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大基本力是什麼
宇宙的四大基本的作用力,依強弱次序分別為:
1強核作用力-核子中的結合力-有效范圍10^-12公分
2電磁力(強核作用力的1/137-精細結構常數)-有效范圍:遠程力
-原子中的結合力及分子中的結合力(分子間還有凡得瓦力)
3弱核作用力(約強核作用力的1/100,000)-太陽輻射光的能力-有效范圍10^-16公分
4萬有引力(約強核作用力的10^40分之1)-太陽系的結合力-有效范圍:遠程力。
這四種作用力分別由四種玻色子來傳遞(見下四圖):
1傳遞強核作用力的粒子:膠子內部結構模型圖
圖中+-號代表不可分割的最小正負電磁信息單位-量子比特(qubit)
(名物理學家約翰.惠勒JohnWheeler曾有句名言:萬物源於比特Itfrombit
量子信息研究興盛後,此概念升華為,萬物源於量子比特)
註:位元即比特
❷ 力是什麼
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稱為「力」。當物體受其他物體的作用後,能使物體獲得加速度(速度或動量發生變化)或者發生形變的都稱為「力」。它是物理學中重要的基本概念。在力學的范圍內,所謂形變是指物體的形狀和體積的變化。所謂運動狀態的變化指的是物體的速度變化,包括速度大小或方向的變化,即產生加速度。力是物體(或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一個物體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個物體對它施加這種作用,前者是受力物體,後者是施力物體。只要有力的作用,就一定有受力物體和施力物體。但施力物同時也是受力物,受力物同時也是施力物。主要是看哪種物體或哪種物質是主動,哪種物體或哪種物質是被動來判斷施力物與受力物。平常所說,物體受到了力,而沒指明施力物體,但施力物體一定是存在的。不管是直接接觸物體間的力,還是間接接觸的物體間的力作用;也不管是宏觀物體間的力作用,還是微觀物體間的力作用,都不能離開物體而單獨存在的。力的作用與物質的運動一樣要通過時間和空間來實現。而且,物體的運動狀態的變化量或物體形態的變化量,取決於力對時間和空間的累積效應。根據力的定義,對任何一個物體,力與它產生的加速度方向相同,它的大小與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成正比。且兩力作用於同一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是該兩力分別作用於該物體所產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 物理學中所指的力是物體間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是指一個物體的運動會因為其他物體的存在而改變。如何定量地描述相互作用呢?我們定義某時刻作用在某物體上的力這種相互作用正比於該物體此刻速度的變化率[1],也正比於該物體的質量。如果選取一定的單位製取比例系數為一就是牛頓定義的力的定量方法,即F=ma.其中m代表物體的慣性質量,a代表加速度。此公式使用國際單位制,質量單位用千克,加速度單位用米每二次方秒,所以SI中力的單位是千克米每二次方秒(kg·m/(s^2)),即牛頓(N)。 為什麼要這樣定義呢?因為定義任何概念的原則就是要便於使用。我們可以從最基本的事實出發研究這種定義的合理性。這些事實是:時空的均勻性與各向同性,任意慣性系的平權等等
基本信息
定義:力是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大小、方向、作用點是力的三要素
❸ 力是什麼東西/
1、對力的認識和理解(1)力不能脫離開物體而單獨存在發生力的作用時,一定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物體。一對相互作用的力同時產生,同時消失,而且是作用在兩個物體上。施力物體和受力物體是人們為研究方便而規定的。事實上,施力物體同時也是受力物體,受力物體同時也是施力物體。(2)物體是否接觸不能成為判斷是否發生力的作用的依據相互接觸的物體間不一定發生力的作用,沒有接觸的物體之間也不一定沒有力的作用。力的作用效果1.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若物體的運動狀態發生了改變,說明物體一定受到力了的作用;若物體受到力了的作用,則物體的運動狀態不一定發生改變。2.改變物體的形狀(使物體發生形變)
❹ 力的概念是什麼
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力不能脫離物體而單獨存在。力是使物體獲得加速度或形變的外因。在動力學中它等於物體的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
力的概念在牛頓力學中佔有最根本的位置。牛頓在1664年就提出了力的定義是動量的時間變率(動量等於質量乘速度)。牛頓第一定律(慣性定律)是力的定性的定義,它給出力在什麼條件下存在和什麼條件下不存在的定性條件。
牛頓第二定律給出了力的定量的定義,即力等於動量的時間變率;如果質量不變,力也等於質量乘加速度。牛頓第三定律指出,對於每一個力而言,必有一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存在。它指出所有的力都是成對的,只在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時才能實現(見牛頓運動定律)。
(4)力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重力、萬有引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力)。(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另一個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根據力的作用方式可分為:非接觸力(如萬有引力,電磁力等)和接觸力(如彈力,摩擦力等)。四種基本相互作用(力):引力相互作用,電磁相互作用,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
