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近日,山東聊城一起,刺死辱母者材料作文
山東聊城刺死辱母者案事件材料一
山東冠縣人蘇銀霞於2009年創辦了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因為經營困難,就向房地產商吳學占於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兩次分別向吳學占借款100萬元和35萬元共借了135萬,月息10%的高利貸。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還款184萬元,並將一套140平米價值70萬的房子抵債,也就是254萬,還剩最後17萬欠款。2016年4月13日,蘇銀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東西。在房間里,吳學占讓手下人當著蘇的面拉屎,並將蘇銀霞按進馬桶里四次,要求還錢。當時蘇銀霞曾四次偷偷打110和市長熱線,但都沒任何人理睬。
第二天下午(4月14日,也就是本案案發日),這些人分別開三輛車把蘇銀霞、於歡(21歲)母子強制押解到公司,限制在公司財務室。
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職工劉曉蘭等人看到三輛沒有車牌的轎車進廠,他們一行約十一人,拉來了燒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將燒烤架支在公司辦公樓門口,若無其事地烤串飲酒。堵門,是這伙人催債的方式之一。此前,他們曾拉來磚頭、木柴和大鍋,在公司內壘砌爐灶燒水喝。「在當地只有出殯才這樣燒水。」劉曉蘭說。當時預感不妙,他們就打了電話報警,可警察一直不到。這些人對蘇銀霞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長達一個多小時,並且當著母子的面,用手機播放黃色錄像,把聲音開到最大。更過分的是,其中一個叫杜志浩的脫下褲子,把陰莖掏出來,在蘇銀霞臉上蹭來蹭去,最後竟然放在蘇銀霞的嘴裡。
由於財務室一面牆是玻璃的,外面的員工看的一清二楚,他們擔心母子兩個出事兒,再次報警。令人想不到的是,警察來了,卻不管,只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這伙人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竟然明目張膽的搜這些員工的手機,並且恐嚇他們,幾個員工的手機被他們當場摔碎。其中一個員工看到警察要離開,隨攔住警車和一名警察說道「他們被弄死了咋辦?你們要走就把我軋死」。看到警察要走,絕望的蘇銀霞、於歡母子要跟隨警察一起出去,但被杜忠浩等人攔下。在警察面前限制他們母子自由,警察卻不管。於歡感到絕望,他不顧一切沖了出去,因為他知道,這是他求生的最後一個機會。結果被杜志浩、嚴建軍、程學賀、郭彥剛等人暴力攔住。情急之下,於歡順手摸起旁邊一把水果刀亂捅。四個人都被捅傷,其中杜志浩肚子被刺傷。杜忠浩自己開車去醫院就診,在醫院門口不知道什麼原因與人又爭吵半天,後因失血過多休剋死亡。
❷ 殺死辱母者,古人怎麼判
古代以孝為大以人為法,如果這件事放在古代殺人者不但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會被縣太爺褒獎甚至還會賞個十幾兩銀子以彰其孝節,而這么判案的縣太爺不僅不會受到輿論的壓力反而會受到四民和同僚的贊譽,甚至被百姓送上一塊『再世青天』的匾額都是常事,就算是其離任了這件事也會被記載到當地縣志中。
❸ 刺死辱母者事情的始末是怎樣的
案情大概是這樣的,殺人者於歡,22歲,他母親蘇銀霞因經營工廠資金周轉困難而向某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前後累計借款135萬元,約定月息10%。此後陸續歸還現金184萬,以及一套價值70萬的房屋抵債,還剩大約17萬餘款實在沒有資金歸還。因此,蘇銀霞遭受到暴力催債。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對此人民群眾不淡定了,都表示了憤憤不平。
設想一下,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男人,在被催債人員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境下,目睹母親被以極端的方式當眾強制猥褻、侮辱,而警方又沒有干預、制止,也沒有詢問、了解就離開,當他試圖沖破控制喚回警察的過程中被催債人員繼續非法控制和攔截,如果你處於這樣的混亂的情境下,手裡碰巧有一把水果刀,你會怎麼做?
