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標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制度的基本原則
實施城市居民很低生活保證制度,堅持公平與效率並重的原則;堅持權力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堅持定期救濟和臨時救濟、政策扶持、社會互助、家庭保證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堅持嚴格管理、規范管理與實事求是、因戶制宜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動態管理、屬地化管理的原則。
二、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金需要哪些證件?
(1)戶籍證明:城鎮非農業戶籍證明。
(2)職工單位證明:退休人員由社保部門和所在單位的工會、人事(勞資)部門出具證明;其他從業人員由所在單位工會、人事(勞資)部門出具證明。
(3)殘疾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及復印件。
(4)勞動能力認定證明:因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經有關部門進行勞動能力認定、鑒定。
(5)退休證明: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6)離婚證明:離婚人員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7)贍養關系證明:有子女的老年人應提供子女的收人證明。
(8)失業證明:領取失業救濟金人員應提供領取失業救濟證明。
(9)下崗證明:下崗人員應提供勞動部門頒發的《沈陽市下崗職工就業優惠證》或半年以上不在崗工作的證明。
(10)"三無"人員的定期救濟審批手續。
(11)18周歲以上在校學生學籍證明。
(12)申請就業情況證明:由街道或區勞動保證部門簽署意見的《申請低保人員就業認定表》等相關材料。
(13)遷移證明:動遷戶提供有關遷移材料。
⑵ 陽泉城鄉低保標准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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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泉市決定從2014年1月起,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農村居民保障標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提標後,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達到每人每月405元(城區、礦區、開發區)和380元(平定、盂縣、郊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達到每人每月222元。提標所需資金,中央財政按照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月補助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補助12元,其餘部分由省、市、縣財政按4:3:3的比例分級負擔(省、市、縣分別負擔4元、3元、3元)。
⑶ 重慶2019年低保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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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一
主城9區及北部新區360增至385
其中,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等主城9個區及北部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
月360元,提升至38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05元,提升至225元;城市「三無」人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
445元,提升至480元;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305元,提升至350元。
區域二
涪陵區等12個區縣350增至375
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縣、榮昌縣等12個區縣及萬盛經開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
由原來的每人每月350元,提升至37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220元;城市「三無」人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
的每人每月430元,提升至465元;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345元。
340增至365萬州區、黔江區、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武隆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
縣等17個區縣(自治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340元,提升至36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95元,
提升至215元;城市「三無」人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15元,提升至450元;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95元,提升至
340元。
與此同時,在救助管理機構內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費標准比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重慶市政府要求,以上保障標准中,城鄉低保標准、城市流
浪乞討人員生活供養標准為執行標准,各區縣(自治縣)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准為全市最低標准,各區縣(自治縣)可根
據當地財力適當提高。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⑷ 低保認定標准2019
近日,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等6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到2018年,實現全省農村低保保障標准和國家扶貧標准「兩線合一」。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確保到2019年現行扶貧標准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分類施保重點保障極困家庭
按照《意見》,我省將精準識別農村貧困人口,給予政策扶持,幫助其脫貧增收;同時,健全農村低保制度,完善農村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加強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堅持應保盡保,保障其基本生活。
我省將實施分類施保,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難的極困家庭,列為重點保障戶(A類);將年老、殘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長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保障標准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比較困難家庭列為基本保障戶(B類);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保障標准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一般困難家庭,列為一般保障戶(C類)。
以上三類農村低保戶均須精確識別到戶,做到縣級和鄉鎮(街道)有檔案、村村有表冊、戶戶有卡片。「十三五」期間,農村低保重點向A類和B類對象傾斜,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對於C類對象,應以扶貧幫扶和就業扶持為主,鼓勵其通過發展產業、自主就業和扶持就業,逐步退出或縮小農村低保保障范圍。對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造成暫時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應主要採取臨時救助和「救急難」等措施進行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將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扶盡扶、應退盡退。按照農村低保制度分類施保及動態管理要求,重點保障戶(A類)、基本保障戶(B類)、一般保障戶(C類)分別按照年度、半年或季度進行復核復審,根據低保對象家庭經濟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補助水平或按照程序予以退出。
要持續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准
「十三五」期間,省級將加大統籌力度,綜合確定全省農村低保指導標准,統一推進提標工作。《意見》要求各地要持續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准,到2018年實現全省農村低保保障標准與國家扶貧標准「兩線合一」,鼓勵經濟條件好的地方農村低保保障標准高於國家扶貧標准。農村低保保障標准已達到國家扶貧標準的縣、市、區,應按動態調整機制科學調整;低於全省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的縣、市、區,應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率先實現脫貧摘帽的縣、市、區,應將農村低保保障標准提高到當年的國家扶貧標准。2019—2020年,繼續鞏固「兩線合一」工作,合理提高保障標准;同時,根據保障標准調整情況,逐年提高低保補助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各地農村低保保障標准調整後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
在醫療救助方面,《意見》要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州市統籌和政府主導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建立完善基金管理和運作機制,實行城鄉統籌、州市統一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標准,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封頂線提高到合理水平。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個人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符合條件的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
此外,我省要求,對返貧家庭,應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相應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政策覆蓋范圍;對不在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應統籌使用有關扶貧開發政策;對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按照規定納入低保范圍;對農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重點救助對象,應採取合理分類、上浮補助標准等多種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逐步實現低保和扶貧信息共享
