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黑冰》中郭小鵬的原型是誰
郭小鵬是在電視劇《黑冰》中登場的虛擬人物,由王志文飾演。是販毒集團大毒梟,後被執行死刑。
郭小鵬是海州葯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裁,也是販毒集團頭目,他的公司負責製造和運輸毒品。他的手下黨羽被警察一網打盡,他逃到廈門又將陳然給滅口,盜取陳然的身份證去雲南邊境,逃回到海州時被埋伏的軍警給抓獲,被法院一審宣判死刑,臨死之前與汪靜雯見最後一面。
最後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執行死刑命令,他被全副武裝的武警押上刑場執行槍決,一聲槍響,他結束罪惡一生。
(1)陳炳錫擴展閱讀:
《黑冰》劇情:
一樁樁案件驚現海州市,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因這一起起案件的交集點都在一個叫劉眉的女子身上,而她又是本市葯業集團所擁有了的一座大廈的經理。
於是,公安部門派出了年輕貌美而有學識豐富的汪靜雯以投資人的身份進入了葯業集團,暗中搜集證據。葯業集團的老總郭小鵬是人人稱羨的鑽石王老五,汪靜雯與他一見如故。豈料郭小鵬表面上正直上進,其實暗地卻是一名老奸巨猾的大毒梟。
加上他的情人劉眉在處處作對,汪靜雯的行動處處受阻。於此同時,刑偵支隊副隊長李新建率隊搗毀了郭小鵬的一出冰毒加工基地。沒了原料的郭小鵬,派劉眉前往新疆尋找原料,在新疆一場惡斗展開了。另一方面,汪靜雯墮進了郭小鵬精心編織的情網。
B. 陳炳錫的上訴
陳炳錫等人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東高院於2008年4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陳炳錫及其辯護人辯稱,陳炳錫兩次幫張啟生提供卸貨的場所,均不知道是毒品海洛因;陳炳錫前後五次投資1000多萬元與劉招華合作,均是由陳炳錫和羅建光一起交給劉招華的,與陳寶玉無關;生產出來的12噸左右的產品,是陳炳錫吩咐羅建光安排存放在某倉庫等候劉招華處理,至1999年11月才知道是毒品海洛因。
廣東高院在對100多份證據、證言進行反復查證、認定的基礎上,於2008年11月7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廣東高院二審裁定。並認定,一、二審判決、裁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2009年1月9日上午,製造、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達12.36噸之多的被稱作「冰毒之王」的陳炳錫在廣州被執行死刑。
C. 陳炳錫贓款去哪了
藏起來了唄。
D. 大毒梟劉招華和陳炳錫誰是主犯
陳炳錫出資金,劉招華出技術。所以都是。但論勢力,陳炳錫更大,控制整個中國南方地區冰毒市場,號稱「毒王」。
E. 大毒梟劉招華和陳炳錫都是主犯,為什麼先執行陳炳錫死刑呢
主犯中也有為首的啊
F. 陳炳錫的審判
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炳錫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騙取出境證件罪、偷越國境罪,起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認定,被告人陳炳錫夥同同案人劉招華等人大量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夥同劉招華、張啟生等人大量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且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數量巨大,應予嚴懲;陳炳錫因毒品犯罪被公安機關發現後,為逃避法律制裁,夥同被告人陳寶玉畏罪偷越國境,潛逃國外,情節嚴重,其行為又構成偷越國境罪。並認定,陳炳錫在與劉招華、張啟生等人合夥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共同犯罪中,是主犯,應對全部犯罪負責。對其所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並罰。廣州中院於2006年12月14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炳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G. 陳炳錫的逃亡
案發消息很快傳回普寧,陳炳錫一方面開始計劃外逃,一方面將藏在普寧的1.28噸冰毒和1噸多毒品添加劑轉移到流沙林青村村民張木全的家中。當年11月12日,警方趕到普寧,但陳炳錫已經竄逃至泰國。1999年11月,陳炳錫和老婆先是從廣西竄逃到越南,隨後又溜往泰國。早在1996年年,陳炳錫將自己的兩個兒子虛構成陳仁忠的「親生兒子」,取得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資格,案發後,被帶到香港居住。2003年,在泰國的陳炳錫聯系陳俊三,讓其匯1200萬元給自己。一直處在警方監視之中的陳俊三由此無意中暴露了陳炳錫的行蹤。泰國警方在泰國一家潮汕菜飯館里,把正在吃家鄉菜的陳炳錫抓獲,並於2003年11月4日移交給了廣東省公安機關。陳炳錫在接受公安人員詢問時,曾狂妄地聲稱「我是世界頭號冰毒大王!」
H. 陳炳錫的簡介
陳炳錫自幼喪父,只有他和一個哥哥與腿患疾病的母親相依為命。由於家裡窮,初中沒有讀完就輟學了,然後開始在家種田。20世紀80年代初期,陳炳錫和同村的陳寶玉結了婚。陳寶玉比陳炳錫小5歲,頗有幾分姿色,是當時村裡年青男子傾慕的對象。他們的窮苦生活持續了好幾年,甚至因為怕以後養不起兒子,他們將第一個女兒送給了別人。 陳炳錫的發家主要是改革開放後他承包了村辦企業斗笠廠和服裝廠。在80年代中後期,隨著當時普寧十大專業市場之一的服裝專業市場的開辦和興旺,給他帶來了相當的財富。陳炳錫做生意賺了錢後,開始在普寧市區的南平里生活小區購買了同一樓層的5樓和6樓作為住宅樓。與此同時,他在這個樓層下面還購買了兩個商鋪,並開始經營賣觀賞魚的鴻發水族館。隨著搬家和生意發展,陳炳錫開始逐漸淡出赤水村民的生活。現在絕大部分村民對於陳炳錫的記憶,都是從赤水村福利會傳出的「熱心公益事業人士」的事跡中了解的。陳炳錫對於村裡的公益事業投入估計近100萬。修建學校陳炳錫一家出了30多萬,修建陳氏祖祠,陳炳錫給了20萬等等。
I. 陳炳錫的案發
1999年11月4日,警方在跟蹤譚曉林團伙販運一批海洛因的過程中,發現譚曉林的一批毒品海洛因從境外運至廣州市某地的一個倉庫存放。在查處行動中,除屬於譚曉林的119.2公斤海洛因外,專案組民警意外發現了倉庫里還存放有11.08噸的高純度冰毒。通過對現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警方又在廣東普寧繳獲冰毒1.28噸,致使這一案的冰毒數量高達12.36噸。這相當於1998年全世界查獲冰毒的總和的兩倍,如果賣到美國,市值55億美元。據警方後來查明,這些冰毒都是陳炳錫和劉招華指使羅建光、江炳鑫、紀文城、紀文生等人在寧夏銀川市一家農葯廠內,通過化學合成製造,並由羅建光從銀川市運回廣州市和普寧市銷售。
J. 陳炳錫的介紹
陳炳錫,男,1956年出生於廣東普寧市流沙鎮赤水村。曾與公安部A級通緝犯劉招華合作生產12.36噸冰毒,被稱為世界最大冰毒案。製造、販賣、運輸「冰毒」12.36噸、參與販賣海洛因108.85千克、運輸海洛因100多千克,被稱作「冰毒之王」。陳炳錫於2009年1月9日在廣州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