我想過,如果我是於歡,當法律不能保護我和家人,使我和家人又遭遇到極端的羞辱或侵害的情況下,我會如同他一樣,甚至會更堅決,捅死那些狗日的,絕不寬宥。
也就是說,辱母殺人案的判決顯然與人們所秉持的基本基本倫常相違背,盡管從法律技術角度,法官的判決或許是「依法」而沒有枉法,但罔顧犯罪行為是在絕望情況下的人性自然反應,冷血生硬地予以判決,顯然不是一個正當的判決。
❹ 「刺死辱母者」當事人於歡父親出獄,他們一家人為何備受社會關注
山東刺死辱母案的當事人於歡父親出獄,於歡一家之所以受到社會的關注,我覺得是他一家的經歷比較坎坷,首先是於歡,於歡看到高利貸的人侮辱自己的母親,於是就用水果刀刺向了討債人,造成了一死三傷,一審被判了無期,二審以於歡防衛過當的原因判了5年,後來一年後他父親於西明因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判了4年,他的母親也被判了三年,估計是因為這一家的經歷才被大家關注。
希望於歡一家經歷這次牢獄之災可以想清楚,以後踏踏實實做人,於歡也表示以後會努力掙錢,爭取早日把錢還上,不會說因為坐牢了就不還錢,希望於歡的父母以後可以正經的掙錢。
❺ 於歡刺殺辱母者時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2016年4月14日,由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10多人的催債隊伍多次騷擾蘇銀霞的工廠,辱罵、毆打蘇銀霞。案發前一天,吳學佔在蘇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將蘇銀霞按進馬桶里,要求其還錢。當日下午,蘇銀霞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但並沒有得到幫助 。
催債的手段升級,蘇銀霞和兒子於歡,連同一名職工,被帶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債人員圍堵並控制了他們三人。其間,催債人員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話語辱罵蘇銀霞,並脫下於歡的鞋子捂在他母親嘴上,甚至故意將煙灰彈到蘇銀霞的胸口。
催債人員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露出下體,侮辱蘇銀霞,令於歡瀕臨崩潰。外面路過的工人看到這一幕,讓於歡的姑媽於秀榮報警。
警察接警後到接待室,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看到警察要離開,報警的於秀榮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警車。「警察這時候走了,他娘倆只有死路一條。」於秀榮在後來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被催債人員控制的於歡看到警察要走,情緒崩潰,站起來試圖沖到屋外喚回警察,被催債人員攔住。混亂中,於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亂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被捅傷。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剋死亡,另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5)刺死辱母者擴展閱讀
從理性的觀點看,於歡刺殺催債人的確觸犯了法律。畢竟在現代社會,用暴力剝奪他人生命屬於政治不正確的行為。然而,於歡這種「政治不正確」,卻被社會大眾高度認同。因為在大眾潛意識里,除了「政治正確」,還有一種「自然正確」。
從本質上而言,於歡的行為屬於血親復仇。自原始社會以來,人類以血緣為紐帶形成一個又一個的氏族。對於所有氏族成員來說,他們彼此之間不僅是共同生活、戰斗的夥伴,同時也是血脈相連的親人。
所以某一氏族成員受外敵侵害時,其他氏族成員都有義務為他復仇。所以從原始時期起,為血親復仇便成了一種天然的「正確」,並且這種「正確」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進入文明社會後,雖然國家機器初具雛形,法律剛剛被建立,然而血親復仇在某種程度上仍被國家和社會所默許。在極為重視家庭倫理的中國,血親復仇更是被高度認同。
子夏曾問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簡單翻譯過來就是,父母之仇,不同戴天,必須要和仇人干到底。
在這種復仇精神的感召下,使得中國血親復仇的案例數不勝數。對於這些復仇者的行為,中國人大多持贊賞的態度。
