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資訊 » 完全競爭
擴展閱讀
股票估值高適合買 2025-08-18 22:44:20

完全競爭

發布時間: 2021-10-01 10:20:03

『壹』 完全競爭和非完全競爭的區別包括哪些用西

完全競爭市場(Perfectly Competitive Market),又叫作純粹競爭市場,是指競爭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一種市場結構.在這種市場類型中,買賣人數眾多,買者和賣者是價格的接受者,資源可自由流動,市場完全由「看不見的手」 進行調節,政府對市場不作任何干預,只起維護社會安定和抵禦外來侵略的作用,承擔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
不完全競爭市場,指這樣一些市場:完全競爭不能保持,因為至少有一個大到足以影響市場價格的買者(或賣者),並因此面對向下傾斜的需求(或供給)曲線.包括各種不完全因素,諸如完全壟斷、寡頭壟斷或壟斷競爭等.

『貳』 完全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寡頭壟斷市場的定義

完全競爭市場:是指競爭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一種市場結構。

完全壟斷市場:是一種與完全競爭市場相對立的極端形式的市場類型。

壟斷競爭市場:指一種既有壟斷又有競爭,既不是完全競爭又不是完全壟斷的市場,是處於完全競爭和完全壟斷之間的一種市場。

寡頭壟斷市場:是指少數幾個企業控制整個市場的生產和銷售的市場結構。

『叄』 什麼是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競爭市場
(一)理想的市場結構.
1._ 完全競爭市場的定義:交換和競爭沒有任何阻力和干擾的理想化市場
2._ 完全競爭市場的假定條件:
1)_ 每一個產品或服務市場都有眾多的生產者和消費者
2)_ 每一項產品或服務是同質的
3)_ 所有產品的成本和效益都是內部化的
4)_ 生產者和消費者都具有充分信息
5)_ 不存在交易成本,任何市場的進入和退出都是無成本的
6)_ 所有產品和服務都處在成本遞增階段
(二)完全競爭市場與生產效率
1._ 生產要素的需求者面臨同一要素相對價格,在圖像中表現為預算約束線的斜率.
2._ 生產要素的相對價格隨市場需求而變化,直到供給和需求相等.
3._ 每一個生產者都追求生產成本最小化,其決策是預算約束線的斜率等於生產者等產量曲線的邊際技術替代率.
4._ 在市場均衡情況下必定有每一個生產者的產品邊際技術替代率都等於要素的相對價格,滿足生產效率的要求.
(三)完全競爭市場與交換效率
1._ 產品或服務的需求者面臨同一要素相對價格,在圖像中表現為預算約束線的斜率.
2._ 產品或服務的相對價格隨市場需求而變化,直到供給和需求相等.
3._ 在給定的預算約束條件下每一個消費者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其決策是預算約束線的斜率等於該消費者的無差異曲線的斜率.
在市場均衡情況下必定有每一個消費者的編輯替代率都等於產品的相對價格,從而滿足交換效率的要求.
(四)完全競爭市場與交換效率.
1._ 在給定的產品數量和結構條件下,市場會產生一個均衡的產品相對價格.
2._ 在這個相對價格情況下,生產者為了收入最大化必定滿足產品的邊際轉換率等於相對價格.
3._ 如果生產者選擇的這個產品組合與消費者形成現有相對價格的產品組合不符,市場會調整相對價格,直到所形成的相對價格等於產品的邊際轉換率,從而滿足交換效率的要求.

『肆』 完全競爭是什麼意思呢

完全競爭又稱純粹競爭,是一種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響價格的企業或消費者的市場。是經濟學中理想的市場競爭狀態,也是幾個典型的市場形式之一。可以證明,完全競爭的結果符合帕累托最優。完全競爭是這樣一種市場結構,在其中同質的商品有很多賣者,沒有一個賣者或買者能控制價格,進入很容易,並且資源可以隨時從一個使用者轉向另一個使用者。例如,許多農產品市場就具有完全競爭市場這些特徵。

中文名:完全競爭
外文名:Perfect Competition
應用學科:經濟學
分享
定義

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通常是指下列條件佔主導地位的市場狀況,即市場上存在大量的具有合理的經濟行為的賣者和買者;產品是同質的,可互相替代而無差別化;生產要素在產業間可自由流動,不存在進入或退出障礙;賣者或買者對市場都不具有某種支配力或特權;賣者和或買者間不存在共謀、暗中配合行為;賣者和買者具有充分掌握市場信息的能力和條件,不存在不確定性。

概況

完全競爭市場明顯地是一種理想的市場狀態,屬於理論抽象。現實中

完全競爭市場的瞬時均衡
的市場都不具備這些特點,因而都不是完全競爭市場,充其量接近完全競爭(比如可以認為股票市場是接近完全競爭的)。1920年以後,出現了斯拉法(P. Sraffa)、張伯倫(E. H. Chamberlin)及瓊·羅賓遜(Joan Robinson)等人對完全競爭理論的修正。盡管如此,完全競爭性仍然是經濟學家分析市場的起點。只有從具體事物中進行抽象,才能了解事物變化的一般規律。過於具體,則不利於揭示復雜現象的內在本質。由於完全競爭的理論價值,完全競爭理論迄今仍是經濟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分析的基礎。

