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資訊 » 現金選擇權
擴展閱讀
海印地產股票行情 2025-06-20 14:02:23

現金選擇權

發布時間: 2021-12-21 12:05:05

❶ 現金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在投資市場中,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

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比如過去的海南商品交易所咖啡交易,就允許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例如某客戶賣出咖啡100手,賣出價格為2000元,到最後交易日結束時收盤價為2500元,現貨價為2600元。且這個客戶並沒有可供交割的倉單,那麼他可以向買方支付差價100元而免除實物交割手續(即使他有倉單也可以如此操作),這樣的過程就稱為「現金交割」。

證券市場也有類似地操作,這類允許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就稱為現金選擇權。

❷ 股票什麼是現金選擇權

在投資市場中,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

在證券市場也有類似地操作,這類允許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就稱為現金選擇權。

(2)現金選擇權擴展閱讀:

1、股票交易方式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

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

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

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

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2、流通市場的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投資者,在此為買方;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

3、股票市場術語

開盤價:指每天成交中最先的一筆成交的價格 。

收盤價:指每天成交中最後的一筆股票的價格,也就是收盤價格。

成交數量:指當天成交的股票數量。

最高價:指當天股票成交的各種不同價格中最高的成交價格。

最低價:指當天成交的不同價格中最低成交價格。

升高盤:是指開盤價比前一天收盤價高。

開低盤:是指開盤價比前一天收盤價低。

盤檔:是指投資者不積極買賣,多採取觀望態度,使當天股價的變動幅度很小,這種情況稱為盤檔。

整理:是指股價經過一段急劇上漲或下跌後,開始小幅度波動,進入穩定變動階段,這種現象稱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變動的准備階段。

❸ 股市中的受讓和現金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1、什麼是受讓股權
《公司法》第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之,股權轉讓是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建議咨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2、在投資市場中,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
在證券市場也有類似地操作,這類允許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就稱為現金選擇權。
根據公司法第7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❹ 股市中現金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股市中的現金選擇權指的是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履行交割手續,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

現金交割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於金融期貨等期貨標的物無法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等。

(4)現金選擇權擴展閱讀

現金交割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

國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將現金交割的方式用於商品期貨。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進行現金交割。(股指期貨已經上市,可以進行現金交割)

❺ 現金選擇權

在投資市場中,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
在證券市場也有類似地操作,這類允許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就稱為現金選擇權。
根據公司法第7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❻ 如何申報現金選擇權

現金選擇權是指上市公司擬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吸收合並、分立等重大事項時,相關股東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在規定期限內將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給第三方的權利。申報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滬市
1、上市公司自行組織股東申報:實際操作以具體股票的現金選擇權公告為准。
2、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申報:
(1)櫃台委託:本人帶身份證在交易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辦理;
(2)電話委託:「1委託」-「11買入」或「33賣出」;
(3)網上委託:核新或通達信交易系統,「買入」或「賣出」菜單;核新交易系統-其它交易-行權;通達信交易系統-其他業務;
(4)手機委託:可以通過廣發證券手機APP易淘金、手機至強版、手機至慧版的「買入」或「賣出」菜單操作。提醒:滬市權證行權以100份為單位進行申報
二、深市
1、手工申報:實際操作以具體股票的現金選擇權公告為准。
2、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申報:
(1)櫃台委託:本人帶身份證在交易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辦理;
(2)電話委託:「1委託」-「88深市權證行權」;
(3)網上委託:核新交易系統-其它交易-行權;通達信交易系統-其他業務-權證行權。提醒:深市權證行權以份為單位進行申報(實際操作以具體股票的現金選擇權公告為准。)

❼ 如何行使現金選擇權

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根據公司法第7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❽ 什麼是現金選擇權

在投資市場中,現金選擇權的含義是: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拓展資料:
1、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 在證券市場也有類似地操作,這類允許以現金支付替代實物支付的方式就稱為現金選擇權。 根據公司法第7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2、現金選擇權的功能。現金選擇權是相關股東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在規定期限內將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給第三方的權利,因此,現金選擇權在功能上是為在重大資產重組、吸收合並、分立等事項中持異議的股東提供一個出售股份取得現金,退出公司的機會。現金選擇權的實施。現金選擇權制度的實施,依賴於第三方。第三方是指除上市公司和異議股東之外的法律實體。第三方由上市公司負責聯系,一般與上市公司存在密切聯系。
3、現金選擇權與異議股東回購權的區別
現金選擇權與傳統的異議股東回購權相似,都是給予股東合理退出公司的一種機制,但兩者之間仍存在不少差異。第一,在立法效力上,異議股東回購權高於現金選擇權。第二,從適用主體來看,異議股東回購權主要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而現金選擇權則僅適用於上市公司。第三,從實行范圍看,異議股東回購權要大於現金選擇權。現金選擇權只在合並、分立和重組時適用,而異議股東回購權還包括在公司不分配利潤、重大財產轉讓、解散和修改章程時適用。第四,就可行使權力的條件來看,異議股東回購權必須是在股東大會上對於相關事宜投了反對票的股東才可以獲得,而現金選擇權則可以適用於全體股東。

❾ 股票現金選擇權行使方法(詳細)如果不行使現金選擇權,該如何進行操作

上市公司被其他公司合並收購、並需要換股的時候比較常見,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會為對並購方案不滿意的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也就是說,你可以不選擇把原公司的股票轉換成合並後新公司的股票,而選擇將股份按合並方案提供的價格直接換成現金。現金選擇權一般都有期限,必須在期限內行使。行使現金選擇權可在自己的股票賬戶中直接操作完成,會有代碼,跟股票交易方法一樣。具體代碼和操作方法可查詢上市公司的公告。同時也可以向自己開戶的證券公司電話資訊

❿ 為行使現金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你好,南北車合並,可以選擇1,換股,換成合並後股票,2,不想換,那麼選擇現金,就是放棄股票,上市公司給你錢,也就是把股票賣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