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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件

發布時間: 2021-10-29 21:29:00

❶ 聶樹斌案件

首先,這個案件真正浮現在人民的視野中是當這個案件一直在上訴的過程中驚動了媒體。
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莊市電化廠宿舍區,聶樹斌因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民警懷疑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逮捕。
1995年3月3日,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聶樹斌於1994年8月5日17時許,騎自行車尾隨下班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聶故意用自行車將騎車前行的康菊花別倒,拖至路東玉米地內,用拳猛擊康的頭、面部,致康昏迷後,將康強奸。而後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頸部,致康窒息死亡。」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聶樹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終字第12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聶樹斌攔截強奸婦女、殺人滅口,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對被告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賠償數額適當;對強奸婦女罪量刑重」,判決「維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聶樹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原判決第(二)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及其它費用貳千元整;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對被告人聶樹斌犯強奸婦女罪的量刑部分;上訴人聶樹斌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與故意殺人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後,聶樹斌的父母一直在上訴,但是一直未果,真正出現轉機的時候是2005年,一個叫王書金的罪犯的落網。
2005年3月,河南商報、中國青年報、法制早報、南方周末、北京青年報、新京報、京華時報等全國數十家媒體披露: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供述其曾經多次強奸、殺人,其中一起是1994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旁邊的一塊玉米地里,奸殺了一個30多歲的婦女。
2005年1月19日,河南省滎陽市警方將王書金移交給河北省廣平縣警方。2005年1月22日,河北省廣平縣警方押著王書金,來到石家莊市液壓有限責任公司(即原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旁邊鹿泉市孔寨村村民馬振才承包的玉米地,指認他當時的作案現場。
但是,雖然王書金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但是他的口訴與當時的案發情況有不同之處,所以至今這個案件被認定王書金不是此案的殺人兇手,聶樹斌的家人還在上訴,現在這個案件還並沒有結果。

❷ 目前聶樹斌案件進展

沒有進展就是有了進展,21年的進展是中國現代社會法律法規之痛,(古代豆娥案用多少年)。現在的交通通訊辦公的現代化,該案應該看到法律法規建設有一定可喜進步,法律法規判案改革從人民的利益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出發制定各項法律法院判案的規則細則如民事案遺產案規則要細,法院對如有10年20年到父母死亡沒看網一分錢都沒有給的兒女,細則該有規定,怎樣是事實上和法律道德上的遺棄.不能以(多分或不分等等等,,,)中國會以很快的步伐進入老年社會,應該解決法律法規對老人的兒女進行一定的約束,應該公開這樣的法律法規細則,現在有這樣一個案件,石家莊(2014)石民二終字第01624號民事判決書,河北省高法院裁定書(2016)冀民申3194號。該案:父親母親女兒三方簽字遺贈撫養協議性質遺囑單位派副所長和醫生辦理,法院判決,裁定不是不質證就是說遺囑與本案房產無關聯性,法院的事實證據在哪裡呢。21年沒有照顧父母親到死亡沒有給一分錢,還再分房產30%(之前分家已分現金20%),法院判決裁定是有錯誤不上級保護下級,下級維護上級的利益。

❸ 用法律談談你對聶樹斌案件觀點

聶樹斌案有一大堆疑點,任意找出一個都能做出一大篇文章來。

第一,從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到九月二十七日,聶樹斌是被抓了以後,公安部門沒閑著,肯定的緊鑼密鼓地審查詢問,錄下口供。可惜,四天的審訊記錄都沒有了。四天以後,公安部門人員在審訊中說,「那你前幾天為什麼不說實話?」這證明前四天是審訊的,也應當有記錄,按通常的慣例來說,就是每天上下午分兩次詢問,也有八份詢問筆錄,怎麼可能丟了?這是一個極其不合理的說法。說實在話,這四天是關鍵的四天,你說他不說真話也好,你說誘供也好,你說刑訊逼供也好,屈打成招也好,我們橫豎查無對證,這是丟失了呢,還是隱匿了呢,丟失要有說明,隱匿也有交待。這不能輕松說一句丟失了結束的。要知道,案件的絕大多數可疑之處在此有交待,只可惜公安部門把本本丟了。要知道丟本本是歷史上極其少見的。

第二,正如聶樹斌案的幾任律師均說,從最初起意、到跟蹤被害人、兩人對話,拳擊受害人,實施強奸、掩藏衣物,一是極不連貫,交待前後矛盾之處很多,例如,交待性交時,沒有脫下褲衩就上了,強奸後,掩藏衣物時,才把褲衩脫下,和連衣裙一道帶出去。我們知道,沒有脫褲衩僅就褪下來是沒有辦法強奸得逞的。

第三,花上衣究竟有沒有?這是一個關鍵點。據聶案前代理律師披露,第一時間發現受害人遺體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職工焦瑞生和李國平,在描述現場情形時,提到了被害人的自行車、鞋子,臉部、牙齒、頭發、襪子、手臂、下身等諸多細節,卻都沒有提到過被害人的脖子上「花襯衣」,莫非就沒有所謂的「花襯衣」,否則她們瞪大眼睛,介紹從頭到腳,就獨獨把「花襯衣」遺漏了?不可能。為何讓張煥枝辨認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件衣服?