一般的,如果市場中的買者和賣者規模足夠大,並且每個個人(包括買者和賣者)都是價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單獨影響市場價格時,這樣的競爭性狀態被稱為完全競爭。同時,也稱這樣的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完全競爭是這樣一種市場結構,在其中同質的商品有很多賣者,沒有一個賣者或買者能控制價格,進入很容易並且資源可以隨時從一個使用者轉向另一個使用者。例如,許多農產品市場就具有完全競爭市場這些特徵。

『伍』 完全競爭市場是( )

完全競爭市場
(一)理想的市場結構.
1._ 完全競爭市場的定義:交換和競爭沒有任何阻力和干擾的理想化市場
2._ 完全競爭市場的假定條件:
1)_ 每一個產品或服務市場都有眾多的生產者和消費者
2)_ 每一項產品或服務是同質的
3)_ 所有產品的成本和效益都是內部化的
4)_ 生產者和消費者都具有充分信息
5)_ 不存在交易成本,任何市場的進入和退出都是無成本的

『陸』 完全競爭的概念

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 什麼是完全競爭 完全競爭是一種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響價格的企業或消費者的市場。是經濟學中理想的市場競爭狀態,也是幾個典型的市場形式之一。可以證明,完全競爭的結果符合帕累托最優。 一般的,如果市場中的買者和賣者規模足夠大,並且每個個人(包括買者和賣者)都是價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單獨影響市場價格時,這樣的競爭性狀態被稱為完全競爭。同時,也稱這樣的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競爭是這樣一種市場結構,在其中同質的商品有很多賣者,沒有一個賣者或買者能控制價格,進入很容易並且資源可以隨時從一個使用者轉向另一個使用者。例如,許多農產品市場就具有完全競爭市場這些特徵。 完全競爭涵義一般而言,在一個以完全競爭為特徵的市場中,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都不能依據他或她的購買或銷售影響價格。在提出完全競爭市場之前,有五個條件是必須的,在嚴格的完全競爭世界裡,所有這五個條件都是至關重要的。這里我們列舉這些假定。 產品的同質性 除非我們論述的是同質產品,否則談論大量的賣者是無意義的,因為每種產品都與其他產品不同。買者必須能在他們相信是相同產品的許多賣者間選擇。 無需成本的資源流動 企業必須能夠任意進入任何行業;資源在替代使用中必須能毫無摩擦地流動;即使在價格最高的地方,商品和勞務也必須是有銷路的。 大量的買者或賣者 要便每個經濟主體都不能影響價格,人數眾多的經濟主體必須獨立行動,此外,最大買者或最大賣者的買賣量必須佔到總量的很小一部分。 產品的可分性 產品必須可分到這種程度,其少量部分或是可以購買的,或至少是可以租用的。這個假定消除了競爭市場中潛在的進入壁壘問題。 完備的信息 所有的買者和賣者對他們的需求曲線和成本曲線必須有充分的了解。有關商品買賣價格的完備信息是可以得到的。這一條件保證了經運輸費用修正的單位固定質量的價格將是一致的。而且,這保證了合理的資源配置。 純粹競爭和完全競爭的區別有時在純粹競爭和完全競爭之間是有區別的,特別如愛德華·張伯侖的《壟斷競爭理論》中區分了完全競爭和純粹競爭。純粹競爭是指沒有壟斷因素存在的競爭,完全競爭還包括其他競爭條件的完善,如資源和信息充分流動,並不是專指不包括壟斷因素在內的那種競爭狀態。這就是說,完成競爭比純粹競爭的限制條件還要嚴格。 根據張伯侖的觀點,純粹競爭存在的充足條件是: (1)產品的同質性, (2)相對於總的市場份額來說,每個賣者的規模是微不足道的。 為了得到完全競爭,我們必須補充幾個特徵,其中最重要的是沒有伴隨資源移動的新廠商進入壁壘。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與完全競爭相聯系的附加條件包括投入和產出的連續可分性,以及對現在和未來市場條件的完備知識。

『柒』 什麼是完全競爭 和 非完全競爭!

