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廣廈」事件是怎麼個情況
天津廣夏1999年、2000年獲得「暴利」的萃取產品出口,純屬子虛烏有。整個事情--從大宗萃取產品出口到銀廣夏利潤猛增到股價離譜上漲--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銀廣夏陷阱 1997—1999年間,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銀廣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碼0557)創造了令人瞠目的業績和股價神話。 根據銀廣夏1999年年報,銀廣夏的每股盈利當年達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價則先知先覺,從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啟動,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漲至35.83元。次日實施了優厚的分紅方案10轉贈10後,即進入填權行情,於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並創下37.99元新高,摺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較之於1999年「5·19行情」發動前,則上漲了8倍多;2000年全年漲幅高居深滬兩市第二;2000年年報披露的業績再創「奇跡」,在股本擴大一倍基礎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奇跡」並未到此為止。2001年3月1日,銀廣夏發布公告,稱與德國誠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簽訂連續三年總金額為60億元的萃取產品訂貨總協議。僅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銀廣夏每股收益就將達到2至3元!在更早些時候,銀廣夏董事局主席張吉生預測,未來三年內每年業績連續翻番「不成問題」。 這是個燦爛的未來,但並不是所有人都為之目眩。證券行業內部,相信銀廣夏神話的人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多。 --一位基金經理說:「(銀廣夏的業績)好雖好,但不符合常識。」 --一位著名證券公司農業領域的研究員很久以來都不把銀廣夏列入觀察范圍,問其原因,答:「有研究的必要嗎?」 各個證券網站上進行著觀點涇渭分明的超級大討論。著名的證券專業聊天室「和訊大家談」里,關於銀廣夏的帖子數以千計,質疑者和支持者各執一詞,爭論不休。在那裡可以找到各種傳言。 但僅憑「感覺」、傳言、爭論、甚至「常識」,還是缺乏依據。記者經過長達一年多的跟蹤采訪,漸漸逼近真相,銀廣夏的"神話"被逐步還原了本色。一個即使在並不成熟的中國市場上也相當少見的特大造假騙局,展現在我們面前。
Ⅱ 《揭開銀廣夏陷阱》的作者是誰
新出版的《財經》雜志2001年8月號發表封面文章《銀廣夏陷阱》,作者是兩名記者: 凌華薇 王爍
Ⅲ 2001年期間股市有什麼大事情發生
2001年證券市場大事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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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股減持
6月14日,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出台,規定凡有國家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上市首發或增發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減持原則上採取市場定價方式。市場反響強烈。滬市在當日勉強創出2245.43點後開始大幅下滑,至10月22日收盤指數1520.67點,跌幅達32.29%。滬深兩市總市值從6月底的5.36萬億元減至10月底的4.37萬億元,4個月縮水1萬億元。
10月2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當日滬深兩市個股全線漲停。11月14日,證監會公開向社會徵集國有股減持的具體操作方案,但市場仍對其抱有疑慮。
B股市場對內開放
2月19日,證監會宣布允許境內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匯開立B股賬戶,進行B股交易,並於6月1日起對境內居民全面開放。滬市B股指數從2月19日的83.2點上沖至6月1日的241.61點,漲幅190.4%,但隨後3個月大幅下滑。此項政策事後引起爭議,有人指責B股市場對內開放致使外資大量逃離,今年中報顯示,境外投資者不足一成。證監會11月初要求券商對B股業務自糾自查。今年B股市場雖然活躍了,但一級市場籌資卻交了份「白卷」。
代辦股份轉讓
為解決原NET、STAQ系統掛牌公司的歷史遺留問題,6月1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稱這些公司按既定政策達到股票上市條件後可在交易所上市,在此之前應進行股份代辦轉讓。6月29日代辦股份轉讓正式啟動。申銀萬國、國泰君安、大鵬證券、國信證券、遼寧證券和閩發證券6家券商被選為該業務試點單位。12月10日,PT水仙開始代辦股份轉讓,表明該系統完善了我國退市機制。目前共有7家公司實行股份轉讓。
退市機制啟動
2月24日,證監會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打破了我國證券市場「只能進不能退」的局面。4月23日,PT水仙正式退市,開國內證券市場終止上市先河。其後,PT粵金曼、PT中浩也相繼退市。12月5日,證監會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廢止原退市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辦法規定: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證券交易所應自其公布年報之日起十個工作日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暫停上市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中報或未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申請未被受理的,將被終止上市;特別轉讓服務制度即PT制將不復存在。ST、PT炒作風由此大大收斂。
修訂會計制度
今年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准則建設取得重要進展。今年起,上市公司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及補充規定,除原有四項計提外,還須對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委託貸款四個項目提取減值准備。今年中報有76.4%的上市公司按新制度進行了八項計提。另外,新頒布的租賃等三項會計准則與修改的《債務重組》等五個原有會計准則也全面實施,年末財政部又頒布了固定資產和存貨兩項會計准則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元旦起實施。至此,財政部先後發布了16項具體會計准則和1項基本會計准則。據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劉玉廷透露,今後將根據國情和市場需求不斷推出新的企業會計准則,最終將達40餘項。新會計制度借鑒國際慣例,進一步擠干公司業績水分。
公司籌資市場化
3月,新股發行額度制正式取消,用友軟體拉開核准制下新股發行序幕。該公司發行價每股36.68元,為國內股市首發價之最高,發行市盈率64.35倍,居歷史第二。同時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降低了上市公司再融資門檻,一時間上市公司增發公告不斷,約有140家公司提出增發議案,但由於不少公司圈到錢就「變臉」,或將大量閑置資金委託理財,致使市場談「增」色變,甚至連配股也無人喝彩,先後有30餘家券商配股配成大股東。5月,《新股發行上網競價方式指導意見》出台,11月,《關於進一步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出台,要求首發公司融資額一般不超過發行前一年凈資產的2倍,上市公司增發、配股募集資金額一般不超過發行前一年凈資產。如今新股發行價大大降低,發行市盈率一般不超過20倍。籌資市場化將由無序走向有序。
