跡。
「這29頁材料都是吳英自己全部依靠記憶寫出來的。」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對本報記者說,一審過後吳英的精神狀態已有好轉,在准備其他材料。
在材料的第一部分(1-16)頁中,吳英回憶了其經營本色集團的整個過程,並清晰註明了名下10家分公司的成立時間、注冊資金、裝修費用以及租金、定金等重要現金收支細節。
根據她的記述,吳英最早在2006年12月第一次集資之前,便擁有了貴族美體沙龍等6家企業,並且業已租下本色酒店的經營場地准備裝修,此外還購買了10輛伊蘭特、一輛寶馬X5、一輛馬自達6以及一輛克萊斯勒限量版敞篷跑車,總投資額為2545萬元。
但金華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則顯示,經過法院調查取證,吳英本人並無雄厚經濟基礎,其創辦的美容店、千足堂等企業的注冊資金,僅為14萬元。早在2006年4月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本金日利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息,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早在本色集團成立之前,吳英就已經處於資不抵債和入不敷出的境地。
「這些都是服務性行業,屬於個體經營戶,無需太多的注冊資金,僅憑工商登記資料,而沒有去實際營業場所核查,不符合事實。」吳英寫到。但她也並未在材料中交代數千萬資金的最初來源,只是聲稱為其經營所得,未有任何集資借款。
力證自己不是欺詐
從2006年底開始,吳英開始集資創立本色集團。在材料中,吳英努力證明自己沒有任何「欺詐行為」,使用了很大篇幅來證明其經營本色酒店、洗衣店、家紡市場、婚紗店、物流公司和購買湖北荊門房產的大好前景。
「國內當時的很多賓館都是千篇一律,沒有特色。如果自己的賓館有特色且服務又好,生意一定很好。還會有加盟者,也可以藉助橫店影視城的人氣,會帶來很多客流。」時至今日,她依然對自己的經營理念十分自信。
不過吳英亦有承認,這種跨越式發展早就超過了自身現金流的支付能力。也正是在本色商貿公司成立之後,吳英以還本付息的方式,開始通過林衛平等人,高息集資借款達4.7241億元。
在材料中,吳英列明了全部11個借款對象的名字以及與自己的關系,說明他們並不屬於公眾,而是自己的熟人。其中最多的集資數額來自林衛平,為4.7241億元。這11人的借款數額與金華中院的最終認定數額基本吻合。
但吳英提出,她並沒有故意詐騙的動因,借來的大部分資金也都用於繼續經營,並沒有全部用於揮霍。而這兩點正是吳英被認定為「集資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為此,吳英在這份29頁的材料中,詳盡地列舉了投入企業經營的資金去處,以及為下屬19名企業員工購買汽車的具體花費。其中,用於本色商貿公司共4500萬元,用於諸暨信義投資擔保公司900萬元,湖北荊門信義投資擔保公司1450萬元。類似資金去處,吳英共列出30處,總計有4.729億元。
「我借錢都有書面或者口頭承諾還本付息,以借款注冊公司、投資和資金周轉都是事實,不存在欺騙行為。」吳英寫到。
而在法院的判決書中,吳英的集資資金被其用於經營之外,更強調了揮霍之處。比如花3萬元購買DIOR的小背心,比如花2000多萬元購買珠寶等。不過在吳英的自辯中,購買珠寶被其認為是一種投資。
部分資金核查不明
出人意料的是,在這份上訴材料中,吳英還主動提及了金華法院認定數額之外的集資借款,分別為一筆數額為6619萬元的房產抵押借款,以及一筆2760萬元的正常計息私人借款。
而按照吳英現在的數字,其總集資款項為8.9948億元,已還本付息4.2633億元,尚餘4.7315億元的缺口。此前,金華中院一審認定的非法集資總額為7.7億元,其中集資詐騙數額為3.8億元,未將房產抵押借款和正常計息的借款計算在內。
更為引人注意的是,吳英在材料中還詢問了其被拘之後一連串資金的去向。例如「本色集團被查封時,集團財務室的75萬現金及概念酒店的珠寶為何不知去向」、「為何康主席200萬的購房定金不知去向」、「希望廣場500萬的定金又去哪裡了」等10多個問題,涉及總金額約為700多萬元。但記者就現金、珠寶和康主席身份等疑問向有關部門咨詢時,未能獲取明確回復。
此外,吳英還用3頁紙的篇幅,詳細敘述了曾經存在巨大爭議的遭楊志昂等人綁架的全過程,強調和楊志昂之間的債務往來超過千萬元。
記者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知,吳英案二審開庭尚沒有時間表。而吳英的家屬和律師亦在考慮是否改變二審的訴訟策略。而隨同材料交由法官的,還有一份調取立功證據申請。吳英希望自己舉報湖北荊門市原人大副主任李某和中國農業銀行荊門分行某副行長受賄的行為,能夠為自己爭取到更多的可能。
❸ 吳英是個什麼人
中國難得的女企業家,可惜事件牽連到官員,只能殺人滅口。這次二審的匆忙就說明了一切。
❹ 想知道吳英案的一些真實內容
從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審被判死刑,28歲的吳英走過了極不平凡的3年。吳英的罪名是「集資詐騙罪」,在民間金融極為活躍的浙江,盡管有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吳英的死刑判決結果依然引發了公眾、包括法院內部人士在內對其罪是否至死的爭議。在浙江,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涇渭從來不分明。顯然,在吳英案上,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已不再只關乎個人。正如財經專家吳曉波評論所言,這一案件是中國金融體系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發生的制度性悲劇。
在被警方控制2年10個月零11天後,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28歲的吳英聽到的是死刑的一審判決。
超乎很多人的想像,在長達近一小時的判決書宣讀過程中,吳英一直鎮定自若。即使聽到「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的最後結果,吳英臉上依然看不出異樣的表情。作為家中長女的她,反而在被帶離法庭時囑托家人「你們都保重」。但剛走出審判庭,吳英即流下淚水。
對吳英來說,這是一個遲到許久的判決,結果近乎殘酷。盡管律師給她做的是無罪辯護,但在二審、終審判決公布前,吳英無法預知自己的命運能否出現轉機。
自浙江東陽本色集團組建伊始,本報記者一直追蹤報道本色集團的發展和隕落狀況,全程見證了吳英紛繁復雜的3年人生軌跡。
