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國家圖書館借書
借閱指南
辦證須知
1、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館填寫《國家圖書館讀者卡申請表》後辦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異地辦理、他人代辦,首次辦理時免除工本費。
2、年滿 16周歲的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士。
3、讀者卡、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卡丟失須到相應辦證處掛失。若又找到原卡,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相應辦證處解除掛失。未找到原讀者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工本費補辦新卡,原讀者卡同時作廢。押金仍然有效。
4、每人限辦一張讀者卡、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卡。
5、讀者卡、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請勿轉借。
6、辦理時間及地點:總館北區:北區二層北側。
周一至周五 09:00-21:00-周六、日09:00-17:00(人工服務辦理讀者卡及加、減功能時間為:周一至周日09:00-16:30。
(1)國家圖書館借書擴展閱讀:
讀者指南入館須知
中國國家圖書館由位於文津街的古籍館和位於白石橋的總館南區、總館北區構成,形成三位一體的館舍布局。
古籍館主要提供普通古籍、外文善本、地方誌家譜文獻服務和臨時主題展覽服務;總館南區提供外文文獻、中外文專藏文獻的專業性服務和國家典籍博物館展陳服務;總館北區提供以中文普通文獻借閱、電子文獻、音視頻資源服務和少年兒童服務為主的大眾服務。
1、本館開架借閱區面向年滿13周歲讀者開放,13至15周歲讀者入內須憑國家圖書館讀者卡,其他讀者憑國家圖書館讀者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入內。
2、本館閉架借閱區面向年滿16周歲並持有國家圖書館讀者卡的讀者開放
3、少年兒童館接待15周歲及以下少年兒童,憑讀者卡入內。學齡前兒童須有監護人陪同,陪同監護人(限一位)憑有效證件入內。
4、請妥善保管隨身物品,大尺碼箱包(大於18.4cm×13cm)及其他與借閱無關的物品須憑有效讀者卡或身份證免費寄存至存包處。
5、請勿攜帶個人書、刊、報(含從本館借出的圖書)進入閱覽區自習。
6、請勿在館區內從事與國家圖書館所提供服務無關的活動
7、請勿攜帶食品、液體物品入館。
8、禁止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入館須按規定接受安檢,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9、請注意儀表著裝,衣冠整潔得體,言談舉止文明
10、請遵守公共秩序和國家圖書館相關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維護參觀秩序和良好的閱讀環境。
㈡ 【高懸賞】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詳細借書流程
借書流程是先到辦公樓(西面那個小樓)辦一張借讀卡,年費10元。如果要借走看,交一百元押金。但借書和讀書有許可權之分,碩士以上學歷者和處級以上幹部可以看基本上所有的書了。不是這些身份的有兩三個書庫不能進去。借書的時間最晚不得超過一個月,不然交一部分「滯納金」,普通的卡,一次最多可借走三本書。
㈢ 怎麼在國家圖書館借書 辦長期的卡!!
