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申請成為中國種子協會的會員
你在哪兒下載的申請表呀?中國種子協會秘書處的電話010-59194554,你可打電話咨詢。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的組織
中國農民體育協會 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 中國農業展覽協會 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 中國村社發展促進會 中國農業經濟學會 中國農業經濟法研究會 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管理學會 中國合作經濟學會 中國綠色食品協會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 中國農業資源與區劃學會 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 中國農業會計學會 中國農業國際交流協會 中國農業科技國際交流協會 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 中國沼氣學會 中國農業技術經濟研究會 中國農業生物技術學會 中國原子能農學會 中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協會 中國農業科技管理研究會 中國農業技術推廣協會 中國農用塑料應用技術學會 中國種子協會 中國種子貿易協會 中國插花花藝協會 中國柑桔學會 中國國際茶文化研究會 中國盆景藝術家協會 中國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協會 中國植物營養與肥料協會中國杜仲綜合開發協會 中國農機鑒定檢測協會 中國畜牧業協會 中國飼料工業協會 中國馬業協會 中國鴕鳥養殖開發協會 中國畜產品加工研究會 中國養蜂學會 國動物保健品協會 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 中國農民企業家聯誼會 中國鄉鎮企業協會 中國奶業協 中國甜菊協會 中國農墾經貿流通協會 中國農墾經濟研究會 中國漁船漁機行業協會 中國漁船船東互保協會 中國海藻工業協會 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 中國漁業協會 中國農葯發展與應用協會中國獸醫協會
Ⅲ 中國種子協會的理事成員
本會到2014年10月,共有會員781個,其中企業會員622個。現任五屆理事會共有理事177人,常務理事會共有58人,會長、副會長共22人。
Ⅳ 河南省種子協會的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河南省種子協會(英語譯名:Henan agricultural seed association 縮寫:HASA;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協調全省種子選育、生產、經營和管理各部門的關系,加強會員間的聯系和交流,促進相互協作;為會員提供政策法規、市場信息和科學技術服務,開展業務培訓與技術推廣普及,全面提高我省種業的科技水平和產業化水平,繁榮種子市場;反映會員對種業發展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倡導誠實守信,文明經營的行業作風,打造河南種業品牌,推動全省種業持續、穩定、協調、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河南省農業廳,掛靠河南省種子管理站,接受中國種子協會、河南省農業廳、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和河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是河南省鄭州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向政府部門提出種子行業發展戰略、計劃、規劃及產業政策方面的建議,並協助組織實施。組織會員參與種子產業政策、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
(二)開展農作物新品種的引進、試驗、展示和推廣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三)保護植物品種權,維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利。
(四)接受有關部門委託,參與農業種子項目的調研、提供信息、建議和咨詢服務。受有關部門的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標准制定、成果鑒定、糾紛仲裁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
(五)組織、舉辦、開展省內行業信息交流和產品展銷活動及為會員服務的其他事業和活動。
(六)協調和推動全省種子行業科技水平的提高、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普及種子知識,提高種子從業人員的素質和科技水平。
(七)開展國內外種子科技合作、學術交流和友好往來。促進國際種子技術及貿易交流與合作。
(八)收集整理行業信息,研究行業發展趨勢,為會員提供有效的政策、法規服務、經營信息、技術咨詢。編審種子科技文獻。
(九)加強行業自律,樹行業新風,表彰先進,批評醜陋。
(十)協助會員參與國內、國際貿易爭端的訴訟活動。
(十一)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種子科技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種子科技人才。
(十二)興辦科技經濟實體,不斷提高協會建設的後勁和活力。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按期交納會費。
(三)團體會員:與協會性質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的本協會個人會員,願參加本協會活動,積極支持協會工作的種子科研、生產經營、推廣和管理等企事業單位、學術團體、農村專業技術協會。
(四)個人會員:從事種子科研、教學、生產、經營、管理的科技人員;熱愛種子事業,支持協會工作的個體種子經營者;熱愛種子推廣事業的農業幹部、農民技術員;熱心支持協會工作的行政管理幹部;旅居國外及港澳地區的中國河南籍農業科技人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願與我會聯系、交流的外省農業專家;對我國友好,願與本協會聯系、交往和合作,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熱心參加我會組織的科技交流活動的外籍專家、學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同意,可吸收具有學士學位的准會員、學生會員和在個人會員中評定或授予高級、資深或終身會員;對種子事業發展有重大貢獻的會員,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對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我會與國外相應學會和組織進行合作和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個人會員需向本協會提交個人入會申請書,並經本協會兩個會員介紹;團體需由法人代表向本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加蓋公章。
(二)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需經本協會秘書長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通過評選獲得本協會的有關獎勵。
(二)單位會員