第四,據康孟東(受害者之父親)陳述,他有多處疑點,聶的供述的現場衣物、自行車擺放位置、現場痕跡的均不相吻合。

相反,王書金的供述則准確得多。

第一,王書金供述的受害人穿著紫紅色的鞋子,而且是高跟鞋,這與現場完全吻合。

第二,王書金供述的受害人所騎的自行車是「一種彎梁的車,什麼型號記不清了,把是翹起來的」,則和現場完全吻合。(王書金卷52頁)

第三,王書金當時就在鄰近廠子安裝管道,從事體力活,身體健壯,他供述作案當天很熱,作案時沒有下雨,作案後下了一場雨,第二天天氣也很悶熱,沒有下雨,過了一天又下了一場大雨。這完全於當地的天氣情況相吻合。

根據鹿泉市氣象局1994年8月份的氣象資料,8月5日夜間有0.7毫米的降水,8月6日無降水,8月7日有23.6毫米的降水,這證明了王書金的供述作案的時間的准確性。

第四 王書金准確供述了受害人當時所穿連衣裙、內褲的花色、款式,用雜草和磚頭埋藏衣物,並准確的指認了埋藏地點,幾乎沒有誤差。

第五,王書金供述,在受害人身旁有一串鑰匙,這與聶樹斌至始自終沒有提鑰匙不一樣,不但與現場記錄相符合,而且更有細節相印證。

王書金說,受害人有一串鑰匙,當時就放在身邊的地上,他覺得沒有用,就沒有拿。(見廣平縣公安局偵察卷宗第50頁),在聶樹斌卷宗中,也能看到這串鑰匙的存在:受害者的丈夫侯某、同事余秀琴的詢問筆錄中說,康出事前手上用橡皮筋套著一串鑰匙。現場的勘察記錄有「左腳西側偏南30厘米處有一串鑰匙。」

這個五點,是不在現場的人無論如何都想不起來也編不起來的。

但是檢方還有兩項質疑。一是時間,檢方認為此案發生時間為下午五點多。王書金交待的下午兩點。我認為,當天是陰天,天氣悶熱異常,如果不是上班族可能對時間並無准確概念。王書金是一個勞力者,而不是地道的上班族,這個時間不準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項質疑是受害人的身高。受害人的屍體長1.52米,而王書金的供述是比他矮不多少。我以為,受害人生前穿著高跟鞋,高跟鞋後跟就有七八厘米的,何況是一活人,走動時也有感受不同,王書金隱蔽在路邊,低下身子攔截受害人,看上去這女人的身高要顯得高一些。所以,這一點是不應該刻意懷疑的,相信大多數讀者和我一樣。

我的判斷,對聶樹斌作案一事,有四大懷疑點,並且自始自終沒有直接物證,應按沒有證據證實的原則,確認無罪,因為聶樹斌已經死亡,應定為錯殺。這是一個遲來的公正,我們要接受教訓。

對於王書金作案,有五點證據證明其犯罪殺人屬實,且證據確鑿,交待得幾乎是分毫不差。王書金作為殺人強奸案的主角是無疑的。如果山東高院要進一步把王書金跳起來跺胸腹部可能導致骨折的問題查清楚,只須開棺驗屍而已。這個受害人是土葬,可以驗屍,這一點細節相信可以真相大白於天下。

說實在話,在二十年前的環境里,我們的公安部門的辦案技術、辦案能力和辦案水平確有嚴重不足的地方,強調破案率之下是會出大問題的,不要企圖去補這個窟窿,我們的思維方式要轉變。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有反必雪。讓我們依法辦案,依法糾偏,為我們治理下的社會早日呈現和諧安定的局面而努力。

李開發,著名法學家,法學博士,研究員,從事法律研究20餘年,先後經手案件百起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曾在地方黨校擔任法律專業教師三年多。曾與著名律師劉家輝一起推動中國交強險法規的修改,為全國私家車用戶贏得了權益。曾積極推進反壟斷法的研討與公布,曾連續五年專題撰寫國家住房保障法建議稿,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近年來一直參與各類法律案件研究。有多個代表性的大案要案糾偏的成果。2008年廣州許霆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李開發在中央台點評案件時,直言判決錯誤,應屬於民法范疇。他用合同法、電子商務法規,中國銀行(601988,股吧)章程、民間約定俗成的習慣等十條理由證明許霆案屬於適用法律錯誤,後來在經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召開十五所大學法學院長與兩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參加研討會,取得了一致意見。廣州中院二審判決五年有期徒刑,實際執行一年釋放。2009年底,介入雲南何鵬案,我們召開中國法學講壇會議,中央電視台到場拍攝,全套錄音錄像文件遞送雲南高院,促使該案在無期徒刑已經入獄8年的情況下立即釋放。2012年討論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案, 使該上市公司得到查處,為廣大股民伸張正義,近億元國有資產得到清償。有數十件重要案件經過專家討論得到改判和糾錯。