好象沒有長期借的,畢竟你不能霸佔著書,只能續借(而且貌似工具書只能在那看不能外借的啊)
http://www.nlc.gov.cn/service/dzzn_cjwt_dzk.htm#2 (這是讀者卡的權利)
辦卡就是帶身份證和錢就成.在3層還是2層辦卡區域(進去問就成),辦卡時還會照相.就一種卡吧,我辦那個有效期不止一年呢!到一幾年呢.借書要開通金融服務.想借中文的交100,想借外文的就得交1000元
㈣ 北京國家圖書館的借書要求,流程
一、辦理借書證
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館填寫《國家圖書館讀者卡申請表》後辦理。
二、外借
1、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相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
2、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碟3盤,借期為31天。所借圖書或光碟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自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借期為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3、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須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上發送外借請求,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
4、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5、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預約成功,圖書狀態顯示為「書到待取」後,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6、外借圖書與光碟必須按期歸還,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日;光碟0.30元/冊/日;外文圖書0.50元/冊/日。
(4)國家圖書館借書擴展閱讀:
違規處理辦法:
一、非外借圖書出館
未經允許擅自將基藏書庫等限定在館內閱覽、須當日歸還的圖書攜帶出館者,每日每冊交納違約金5元。
二、逾期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書刊每冊每日0.30元,外文書刊每日每冊0.50元。
三、遺失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用新版圖書)抵賠,並另加10元加工費。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的新版圖書)則按以下標准賠償,並另付文獻加工費每冊10元: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國家圖書館——外借須知
㈤ 國圖(白石橋)如何借書
借閱須知閱覽須知· 憑本人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在閱覽室、外借室門口的驗證處通過讀卡機確認證件的功能有效後,即可入內。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
· 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後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 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 閱覽基藏書刊資料,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或卡片目錄)中檢索書目並發送請求(或提交索書單),由工作人員提取書刊資料。書到出納台而不取書刊者須交納違約金0.30元/冊。基藏庫書刊須當日歸還,逾期歸還須交納違約金5元/冊/日。
· 復制書刊資料,須填寫復制申請單並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在指定地點辦理復制手續,復制後請立即歸還。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行為處理。外借須知· 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卡內欠費不超過5元)。
· 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碟3盤,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借期為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 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須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上發送外借請求,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
· 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 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約到書後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 外借書刊資料必須按期歸還, 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日;外文圖書0.50元/冊/日。
· 如果所需書刊資料本館未收藏, 可到文獻提供中心辦理館際互藉手續, 並交納相應費用。
· 外借庫的圖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庫外,私自將圖書夾帶出庫者,按偷竊行為處理。續借須知· 取得中文圖書外借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續借功能,外文圖書暫不提供續借功能。
· 讀者憑本人具外借功能的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卡內欠費不超過5元)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續借。
· 每冊圖書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起加31天計算。
· 借書當日對所借圖書提交續借請求無效。
· 逾期未還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預約須知· 取得中文圖書外借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預約功能。
· 讀者憑本人具外借功能的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卡內欠費不超過5元)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圖書預約。
· 只有當圖書已被借出(包括續借)時,才能預約。
· 如果一冊已外借的圖書被多人預約,則以預約時間的先後為序。
· 如果所預約圖書未能在預約的時間范圍內還回,則該預約自動失效。
· 讀者須隨時查看所預約圖書的狀態,當狀態為「書到待取」時,須在7日之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如果取書日期在預約的興趣階段之外,則以預約的興趣階段為取書的終止日期。
國家圖書館數字資源服務須知1、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
