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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

發布時間: 2021-11-30 16:22:11

『壹』 公司清算具體流程是什麼

公司進行清算的流程是:
1、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通知債權人申報債務;
3、對債務、債權、財產清算;
4、清算完畢的,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方案,並報告公司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貳』 公司股權可以自行清算嗎

公司可以自行清算的條件是:
1、公司財產足以清償債務;
2、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公司因此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4、人民法院依照股東申請予以解散公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叄』 公司自行清算需要哪些條件

公司清算的條件:

(1)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東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的清算。此種清算一般沒有先後程序規定,也無論是否能足額清償,不能清償的債權不因清算結束而消滅。任意清算通常適用於兩合公司、無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對公司財產的清算有順序規定,法定清算結束,公司法人資格依程序消滅。我國公司法規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3)公司自行清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第一百零八條

破產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並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足額擔保或者為債務人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

(二)債務人已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

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

『肆』 公司清算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條文,有限公司的具體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組,並辦理備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

2、清算組人員基本情況,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號、注銷原因、清算開始日期、清算組人員及工作地址、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三、債權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五、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法定分配順序為: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後;

5、清償完畢上述款項後的剩餘財產,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六、編制清算報告,並報告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算;

3、已發布注銷公告。

七、注銷登記

1、申請注銷登記。

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

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託)書》;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登記機關核准注銷登記後,公告企業終止。

(4)公司自行清算擴展閱讀:

1、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產宣告後,依照一定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並分配財產,最終使公司法人資格終止消滅的程序。

2、公司需要進行清算的幾種情況:

(1)、營業執照被吊銷

企業如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情況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自被吊銷營業執照起的15天內成立清算小組進行清算。

(2)、公司宣告破產

公司如果不能償還債務而宣告破產後,由法院組織清算組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3)、公司注銷

如果企業主不想繼續經營而選擇主動注銷它,也是需要進行清算的。

除了這幾種情況之外,法人變成非法人、企業注冊地轉境外等情況也是需要進行清算的。

『伍』 公司如何進行清算

公司進行清算的方法:首先,應在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財產、債務,並訂立清算方案。然後,按照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陸』 在公司中,清算是什麼意思

公司的清算,也是我們常說的企業清算,指的是當一家公司由於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或者公司破產之後,公司按照章程的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全面釐清公司和其他人、其他公司、機構等的債權、債務關系,盤點自身的財產和負債情況,逐步進行清償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的行為。

公司清算分為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

公司清算在日常中存在,但是我們作為普通人比較少看見和參與,我們不作為債權和債務人的話,比較少參與公司清算中。我們看到的一般是某家公司倒閉了或者不經營,我背後就有可能是已經進行了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