1.可優先獲得1名(會員單位負責人)理事提名和被選舉權。
2.可優先參加本會活動。
3.可優先取得本會的有關資料和服務。
4.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鑒定。
5.對其擁有的知識產權的品種和代理品種進行保護。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各項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通報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業務工作總結等資料。
(六)在行業及中介服務活動中遵守客觀公正、誠信立業,追求卓越和互利互惠的職業道德原則。
第十二條 會員在履行退會自由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增補)或罷免理事及常務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討論並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通過提案和決議。
(六)可結合代表大會開展學術交流等活動。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或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決議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和分支機構管理制度、辦法。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不得少於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信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關心和參與本協會工作。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確需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到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內設機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協會年度工作規劃、工作報告和重要文件。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秘書處、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協會可根據行業工作的需要設立若干分支、代表或實體機構(其管理辦法另定)。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國內外單位、團體、個人的資助、捐贈。
(三)政府財政撥款。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我國頒布的有關規范會計行為的法律法規,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理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協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過社會團體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Ⅳ 這是地址 這是住址 這是我同學徐睿智
中國種子型
丹麥房子
協會
伊利
劍橋郡,英格蘭6厘巴2埃及
Ⅵ 溫州市神鹿種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溫州市神鹿種業有限公司座落於美麗的東海之濱,創建於1958年,為浙南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專業種子公司,是亞太種子協會APSA成員、中國種子協會理事單位、中國種子協會蔬菜種子分會副會長單位、中國種子貿易協會理事單位、中國園藝學會理事單位、浙江省種子產業協會副理事長單位、溫州市瓜類產業協會會長單位、溫州市花椰菜協會會長單位,連續十幾年獲得溫州市消費者信得過單位,企業被省消費委評為省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省消費者協會推薦的優質農資商品稱號,被評為浙江省誠信農資示範企業、浙江省農業科技明星企業、浙江省農業企業科技研發中心建設單位、溫州市「百龍工程」農業龍頭企業、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甌海區優秀農業龍頭企業,且被選為溫州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校外實習基地。
法定代表人:黃文斌
成立時間:2006-08-30
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30400004301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溫州市甌海經濟開發區西經二路17號
Ⅶ 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公司簡介
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經過三十餘年的發展,已發展成為集科研、生產、加工、營銷、技術服務於一體的、產業鏈完整的大型種業集團,是國家九部委聯合認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連續兩次被評為中國種業五十強之首,從1994年起成為亞太地區種子協會(APSA)正式會員,是中國種子貿易協會理事長單位。
2011年,中種集團先後榮獲了大公國際企業信譽評級AAAc級和中國種子協會行業信用評級AAA級資質。2012年,中種集團被農業部核准為全國首批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2013年,中國種子協會授予中種集團中國種業信用明星企業資質,同年中種集團注冊資本達到9.44億元,在國內種業企業中穩居第一。
2007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中種集團並入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簡稱「中化集團」)是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已19次進入《財富》全球500強,2009年名列第170位。自並入中化集團以後,中種公司成為其農業投入品板塊的主要成員,種子業務迎來了更大的發展機遇。中種公司主要從事玉米、水稻、小麥、蔬菜、向日葵及棉花等農作物種子的科研開發、生產加工和銷售及服務業務,種子經營規模在國內持續保持領先地位。在主營業務上,中種公司將努力發展成為「中國第一、世界一流」的種業企業,推動中國種子產業升級,為農民提供最優質的種子和更周到的服務,成為最受信賴的種子企業,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安全發揮國家隊和主力軍的作用。
Ⅷ 中國種子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中國種子協會,英文譯名China National Seed Association(縮寫C種子 NSA)。