起步美容業
與東陽市大部分年輕男子一樣,吳英父親吳永正1979年就遠到甘肅玉門做包工頭。吳英出生不久後就被父母帶到甘肅,除了春節等偶爾跟父母回家外,吳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過。
吳永正一心想生個兒子,結果一連生了4個女兒。7歲時,吳英被送回東陽,在塘下村小學讀書。吳永正說,4個女兒中數吳英讀書最好,小學幾乎每學期都是三好學生。但到北江鎮初中後,吳英的成績開始下滑,1995年7月畢業後,吳英乾脆不想讀書了。吳永正當時正忙於在甘肅打一場耗時8年的官司,沒有太多精力管吳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裡學美容。
在東陽,吳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這家叫「吳小珍診所」的美容店,吳英學了一年多,就跑到寧波慈溪,與人合夥開了家美容店。此時,吳英才15歲。
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結識了許多人。若干年後,俞亞素等一干寧波人,成為最早借錢給吳英的放貸者。
吳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東陽,告訴父親想繼續讀書。吳永正四處找人,總算連人帶戶口地把吳英安排到2年制的東陽市技校學習。但讓吳永正失望的是,讀了1年半後吳英又有了經商的念頭,輟學離校。吳永正只有安排吳英重新到姑姑處學美容。他認為,吳英只有學到一門手藝,以後才能過上好日子。
2000年,還在吳小珍處學美容的吳英認識了東陽人周紅波。次年,兩人訂婚。此時,吳英已積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紅波為主要出資人,吳英出任老闆,兩人在東陽市區十字街開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體沙龍」店。
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2003年8月,吳英盤掉原來的美容店,在周紅波家所在的西街,新開了「貴族美容美體沙龍」,生意越加火爆。當地人士透露,東陽市某些政府機關的女公務員,都成為吳英的長期客戶。在美容店,吳英積累了眾多人脈基礎,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為了從廣州等地進貨,吳英開始到處出差,甚至連丈夫周紅波都不清楚她具體去過哪些地方。在經歷「貴族美容」的初創期後,周紅波轉而在市區好樂多超市租下攤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後由吳英一人打理。
2005年3月,吳英從別人手中接過喜來登俱樂部,成為俱樂部的新老闆。在重新裝修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條件最好的KTV之一。一個月後,吳英又在東陽開出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出千足堂分店。吳英被刑拘後,作為唯一沒有查封的實業,義烏千足堂直至今年還在吳英父親的堅持下維持經營。
2006年2月,吳英在母親老家湖北荊門,開設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次月,吳英又在浙江諸暨,注冊成立另一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本色神話
25歲即擁有數百萬身家,吳英在同齡者中無疑已是一個佼佼者。不過事後看來,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只是為組建本色集團做熱身。
2006年4月開始,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路、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當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吳英的本色版圖,直至當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團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方才組建完畢。
本色引起當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費洗車(但必須在車牌處貼上本色的logo)和免費洗衣服務(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連續3次掮款:東陽西宅小學80萬元,磐安貧困學生50萬元,東陽光彩事業500萬元。
吳英最大的手筆,則是房產投資。僅幾個月的時間,她即投入近1.6億元,其中包括:東陽博大房產2200萬元,通江花園近3000萬元,望寧公寓5000多萬元,湖北荊門1400萬元,浙江諸暨近300萬元等。吳英所購房產,大部分為沿街商鋪,三年過去,這些房產都已大量增值,不過對身陷囹圄的吳英來說,這些增值已經於事無補。
本色集團成立後,吳英對酒店的經營情有獨鍾。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氣組建後(有些尚在裝修即被查封),吳英還准備在全國復制這一概念,並在義烏開出了第一家連鎖店。
2006年10月底,因為杭州、上海幾家媒體的連續報道,吳英及本色集團開始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對外宣稱,本色在購買物業和裝修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億元,但沒有一分錢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2006年11月1日,吳英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暢談一個多小時。吳英將數億元「自有資金」來源,歸結為期貨、炒房、美容業3個渠道。
事實上,此時吳英的資金鏈已經趨緊。12月底,本報記者再次采訪吳英時,她剛脫離義烏幾個債權人的軟禁,回到東陽。本色集團資金緊張的情況此後可見一斑:先是東陽、義烏等很多民間借貸人頻頻向吳英催債,然後是本色集團4900萬元假匯票被沒收、光彩事業500萬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吳英被迫在杭州舉行了一個小型記者見面會。盡管她的一些說法已不能自圓其說,但吳英依舊保持樂觀,且欣然與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媒體記者一一合影。