2、為了保護數字資源的知識產權,保障我館讀者使用電子資源的合法權益,在使用數字資源時須重視並遵守如下規定:
①嚴禁使用任何自動下載軟體或智能機器人下載工具下載數字資源;
②嚴禁整卷、期批量下載數字資源;
③嚴禁短時間內以超過正常的閱讀速度連續、系統、集中、批量地進行下載、瀏覽、檢索資料庫及數字資源等操作;(通常正常閱讀一篇文獻的速度至少需要幾分鍾。)
④保證所獲得的資源的使用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關於作品合理使用的規定,不得進行任何商業化使用。
3、為了保證數字資源的正常服務,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國家圖書館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和擾亂正常秩序的活動:
①使用非正常手段登錄我館計算機,進入我館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
②使用任何方式破壞登錄計費軟體正常運行;
③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信息網路功能及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④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⑤私自改變我館計算機設備及網路連接方式;
⑥運行網路或單機游戲;訪問娛樂視頻網站;瀏覽色情、低俗網頁內容;
4、國家圖書館提供的數字資源服務設施及設備是為了方便讀者查詢館藏目錄,查閱館藏中外文資料庫、實體光碟及經過整合的互聯網資源等數字資源的專用設備。利用這些設施及設備的讀者除遵守上述規定外,還須遵守如下規定:
①持本人讀者卡刷卡上機,不得使用他人讀者卡上機或將讀者卡轉借他人使用。機位滿時,請自覺排隊等候。持殘疾證的殘障讀者可不辦理我館讀者卡上機,並免收網際網路上機瀏覽費。
②請注意保護個人數據安全。下載或編輯的資料請及時保存在自己的存儲設備或計算機C盤以外的存儲區域內,不要存儲在計算機C盤(包括計算機桌面和我的文檔),以防機器故障造成數據丟失。
③不得損壞我館計算機等公共設施及設備;
④不得私自在我館計算機上運行、播放自帶光碟;
⑤如需瀏覽閱覽室內的書刊配盤,須向工作人員提出並在指定的機位使用。
5、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規定,國家圖書館工作人員有權對使用我館電子閱覽服務設施及設備的讀者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記錄保存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6、任何人使用本館數字資源服務即視為同意遵守上述規定,違反以上規定者,國家圖書館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讀者卡三個月、置停讀者卡半年、拒絕服務等處罰。
情節嚴重且觸及法律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後果由違規者自負,給國家圖書館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任何損失的,國家圖書館將保留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權利。
違規處理辦法非外借圖書出館
· 未經允許擅自將基藏書庫等限定在館內閱覽、須當日歸還的圖書攜帶出館者,每日每冊交納違約金5元。
逾期
·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書刊每冊每日0.30元,外文書刊每日每冊0.50元。
遺失
·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用新版圖書)抵賠,並另加6元加工費。
·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的新版圖書)則按以下標准賠償:
·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2001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1-2倍賠償,另加6元加工費。
·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按實際價值的1-5倍賠償,另加6元加工費。
·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復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
·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 支付賠償金後,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
污損
· 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2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 對批劃、塗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准賠償:
· 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准2倍賠償。
· 批劃、塗改、污損普通古籍、善本文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撕割
·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偷竊
· 未辦理借閱手續,將館藏文獻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一經發現,按偷竊文獻論處。除追回被竊文獻外,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違約金。
其他相關規定
· 對於以上違規行為中,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我館有權置停或吊銷其讀者卡(押金折抵賠償費用)。
· 對違規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我館有權置停或吊銷當事人讀者卡。通報所在單位,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工作單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文明讀者公約 為倡導讀者文明利用圖書館,國家圖書館於1999年讀者服務宣傳周期間,提出了爭做文明讀者的倡議-《文明讀者公約》,其具體內容是:
· 要衣著整潔;不穿背心、拖鞋入館。
· 要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 要舉止文明;不在館內爭吵、打鬧。
· 要保持安靜;不在閱覽室內喧嘩、使用有聲通訊工具。
· 要珍惜時間;不在閱覽室內佔座位、閑聊、睡覺。
· 要愛護公物;不污損建築設施、毀壞書刊資料。
· 要遵紀守法;不做違反館章館規之事。
· 要自尊自愛;不做有礙人格和觀瞻之舉。 國家圖書館期望讀者積極響應倡議,協助國圖做好讀者服務工作。
㈥ 如何上國家圖書館借書
國家圖書館讀者卡分為臨時讀者卡和長期讀者卡兩種,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士須持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及相關證件到總館南門西側或分館文津樓一層西側(A212室)辦理。辦理讀者卡的外借功能需有相應條件,並按規定交納押金方可辦理。「國家圖書館讀者卡」辦理時間如下:
總館:長期讀者卡:周一至周日9:00—16:30
臨時讀者卡:周一至周五8:30—18:00
周六至周日8:30—16:30
凡在18:00以後來館的臨時讀者,可憑身份證(軍人證、護照)進入閱覽室。