銀廣夏陷阱
2001年8月,財經雜志披露《銀廣夏陷阱》,公司股票緊急停牌。其後,中國證監會調查組進駐天津廣夏,開始調查銀廣夏的問題。9月6日,證監會公布調查結果,稱銀廣夏通過偽造合同和有關文件、虛開增值稅發票等手段,虛構利潤7.45億元;同時還查明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注冊會計師為其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此後財政部宣布取消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和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並將相關人員移交司法處理。
9月10日,銀廣夏復牌,連續出現15個跌停板,68億元市值不翼而飛。受其影響,上海金陵、輕紡城、銀鴿投資、基金景宏景業等損失慘重。目前公司被眾多銀行和二股東告上法庭,而中小投資者則投訴無門。銀廣夏事件打擊了人們對績優股的信心,使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的誠信問題得到空前關注。
開放式基金面市
9月,國內首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始公開發售,引起公眾矚目。9月21日華安創新正式成立,首次發行共募集50億份基金單位,但其中30億份的個人發行額度未被足額認購。此後南方穩健、華夏成長相繼推出。華夏成長甚至不設預定規模,並在延長發行時間、擴大銷售網點和降低申購門檻等方面動足腦筋,最後募集到32.39億元。
12月10日,未達到首次募集80億元目標的南方穩健率先發布開放申購、贖回公告,開始進入日常申購,並從12月28日起接受贖回,華安創新12月21日起也開始全面開放。開放式基金使公眾又多了一種投資品種。但由於股市低迷,運行了三個月的兩只開放式基金12月21日單位凈值分別為華安創新1.002元,南方穩健0.9942元。
鄭百文重組
新華社《假典型巨額虧空的背後———鄭百文跌落發出的警示》既出,鄭百文便註定將暴露在聚光燈下。但這個瀕臨破產的燙山芋偏偏有人接受。去年12月,財大氣粗的山東三聯集團宣布將重組鄭百文。但重組的前提卻是公司全體股東的股權縮水,即將所持公司股份的50%無償過戶給三聯集團。公司為通過這一奇怪的方案,還推出了踐踏中小股東權力的「默示同意」表決法。今年10月16日,其國有股轉讓方案獲財政部批准,為了解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股權過戶的法律障礙,8位股東將公司董事會告上法院,要求確認股東大會作出的「默示同意」和授權董事會辦理股份變動手續等決議有效,11月18日,法院判決8位股東勝訴,登記公司宣告將按判決辦理公司股份過戶,目前三聯集團已將部分資產注入鄭百文。如果鄭百文重組成功,不知投資者該喜還是該憂?
中科系崩盤
今年1月,中科系股票連續跳水。1月10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中科創業股價暴跌已較嚴重影響到股票市場的正常秩序,證監會正會同有關部門對涉嫌操縱股價者進行調查。據悉,通過層層股權轉讓,中科系牽涉到中科創業、中西葯業、萊鋼股份、歲寶熱電、魯銀投資、勝利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據莊家呂良自述,機構所用的巨額資金大部分都是以股票質押的方式從銀行籌得,然後再買股票、再貸款,形成一條資金鏈。由於北京中科陷入財務危機,其所持系列股票被強行平倉,最終造成中科系股票連續跌停。4月,中科系股票企穩。隨後,中西葯業被華晨集團接手,萊鋼股份退出魯銀投資,ST中科恢復原名康達爾,中科系現已被人淡忘。但是,該事件還沒有完全了結,據說其中牽涉的資金高達30億元,關繫到兩家著名券商。中科事件暴露了上市公司連環擔保和股票質押貸款中存在的問題。
Ⅳ 2001年銀廣夏事件是怎麼回事
天津廣夏1999年、2000年獲得「暴利」的萃取產品出口,純屬子虛烏有。整個事情--從大宗萃取產品出口到銀廣夏利潤猛增到股價離譜上漲--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中國證監會就對銀廣廈正式立案稽查,多名涉案當事人被移交司法機關,銀廣廈股票從每股30多元直落到4元多,以16個跌停板創中國股市之最。
(4)銀廣夏陷阱擴展閱讀:
《財經》雜志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刊發《銀廣廈陷阱》,引發中國證券市場的軒然大波。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深入調查,記者在這篇文章中指出,銀廣廈過去兩年股價暴漲的背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銀廣廈投資者的巨額損失,又引發股民要求建立證券市場民事訴訟和賠償機制的呼聲。另外,由此引發了公眾對上市公司的信任危機,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股市的大幅調整。
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類、中草葯類和葡萄釀酒類上市公司的利潤率鮮有超過20%的。
簽下總金額達60億元合同的德國誠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與銀廣夏單線聯系,據稱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實上卻是注冊資本僅為10萬馬克的一家小型貿易公司。
1998年及之前的財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
Ⅳ 銀廣夏事件的介紹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所宣稱的數量;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Ⅵ 銀廣廈事件是什麼
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財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造假違規公司單據。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 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 1776.10萬元,由於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財務資料丟失,利潤真實性無法確定;
1999年虛增 17 781.86萬元,實際虧損 5 003.20萬元;2000年虛增56 704.74萬元,實際虧損 14 940.10萬元;2001年 1-6月虛增 894萬元,實際虧損2 557.10萬元。
從原料購進到生產、銷售、出口等環節,公司偽造了全部單據,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票據、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
2001年9月後,因涉及銀廣夏利潤造假案,深圳中天勤這家審計最多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已經解體。財政部亦於9月初宣布,擬吊銷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
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6)銀廣夏陷阱擴展閱讀:
審計模式:
在銀廣夏事件中,包括被處罰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在內的個別人士稱,由於獨立審計准則沒有引入風險導向審計,致使簽字注冊會計師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的舞弊行為。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認為,從我國頒布的獨立審計准則項目看,幾乎每個准則項目都引入了風險導向審計思想,絕非用制度基礎審計所能概括的;