此時的吳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將面臨牢獄之災。兩周後的2007年2月7日晚10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正在北京籌措資金的吳英被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團亦被查封。
從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只存在了短短10個月。
龐雜的民間借貸網
在吳英被刑拘前,包括媒體在內,幾乎無人知道,本色集團投在東陽的數億資金究竟來自何方。
直到相關案情公布,吳英的資金往來脈絡方才清晰: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的銀行貸款,只有工商銀行[4.17 0.72%]東陽支行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吳英案的《判決書》認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息,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這些人大多系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或此後經人介1979年出生的義烏人楊軍,然後通過楊軍認識了楊衛江,並借到了首批資金600萬元。
楊軍與駱華梅認識,而原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林衛平正是駱華梅的表哥,吳英就此認識林衛平。
2006年3月30日,吳英以到廣州投資白馬服裝城商鋪缺少資金為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首批500萬元,此後經常每隔幾天就有數百乃至上千萬元的借款入賬。至2007年1月5日最後一筆200萬元入賬時,短短9個月時間,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4.7億元。
經楊衛江介紹,吳英又認識了楊衛陵,並與其合作投資銅期貨。在期貨投資出現4740萬元虧損的情況下,吳英仍然「信守諾言」,歸還楊衛陵等人3300萬元投資,並「支付利潤」1400萬元。
此後,吳英又經楊衛陵等人介紹,認識了律師楊志昂,並從楊志昂處借到3000多萬元。
法院認定,從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億元。
而吳英之所以能持續借到巨額資金,緣於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時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審時,吳英承認,她向林衛平等人所借資金年回報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達到100%,到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3個月回報期」—即三個月的利息達100%。即使不算利滾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事實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吳英開始為媒體關注時,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經接近斷裂。12月底,一起「綁架案」的發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據吳英向公安機關報案,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債務糾紛,她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陵的楊氏家族成員軟禁。吳英及其家屬稱之為「綁架」。
「綁架期間,先後到過杭州、溫洲、安徽馬鞍山、江蘇鎮江,對我進行搜身、猥褻,揚言要將我殺死拋入江中,並強迫我簽署空白文件三十餘份,將我攜帶的現金數萬元、現金支票330萬、銀行卡數張(強迫告訴密碼)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們派人到東陽將我上億元的珠寶拿走,又在同日將我公司的14處房產的全部證件、29輛汽車的全套文件及有關財務憑證全部拿走……」吳英說。
吳英報案後,當地公安一直沒有立案,兩天後,本色集團收到一封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
量刑爭議
按照吳英家屬的說法,吳英想過被債權人綁架,但從未想過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吳英被刑拘2天後,吳英家人在北京和東陽同時向警方報案。
時代周報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顯示,2007年2月9日,在吳英不知下落的情況下,吳英父親吳永正、丈夫周紅波、本色集團常務副總蔣辛幸等人,同債權人林衛平、駱華梅、徐玉蘭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開會,商討對策。最後各方達成共識:在吳英出現之前,本色集團授權由林衛平管理。林衛平等人還提出以借貸資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談攏告吹。
林衛平是義烏有名的資金掮客,一人就向吳英放貸4.7億元,超過吳英借貸資金的一半,案發時吳英尚欠林衛平借款3.2億元。而法院認定吳英最終「集資詐騙」的金額,不過3.8億元。
讓與會各方沒有想到的是,林衛平、駱華梅兩人開完會剛走出本色酒店,即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團被查封,來自義烏的掮客楊衛陵、楊志昂被拘留。此後,徐玉蘭、楊軍、楊衛江3人亦先後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吳英、林衛平等8人同時被批准逮捕。吳英案就此塵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東陽市人民法院對涉及吳英案的林衛平等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定罪處罰,刑期從18個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衛平向71人和1個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6515萬元,除吳英外在義烏還有其他上線,借貸總額甚至超過吳英,然而只獲刑6年。