分館:長期與臨時讀者卡:周一至周日9:00—16:30
㈦ 國家圖書館怎麼借書,收費嗎
讀者入館須知
· 總館接待年滿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讀者;國家法定節假日(1月1日、春節除夕至初二、5月1日、10月1日-3日)可接待中學生及在家長陪同下的少年兒童參觀;
· 古籍館接待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讀者(古籍館少年兒童多媒體閱覽室接待學齡至十五周歲的未成年人 ) ;
· 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 港澳通行證或台胞回鄉證、戶口簿首次免費辦理國家圖書館讀者卡,享有讀者卡基本功能並在符合其他相應條件的情況下按手續辦理擴展功能(詳見辦證相關規定);
· 進入閱覽室、服務點須持國家圖書館讀者卡;滿十八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可以憑第二代身份證進入開架閱覽室閱覽;
· 讀者卡長期有效。如果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予以全館置停,待接受處理並糾正後恢復使用;
· 持有優待證的老年讀者和殘疾人讀者可優先借閱;
· 隨身攜帶的包、飲用水、及其它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憑有效讀者卡或身份證免費寄放到存包處;
· 注意儀表著裝,請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館;
· 請勿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帶易燃、易爆品入館;
· 請在指定地點就餐、飲水,請勿攜帶食品、飲用水入館;
· 請勿在館內娛樂和從事交易等與查閱書刊資料無關的活動;
· 請保持館區安靜,入室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
· 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國家圖書館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服務監督電話:010-88545022
借閱須知
閱覽須知
· 憑本人讀者卡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須刷卡確認有效後方可入內。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
· 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後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 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 閱覽基藏書刊資料,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或卡片目錄)中檢索書目並發送請求(或提交索書單),由工作人員提取書刊資料。書到出納台而不取書刊者須交納違約金0.30元/冊。基藏庫書刊須當日歸還,逾期歸還須交納違約金5元/冊/日。
· 復制書刊資料,須填寫復制申請單並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在指定地點辦理復制手續,復制後請立即歸還。
· 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外借須知
· 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
· 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碟3盤,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借期為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 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須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上發送外借請求,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
· 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 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約到書後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 外借書刊資料必須按期歸還, 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日;外文圖書0.50元/冊/日。
· 如果所需書刊資料本館未收藏, 可到文獻提供中心辦理館際互藉手續, 並交納相應費用。
· 外借庫的圖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庫外,私自將圖書夾帶出庫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續借須知
· 取得中文圖書第一外借庫、中文圖書第二外借庫及古籍館中文圖書借閱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續借功能,外文圖書暫不提供續借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續借。
· 每冊圖書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起加31天計算。
· 借書當日對所借圖書提交續借請求無效。
· 逾期未還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預約須知
· 取得中文圖書第一外借庫、中文圖書第二外借庫及古籍館中文圖書借閱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預約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圖書預約。
· 只有當圖書已被借出(包括續借)時,才能預約。
· 如果一冊已外借的圖書被多人預約,則以預約時間的先後為序。
· 如果所預約圖書未能在預約的時間范圍內還回,則該預約自動失效。
· 讀者須隨時查看所預約圖書的狀態,當狀態為「書到待取」時,須在7日之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違規處理辦法
· 非外借圖書出館
· 未經允許擅自將基藏書庫等限定在館內閱覽、須當日歸還的圖書攜帶出館者,每日每冊交納違約金5元。
· 逾期
·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書刊每冊每日0.30元,外文書刊每日每冊0.50元。
· 遺失
· 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用新版圖書)抵賠,並另加6元加工費。
·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的新版圖書)
· 則按以下標准賠償:
·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2001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1-2倍賠償,另加6元加工費。
·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按實際價值的1-5倍賠償,另加6元加工費。
·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復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
