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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限購令

發布時間: 2021-07-07 07:35:56

⑴ 在蘇州買房限購政策是什麼

在蘇州購買住宅項目有以下限購,蘇州本地戶口可以在蘇州買3套房,非本地戶口需要在兩年內繳納滿12個月的社保或者個稅才能在蘇州買一套房。

⑵ 蘇州限購政策

蘇州限購政策是關於購房資質和購房套數的:

1、非蘇州本地戶口的居民目前不能再買第2套房。即使買第1套房,也要滿足2年內,在蘇州各區市(除張家港、常熟)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條件。本科及以上學歷,可通過人才引進政策辦理落戶。

2、本市居民擁有3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買房。


蘇州限貸政策是關於首付比例和住房商業貸款的。

買第1套房,首付不低於30%;

已有1套房且不用再還貸款的,首付50%;

已有1套房,貸款未還清的,首付80%;已有2套以上的,暫停商業住房貸款,需要全款買房。


⑶ 現在蘇州的限購政策是什麼

根據10月3日,蘇州市政府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總結如下:

一、蘇州住房限購范圍

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

二、戶籍限購政策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首套房需提供兩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一年納稅或社保證明;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禁購二套房;

3、本市戶籍家庭禁購第四套房;

4、限購以家庭為單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購范圍內的購房資格審查,目前通過網路由管理部門負責,不用多跑去出各個無房證明。

三、首付比例限購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從20%調高至30%;

2、有購房貸款記錄無實際住房的,有一套房但無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二套房商貸最低首付比從30%調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貸最低首付比從50%調高至80%;

4、對有兩套房以上的家庭,暫停發放商貸。

四、住房公積金政策

1、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

2、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至30萬元;

3、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住房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4、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

5、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五、戶籍認證

1、蘇州大市都算蘇州市戶口。

2、蘇州集體戶口、原蘇州戶籍的現役軍人算蘇州市戶口。

3、夫妻雙方只要有一人是蘇州戶口的就按蘇州市戶口政策執行。

4、外來人才引進的,由區、市兩級組織部出具相關證明後,等同於蘇州戶口。

5、外地戶口的需提供2年內在蘇州(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的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個稅證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僑等同於外地戶口。

以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

⑷ 蘇州限購政策怎麼規定的

蘇州自2016年10月4日重新啟動限購政策,具體規定如下:蘇州戶籍可購買3套住宅,非蘇州戶籍需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累計繳滿12個月社保或個人納稅證明可購買1套住宅,相城區除了要滿足社保或納稅外,還需滿足600積分的要求,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⑸ 蘇州目前的限購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蘇州目前的限購政策主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是蘇州本地戶籍,那麼可以在蘇州購買3套以內的住宅;

第二種:如果是外埠戶籍,那麼需要自購房之日起的兩年內在蘇州累計繳納們12個月的社保或者個稅,這樣可以在蘇州購買一套住宅。

⑹ 請問蘇州限購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蘇州自2016年10月4日重新啟動限購政策,具體規定如下:蘇州戶籍可購買3套住宅,非蘇州戶籍需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累計繳滿12個月社保或個人納稅證明可購買1套住宅,相城區除了要滿足社保或納稅外,還需滿足600積分的要求。

另外關於首付比例,首套首貸首付比例為30%,若名下有房貸結清的情況下蘇州購房首付比例為50%,若房貸未結清的情況蘇州購房首付比例為80%,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⑺ 2020蘇州限購政策是怎樣的

目前蘇州限購政策依然實行2016年10月4日發布的基本規定: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購房人需提供現有房屋情況相關證明材料並出具書面承諾。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其中第1條規定有關非蘇州戶籍限購的從2019年7月25日起調整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區、崑山市、太倉市范圍內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范圍內連續繳納 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