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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明

發布時間: 2021-11-10 11:40:16

A. 李代明的獲獎情況

曾獲省市兩級作文大賽「優秀輔導員」稱號;所任班主任的96級9班被評為市級「優秀班集體」;論文《河海恣肆,汪洋更廣》獲電教成果二等獎;論文《興趣·能力·創新》獲《中國現代教育論壇》全國一等獎;論文《賓主有別,效果為先》獲《讀寫月報》首屆語文教育論文徵文三等獎;論文《學以致用,效率優先》獲綿陽市優秀電教科研成果一等獎;省教育廳「四川省優秀電教科研成果」二等獎;電子作品《雕蟲齋》獲市教師電子作品製作賽一等獎;論文《校園網開放式資源建設與運用》獲市二等獎,省三等獎;論文《建設開放式研究網站,建立協作學習模式》獲中央電教館課題研究三等獎;承擔中央電教館課題的子課題「專題學習網站建設與應用研究」,網站獲全國三等獎;被綿陽市教委評為「現代教育技術先進個人」。
承擔中央電教館「專題學習網站建設與應用研究」課題的子課題和省級課題「校園網資源管理與應用」的主研任務,均順利結題,其中省級課題獲省教科所一等獎。

B. 94年四川「黑幫火拚」第一案,80人與100人打架,結果如何呢

張三和李四系獄友,刑滿釋放後,張三在當地招兵買馬成立了黑社會組織。 後張三與當地另一個暴力團體發生摩擦,與火拚接。 由於人手不足,張三向以前的監獄朋友李四求助,李四聚集了王五等8名社會閑散者參加了這次火災。 焦點問題李四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動手行為能否認定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

主觀上沒有參加意圖,客觀上也沒有受到犯罪組織的指導和管理,被糾正、僱傭、收購、威脅、被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支持、服務的人,不得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進行處罰。 本案中,李四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了暴力團體,王五等參加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單一犯罪活動,但他們主觀上沒有參加該組織的願望,沒有參加該組織的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沒有在該組織中擔任職務和利益,沒有受到該組織的管理和紀律的制約,沒有受到該組織的制約。

因此,不能認定其行為構成參加暴力團體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加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故意是否知道該組織的黑社會性質不同。 在本案中,即使李四和王五等人知道張三集團是暴力團體的性質組織,李四的提供行為和王五的幫助行為也不意味著成立了參加暴力團體的性質組織,是否有參加的意圖。

認定標准2:是否符合參加暴力團體的形式和實質要素,從司法實踐來看,隨著暴力團體的發展和發展,傳統暴力團體通常擁有的參加儀式也逐漸簡化。 一般來說,參與行為是否完成應以行為者和黑社會性質組織就參與組織問題達成思想一致為判斷標准。

常見情況如下:第一,加入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約定;第二,行為者履行了加入組織的儀式;第三,行為者要求加入,並得到組織或組織的第一天批准或默認;第四,雖然沒有辦理手續,但在組織的領導和管理下,他們實際上參與了組織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行為者開始不知道加入的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了解真相後,他們沒有退出,並在組織的領導和管理下參與了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簡單來說,參與行為可以從形式上簡化,但雙方必須就是否參與和是否認可達成實質性的一致。 此案中,李四和王五沒有表達參加該組織的意願,也沒有履行相關的參加儀式和手續,不僅不符合參加的形式要求,也不符合參加的實質要求,不能認定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C. 94年四川第一案,80人與100人打架,最終結果如何呢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這一生,沒有幾個不為金錢發愁,人性大多貪婪,一些為了得到財富,不惜鋌而走險。古往今來,為了錢而不擇手段的人也不在少數,1994年,在四川發生了第一件重大的「黑幫火拚」案,在這次火拚中,80個人與100個人打架,傷亡慘重,根據警方統計,共計死亡34人。

這場火拚共計死亡34人,情節嚴重,十分惡劣。直到逃亡17年之後,李代明選擇主動自首,在法律的制裁下,他也被判處死刑,這件轟動全國的案子才終於落下了帷幕。

D. 青川黃金殺人案李代明判了什麼刑

死刑(3個主犯死刑,其餘都是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

E. 94年四川「黑幫火拚」第一案,80人打100人,後來怎樣

《增廣賢文》中有言: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句話認為人們對於金錢的獲取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認知。而《兒女英雄傳》中也有另外一句話「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金錢對於人們的生活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性本就是復雜的,大多時候人們可能為了獲取高額利益而變得貪婪,因而古往今來,那些為了金錢而走上不歸路的人們不計其數。

這場80人打100人的火拚共計死亡了34個人,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黑社會火拚案第一案。案發17年以後,當初逃跑的李代明突然間主動投案自首,這件震驚全國的案子也伴隨著李代明被判處死刑,最終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F.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的事件過程

青川境內白龍江流域,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出現淘金者,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由於要修建重點能源項目寶珠寺電站,1994年和1995年,青川當地對水庫淹沒區的金礦資源進行了為期兩年的搶挖。從此,掀起採金狂潮,每天最多時達上萬人之眾。有人以「百里江面不夜地,千車萬人淘金來」形容當時的場景。就是在淘金熱潮下,利益的驅使,導致了一場血案的發生,兩團伙組織上百人武裝械鬥,一方半路伏擊 ,致19死15失蹤。 60多歲的梅中春,就住在距案發現場100米遠的山坡上。7 月 13 日下午,在他的指引下,記者來到當年的案發現場,曾經繁忙的公路已變成了荒地,一邊是茂密的森林,一邊是已蓄水的白龍江。警方調查得知,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洪安排人租來一輛大客車和兩輛中巴車,組織人員上車後,分發了西瓜刀,後來又安排人製作了炸葯包。隨後,三車向大坪進發。17日上午,李代明一方聽說李洪的人已到沙洲,迅速派人至元坪子攔車,並安排人手埋伏在公路附近的樹林中。當天13時許,李洪一方的車輛行駛至元坪子處遭攔截,李代明的一名同夥朝第一輛客車開了一槍,隨後,眾人持砍刀、木棒打砸車窗,埋伏人員用石塊和炸葯包投擲三車,李洪等人被迫逃離客車。李代明一方在公路上繼續「追擊」,李洪一方有的向山上逃亡,有的躲入附近農戶家中,還有數十人被追攆至白龍江中,導致17人溺亡,15人失蹤。此外,李洪和另一人被砍死。
劉彬介紹,血案發生後,廣元市成立了黃金指揮部,調動各個部門進行大力整頓,首先是將辦證許可權收歸指揮部統一辦理,不再是有錢就辦證,還需審查開采者的身份等。同時,由政府統一劃定開采區域。此外,政府還大力整頓非法開采者,打擊無證開采。整頓後,採金者少了很多,淘金熱潮慢慢退去。到1996年,白龍江開始蓄水,淘金河灘淹沒在湖底,淘金熱潮成為歷史。
2001年8月19日,青川縣公安局將李某以涉嫌聚眾斗毆罪列為網上逃犯緝捕,同年9月26日,省公安廳將李某列為省廳A級通緝逃犯緝捕。17年來,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先後十餘次組織專門人員對李某進行追捕,但均無結果。

G. 李代明的介紹

李代明,中學語文高級教師,任教於綿陽中學。先後任過十屆高三畢業班工作。

H. 李代明的發表論著

多篇論文在《中國現代教育論壇》、《江西師范大學學報》、《四川信息技術教育》等刊物上發表。 是《高考語文閱讀·鑒賞·寫作能力大提升》的主要編寫者,並負責《高三語文一輪跟蹤追擊系列練習》的文言文部分。還主編《優化設計·語文》(四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