而且簽字注冊會計師根本沒有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按照獨立審計准則執業,並非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舞弊行為。
在銀廣夏案例中,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疏於執行已頒布的獨立審計准則,在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兩方面均存在重大過失。
連最基本的公認審計原則都沒有遵守,最基礎的審計程序都沒有執行,更何談建立在內部控制結構非常完善基礎上的風險導向審計。
Ⅶ 銀廣夏公司在哪些方面存在造假問題
銀廣夏的財務分析案例
案例目標:本案例以銀廣夏為例,通過兩種財務分析體系的比較,說明運用現金流量指標體系進行財務分析的重要作用,旨在為採用現金流量信息進行財務分析提供一個可資借鑒的思路。
一、背景資料
銀廣夏公司自1999年以來一直聞名遐邇,銀廣夏2001年的市值高居深滬兩市第三名。銀廣夏創造了股市神話。但是2001年8月《財經》刊發的《銀廣夏陷阱》撩開了銀廣夏神秘的面紗。
銀廣夏公司神話離不開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的推波助瀾。這里的傳統財務指標包括中國證監委要求公布的上市公司財務指標、以杜邦分析體系為參照設計的財務指標體系、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體系以及現階段上市公司業績評價常用指標。這些體系以「會計利潤」為核心指標。依據這些評價體系,許多精英薈萃的機構投資者看好銀廣夏,將其列為中國最優秀的上市公司之一。銀廣夏事件極大地影響了投資者對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的信心。人們有理由懷疑:在利潤操縱屢禁不止的情況下,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是否有能力揭示出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從而對公司價值做出恰當評價。
造成銀廣夏事件發生的其中一個根本原因是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存在缺陷。這里擬將銀廣夏公司作為案例,分別運用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和現金流量指標兩種財務分析體系進行分析。通過將分析結果與事實進行對比,形象地說明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的局限性和現金流量分析的獨特作用、進而提出改進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的設想。
二、運用傳統財務價標體系分析的結果
(一)凈利潤和每股收益指標
1999年度銀廣夏凈利潤總額 1.27億元,每股盈利 0.51元,並實行公司歷史上首次 10轉贈10的分紅方案。2001年 3月,銀廣夏公布了 2000年的年度報告,凈利潤達到 4.18億元,比上年增長 226.56%,在總股本擴張 1倍的基礎上,每股收益增長超過60%,達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強可見一斑。
(二)凈資產收益率
1998年度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為15.35%,1999年為 13.56%,2000年則達到 34.56%。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都遠超過了10%的配股線,而且大大高於上市公司的同期平均水平。
(三)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1998年為 87.9%,1999年為-13.7%, 2000年為72.8%,三年平均收入增長率為49%,體現了很好的成長性。
(四)總資產報酬率
公司總資產報酬率1998年為18.4%,1999年為9%,2000年為17.7%,超過了一般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的平均值。
點評
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對銀廣夏公司的神話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各項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顯示公司財務業績「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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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營業務利潤率
公司1998年主營業務利潤率為 14.6%,1999年為 24.3%,2000年為 46%,可謂一年上一個台階。
(六)總資產周轉率
1998年公司總資產周轉率達到46. l%, 1999年為 26. l%, 2000年為 32.6%,均顯示出企業良好的資產營運能力。
(七)資產負債率和已獲利息倍數
銀廣夏1998年資產負債率為53.8%,1999年度為53.7%,2000年度為57.1%。應當說,從靜態分析,資產負債結構較為合理。而從動態分析,銀廣夏的已獲利息倍數1998年為3.3,1999年為3.22,2000年度為7.00,這說明銀廣夏每年的息稅前利潤足以支付當期的利息支出。由以上兩項指標分析,該公司具有良好的償債能力。
(八)資本積累率
銀廣夏1998年資本積累率為18.l%,1999年為62.3%,2000年資本積累率為28.2%。
(九)市盈率和市場反應
銀廣夏自1999年以來,市場反應良好。其股價從1999年12月30日至200年4月19日不到半年間,銀廣夏從13.97元漲至35.83元,於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並創下37.99元新高,摺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
正是基於以上分析,中證·亞商依據1999年度報告將該公司遴選為「第二屆中國最具發展潛力上市公司50強」第38位,香港《亞洲周刊》也將其評為「2000年中國大陸一百大上市企業排行榜」第8名。在今年創刊的《新財富》7月號推出的「100最有成長性上市公司」銀廣夏位居第二。2001年5月中國證券報社和清華大學企業研究中心根據上市公司績效評價模型,聯合推出了2000年中國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排行榜,銀廣夏雄踞中國上市公司十強第五。盡管我們不能全部否定上述分析系統和績效評價模型,但是就事實而言,上述屬於基本分析范疇的業績評價不可爭辯地存在缺陷,甚至是重大缺陷。
三、運用現金流量指標體系分析的結果
(一)盈餘質量評估
1.經營現金流量/凈利潤
該指標反映凈利潤中現金收益的比重,一般而言,該指標應當大於1(當利潤大於0時)。銀廣夏公司1998年經營現金流量與凈利潤比率為-23.3%,1999年為-4.4%,2000年為29.7%。這說明企業的經營活動所創造的利潤提供的現金貢獻很小。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存在連續幾期經營現金流量遠遠小於凈收益的情形發生。
2.現金流量偏離標准比率=經營現金流量/(凈利潤十折舊十攤銷)
該指標衡量實際現金流量偏離標准水平的程度。一般來說,該指標應在1左右。銀廣夏公司1998年該比率為-20.9%,1999年為-3.8%,2000年為28%。這說明現金流量們離標准現象異常嚴重。按照用間接法計算經營現金流量的有關原理,兩者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上,
市場對公司評價極高。
運用現金流量指標分析,公司盈餘質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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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查找現金流量表,發現公司1998年在應收帳款項目上沉澱了 2. 04億元,佔全部銷售收入的1/3。當公司下一年回收貨款時,這一指標應當大於1,但是我們發現,