·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 支付賠償金後,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
· 污損
· 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2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 對批劃、塗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准賠償:
· 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准2倍賠償。
· 批劃、塗改、污損普通古籍、善本文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 撕割
·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 偷竊
· 未辦理借閱手續,將館藏文獻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一經發現,按偷竊文獻論處。除追回被竊文獻外,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違約金。
· 其他相關規定
· 對於以上違規行為中,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我館有權置停或吊銷其讀者卡(押金折抵賠償費用)。
· 對違規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我館有權置停或吊銷當事人讀者卡。通報所在單位,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工作單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館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21:0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法定節假日不閉館,詳見「閱覽室簡介與導引」及主頁公告欄開館變動通知
中文圖書外借庫閉室期間歸還中文圖書地點
周一至周五 17:00 - 21:00,在中文社科圖書第一閱覽室(南231)還書;
周一至周五 21:00 –次日 9:00,周六至周日 17:00 -次日9:00,每年5月7日、10月7日全天,在夜間還書處(東門北側)還書。
㈧ 國家圖書館借書免費嗎
國家圖書館接待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讀者(少年兒童圖書館接待六至十五周歲的少年兒童);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可接待中學生及在家長陪同下的少年兒童參觀;全年接待中小學校組織的集體參觀。
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通行證或台胞回鄉證、首次免費辦理國家圖書館讀者卡,享有讀者卡基本功能並在符合其他相應條件的情況下按手續辦理擴展功能;少年兒童憑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通行證、台胞回鄉證)、學籍卡、學生證辦理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卡(詳見辦證相關規定)。
進入閱覽室、服務點須持國家圖書館讀者卡。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可以憑第二代身份證進入開架閱覽室閱覽,少年兒童憑國家圖書館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卡進入少年兒童圖書館。
持卡者須遵守國家圖書館借閱規則及相關規定。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其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借閱功能將被置停,待接受處理並糾正後恢復使用。
持有優待證的老年讀者可優先借閱;持殘疾證的殘疾人讀者免收網際網路上機瀏覽費。
中國國家圖書館館藏豐富,品類齊全,古今中外,集精結粹。作為國家藏書機構,中國國家圖書館依法接收中國大陸各出版社送繳收藏的出版樣書,此外還收藏中國大陸的非正式出版物,例如各高校的博士學位論文均在中國國家圖書館的收藏之列。是圖書館學專業資料集中收藏地和全國年鑒資料收藏中心。從藏書量和圖書館員的數量看,中國國家圖書館(即原北京圖書館)是亞洲規模最大的圖書館,世界上最大的國家圖書館之一,是世界著名的國家圖書館。中國國家圖書館的藏書可上溯到700多年前的南宋皇家緝熙殿藏書,最早的典藏可以遠溯到3000多年前的殷墟甲骨。國家圖書館的館藏文獻中珍品特藏包括善本古籍、甲骨金石拓片、中國古舊輿圖、敦煌遺書、少數民族圖籍、名人手稿、革命歷史文獻、家譜、地方誌和普通古籍等260多萬冊(件)
㈨ 去國家圖書館怎麼借書可以復印嗎
國圖有兩個區域,你閱覽,不外借,就要進北區,就是最新的那個大樓。南區是外借和畢業論文查詢區域。
首先答你之所問,去國圖只是閱覽,不外借,打算復印,裡面的情況是這樣的,每個閱覽區裡面有自助復印機,如果你不懂,可以找工作人員教你,他們很熱情,很簡單的操作機器,一頁大概三毛,是刷卡的。
本來你去閱覽,拿二代身份證就可以進去的,但是由於你要復印,所以,你需要在進館的時候到這個北區大廳拿你的身份證去辦理一張閱覽卡,如果添加外借功能,需要交押金100,普通功能,則不用。同時,你告訴工作人員,你需要復印,然後他會給你的卡一起充值,就像公交卡充值一樣。
你拿了這張卡,閱覽室里復印機上就可以用了。
最後,叮囑一下,進去之前先存包,水不讓帶進閱覽室,還有,最好不要帶太多現金,小偷很多。國圖衛生間有廁紙,大廳有免費飲水機,午飯可以在食堂解決。還是比較方便的。
㈩ 國家圖書館怎樣借書
國家圖書館的借書制度為以下六條:
1、憑本人讀者卡/第二代身份證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在閱覽室、借閱區門口的驗證處通過讀卡機確認證件的功能有效後,即可入內。
2、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
3、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後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4、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5、閱覽基藏書刊資料,須在本館聯機公共目錄查詢系統(OPAC)(或卡片目錄)中檢索書目並發送請求(或提交索書單),由工作人員提取書刊資料。書到出納台而當日不取書刊者須交納違約金0.30元/冊。基藏庫書刊須當日歸還,逾期歸還須交納違約金5元/冊/日。
6、復制書刊資料,須填寫復制申請單並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在指定地點辦理復制手續,復制後請立即歸還
7、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10)國家圖書館借書擴展閱讀:
中國國家圖書館的歷史沿革:
1909年9月9日,清政府批准軍機大臣、學部尚書張之洞的奏請,籌建京師圖書館。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同年7月,國立京師圖書館更名為國立北平圖書館,隸屬大學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9月27日更名為國立北京圖書館,歸屬文化部領導。
1998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北京圖書館更名為國家圖書館,對外稱中國國家圖書館。
2003年10月28日,中國國家圖書館ALEPH500計算機綜合管理系統已全面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