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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顯明

發布時間: 2021-10-17 04:49:39

① 香港icac權力有多大

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ICAC),原稱「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1974年2月17日組建,是一個與所有的政府機關相脫離的獨立的反貪機構。現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由專員、副專員及其他委任人員組成[1]。

廉政公署的職員並不隸屬政府公務員架構,其首長廉政專員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長負責,也僅僅向他負責,並依據《香港基本法》第57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權獨立處理一切反貪工作。為有效揭發、調查和打擊貪污,廉署獲以下三條法例賦予特別權力,分別是《廉政公署條例》、《防止賄賂條例》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1]。其調查對象初期限為公務員,繼而擴展至公共事業機構,進而包括所有私人機構[2]。

廉政公署成立以來,一直以執法、預防及教育等三管齊下的方法打擊貪污,致力維護香港公平正義、安定繁榮,並獲得香港政府及廣大市民的廣泛支持,也致令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地方之一[

② 香港廉政公署的專業守則

●使命宣言
廉政公署致力維護本港公平正義,安定繁榮,務必與全體市民齊心協力,堅定不移,以執法、教育、預防三管齊下,肅貪倡廉。
●廉政公署人員無論何時都致力維護本署的良好聲譽,並嚴格遵守以下的專業守則:
1.堅守誠信和公平的原則
2.尊重任何人的合法權利
3.不懼不偏,大公無私執行職務(「不偏不倚,無懼無畏」。這是廉署一直秉持的反貪理念,也是廉署得到社會認同的根本。)
⒋絕對依法行事
5.不以權位謀私(接受500元以上的禮物需由行政長官批准等等。)
6.根據實際需要嚴守保密原則(包括同組同事不私下互相討論自己負責的案情,不與家人透漏任何在查案情,不透露任何在查案情給其他組的同事等等。「廉署保密,密密實實」。廉署盡全力保護舉報人。30多年來,平均每年有近3000宗貪污舉報,沒有一名舉報者因資料外泄遭騷擾或報復。如果證人安全受到威脅,廉署會調派證人保護組予以保護。「市民對廉署保密的信心,可從實名舉報比例不斷上升中得到印證。」湯顯明底氣十足地說。)
7.為自己的行為及所作的指示承擔責任
8.言行一致而有禮
9.在個人及專業修養上力求至善

③ 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任命的廉政公署第十四任廉政專員是誰

白韞六

④ 香港廉政公署的紀律要求

香港並非「高薪養廉」,而是「零度容忍」。
談及香港廉署隊伍的高效廉潔,內地不少人會將之歸因於「高薪養廉」,調研中本刊記者發現,這一說法並不確切。因為廉署職員薪水只比同級別公務員高10%左右。
更重要的是,相關資料表明,在沒有任何法律和紀律要求的情況下,廉署職員中沒有人投資股票,這在有80%的人投資股市的金融中心香港,多少有點不可思議。廉署對此的回答是,廉署人員在工作中經常要接觸到與股價變化有關的信息,如某公司財務狀況等,如果他們參與股票投資,其所擁有的這些信息可能會發生作用,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廉署這種近乎苛刻的「嚴於律己」和不知疲倦的高效工作,使其在最近一年的公眾調查中,獲得了超過99%的被調查者支持。
廉政專員湯顯明強調,反貪的關鍵不是「嚴懲重判」,而是做到「逢貪必被抓」。在他看來「死刑並不能阻嚇貪污犯罪的發生,因為只要有高利潤在,殺頭的生意總會有人做;而『逢貪必被抓』則屬那種肯定賠本的買賣,不會有人做」,所以,反貪機構的關鍵是要做到,對腐敗「零度容忍」。

⑤ 香港廉政公署第一任行政長官是誰

廉政公署 (簡稱 廉署 ;英語: I ndependent C ommission A gainst C orruption, ICAC )。 於1974年2月15日根據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成立。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 : "姬達" (1974年2月15日-1978年7月3日)。

⑥ 香港廉政公署的歷史

廉政公署(簡稱廉署;英語: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一個專門打擊貪污的獨立執法機構,香港回歸中國前稱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成立於1974年2月14日,當時由於香港的政府部門貪污問題嚴重,警隊情況猶為嚴重,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現。

