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領失業保險,申領條件是什麼
申領失業保險,申領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金領取,務必是在已和企業消除勞務關系後,且非本人意向消除勞務關系才可以領取,總計繳費做到一年,你要是自身離職,是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1,能否領
合乎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的,必須 給予消除勞務關系的原材料向繳納社保城市個人社保組織申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歷經就業登記和學習培訓以後方能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一般在申請辦理下崗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簽到派發,按月在本地領取。實際程序流程因為全國各地辦理手續不一樣,提議你咨詢一下本地個人社保組織。
以上就是我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還有別的意見,可以在下方留言區一起討論。希望大家都能領取到。
『貳』 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領取: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叄』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如下: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3)失業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肆』 失業金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領取
第一、領取條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需要滿足這幾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保險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含單位辭職、開除、裁員等,這種情況下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PS:一定要進行失業登記,社保局失業保險窗口有專門的業務登記處理。
第二、領取時間:
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長與繳納失業保險年限有直接的關系,在申請失業保險金之前,一定要看自己繳費年限的時長,一般有兩種查詢方法:在本地社保網上查詢繳費記錄或者社保證明;直接去社保局服務窗口查詢。
第三、領取標准: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一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高於城市低保,大多數城市都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或90%確定。
『伍』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我們購買的社會保險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小編為你解答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況下,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僅失業保險將被停止,其他相關的失業保險福利也將停止。不過這個失業金領取起來也挺麻煩的,如果不是長期在家不工作的話,建議就不要去領取了。特別是有的時候因為換工作導致的在家休息一兩個月的這種,就不要去領這個失業金了,不夠麻煩的。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的回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有用,記得給個採納哦!也歡迎其他小夥伴評論轉發!
『陸』 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1、什麼叫失業人員?
根據失業補助金發放范圍理解,失業人員指的是曾經繳納過失業保險費,現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
2、失業保險金與失業補助金的發放范圍有什麼區別?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可統稱為失業保險金(以下失業保險金專指狹義上的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發放范圍比較窄,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著嚴格的條件,而失業補助金幾乎涵蓋了所有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是針對特殊時期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而增設的失業保險政策。
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為更好地說明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先說明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
1、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需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2、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一是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間仍處於失業狀態。
二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人員。
三是因離職原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如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四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小結:
從失業保險金與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對比可以看出,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時間范圍縮小了,但其他條件放寬了。
『柒』 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領取: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