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管暴力執法,會不會被免職
城管如何暴力執法,肯定會被免職,如果涉嫌違法犯罪的還會坐牢。
B. 四川閬中城管被曝暴力執法,真相究竟如何
大家都知道,公職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國家對他們職責的要求,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一小部分公職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不過那都是曾經出現過的現象,如今的公職人員,在國家的整頓和要求之下,一般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但是在網路上,我們還是能偶爾看到某某地方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比如四川閬中的城管,就被曝光說出現了暴力執法的行為,因為在城管執法執法過程中,跟商家產生了沖突,而在此期間一位小女孩被傷到了臉部,而且比較嚴重。所以四川閬中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成為了網友關注的熱門新聞,那四川閬中城管的這次執法,究竟屬不屬於暴力執法呢?這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呢?接下來,冷眼就給大家聊一聊這個事情,給大家大致還原下四川閬中城管的整個執法過程,讓大家看到這個事情的真相,看看四川閬中的城管們是不是暴力執法。
C. 臨武城管事件始末
在與城管發生肢體沖突後,52歲的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倒地,死亡;其妻黃細細被診斷為頭部軟組織腫脹,被送到醫院治療。
事發前半小時左右,賣了10年西瓜的鄧正加夫婦當天首次遭遇城管,並發生短暫的肢體沖突。
當時,他們在不到3個小時內已經賣掉了約500斤西瓜,這比以往的生意都好。鄧正加沒有聽妻子「別賣了」的勸告。他向妻子許諾,再有差不多兩個小時,就能賣完整車西瓜,可以在午飯前趕回17公里外的蓮塘村的家裡。
鄧正加最終只多賣了一個西瓜後,再次遭遇城管。
17日凌晨5時11分
夫婦開車載千斤西瓜進城
鄧正加夫婦在17日凌晨四點多起床,開始將16日下午摘好的西瓜搬到三輪車上。從家裡出發前,黃細細看了一下手機:5點11分。
對於瓜農來說,要在縣城搶到一個好的攤位並不容易,早起顯得尤為重要。
當地瓜農介紹,臨武當地有規定的果蔬買賣場所。但是一次要收兩塊錢攤位費,而且,當地人習慣在上下班路上買路邊的西瓜,果蔬市場生意並不好。
更多人因為捨不得花攤位費的錢,而是到政府不允許的、人流量大的街道擺攤。
17日,鄧正加的摩托三輪車上裝了約1000斤西瓜,17公里的進城道路,走了四十多分鍾。
清晨六點,他們來到了臨武縣解放南路,在黃細細看來,這里人流量大,賣得比較快。今年他們曾三次在此處賣瓜,一直沒有城管過來處罰,很安全。於是,這一次,他們又把賣瓜的地點定在了解放南路。
當天的生意出奇的好,他們在不到3個小時內就賣了約500斤西瓜。
17日上午10時左右
城管隊員「暫扣」四個西瓜
上午10點左右,黃細細看到,有城管從不遠處的十字路口走來,並抱走了前面瓜販的瓜。
和黃細細一起看到這一幕的,還有他們身後化肥經銷店裡25歲的胡婷。胡婷說,城管抱走了前面一個瓜販五六個西瓜,眼看城管朝化肥店這邊走來,胡婷和店裡的其他人還幫門前一個瓜販,把西瓜搬進了化肥店。
胡婷說,城管來到鄧正加的攤前後,抱起了四五個西瓜,放進了執法車里。臨武縣在昨日下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此的表述是:縣城管執法人員對其四個西瓜進行了暫扣。
個頭不高的黃細細不服氣,她走到城管車前,不讓他們走。此後,現場的城管打了電話,又有一輛車開過來,兩輛車里的七八個城管抬著黃細細的腿和胳膊,要把她扔進車里。
黃細細說,她大聲喊叫,很多路人過來圍觀,城管才將她放下。
城管走時,把他們的秤也拿走了。
17日上午10時50分
二次相遇 6城管圍毆瓜販
城管走後,黃細細勸鄧正加不要再賣了。但鄧正加覺得當天生意很好,西瓜剩得不多,換個地方應該很快就賣完了。
鄧正加花了22塊錢,買了一個稱重30斤的秤後,將三輪車開到了約兩里外的文昌路與河濱路交叉口。
這是一個允許擺攤設點的地方。這一次,鄧正加將攤子擺在了掛著「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臨時銷售區」的橫幅下,橫幅落款為:臨武縣城管局。
同在橫幅下賣西瓜的61歲的吳五珍記得,鄧正加快11點時來到這里。
將車停下後,黃細細開始跟她及周圍開摩的的師傅講了剛才的遭遇,她說「城管抱了他們的西瓜,還把他們趕走」。黃細細很生氣,也很激動,說了「他們就像土匪一樣」等臟話。
吳五珍記得鄧正加一直在邊上擺放西瓜,沒有說一句話。
10時50分許,臨武縣城管局執法三大隊大隊長廖衛昌等人巡邏至這個岔路口。
吳五珍說,他們將車子停在了鄧正加攤子對面的瓜攤。黃細細看到是剛才的城管,情緒很激動,大聲向周邊的人說「土匪」等話語。
D. 城管暴力執法,應當面臨怎樣的處罰
按照單位的紀律規定處罰,同時按照治安案件處理,如果觸犯刑法,需要負法律責任
E.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5)城管暴力執法事件擴展閱讀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F. 聚焦城管「暴力執法」。近年來城管暴力執法事件有:2009年2月,無錫北塘城管執法人員「霸王餐」事件;200
(1)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便民利民的服務性政府,而不是包辦一切。(1分) (2)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對人民負責的原則。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為城市管人民。(或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1分) (3)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做到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3分,四個要求2分)提高提法行政的水平,加強立法,嚴格規范城管的執法行為(1分);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或提供城管人員素質也可以)(1分) (4)加強對政府權力的監督,防止權力濫用。(1分,從民主監督角度答也可以得分) G. 城管暴力執法打人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警察沒有立案 登上熱搜榜,妥妥解決。 H. 沈陽刺死城管案件回顧:只因擺攤爭執,兩名城管被刺死!結果如何 這件事的結果可想而知,就是犯罪嫌疑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即便後來上訴但也無濟於事,最終犯罪嫌疑人被注射死刑。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 我想通過這件事,很多人也會意識到沖動的代價,認識到觸犯法律的後果,所以說千萬不要讓自己陷入到沖動之中,否則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雖然犯罪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對於其家人來說,家裡的頂樑柱垮了,或許生活也沒有了希望吧。對於受害人家人來說,同樣是痛苦難熬的,但我還是希望他們能夠向前看,因為生活還將繼續。 說一說,你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你覺得遇到不公的事情,如何正確處理? I. 大家怎麼看待城管暴力執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關鍵是城管到底執的是哪門子法?「強制執行」應該由警察執行或由法院判決後交由警察執行。侵犯他人人身財產的執法行為應當慎之又慎,行政行為不應包括此類行為。像西方,就是闖紅燈,警察也不會當街罰款,而是給你一張傳票,限你某日去簡易法庭申訴。這才是法治。現在是所謂「執法者」又管又罰,管不了發不成就動手使用暴力,這不是法治,是黑澀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