簡介

香港廉政公署是根據《廉政公署條例》於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獨立於香港政府的架構,廉政專員則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廉署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全權獨立處理一切反貪污的工作。廉政公署由三個部門組成: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和社區關系處,這三個部門的工作分別是調查,預防和教育,三管齊下對抗貪污。具體來講,執行處是廉署的調查部門,負責接受,審閱和調查有關貪污的指控。其資料主要源自市民向廉政公署所作的舉報。當執行處接到舉報後就會把資料分類並立即立案調查;第二大部門是防止貪污處,它的工作性質類似大陸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局,職務犯罪預防處和研究室的工作。社區關系處同樣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部門,它的策略是深入社區,推動各界人士採取預防貪污的措施 提倡如誠實和公平的正確價值觀。它所利用的宣傳教育手段是和市民面對面的接觸,並且運用大眾傳媒和印刷傳媒的手段廣泛推廣肅貪倡廉的信息,增加廉署工作的透明度。 上世紀60-70年代的香港,貪污現象可謂是光天化日比比皆是,連消防隊在救火時都要視接受的財物多少而定。今天的香港已經是個高度發達的法制社會,幾乎是不存在企圖以權謀私者的得逞的灰色地帶。這一切都與廉署的反貪力度密不可分,同時還可以說明,廉署現有的運作機制是十分有效的,是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借鑒的。

背景

香港警隊早年曾經有一個反貪污小組,鑒於警隊貪污嚴重,如果對某人作出調查,有機會會連調查員自己也被揪出來,因此它的效力實際上只有很少。而事實上,不少警員亦因為各種原因而被逼對貪污妥協,加入行賄和受賄的行列。

葛柏案為廉政公署成立的導火線。1973年,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的財富多達四百三十多萬港元,懷疑是從貪污得來。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否則就會拘捕他。然而在這段期間,葛柏竟輕易逃離香港到英國,使積聚已久的民怨爆發,連大學生也參與、發起「反貪污、捉葛柏」的大遊行,要求政府緝捕葛柏歸案。為平息民憤,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葛柏逃脫原因及檢討當時的反貪污工作。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在調查葛柏潛逃事件後表示,政府需要一個獨立的反貪污部門,才能有能力打擊貪污。1973年10月的立法局會議上,政府採納了委員會的建議,於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成立後更即時接手調查葛柏案,全力緝捕這名曾紅極一時的總警司歸案。

廉政公署成立時,民眾本來對廉署沒有任何期望,事關過去政府有關反貪污的行動都以失敗終結。但這次成立廉政公署,由於直接向港督負責,因此在行動上得到不少方便,以致很快就在民間建立聲譽及威信。但初期對於警隊的調查,由於牽連甚廣,使警隊內人心惶惶,最終引起警員的不滿,因此當時廉署人員常與警員發生沖突。及後宣布在1977年以前所曾經貪污而未經檢控的政府公務員可獲得特赦,沖突才得以平息。

多年以來,廉政公署致力打擊貪污,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執法機關共同打擊跨境貪污罪案,成績斐然。一些國家的反貪污部門也以ICAC作為英文簡稱,如韓國、澳洲、模里西斯等。香港回歸中國後,廉政專員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重大案件

1、佳寧案
2、海外信託銀行事件
3、26座公屋貪污案
4、廉署剋星林炳昌、艾勤賢
5、2003年冼錦華高級警司案

於2002年,一名前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妓女提供免費性服務,涉及貪污成份,遭廉署高調拘控,引發警廉沖突,前警務處長曾蔭培公開指責廉署做法不當。警方對廉署發布該案案情的手法公開表示不滿,結果驚動特首董建華介入調停,立法會更傳召兩部門首長出席會議解釋。最後冼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兩年,鋃鐺入獄。 於2000年9月,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以權謀私,涉及貪污罪惡,結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監18個月,鋃鐺入獄。

歷任專員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廉政專員
姬達 (1974年2月15日-1978年7月3日)
陸鼎堂 (1978年7月4日-1980年11月10日)
衛理欽 (1980年11月11日-1984年12月31日)
班乃信 (1985年1月1日-1988年2月28日)
謝法新 (1988年2月29日-1991年11月30日)
歐亮賢 (1991年12月1日-1992年11月28日)
施百偉 (1993年2月22日-1996年1月21日)
梁文建 (1996年1月22日-1997年3月31日)(首位華人任這職位)
任關佩英(1997年4月1日-1997年6月30日)(首位女性華人任這職位)