西方法律體系逐漸取代中華傳統法律。失去了宗法體制、儒家思想保護的血親復仇,從此時起才真正變得「政治上不正確」。但即便如此,作為「自然正確」的血親復仇卻仍然保持有強大的慣性,並且一直持續到了今天。
❻ 刺死辱母者於歡減刑出獄,母親為何不願他繼承家產呢
2020年11月19日,刺死辱母者的於歡公開表示,經過長久的分離,自己終於能夠觸摸到親人,讓他倍感激動,以後會更加珍惜現與親人的重逢,好好生活。於歡稱自己這次能提前出獄,要感謝那些一直關心和支持他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感謝公檢法機關給了他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據上觀新聞報道,於歡一家經過此事,生活上起了很多變化。家裡的車差不多都拿去抵債了,只剩一輛開了十幾年的老車,掛擋都不利索。蘇銀霞還將家裡的水果刀都收了起來,案件發生的那個房間也被她租了出去。
蘇銀霞對於未來的打算,也與之前截然不同。家裡的廠子本來想交給於歡打理,但現在,她打算讓兒子自己出去闖闖。才二十幾歲的於歡哪都沒去過,現在是時候讓他見見世面了。
❼ 新聞上的「刺死辱母案」是什麼意思
您好!「辱母殺人案」中「母」指的是蘇銀霞,「殺人的人」蘇銀霞的兒子於歡。
事件的詳細情況如下:
在經歷6小時的煎熬後,23歲的於歡拿起水果刀,刺向糾纏許久的催債者。這些「不速之客」最終1死3傷,而於歡本人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聊城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血案之由是母親蘇銀霞的債務糾紛:蘇銀霞此前曾為維持公司生產,借了100萬元高利貸,月利息10%,但無力償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通過梳理判決、采訪有關法律人士發現,在這6小時里,這對母子先被催債者監視——母子走到哪兒,催債者跟到哪兒,連去吃飯也被跟隨、看守;後來,母親被催債者用下體侮辱、脫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鍾即離開他們所在的辦公樓之後,糾紛再一次延續。面對無法擺脫催債者的困局,於歡選擇了持刀反抗。
兒子保護受辱的母親卻獲無期徒刑,如此結果引起輿論極大關注。日前,於歡已提起上訴。二審代理律師殷清利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他們計劃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閱卷事宜。案發前:母子被催債者「走哪兒跟哪兒」。
血案是2016年4月14日晚上10點多發生的。不過,案發前大約6小時,蘇銀霞所任法定代表人的山東源大工貿公司大院已不平靜。據判決認定的公司多名員工證言顯示,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大約10名催債人員來到公司辦公樓前,「現場亂哄哄的」,有一名年輕女子在大喊大叫,「蘇總和對方互罵」。
這些上門者並非全是債權人。按判決書的說法,他們當中僅有一名1987年出生的女子稱借給了蘇銀霞100萬元,這是判決認定蘇銀霞此次借款的全部數額。據媒體報道,此前一天,母子已把唯一的房子抵押給放貸者,於歡的東西也被拖了出來。
此次「對陣」沒有結果。蘇銀霞與於歡最終回到一層辦公室,催債人員則坐在外邊的台階上。晚上7點左右,催債者在樓前擺起了燒烤爐,一邊吃燒烤一邊喝酒。
蘇銀霞母子去伙房吃飯已是晚上8點多的事情了。當他們走出辦公室,兩名催債者隨後跟上,輪流看著他們。「他們往哪裡去,我們就安排人跟著。」喊來多名催債者的男子李忠在證言中稱,他們討賬時沒有打蘇銀霞母子,但是「罵了他們兩句」。
監控顯示,晚上10點13分,一輛警車到達,民警下車後進入辦公樓。蘇銀霞描述當日母子兩人受辱的情況。目擊者稱於歡被椅子「杵」後反擊。民警進了一層辦公室。蘇銀霞、於歡急忙反映被催債者揍了,催債者則否認。
於歡試圖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債者攔住了他,讓其坐回屋裡。沒有民警的辦公室再度混亂。
接觸過一審案卷卷宗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任何一方都證實了,此時催款者確實有動手的行為,「這一點,當事雙方都有一致的描述」。於歡供稱,有個人扣住他的脖子,將他往辦公室方向帶,「我不願意動,他們就開始打我了」。