❹ 聶樹斌案件公民應該怎樣做

這件事情給大家很多啟示。對於公民來說,保護自己為第一要務。

❺ 聶樹斌案的審判結果是什麼

聶樹斌案獲賠償268萬余元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1]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機關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除交待在廣平縣實施多起強奸殺人案件外,還供稱曾在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強奸、殺害一名青年女性。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證據不符,不能認定王書金作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已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2]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❻ 聶樹斌案的始末

聶樹斌案始末:

1995年,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

2015年,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四次,至2016年6月。復查後因不能認定聶樹斌殺人強奸,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告,該院已對聶樹斌家屬聶學生、張煥枝申請國家賠償案作出賠償決定,賠償金額共計268萬余元。

(6)聶樹斌案件擴展閱讀:

案件時間軸:

一、案件發生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某在該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塊玉米地里被強奸殺害。一個月後,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工人聶樹斌被警方以該案嫌犯名義抓捕。

二、一審判決

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奸婦女罪判處聶樹斌死刑。聶樹斌提出上訴。

三、二審判決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強奸婦女罪,改判15年,合並執行死刑。兩天後,聶樹斌被槍決。

四、「一案兩凶」現端倪

2005年,河南省滎陽市警察抓獲河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供述稱多次強奸、殺人,並稱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奸殺案也是他所為。

五、王書金案開審

2006年,邯鄲市中院開庭審理了王書金一案,但起訴書內隻字未提與聶樹斌案關聯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

六、王書金案一審判決

2007年3月,邯鄲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死刑。王書金提出上訴,堅稱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是其所為。

七、「一案兩凶」王書金案判決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 [6]

八、法院復查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九、院進行復查。

2014年12月12日,山東高院立案復查當天,該院復查工作合議庭法官會見了聶樹斌近親屬和其代理人,依法向聶樹斌母親張煥枝送達了立案復查決定書。

❼ 聶樹斌案的案件經過如何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機關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除交待在廣平縣實施多起強奸殺人案件外,還供稱曾在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強奸、殺害一名青年女性,此案即原「聶樹斌案」。王書金自稱聶樹斌案背後兇案的真凶的做法,引發社會關注。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7)聶樹斌案件擴展閱讀

聶樹斌案疑兇王書金二審維持死刑

11月24日,邯鄲中院對最高法院發回重審的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公開宣判。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王書金不服提出上訴,理由仍是法院未認定其為「聶樹斌案」真凶。

記者注意到,根據王書金案重審一審判決書,對王書金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是其所為的意見,公訴機關認為,根據現場勘驗筆錄、屍體檢驗報告、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書金關於該起作案系其所為的供述與該案強奸殺人案在時間、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頸部纏繞物等一些關鍵情節存在重大差異,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不是王書金所為。對此,法院認為公訴機關的意見和理由成立。

❽ 聶樹斌案件怎麼回事

聶樹斌案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機關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除交待在廣平縣實施多起強奸殺人案件外,還供稱曾在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強奸、殺害一名青年女性。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證據不符,不能認定王書金作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已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重磅!最高法再審,聶樹斌改判無罪

❾ 聶樹斌案的介紹

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懷疑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5年,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的真凶。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❿ 聶樹斌案的審判結果

2013年3月4日下午,聶樹斌申訴代理律師劉博今來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詢問聶樹斌案辦理情況。河北高院辦案法官進行了接待,並就聶樹斌案辦理情況予以說明:聶樹斌案在2013年3月4日仍在依法核查中。由於該案案情復雜,涉案證據材料較多,一些證據材料時間跨度大,對相關證人證言的核查比較復雜,核查工作雖已取得一定進展,但案件核查工作整體難度較大,仍需依法繼續核查。案件核查工作正在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慎進行中,辦案進展情況及案件處理結果將適時向媒體通報。
檢方認為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並非王書金所為,理由主要有四條:
第一,當時被害人屍體身穿白色背心,腳穿尼龍襪,頸部壓有玉米秸,拿開玉米秸後,可見一件花襯衣纏繞在頸部。王書金卻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沒供述被害人頸部纏繞花襯衣。
第二,被害人全身未發現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書金卻供述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後跺胸腹致被害人當場死亡。如果被害人是被人跺死,屍體不可能沒有骨折。
第三,該案案發於1994年8月5日下午5點以後。被害人下午上班,5點下班與同事一起洗澡後,騎車沿新華路至孔寨村之間的土路回家,途中經過案發地遇害。王書金卻始終供述是在中午2點左右作案。
第四,被害人身高1米52,王書金卻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書金身高1.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2015年4月29日上午,李樹亭前往山東高院正式遞交了要求鑒定槍決照「是雪地還是沙地」的書面申請,同時,李樹亭還申請調閱石家莊中院、河北高院關於蘇某的二審判決、死刑核准刑事裁定書、執行死刑的法律文書。李樹亭介紹,同時他還補充提交兩份證據,一份是聶母張煥枝手書的她所知道的聶案經過,另一份則是石家莊市氣象局出具的氣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