與林衛平等人的宣判較為平靜不同,吳英案的審理,頗費波折。
在今年4月16日吳英案開庭前,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和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先後於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訴書。
在第一份起訴書中,吳英的罪名是合同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項,且兩個罪名的主體都是本色集團,吳英作為本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訴書中,罪名和主體都發生了變化,起訴罪名為集資詐騙,吳英作為個人被列為被告。
在東陽市檢察院起訴階段,吳英與林衛平等8人一起被起訴,但由於量刑規格發生變化,吳英被獨立出來,其一審地點由東陽市人民法院更換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訴方也由東陽市檢察院變更為金華市檢察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在刑法上區別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後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審開庭時,吳英辯護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給吳英做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該案屬於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的罪名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3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據我們了解,吳英借來的錢只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並沒有使用欺詐手段,也沒有要非法佔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於公司經營上了,並承諾歸還。所以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算民事糾紛。」楊照東說。
但在一審宣判時,辯護律師有關上述3個方面的辯護,未被法院採納。
吳英成名、被綁架和被刑拘後,吳英及其家人曾先後聘請過3任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在業內頗有名氣,楊照東目前還是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此次宣判,楊照東因另有安排沒有到庭。
但對吳英最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樣以「集資詐騙罪」入罪的杜益敏經最高法院復核,最終被執行死刑。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吳英案的開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決書的落款時間為2009年10月29日。這意味著,早在宣判前40天,吳英的死刑判決已經認定。
民間借貸困局
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民間對吳英是否罪該至死議論紛紛,即使在金華市中院內部,亦有不同聲音。尤其在網路上,同情吳英、認為其罪不當死的觀點,占據一邊倒的位置。
著名財經評論員葉檀認為,圍繞吳英是否應被處極刑的激烈爭議,事實上是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的長期爭議。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加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一直盛行,尤其在溫州、金華等地。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罪與非罪,涇渭並不分明。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曾聯合下發一個主題為「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明確指出,「為生產經營所需,以承諾還本分紅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對固定的人員籌集資金,主要用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應當作為民間借貸糾紛處理」,「不應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或者集資詐騙犯罪」。
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認為,杜益敏、吳英等諸多人物的出現,是在現有金融體系結構不合理的背景下發生之制度性悲劇。一個很可能的情況是,再過若干年,隨著中國金融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杜益敏和吳英們的行為應是符合商業規律和合法的。
在12月22日發表的《非法的吳英與「合法」的貪腐》一文中,吳曉波得出一個結論,當代中國經濟的一個基本特徵,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進的,因此具備了非法的天然特徵;而眾多高級別的貪腐都是自上而下進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吳英的罪與罰,死與非死,顯然不僅僅是吳英一個人的事。
