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是什麼
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是居民家庭住房套數為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圍內擁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簽訂購房合同的住房)。兩個或兩個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擁有或購買住房的,均應計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數,並根據各自擁有住房的份額,分別計算家庭住房面積。
試點初期,應稅住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住房交易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房產稅則按應稅住房計稅價格的70%計算繳納。
稅住房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即:應納房產稅稅額=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
關於部分個人住房的稅收減免問題:
對部分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具體包括:
1、 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徵收或拆遷而購買或取得的住房。
上述住房超出國家及本市有關房屋徵收或拆遷的補償標準的部分,應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確定房產稅征免面積。
2、本市農村居民通過宅基地置換試點政策取得的住房。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戶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內的,可並入該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市財政局-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問題
㈡ 2017年上海應繳納房產稅一般是多少
1、免徵點:60平方米/人
2、稅率:房產稅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3、房產稅徵收標准計算公式: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舉例說明:
舉例說明,一家三口有100平方米的存量房,現新買了130平方米的新房,單價20000元/平,新購住房應征稅面積:100+130-180=50平;應繳房產稅額:50*20000*70%*0.6%=4200元。
(2)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擴展閱讀: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自2011年開始,徵收對象包括上海市有二套房的房主和非上海市新購住房的房主。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則按照房屋面積、稅率等因素計算。上海市房產稅徵收對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
㈢ 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標准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