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被轉幾次以上構成誹謗罪
500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構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誹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解釋》明確了「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認定問題,以及利用信息網路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敲詐勒索犯罪、非法經營犯罪的認定問題。明確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內容,以及與其他犯罪的數罪問題及其處罰原則。
(1)誹謗信息擴展閱讀:
《解釋》明確了「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認定問題,以及利用信息網路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敲詐勒索犯罪、非法經營犯罪的認定問題。明確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內容,以及與其他犯罪的數罪問題及其處罰原則。
《解釋》規定,只要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即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2、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2. 利用信息誹謗他人多少次構成犯罪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實施了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行為,主觀上故意,客觀上造成實際損害,情節惡劣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在網路上發布轉發的,即使對被害人名譽造成一定的損害,也不構成誹謗罪。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3. 什麼信息叫誹謗信息
誹謗就是誣陷污衊的意思。捏造虛假信息來說他人。
希望可以幫助你!有用採納
4. 網路被惡意誹謗散播個人信息怎麼處理
題主你好,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因此,您所述行為若產生了一定影響,則構成名譽權侵權。受害人名譽利益損害可以通過判令侵權人採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適當措施予以救濟,但如果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採取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受害人的名譽時,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以及相應的財產損害賠償。
5. 網路上發布詆毀信息怎麼辦
行為人運用網路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以達到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這種行為構成網路誹謗。為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你應當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新規中「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為准,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報案人所需准備的材料也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你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系,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6. 在網上被人造謠誹謗應該怎麼辦
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7. 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可判刑,依據是什麼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從而為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的入罪標准。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7)誹謗信息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中國有關網路誹謗的民事侵權成立,須具備以下個要件:
1、要有損害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為通過網路傳播了有損特定人名譽的文字、圖片或語言。
2、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行為人明知傳播內容必然或可能會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卻希望和放任結果發生的,為故意。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損害他人的民事權利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結果導致他人的名譽受到損害的,為過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中國,誹謗行為可能構成違反民法,誹謗行為人被追究民事責任;也可能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誹謗行為人要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誹謗行為既可能構成侵權(民事的),也可能構成犯罪(刑事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最低管制一個月。
參考資料:網路-網路誹謗
8. 假如有人在天涯社區上發布我的誹謗信息應該怎麼做
在網路上惡意誹謗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網路上侮辱誹謗他人要負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9. 微信群里發誹謗信息是怎麼回事,立案標準是什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客觀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 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以上是微信群里發誹謗信息是怎麼回事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