1999年該指標仍為負值。這就屬於嚴重的不正常狀態,降低了盈餘的質量。
3.經營現金流量/營業利潤
由於經營現金流量和營業利潤都對應於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因此有較強的配比性。該比率一般應大於1。然而1998年,銀廣夏的這一比率為-12.3%;1999年為-4.8%;2000年為27.8%。與標准相距甚遠。通過以上分析,基本可以判定該公司的盈餘質量是低劣的,存在著管理當局虛增利潤的可能。
(二)現金流量償債能力分析
1.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負債總額指標
這是一個預測公司財務危機極為有用的指標。指標越大,則償債能力越強。銀廣夏公司1998年該指標值為-2.4%,1999年為-0.4%,2000年為6.9%。這表明,企業的經營活動對負債的償還不具有保障作用。也就是說,企業需要償還到期負債的資金來源必須是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如果投資活動不產生效益、籌資出現困難,則企業很可能面臨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情形。
2.現金利息保障倍數
這一指標類似於利息保障倍數,但是帳面利潤並不能用來支付利息,只有實實在在的現金收人才可以滿足利息支出的需要。因而這一指標較利息保障倍數指標更具有合理性。銀廣夏公司1998年現金利息保障倍數為0.715,1999年為0.935,2000年為2.794。也就是說連續兩年,公司的息稅前經營現金流量連利息支付都無法保障,更別說債務本金了。
3.經營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該指標能有效地反映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對到期債務的保障程度。其意義在於如果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能夠滿足支付到期債務,則企業就可以擁有較大的財務彈性,財務風險也相應減小。銀廣夏公司1998年經營現金流量/流動負債值為-2.8%,1999年值為-0.7%,2000年值為8.5%。很明顯,公司的經營現金流量並不能對流動負債起任何保障作用。
由上所述,這個公司的償債能力存在嚴重的問題。
(三)現金流量營運效率分析
1.經營現金流量與主營業務收入比率
該指標反映企業通過主營業務產生現金流量的能力。銀廣夏公司 1998年該比率為-3.4%,1999年為-l.l%,2000年為13.7%。銀廣夏持續高額利潤居然不能產生正的經營現金流量,它需要依靠籌資活動來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這種反常現象理應引起投資者的高度警覺。
2.經營現金流量與資產總額比率
該指標反映企業運用全部資產產生現金流量的能力。銀廣夏1998年該比率為-1.3%,1999年為-0.2%,2000年為3.9%。說明公司運用全部資產產生經營現金流量的能力極其有限。
3.現金流量構成
公司存在嚴重的現金償債能力不足問題,公司的經營現金流量並不能對流動負債起任何保障作用。
公司現金流量營運效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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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分析企業本年度現金凈流量的構成,可以了解公司現金流量的真實來源,從而恰當地評價公司產生現金流量的能力。如在1998年公司經營現金凈流量為-20,792,479元,投資現金凈流量為-123,443,350元,籌資活動現金凈流量為121,283,838元,現金凈流量為-22,951,990元。公司的經營活動沒有給企業創造現金流入,這樣企業購置設備等投資活動需要的大量資金都必須通過新增籌資渠道來解決。我們可以看到,盡管公司想方設法籌集了3.5億元現金(發行債券3,000萬元,借款3.2億元)仍然不能滿足企業現金支出的需要。到1999年更是變本加厲,其經營現金凈流量-5,575,052元,投資活動現金凈流量-372,170,118元,籌資活動現金凈流量655,814,690元,公司經營活動仍然不能產生現金流量,巨額投資所需的資金仍然是通過外部籌資。從報表上可以看到,當期籌資現金凈流量達到了6.5億元。深入分析就可以發現1999年該公司實際融資額達到了9.5億元(其中吸收權益性投資3億元,債券發行8,000萬元,借款5.7億元),公司該年用於還債和支付利息的現金就達到了2.9億元。
從現金流量分析的三個方面看,銀廣夏公司是一個財務風險很大,盈餘質量低劣,靠借款度日的公司。
總評
盡管本案例選擇分析的樣本過於特殊——銀廣夏是盈餘操縱過於嚴重的公司——使傳統以利潤為核心的財務分析指標和現金流量指標分析得出的結論呈現出天壤之別,但我們必須看到,兩種分析中現金流量分析結果更切合實際,它不僅反映了公司資金捉襟見肘的真實財務狀況,並且揭示出銀廣夏盈餘中存在的貓膩。其中主要原因是現金流量信息能夠避免應計制會計對盈餘的操縱,因此反映的信息更為真實、更為客觀。
現金流量分析在國外已經得到了廣泛使用。分析現金流量,有助於投資者了解和評價企業獲取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能力,並據以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正確評估企業價值;對債權人來說,分析企業的現金流量有助於評價企業的支付能力、償債能力和周轉能力。由於負債和利息都必須用現金支付,用現金流量分析企業償債能力從理論上比以利潤為基礎的財務指標更為科學。對資本市場投資者來說,對現金流量分析則是洞察企業盈餘操縱、分析企業收益質量和企業成長性的重要手段。銀廣夏事件啟示我們,在我國,應當盡快開發現金流量分析系統以加強對企業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洞察能力。
倡導使用現金流量分析指標並不是要否定、丟棄傳統的以盈餘為基礎的指標體系。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會計利潤在企業經營業績的評判上有其超越現金流量指標的一面。西方很多學者已經通過實證研究證明:現金流量和會計盈餘反映了不同維度的會計信息,兩者具有很強的互補性。據此,我們認為可行的方法是在現有的指標體系中加入現金流量指標,從而構建一個新的更為完善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
我國自從1998年頒布現金流量表會計准則以來,也開始注重分析公司現金流量。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分類辦法中就要求信貸分類要以現金流量分析為基礎,2001年證監委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每股經營現金流量信息。然而這些現金流量指標都不具有系統性。「證券之星」網站與復旦大學金融期
公司的經營活動沒有給企業創造現金流入,企業購置設備等投資活動需要的大量資金都必須通過新增籌資渠道解決。
藉助現金流量分析,有助於彌補傳統財務分析指標的不足。
倡導使用現金流量分析指標並不是要否定、丟棄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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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研究所共同合作,研究開發的一套名為「證星一若山風向標上市公司財務評測系統」將財務指標劃分為償債能力指標、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指標、盈利能力指標、成長能力指標與現金流量指標五大類,其中現金流量指標佔有25%的權重。這個系統首次在業績評價系統中加入了現金流量指標,並且權重達到1/4,這是一個可喜的嘗試。其缺陷是:(l)像銀廣夏這樣的公司盡管現金流量部分得分很低,但是由於其他部分得分高,導致總分仍然偏高。(2)現金流量指標缺乏系統性。