第二條 中國種子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在我國依法進行農作物種子(以下簡稱種子)科研、生產、經營、管理以及與種業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群眾性、非營利性、自律性的行業組織。協會是獨立的全國社團法人,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是政府聯系種業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為政府、為行業、為企業服務,促進種子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遵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相關的規章。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在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制定行規行約,協調、規范種子企業、相關企業之間的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
(二)開展行業調研,分析行業發展趨勢,研究行業的共同利益,向政府部門提出與種子產業發展相關的產業政策、經濟技術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舉辦種子科研、生產、經營、管理及國內外貿易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活動,組織種子及其相關信息產品的交流交易、展覽會。
(四)組織種子繁育、生產、加工、儲藏、檢驗、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培訓;普及種子科學知識,總結、推廣種子工作先進經驗。
(五)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為企業發展提供咨詢意見,為會員提供技術、市場信息咨詢等服務。
(六)參與本行業相關的技術、產品的國家(行業)標准制(修)訂工作;參加國際標准化活動;推動相關標準的貫徹實施。
(七)宣傳和貫徹國家種子法律、法規,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會員的意見,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開展行業自律監管,加強行業自律,構建行業內誠信監督體系;開展行檢行評,引導、促進行業發展;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實施名牌推進戰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行業信譽。
(九)接受政府授權或委託,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進行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資格資質審核;接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鑒定和推廣應用。
(十)開展行業在政策、信息、技術、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國(境)內、外交流活動;開拓國際市場,促進企業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及貿易合作。
(十一)規范行業行為,協調解決會員之間的矛盾和糾紛;參與行業相關的反傾銷、反補貼等對外貿易爭端的產業損害調查和應訴協調工作,保護產業安全。
(十二)創辦刊物、互聯網等媒體,為會員開展咨詢服務
(十三)開展符合協會宗旨的其他工作;承擔會員、其他團體和政府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各級種子管理站(局)、種子協(學)會,與種子科研、教學、生產、經營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有關學術性群眾團體。
(二)個人會員:在農業系統種子行業管理相關崗位工作的人員,有一定專業技術的種子工作者及相關人士。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 在種子及與種子相關的產業中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種子的法律法規,遵守本會《章程》,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完成本會所委託的工作。
(三)參加本會要求的有關活動。
(四)向本會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連續兩次不參加本會要求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的理事構成。理事在代表大會上選舉生產,理事候選人獲到會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可當選。
第十八條 理事單位的代表當選理事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作為理事單位的代表時,理事單位可推薦替代人選,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後替代。
理事單位被其上級主管部門撤消或被工商部門注銷,其理事資格同時終止。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代表大會。
(四)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決定理事單位代表(理事)的替代。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特殊情況下,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也可由會長或副會長擔任。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按會計准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代表大會的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代表大會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須經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備案。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可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6年10月27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Ⅸ 中國種子協會的介紹
中國種子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在我國依法進行農作物種子(以下簡稱種子)科研、生產、經營、管理以及與種業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群眾性、非營利性、自律性的行業組織。協會是獨立的全國社團法人,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是政府聯系種業的橋梁和紐帶。
Ⅹ 在網上怎麼才能查詢到玉米種子是否通過國審和省審
以下是查詢玉米種子是否通過國審和省審的詳細步驟:
1、網路搜索「中國種子協會網」即可到達官網,然後點擊導航欄的「通知公告」。
(10)中國種子協會擴展閱讀:
國審:顧名思義就是通過國家級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品種,認為具有優勢,可以在全國大范圍推廣的品種,但並不是全國所有玉米區都可以種植,審定證書上有詳細的適宜區域,超出區域是不.能銷售的,不過有些品種通過省級審定的可以在當地銷售。
省審:就是通過某個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品種,可以在本省種植推廣,超出區域不能銷售,省級審定證書一般不會標注不適應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