什麼是完全競爭
完全競爭又稱純粹競爭,是一種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響價格的企業或消費者的市場。是經濟學中理想的市場競爭狀態,也是幾個典型的市場形式之一。可以證明,完全競爭的結果符合帕累托最優。

一般的,如果市場中的買者和賣者規模足夠大,並且每個個人(包括買者和賣者)都是價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單獨影響市場價格時,這樣的競爭性狀態被稱為完全競爭。同時,也稱這樣的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競爭是這樣一種市場結構,在其中同質的商品有很多賣者,沒有一個賣者或買者能控制價格,進入很容易並且資源可以隨時從一個使用者轉向另一個使用者。例如,許多農產品市場就具有完全競爭市場這些特徵。

完全競爭市場的特徵
1.市場上有許多經濟主體,這些經濟主體數量眾多,且每一主體規模又很小,所以,他們任何一個人都無法通過買賣行為來影響市場上的供求關系,也無法影響市場價格,每個人都是市場價格的被動接受者。

2.產品是同質的,即任何一生產者的產品都是無差別的。

第一條件使任何單個主體對整個市場的影響減少至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第二條件由於個別售賣者的產品和他的競爭者完全一樣,就使他不能以任何方法控制其價格。

3.各種資源都可以完全自由流動而不受任何限制,這包括:

第一,勞動可以毫無障礙地在不同地區,不同的部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之間無障礙流動。

第二,任何一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都不能壟斷要素的投入。

第三,新資本可以毫無障礙的進入,老資本可以毫無障礙地退出。

4.市場信息是完全的和對稱的,廠商與居民戶都可以獲得完備的市場信息,雙方不存在相互的欺騙。

這些條件是非常苛刻的,所以,現實中的完全競爭市場是罕見的,比較接近的是農產品市場,但是現實中是否存在著真正意義上的完全競爭市場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說明在假設的完全競爭條件下之下,市場機制如何調節經濟,有了完全競爭的市場,我們就有了一把尺子,一面鏡子,一個目標。

反之即為非完全競爭和非完全競爭市場

『捌』 完全競爭的完全競爭

在一個資源缺乏的世界,在賣者之間和買者之間必然會產生有意識的彼此依賴或對抗。賣者的對抗是通過多種方式表現的:廣告、產品質量的改進、推銷、開發新產品,以及其他措施。買者之間的對抗也能刺激特定的行為:尋找較好的交易、尋求利用數量折扣、為獲得供給固定的產品而提出較高的價格,等等。
在賣者之間和買者之間也許存在著激烈的對抗,然而卻不能稱之為完全競爭。例如,在三大汽車公司的轎車市場不擇手段謀利是激烈對抗的一個例子,但是其市場結構不是完全競爭類型。另一方面,生產者之間的完全競爭可以是沒有被意識到的對抗。內布拉斯加鄰近庄園的兩個小麥農場主是完全競爭者,然而肯定不是有意識的對手。
完全競爭的定義也許可以加上完全沒有有意識地對抗這一附加的屬性。一旦我們假定完備的信息,那麼現實市場就不存在對抗,因而也就沒有可供分析的市場過程。的確,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所有有意識的對抗跡象都將不復存在,沒有做廣告的動機,無需市場研究,當然也沒有差別,因為產品是同質的。在買方方面,買者無需尋求更為有利的交易,買者也不會為某一次購買而遺憾,當然也沒有買者會費神察著商標。簡言之,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這一部分個人的行為不能被歸之為有意識的對抗。
然而,在某些方面,沒有有意識的對抗是和下述模型的分析相矛盾的。例如,我們能夠分析剩餘和短缺情況。我們可以發現均衡價格與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價格不同。然而,均衡產生的唯一途徑依賴於經濟交易者之間的對抗發生作用的動態過程。例如,在過量供給情況下,賣者為了脫手不需要的存貨可以接受較低的價格。因而,完全競爭市場只有在一種均衡價格下(或在一個不斷由一種均衡向另一種均衡運動的世界)才有意義。
這里提到的觀點不是說完全競爭模型沒有價值。的確,我們將發現這個模型能使我們理解許多經濟行為受到一般限制的結果。然而,我們必須清楚在使用完全競爭模型時,為了使模型適合於現實世界,我們就必須在某種程度上修改假定。下面的靜態均衡分析在理解完全競爭時是有用的。因為一個或更多的假定都無法精確描述市場中的實際狀況,比起物理學中對真空假定的批評來,這一模型的作用沒有任何減少。

『玖』 完全競爭的區別

有時在純粹競爭和完全競爭之間是有區別的,特別如愛德華·張伯侖的《壟斷競爭理論》中區分了完全競爭和純粹競爭。純粹競爭是指沒有壟斷因素存在的競爭,完全競爭還包括其他競爭條件的完善,如資源和信息充分流動,並不是專指不包括壟斷因素在內的那種競爭狀態。這就是說,完全競爭比純粹競爭的限制條件還要嚴格。
根據張伯侖的觀點,純粹競爭存在的充足條件是:
(1)產品的同質性,
(2)相對於總的市場份額來說,每個賣者的規模是微不足道的。
為了得到完全競爭,我們必須補充幾個特徵,其中最重要的是沒有伴隨資源移動的新廠商進入壁壘。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與完全競爭相聯系的附加條件包括投入和產出的連續可分性,以及對現在和未來市場條件的完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