現金流量指標至少應當包括以下方面:(1)償債能力指標,包括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負債總額,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流動負債、現金利息保障倍數等; (2)收益質量指標,包括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利潤,每股經營現金流量,經營現金流量/營業利潤;(3)營運效率指標,包括現金流量與主營業務收入比率,經營現金流量與資產總額比率;(4)現金充足性指標,包括現金再投資比率,經營現金流量/股利,自由現金流量,經營現金流量/(存貨投資+股利+資本性支出)。
將現金流量分析與傳統財務指標體系相結合的方法是:(l)利用現金流量指標對會計盈餘進行修正,並據以計算獲利能力指標;(2)償債能力指標由現金流量指標和傳統指標兩部分組成,而現金流量指標應佔有更大的權重;(3)效率指標同樣由兩類指標構成,由傳統指標佔有更大的權重;(4)成長指標則由傳統指標經成;(5)資本充足率指標主要考察企業是否有籌資的需要,可作為輔助分析指標。
將現金流量分析與傳統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相結合是一種可資借鑒的思路。
參考文獻:
晏靜、裘益政:「兩種財務分析體系的對比:從銀廣夏談起」,《財會通訊》2001-10
http://www.stockstar.com證券之星網站
http://www.cnlist.com上市公司咨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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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會計信息失真的案例有哪些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銀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
Ⅸ 請提供一些關於「銀廣夏」財務舞弊案例的會計分資料
過程---------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銀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財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所宣稱的數量;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二)疑點
(1)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類、中草葯類和葡萄釀酒類上市公司的利潤率鮮有超過20%的。(2)如果天津廣夏宣稱的出口屬實,按照我國稅法,應辦理幾千萬的出口退稅,但年報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稅的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產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億元,按17%稅率計算,公司應當計交的增值稅至少為 9231萬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應交增值稅余額為負數,不但不欠,而且還沒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銷售收入與應收款項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貨幣資金和應收款項合計與短期借款也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銷售及資金回籠並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以巨額貨幣資金的囤積來顯示銷售及回款情況。(4)簽下總金額達60億元合同的德國誠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與銀廣夏單線聯系,據稱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實上卻是注冊資本僅為10萬馬克的一家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購買批量很大,都是整數噸位,一次購買上千噸桂皮、生薑,整個廠區恐怕都盛不下,而庫房、工藝不許外人察看。(6)萃取技術高溫高壓高耗電,但水電費1999年僅20萬元,2000年僅70萬元。(7)1998年及之前的財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與違規情況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 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 1776.10萬元,由於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財務資料丟失,利潤真實性無法確定;1999年虛增 17 781.86萬元,實際虧損 5 003.20萬元;2000年虛增56 704.74萬元,實際虧損 14 940.10萬元;2001年 1-6月虛增 894萬元,實際虧損2 557.10萬元。從原料購進到生產、銷售、出口等環節,公司偽造了全部單據,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票據、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2001年9月後,因涉及銀廣夏利潤造假案,深圳中天勤這家審計最多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已經解體。財政部亦於9月初宣布,擬吊銷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四)造假流水線
據庭審記錄,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廣夏(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兼董事局秘書丁功民的電話,要求他將每股的利潤做到0.8元。董某便進行了相應的計算,得出天津廣夏公司需要製造多少利潤,進而根據這一利潤,計算出天津廣夏需要多大的產量、多少的銷售量以及購多少原材料等數據。1999年的財務造假從購入原材料開始。董博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讓這幾家單位作為天津廣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虛假購入萃取產品原材料蛋黃粉。姜、桂皮、產品包裝桶等物,並到黑市上購買了發票、匯款單、銀行進賬單等票據,從而偽造了這幾家單位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廣夏發往這幾家單位的銀行匯款單。有了原材料的購入,也便有了產品的售出,董博偽造了總價值5 610萬馬克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四份、德國捷高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的金額5 400萬元出口產品貨款銀行進賬單三份。為完善造假過程,董博又指使時任天津廣夏萃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閻金岱偽造萃取產品生產記錄。於是,閻金岱便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萃取產品虛假原料入庫單、班組生產記錄、產品出庫單等。最後,董博虛構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收入23 898.60萬元。該虛假的年度財務報表經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銀廣夏公司年報,銀廣夏公司向社會發布的虛假凈利潤高達12 778.66萬元。2000年,財務造假行動繼續進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虛構原材料供貨方。依舊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偽造了虛假出口銷售合同、銀行匯款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及德國誠信貿易公司支付的貨款進賬單,同時同樣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偽造了虛假財務憑據。結果,2000年天津廣夏共虛造萃取產品出口收入72 400萬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簽署無保留意見後,向社會發布虛假凈利潤41 764.6431萬元。2001年年初,為進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虛報銷售收入從