❺ 吳英是誰
吳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2010年1月,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始二審吳英案,吳英所借資金究竟系用於正常經營活動,還是個人揮霍挪作他用,將成為判決的關鍵。
吳英,生長在東陽的一個農民家庭。據說在她只有十多歲的時候,有人欠了她父親近百萬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吳英因此早早地領略到了社會上的人情世故。或許是在東陽、義烏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業故事和機會,讓吳英的心不安分起來。沒讀完技校,吳英就輟學做起了生意。聽說開美容院很掙錢,吳英開了一家西街貴族美容院,其中「羊胎素」項目幫她掙到了第一筆錢。緊接著,她又開出了東陽第一家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車租賃業「暴利」,她就利用原先積累的資本一口氣買下了十多輛車。「韓流」襲來,她又開出了韓品服飾店。此後,她成了喜來登娛樂城的老闆娘。
吳英在這些涉獵的行業中,掙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財富,更重要的是,吳英積累了豐富的人脈關系——很簡單,吳英的客戶幾乎都是當地最有財富的一批人。
❻ 吳英為什麼被判死刑
因為涉案金額巨大,造成的影響也很廣泛。集資這一行為牽涉到了我國法律的灰色地帶,即民間借貸廣泛存在,官方未出台相應監管措施,放任自流。本案中吳英吸收大量民間資金,供自己任意揮霍,大肆塑造富豪形象,進而欺騙他人繼續投資,如此惡性往復,但其背後的資本黑洞是越來越大,大崩潰是遲早的結果。最高人民法院後來復核吳英案認定說吳英犯集資詐騙罪,因數額特別巨大,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嚴重,但如實供述,並揭發了一批受賄公務員,綜合全案,沒有同意判死刑,發回重判,最後浙江高院給判了死緩。我覺得綜合全案,死刑確實有點過了,民間借貸洪水一樣泛濫,正是槍打出頭鳥啊。但確實國家未有效監管,被鑽了空子,判個死緩也算懲前毖後吧。後來不是開始搞金融改革,民間借貸在溫州開始試點了么
❼ 吳英已被執行死刑了嗎
沒有執行死刑。之前生效裁判判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現已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2009年10月29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吳英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返還給被害人。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交付浙江省女子監獄執行。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罪犯吳英減刑一案,當庭作出裁定:將吳英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❽ 吳英是什麼人
浙江26歲女富豪吳英涉嫌非法集資被刑拘
一夜暴富,一朝解體。在坊間傳誦了半年之久的本色神話,昨天正式結束。昨天下午4點30分左右,在事先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至少在本色普通員工和市民看來),本色集團在東陽的所有門店,在短短幾分鍾內,全部被東陽警方控制。當晚,東陽市政府發布公告,宣布吳英已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本色集團也同時被立案調查,與本色有關的債權債務,將從今天開始登記。
本色所有門店都被警方控制
昨天下午5點左右,東陽市民胡先生開車路過有「本色一條街」之稱的吳寧西路,驚奇地發現東陽市區這條交通要道突然布置了許多路障,不能通車了。在本色總部及本色有在東陽的產業門口,全拉起了黃色的警戒線,到處都是警察、警車和一群群看熱鬧的市民。胡先生大吃一驚,回想起之前在時報看過的一些質疑報道,他第一時間給時報打來熱線:你們一直關注的本色集團被查封了!
富有戲劇性的是,僅僅半個月前的1月24日,吳英剛剛在杭州開了個小范圍的新聞發布會,信誓旦旦地表示,本色的資金都是清白的,沒有任何問題。
昨天晚上9點,記者趕到位於東陽市吳寧西路的本色總部,警戒線外圍滿了市民,大家都在討論本色公司剛剛發生的變故,不願離去。10多名警察守在本色家紡門店裡,禁止任何人拍照。在附近的乾洗店、本色概念酒店等地方,也都有警方把守。
事發前沒有任何徵兆
在本色網路會所門口,一位本色員工告訴記者,昨天下午4點半左右,他和一些公司員工正在裡面上網,突然間進來許多警察,還有政府部門的一些工作人員,緊接著門口就被圍上了警戒線,警察守在門口,不讓外人進來。
「我們都感到非常突然,還沒反應過來,我們每位員工都被叫到勞動部門工作人員那裡做了個登記,之後就全部出來了。昨天剛好是集團發工資的日子,我們都沒想到會出這么大的事情。」這位員工說。
在此之前,他已經有好幾天沒見到吳英及本色高層。有消息稱,吳英幾天前就已被警方控制,一些高層也被叫去「協助調查」。記者試圖聯系本色高層,但所有電話都顯示關機。
昨天晚上6點,本色所在的東陽市白雲街道辦事處所有工作人員,都收到了街道黨政辦發來的一條簡訊,要求全體機關幹部馬上到辦事處集合。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大事。到了之後,他們才明白:本色出事了!
「從今天開始,我們要同民警一道,24小時在本色的門店輪流值班了,具體到什麼時候,還不清楚。」一位姓杜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記者看到,他們的手臂上,都帶著「值勤」的紅袖章。
❾ 吳英的介紹
吳英,1972年4月出生,中國儀器儀表學會微納器件與系統分會理事、中國儀器儀表學會高級會員、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編委。
❿ 吳英已被執行死刑圖吳英如沒被執行死刑,那現場照片那來的真有點被愚弄感,能解釋清嗎謝謝!
執行死刑的時候..會有現場照片嗎?即使有..你覺得會流出來嗎?這些照片完全是PS的..而且PS的很差盡..一看就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