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專員
任關佩英(1997年7月1日-1999年7月11日)
黎年 (1999年7月15日-2002年6月30日)
李少光 (2002年7月1日-2003年8月4日)
黃鴻超 (2003年8月25日-2006年10月30日)
羅范椒芬(2006年10月31日—2007年6月30日)
湯顯明 (2007年7月1日—)

總部大樓

一直以來,廉政公署各部門的辦公室分散於不同的樓宇內。為了改善這種情況,香港政府在2005年通過撥款,在北角興建廉政公署總部大樓,大樓落成後,廉政公署所有部門都會遷往這座大樓內,預料工程會在2007年下旬完成。

義工組織

在1997年廉政公署成立了義工組織名為廉政之友(ICAC Club)。

⑦ 拔萃男書院的著名校友

孫中山:中華民國國父,(1883年9月入學,短暫就讀)
施炳光(Andrew Zimmern)︰清廷駐朝鮮欽差協理
羅旭和(Robert Kotewall):香港第一位華人官守太平紳士、香港實業家
胡興德:香港政府視學官
蘇耀祖︰前運輸署署長、前市政總署署長、前文康廣播司
楊啟彥:前庫務司、前運輸司、前九廣鐵路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
梁展文: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屋宇署署長
鮑文(H. T. Barma):前運輸司
郭惠階:前工務司
田北俊: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前自由黨主席
羅智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梁寶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陳維安:教育局副局長
湯顯明:廉政專員
范鴻齡:前行政會議成員、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前中信泰富董事總經理(中六至中七就讀)
葉維義:行政會議成員、惠理基金創辦人之一、新昌營造集團執行主席
何志平:前民政事務局局長、前香港中文大學外科(眼科)講座教授 施玉麒(George Zimmern):資深大律師、聖約翰座堂牧師、拔萃男書院第六任校長
譚雅士︰香港早期律師、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裁判司、保良局主席、港大校董
關祖堯:香港著名法官,御用大律師、前行政局首席議員
施文(Archibald Zimmern)︰香港最高法院原訟庭按察司
張奧偉:香港資深大律師,前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前立法局議員、前行政局議員
簡悅強:香港資深大律師,東亞銀行前主席、前立法局及行政局首席議員
列顯倫(Henry Litton):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彭鍵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前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羅正威(Robert G. Kotewall):香港資深大律師
馮華健:香港資深大律師、前律政專員、前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
何猷廣:美國執業律師、何東爵士曾孫
翟紹唐:香港資深大律師、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警監會)主席
莫樹聯:香港資深大律師、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鄧爾邦:香港大律師、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啟明(George Tyson):香港華商總會主席,香港大有銀行總裁(20世紀初)
侯維廉(William Howard):登巴洋行及和記黃埔總裁(20世紀初)
黃靖猷:香港金城銀行總經理(20世紀初)
施燦光(Adolph Zimmern)︰又名施遇文,香港聯合交易所前主席
黃金福:香港九龍倉總經理(20世紀初)
施玉榮(Francis Zimmern)︰香港聯合交易所前主席
林建名:商人,麗新集團董事
張宇人:立法會議員(飲食界)、自由黨副主席
田北辰:前九鐵公司主席,制衣商人、新民黨副主席
何柱國:商人,星島新聞集團主席
洪丕正:渣打銀行(香港)行政總裁
霍建寧:和記黃埔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何定國:香港富豪何英傑後代;加拿大溫哥華華人企業家
方誌偉:香港總商會總裁,前保安局副局長
許浩明:前港交所副主席及董事學會主席
王守業:大新金融集團主席
許坤華:香港企業家,十友控股創辦人之一
李卓民:前甘泉航空主席 陳榮捷:著名哲學家
陳培勛:北京中央音樂學院教授,著名音樂家
郭慎墀(James Lowcock):拔萃男書院第七任校長、香港業余田徑總會副贊助人、香港學界體育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譚尚渭:前香港公開大學校長
盧景文:香港演藝學院校長、香港理工學院副院長、香港藝術中心教授,被譽為「香港歌劇之父」