天津市北辰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500份。除向正常銷售單位開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廣夏公司職員付樹通以天津廣夏公司名義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廣夏公司萃取產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 145.6594萬元,涉及稅款3764.7619萬元,後以銷售貨款沒有全部回籠為由,僅向北辰區國稅局交納「稅款」500萬元。2001年5月,為中期利潤分紅,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設備為由,向上海金爾頓投資公司借款1.5億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銷售萃取產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廣夏賬戶,隨後其中1.25億元以天津廣夏利潤的形式上交廣夏公司。據董博當庭供述,在造假過程中,部分財務單據及所
涉及的銀行公章,是其在電腦上製作出來的。這樣,依據庭審及起訴書,銀廣夏造假是一個由李有強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實施、閻金岱協助,以及劉加榮、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為的過程。
真相-----1)銀廣夏編制合並報表時,未抵銷與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也未按股權協議的比例合並子公司,從而虛增巨額資產和利潤。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或報告有關重大虛假問題,違反了《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號——合並會計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編制審計計劃時的特殊考慮」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集團內公司間的股權關系、集團內公司間交易頻率、性質及規模等與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相關的事項,以合理制訂審計計劃;第三章「實施審計程序時的特殊考慮」第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的合並工作底稿、抵銷分錄和其他合並資料進行重點審計;第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集團內公司間的債權、債務、存貨交易、固定資產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實現損益的抵銷情況進行審計,以確定其影響是否消除;第十七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合並會計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進行審計,以確定合並會計報表是否恰當反映少數股東權益及少數股東損益;第四章「編制審計報告時的特殊考慮」第二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別關注是否存在未抵銷的集團內公司間重大交易,並據以確定其對合並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
(2)注冊會計師未能有效執行應收賬款函證程序,在對天津廣夏的審計過程中,將所有詢證函交由公司發出,而並未要求公司債務人將回函直接寄達注冊會計師處。2000年發出14封詢證函,沒有收到一封回函。對於無法執行函證程序的應收賬款,審計人員在運用替代程序時,未取得海關報關單、運單、提單等外部證據,僅根據公司內部證據便確認公司應收賬款,違反了《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5號一審計證據》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在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後,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專業判斷,確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在第
二章第十一條指出,審計證據的可靠程度可參照下述標准來判斷:外部證據比內部證據可靠;注冊會計師自行獲得的證據比由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可靠;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能相互印證時,審計證據更為可靠。第十二條指出,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時,可以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但對於重要審計項目,不應將審計成本的高低或獲取審計證據的難易程度作為減少必要審計程序的理由。
(3)注冊會計師未有效執行分析性測試程序,例如對於銀廣夏在200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的同時生產用電的電費卻反而降低的情況竟沒有發現或報告;面對銀廣夏2000年度生產卵磷脂的投入產出比率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異常情況,注冊會計師既未實地考察,又沒有咨詢專家意見,而輕信銀廣夏管理當局聲稱的「生產進入成熟期」,違反《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1號——分析性復核》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1號——分析性復核》第二章「一般原則」指出,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分析性復核時應當考慮會計信息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會計信息和相關非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第三章「分析性復核程序的運用」第十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在對會計報表進行整體復核時,應當審閱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並考慮針對已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所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是否存在尚未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第四章「分析性復核結果的處理」第十七條指出,當分析性復核結果出現異常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進行調查,要求被審計單位予以解釋,並獲得適當的驗證證據;如果被審計單位不予解釋或解釋不當,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實施其他審計程序。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則」第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根據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第五條指出,在決定是否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相關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性、相關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其導致錯報、漏報的風險;第七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專家的工作:特定資產的估價。特定資產數量和物質狀況的測定、需用特殊技術或方法的金額測算。