❺ 什麼是力
定義:力是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力的大小、方向、作用點是力的三要素。
也可定義為動量對時間的變化率。
國際單位:牛頓,簡稱牛,符號是N。這是為了紀念英國科學家艾薩克·牛頓而命名的。
1 N=1 kg·m/(s^2)
❻ 力是什麼
力lì 「力」是個象形字。「力」字在甲骨文中的形體: ① 有學者認為:力頗像古代的犁形,上部為犁把,下部為耕地的犁頭,古代稱為「耒耜(lěisì)」。耕田要用力,所以「力」字就用為「力量」之「力」。 ② 有學者認為:力是手連臂的象形,手和臂加起來表示有力量。 ③ 有學者認為:力像「人筋之形」。《說文》:「力、筋也。象人筋之形。」筋下曰:肉之力也。筋者其體,力者其用也。 一、名詞: 1.「力」的本義為:「力量」之「力」、「體力」之「力」。 《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 《詩·邶風·簡兮》:「有力如虎,執轡如組。」 2.後引申為:「兵力」或「兵士」。 《漢書·高帝紀》:「沛公兵十萬,號稱二十萬,力不敵。」 《宋書·謝誨傳》:「率見力決戰。」 3.引申為:一切事物的效能、能量、能力。 生產力、控制力。 《史記·淮陰侯列傳》:「欲為陛下所為者甚眾,顧力不能耳。」 腦力:(人的記憶、理解、想像等的能力)。 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凡能使物體獲得加速度或者發生形變的作用都稱為力。如:摩擦力、斥力、引力、合力、沖力、壓力、阻力、推力、拉力等。 二、動詞:致力、努力、從事於。 《漢書·王莽傳》:「力周公正先天下。」注:「勉力也。」 《漢書·召信臣傳》:「郡中莫不耕稼力田。」 三、副詞:極力、盡力、竭力。 《聊齋志異·促織》:「臨視,則蟲集冠上,力叮不釋。」 《漢書·南粵王傳》:「樓船力攻燒敵。」 有時當副詞「甚」講。 《漢書·汲黯傳》:「今病力,不能任郡事。」 四、姓 「力」是個部首字,凡由「力」所組成的字,大都與「力量」、「力氣」、和「行動」有關。如:「勵」、「勞」、「男」、「動」、「勁」、「勢」、「勤」、「助」等。 參考資料:網路詞典。 在哲學上,力可以定義為有助於實現目的的事物。對規律的認識有助於實現目的,是一種力。
❼ 什麼是力
1、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使物體獲得加速度和發生形變的外因。力有三個要素,即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點。
2、力量;能力:人力。物力。目力。腦力。葯力。理解力。說服力。戰鬥力。
3、特指體力:大力士。四肢無力。用力推車。
4、盡力;努力:力爭上游。維護甚力。
5、姓。
漢語拼音:lì
力的部首:力
漢字結構:單一結構
造字法:象形
相關組詞:
得力、動力、法力、出力、人力、電力、馬力、活力、火力、拉力、借力、有力、能力、風力
(7)力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字形演變:
造字本義:名詞,強壯有勁的手臂。
文言版《說文解字》:力,筋也。象人筋之形。治功曰力,能圉大災。凡力之屬皆從力。
白話版《說文解字》:力,筋骨。像人的筋骨形狀。賓士天下的功能也叫「力」,這種「力」可抵禦大災。所有與力相關的字,都採用「力」作邊旁。
二、片語釋義:
1、動力[dòng lì]
使機械做功的各種作用力,如水力、風力、電力、畜力等。
2、法力[fǎ lì]
佛法的力量,也泛指神奇的力量:法力無邊。
3、出力[chū lì]
拿出力量;盡力:出力不討好。他為人耿直,干工作又肯出力。
4、電力[diàn lì]
電所產生的做功能力,通常指做動力用的電。
5、活力[huó lì]
旺盛的生命力:身上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❽ 力是什麼
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力不能脫離物體而單獨存在。兩個不接觸的物體之間也可能產生力的作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重力、萬有引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
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力,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另一個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8)力是什麼擴展閱讀:
力的圖示包含力的大小、方向、作用點三個要素。用一條有向線段把力的三要素准確的表達出來的方式稱為力的圖示。大小用有標度的線段的長短表示,方向用箭頭表示,作用點用箭頭或箭尾表示,力的方向所沿的直線叫做力的作用線。
力的圖示用於力的計算,判斷力的大小時,一定要注意線段的標度,因為即使一條線段比另一條線段長,但長線段的標度也長的話,那短線段表示的力不一定比長線段表示的力小。
❾ 力是什麼意思
所謂「拙力」就是人的本力,沒有協調性的力,本力大就是力量大,凡能抬舉、提拉重物而不能運力達於四肢者,稱之為有「力」,但叫它為死力、拙力。而能將全身之力運送身體的某部分,稱之為有「勁」,也叫勁力,「勁」有透力,可由表及裡;「力」無透力,僅及於表面。「勁」有爆發力,但不能持久;「力」能持久,但無爆發力。
❿ 什麼是力
力是物體改變運動狀態或形態的根本原因,在動力學中它等於物體的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