黃兆傑:香港大學中文系教授
馮以浤: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教授,校史編纂者
黎澤倫:拔萃男書院第八任校長、香港科技大學創始者之一暨榮譽院士、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委員、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執行委員、廉政公署顧問委員
夏永豪:聖保羅書院第10任校長、前立法局議員
張明瑞: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榮譽教授、有「世界人工細胞之父」之稱,因研究「人工血液」而獲得加拿大勛章(Order of Canada)
鄭耀宗:香港大學前任校長
廖柏偉:香港中文大學前副校長
張灼祥:現任拔萃男書院校長(第九任),作家
鍾庭耀:香港大學民意研究部主任
崔康常:恆生管理學院校長
黎文狄(Eric Wilfred Ryder):台灣著名電視/廣告導演,作曲人,香港商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 美術總監, 意念關連有限公司 總裁,數位內容學院 業師 / 顧問
許子濱:嶺南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陳慶恩:音樂家,香港大學音樂系主任
陳雙幸:香港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系副教授
陳煒舜:文史研究者,台灣佛光大學文學系副教授
梁偉賢:前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教授
陳衍昌 : 英國伯明翰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 莫禮士(Rev. Basil Moraes)︰筲箕灣聖馬可學校牧師
佘氏(Rev. Guy Shea)︰聖約翰大教堂牧師
奇勒里(Rev. Denman Crary),旺角基督顯現堂牧師
湯顯森︰聖約瑟堂主任牧師
范晉豪︰聖多馬堂主任牧師 關景良︰孫中山學友、養和醫院創辦人
李樹芬:著名外科醫生、同盟會員,曾任中華民國衛生部長兼臨時總統府醫事顧問、香港中華醫學會會長、香港養和醫院董事長兼院長
余潮光:香港早期知名執業醫師
李心平: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現任院長
黎青龍: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教授
李登偉: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教授 修斐(Frederick Southey):建築師,九廣鐵路港段及畢架山隧道設計師
冼佐之(George A.V. Hall):香港早期知名設計建築師
葉葆定:知名工程師,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董事會名譽主席、學院名譽教授
譚天放:工程師,香港公開大學榮譽大學院士、香港工業總會主席,中環廣場設計者 許威廉(William Hill):運動員,曾參加1964年東京奧運會
余錦基:商人,前公益金執行委員會主席,前香港足球總會主席
高威林:香港田徑總會主席
藍三(Roy Lamsam):板球運動員,「香港女飛魚」伍劭斌之弟
鄧漢升:田徑運動員,男子110米欄及400米欄香港紀錄保持者,首位獲得玫瑰碗最佳男運動員的轉校生(1994-95年轉校入拔萃).
陳俊樂:足球運動員,英格蘭冠軍聯賽球隊彼德堡青年軍成員 沈鑒治:經濟學家、導演,前《信報》總編輯
陳達維:記者,編輯,評論員,前《南華早報》外事組及中國組編輯主任,在促成中英香港問題談判進程中起重要作用
劉家傑:香港著名英語教師,前香港無線電視新聞報道員,現移民加拿大多倫多
尊子:著名政治漫畫家
廖忠平:頭條日報采訪主任,前香港無線及亞洲電視著名粵語新聞主播、港鐵公司公關及東方日報社長
李臻 :香港now新聞台首席主播
黃永 :香港商業電台策劃總監及商業一台台長,原名黃伯康
呂秉權:香港有線新聞中國組記者
泰山:原名曾匡民,商業電台DJ
方東升:香港無線新聞助理采訪主任兼主播
蘇敬恆:前香港無線新聞港聞組,中國組高級記者,現轉職香港電台
呂榮淳:前香港有線新聞主播
彭超慈:香港無線新聞記者
Dr. Tim:原名張惠賢,商台《杏林茶》節目主持
李國能(唱片騎師):前香港新城電台DJ,現任潮音樂A & R Manager
陶俊民:前香港無線新聞財經主播,現為有線新聞財經組高級記者 林子祥:歌手、演員
鄧梓峰:電視節目司儀
羅啟銳:著名導演及編劇,作品包括《歲月神偷》、《七小福》和《秋天的童話》等
王賢志:電視節目司儀,現從商。
林慕德:作曲家
杜汶澤:原名吳卓彰,演員
何秉舜:香港著名音樂製作人,青山大樂隊keyboard手,何韻詩哥哥
李傳韻:小提琴家
伍樂城:香港著名音樂監制,作曲人
於逸堯:作曲人、編曲人
Vivek Mahbubani︰棟篤笑藝人
文峰:美國好萊塢亞裔男演員
李霖恩:無線電視男藝員
黃家正:2009年第46屆金馬獎獲最佳紀錄片、最佳剪輯及最佳音效的電影《音樂人生》中的主題人物
陳宇琛:無線電視男藝員
胡鴻鈞:超級巨聲2亞軍
黃慶堯 : 亞洲星光大道2第6名、最佳舞台魅力大獎得主
雷柏熹:音樂監制、作曲人、編曲人
劉健:青年作家、十二萬分之七的心事作者
梁靖琛:青年作家、十二萬分之七的心事作者
黃樺: 著名補習家