(4)天津廣夏審計項目負責人由非注冊會計師擔任,審計人員普遍缺乏外貿業務知識,不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嚴重違反《獨立審計基本准則》和《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基本准則》第二章「一般准則」第五條指出,擔任獨立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專門學識與經驗,經過適當專業訓練,並有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七條指出,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別考慮以下因素:審計小組成員的業務能力、審計經歷和對被審計單位情況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審計計劃的審核」第十七條規定,審計計劃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審核和批准;第十八條指出,對總體審計計劃,應審核以下主要事項:審計小組成員的選派與分工是否恰當。
(5)對於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異常增值稅及所得稅政策披露情況,審計人員沒有予以應有關注;在收集了真假兩種海關報關單後未予以必要關注(例如注冊會計師審查的幾份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的蓋著「天津東港海關」字樣的報關單上,每種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編號」均為空白,稍通外貿實務常識的人都能發現,這是違反報關單填寫基本要求的);對於境外銷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業慣例的情況,未能予以關注;未收集或嚴格審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關注重大不良資產;存在以預審代替年審、未貫徹三級復核制度等重大審計程序缺陷,違反《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2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5號——審計證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3號——審計計劃》、《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等多項准則的相關條款。
結果----造假者受法律懲處
依照現行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造成股東或他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資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應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銀廣夏刑事案做出一審判決,原天津廣夏董事長兼財務總監董博因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同時,法院以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分別判處原銀川廣夏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李有強、原銀川廣夏董事兼財務總監兼總會計師丁功名、原天津廣夏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閻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至8萬元;以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加榮、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二年零三個月,並各處罰金3萬元。
7.民事訴訟
我國有關部門起草的《關於審理涉及中介機構民事責任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一稿)第4條規定:「中介機構所指派的執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違反執業准則,未盡高度注意義務或者忠實義務的,給委託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退還委託人交納的委託費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中介機構所指派的執業人員已經嚴格遵守執業准則勤勉盡責也無法發現虛假成分的,中介機構不承擔民事責任。」這個文件說明我國法律界已經重視獨立審計准則的作用。
2002年7月30日,寧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來自上海的楊善礎等四名股民訴銀廣夏虛假證券信息披露侵權糾紛案。2004年4月20日,銀種市中級人民法院向ST銀廣夏發出《應訴通知書》,受理公司與陳壽華等33人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案。這是繼2002年7月之後,強調「先刑後民」的銀川中院再度受理針對銀廣夏虛假陳述的民事賠償案件。
真相其實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呵呵----天津廣夏1999年、2000年獲得「暴利」的萃取產品出口,純屬子虛烏有。整個事情--從大宗萃取產品出口到銀廣夏利潤猛增到股價離譜上漲--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http://..com/question/21846578.html
這里還有點資料。你可以去看看。 和我給的不大一樣,雖然沒有分類,不過覺得講得也挺詳細。
Ⅹ 誰能提供幾個關於會計風險中固有風險的案例
、「銀廣夏」案
(一)「銀廣夏」公司情況
「銀廣夏」是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簡稱。其公司股票(00057)於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起初以生產軟磁碟為主業,後通過兼並收購等資本運作,由單一產業公司發展成為擁有27家全資、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行業實業公司,從事牙膏、水泥、海洋物產、白酒、麻黃草等產業,但盈利水平一直一般。
1999年7月,公司從德國進口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並在其全資子公司天津廣夏投入生產,銀廣夏的利潤神化就此開始。其主要相關事件可以通過表1反映出來:
表1
年 代
事 件
1999年
每股收益達前所未有的0.51元
1999年12月30日
股價為13.97元
2000年4月19日
股價為35.83元
2000年12月29日
股價為37.99元
2000年
股本擴大一倍,每股收益達0.827元,凈資產收益率為34.56%