事後的司法鑒定顯示,於歡未構成輕微傷,造成的傷勢是:在其左項部可見一橫行表皮剝落1.1cm,結痂;右肩部可見多處皮下出血。按照催債者么傳行的說法,他們當時把於歡「摁在了一個長沙發上」。一名公司員工家屬則看到,有催債者拿椅子朝於歡杵著,於歡一直後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發現,此時,於的手裡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從桌子上拿刀子朝著他們指了指,說別過來。結果他們過來還是繼續打我。」於歡供稱,他開始拿刀向圍著他的人的肚子上捅。於歡當時說「別過來,都別過來,過來攮死你」,杜志浩往前湊了過去,於歡便朝其正面捅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傷。
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成最大爭議。經過司法鑒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兩名被刺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一名系輕傷二級。2016年11月21日,於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這已是從輕處罰之後的結果。該院給的理由是,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具有過錯。並且,於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於歡的二審律師表示,他們准備先起訴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判決書寫明,兩名民警、兩名協勤人員分別出具了處警經過和有關情況的說明,民警也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了案發當晚的處警情況。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有關視頻。
據媒體報道,蘇銀霞因涉嫌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正在接受調查。接近蘇銀霞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蘇銀霞目前尚未被起訴。記者注意到,山東源大工貿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同樣嚴峻。
在血案發生之後,2016年10月,山東源大工貿及蘇銀霞等被申請人,被法院裁定凍結570萬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2016年11月,山東源大工貿公司被判決償還808萬元,蘇銀霞承擔連帶責任;2016年12月,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蘇銀霞等人亦被判決償還他人100萬元。
如何熬過經濟困境,與於歡的自由問題一樣,擺在了蘇銀霞一家面前。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介入調查此案。於歡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全國人民都在密切關注。
❽ 山東刺死辱母者:正義不能屈服於黑暗的高利貸之下! 原創 2017-03-25 陳宗鶴先生 先生手賬
典型的警察不作為.車撞死人查不出兇手.作為出警人員而不把放高利貸的眾多黑社會人員帶回公安局查明身份.是否有前科.是否吸毒.是否是在逃人員等等等等.母子二人受辱如此之久.受辱方式之國人所不齒.失去人生自由如此之久.而警察之淡漠.一切源自出警者之不作為.或是同流合污之嫌.視作靠山與救星的警察都走了.造成於歡之亮劍...應查不作為之警察是不是與放高利貸的黑社會人員有無瓜葛.利益關系
❾ 兒子刺死侮辱母親者被判無期,合理嗎
法在理之前。理是提出目標,法是底線控制。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從高到低依次刑罰為:死、緩、無期、有期最低10年以上。被殺者侵害犯罪者母親在前,卻無危及生命安全,無法用正當防衛作為抗辯減刑理由。匹夫一怒、血濺五步。辱我母者死有餘辜,這都沒錯。可,國之法度重在制止私鬥。殺人理由中合理者諸多,如此風一開,法有何用?要知道,道德審判更恐怖!
❿ 「刺死辱母者」當事人於歡母親姐姐相繼出獄後做了什麼
“刺死辱母者”當事人於歡母親姐姐相繼出獄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理發,第二就是著手准備將工廠恢復,等待於歡的出獄,一家人在一起。
蘇銀霞一直覺得後悔,並對兒子有深深的愧疚感,如果當年自己沒有去借高利貸,就不會發生於歡的事情,一切都不一樣。但是世上沒有如果,只要腳踏實地向前走,生活一定會越來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