⑧ 香港魚蛋是什麼 香港魚蛋的飲食文化介紹

魚蛋(食肆通常簡寫作魚旦)是香港常見的小吃,由魚肉製成,即是魚丸。現時魚蛋流行於福建、台灣、香港、澳門、廣東、廣西等地,是小吃店、火鍋店必備食材。

魚蛋在香港很普遍,根據2002年的一個統計,香港人每日吃掉55公噸,即是約375萬粒魚蛋。這相等於每年超過13億粒魚蛋,每名香港人每年平均吃了196粒魚蛋。

魚蛋因注重選料和製作工藝而名聞遐邇。多以鮮黃魚、馬鮫魚、鰻魚、小參鯊為主料。而深滬水丸選用鰻魚、馬加魚、嘉臘魚、敏魚和五香肉等,剁碎搗爛,與地瓜粉一起攪合千捶而成,形狀有圓形、塊狀、魚形各種,堅韌雪白,質地柔軟,剁碎魚肉,加適量薑汁、食鹽、味精,搗成魚泥,調進薯粉,攪勻後擠成小圓球,入沸湯煮熟。其色如瓷,富有彈性,脆而不膩,為街頭常見小吃。

香港魚蛋大致可分為兩類,一種則經過油炸處理,所以表面呈金黃色,前者常用作粉面配料,而後者則常見於香港的小食店。製作魚蛋的魚肉大多來自較為廉價魚類,例如鯊魚和九棍魚等,為降低材料成本,有店家還會拌入麵粉。香港的小食店通常會提供原味與辣味兩款魚蛋選擇,原味的魚蛋會泡在清湯中加熱,而辣味魚蛋則泡在咖哩汁或沙爹汁中加熱,吃時常伴以甜醬、海鮮醬或辣椒醬。香港的小食店通常把魚蛋用竹簽串起數粒出售,也有用紙杯盛裝,而每串或每杯的魚蛋數量則視店家而定。第一類是香港著名的街頭熟食,始於1950年代的流動小販。這種魚蛋用油炸過,外層金黃色,由較便宜的鯊魚肉製作,通常用竹簽串起數粒出售。小食檔中每串售價5至7港元或1港元一粒不等,價格視乎食檔所在地點。有部分小食檔專售魚蛋,類似西方的熱狗檔。吃時常伴以辣椒醬或甜醬。

前廉政公署專員湯顯明更代表廉署,把香港的魚蛋作為中國大陸高官送禮後的回禮,足見魚蛋在香港人心中的地位。

⑨ 湯顯明的超額宴請事件

在香港,近期有報章接連爆出,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不當使用公帑的負面新聞。行政長官梁振英5月2日宣布,將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跟進事件,並檢討送禮外訪制度。
梁振英:「獨立檢討委員會向我負責,將於四個月內向我提交報告,除了法律上需要另行處理外,委員會報告將會公開。」「廉潔奉公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多年來一直被肯定為廉潔社會,特區政府對這個得來不易的稱譽極為珍惜。」
另外, 梁振英表示, 包括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在內的四名委員會成員,都熟悉廉署的制度和運作, 相信他們可以在短期內提交改善_廉署送禮外訪等規管制度的建議。
而廉政公署也發表聲明,表示會提供資料全面配合委員會的工作。
至於會否懲處湯顯明,梁振英表示,廉署已接到了有關投訴。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於10年11月及12月在君悅酒店兩次宴請到訪的內地官員,平均每人消費額過千,超過廉政公署常規晚飯上限人均450港元的規定;而根據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湯顯明在任五年,花費400萬公帑,出訪34次,並花費了近22萬元送禮,送禮對象大部分是內地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