為精準識別保障對象,《意見》要求,加強信息比對,民政、扶貧部門要加快健全完善低保信息系統和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確保信息全面、准確、詳實,逐步實現低保和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今年12月20日前,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和殘聯要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面開展農村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困難殘疾人台賬比對,結合系統信息逐戶核對農村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困難殘疾人,掌握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數據,摸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情況。
我省還將依託全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盡快實現民政與扶貧、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保險等部門和單位的信息互聯共享,提高核查效率和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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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國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我們國家太大,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並沒有國家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
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3、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4、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適時的調整
(5)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19擴展閱讀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2年9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強調,要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監督問責,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意見》要求,要加快推進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有效解決低收入群眾的突發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
我國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專家提醒,我國應逐步彌合這一制度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存在的差距。
⑹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呀
我們國家太大,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並沒有國家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一、什麼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三、我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與發布
1、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
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適時的調整
⑺ 2019年各省低保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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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一般按月發放,農村按半年或年發放。
城市低保金和農村低保金的發放標准不同:
農村低保每個月多少錢?
1、黑龍江省:
農村低保標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財政補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2、江蘇省:
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准達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長53元,增幅13%。
3、廣東省:
第一類地區每人每月農村低保最低標准分別為530元,第二類地區每人每月農村低保最低標准為500元,第三類地區每人每月農村低保最低標准為310元,第四類地區每人每月農村低保最低標准為230元。
農村低保標准各個地方的標准有很大差異,應以所在縣公布的為准(可上縣政府網站查看)。
城市居民低保每個月多少錢?
黑龍江省:
城市低保標准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財政補助水平由282元/月人提高到297元/月人。
江蘇省:
全省城市平均低保標准達536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9元,增幅10%。
廣東省:
第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低保最低標准分別為600元,第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低保最低標准為500元,第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低保最低標准為400元,第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低保最低標准為370元。
多地統一城鄉低保標准:
2015年7月1日,北京、南京等地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的統一。其中,北京城鄉低保標准統一調整至每人每月710元,南京城鄉低保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此前,上海城鄉低保標准從4月1日實現一體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鎮低保標准提高11.27%(之前為每人每月710元),農村低保標准提高27.42%(之前為每人每月620元)。
同時,一些地區正在醞釀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的統一。其中,長沙市7月1日開始試行《長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試行辦法》,試點區的城鄉低保標准統一為450元/月;廣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將全市城鄉低保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⑻ 2020年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調整幅度
今年初,按照省政府安排,省民政廳、財政廳下發了《關於調整城鄉低保保障標准指導意見的通知》(晉民發〔2020〕7號),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各縣(市、區)城市、農村低保保障標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具體提標幅度由設區的市確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第81次常務會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農村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按照我市已執行的「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准按低保標准1.3倍核定,其中集中供養標准上浮10%」規定,對全市城鄉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准也進行對應調整。同時,將成年「三無」人員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950元。
二、調整原因
(一)城鄉低保標准
2019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准為每人每月551元,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標准每人每月562元高於全省平均標准,居全省第6位;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准為每人每年4760元,我市農村低保平均標准每人每年4448元低於全省平均標准,居全省第8位。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困難群眾救助水平,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全省城鄉低保標准提高20元基礎上,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農村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提標後,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標准為592元/人/月,居全省第5位;農村低保平均標准為5168元/人/年,我市農村低保標准最低的縣區為5010元,所有縣區全部達到了2020年全省平均低保線5000元的標准,繼續實現了我市農村低保標准和國家扶貧標准「兩線合一」。
(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准
按照我市已執行的「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准按低保標准1.3倍核定,其中集中供養標准上浮10%」規定,在低保標准調整後,對應調整城鄉特困人員分散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准和城鄉特困人員集中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准。提標後,全市城市分散供養基本生活平均標准為769元/人/月、城市集中供養基本生活平均標准為846元/人/月、農村分散供養基本生活平均標准為6718元/人/年、農村集中供養基本生活平均標准為7390元/人/年。
(三)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照料護理標准
按特困供養人員身體狀況,分為全自理、半自理、全護理三類。分散供養照料護理標准分別按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標准100元的1倍、2倍、3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