很快,銀廣夏的這一利潤神話就受到了多方關注。2001年8月7日,《財經》雜志發表的《銀廣夏陷阱》揭露了銀廣夏的造假情況,成為銀廣夏轟然崩塌的導火索。8月9日,銀廣夏開始連續停牌30天。2002年5月14日,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銀廣夏精心策劃的這場騙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為銀廣夏業績貢獻了80%的天津廣夏公司根本就沒有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產能力,其生產經營完全是虛構的;
其次,銀廣夏購入的原材料業務是虛構的。其通過偽造從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購入萃取產品的原材料蛋黃粉、姜、桂皮等,並到黑市上購買發票、匯款單、銀行進賬單等票據,虛構銷售發票和銀行匯款單;
再次,銀廣夏的銷售業務也是虛構的。其偽造了總價值5610萬馬克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四份、德國捷高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的金額5400萬元、出口產品貨款銀行進賬單三份;
最後,銀廣夏又虛構了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收入23898.6萬元。之後該虛假年報經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廣夏公司年報。中注協在其後的調查中表明,銀廣夏1998年虛增利潤1776萬元,1999年虛增利潤17782萬元,2000年虛增利潤56704萬元。
(二)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銀廣夏公司1999年和2000年的「問題」報表都是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並且都出示了無保留審計意見。該事務所是由深圳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原深圳中華會計師事務所)、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原蛇口中華會計師事務所)於2000年7月合並成立,工商注冊名為「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
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在對銀廣夏的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時,雖然收集到了基本的審計證據資料,但是,對於虛假的海關報關單、發票、銀行進賬單以及對德國簽訂的銷售合同都沒有提出質疑。銀廣夏事發之後,財政部已經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同時吊銷其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並把幾位注冊會計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結合審計失敗案例論述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
「銀廣夏」的審計失敗案件在我國爆發之後,引起了全社會對審計行業的關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作為一種有效的避免審計風險的方法,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了解。該理論的核心就在於它本身所具有的特點和其實施的具體步驟上,本文從這兩個方面入手,結合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案例,來論述現代風險導向理論。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特點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能夠較好的控制審計風險,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審計失敗事件的發生,這與它所具有的特點是分不開的:
第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更多地關注經營風險,以經營風險驅動審計風險。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從宏觀上把握企業的戰略及經營風險,並將對企業經營風險的分析從計劃審計到完成審計自始自終貫徹下去。
在銀廣夏案件中,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在事後承認他們對生物萃取技術不懂,而且對外貿業務也並不專長。另外,銀廣夏公司於1999年變更了主營業務,而中天勤由於對客戶的經營了解不夠,對這一經營活動的變化也就沒有採取適當的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根本無法正確判斷銀廣夏公司所具有的經營風險,為自己的審計失敗埋下了禍根。
第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改進了審計風險模型。國際審計和鑒證准則委員會(IAASB)於2003年10月發布了一系列新的審計風險准則,在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下,審計風險模型發展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其中重大錯報風險包括兩個層次:會計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其中,會計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主要指戰略經營風險,強調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用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包括傳統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在銀廣夏案中,企業管理層集體舞弊,偽造了海關對賬單、銀行對賬單、重要出口商商品單價等等重要憑證。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內部控制已經毫無作用,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評價也就失去了意義。此時,注冊會計師只有主動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關注企業的戰略經營風險,以期降低會計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才能有效控制審計風險。但是,中天勤的審計人員在本身對銀廣夏行業環境並不了解的情況下,既未對其進行實地考察,又沒有咨詢相關行業專家的意見。對於其所發現的問題,如2000年銀廣夏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但生產用電費卻降低、生產暖磷脂的投入產出比大幅下降等情況,沒有按照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中控制審計風險的方式來分析,而是輕易相信銀廣夏管理當局聲稱的「生產進入成熟期」。
第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強調注冊會計師保持職業懷疑態度。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邏輯起點是「職業懷疑精神」、「注冊會計師不能推測管理層是誠實可信的」。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以職業懷疑態度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導致會計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
在「銀廣夏」案中,注冊會計師職業懷疑態度的缺乏是審計失敗的致命之處。在中天勤會計師事務的審計過程中,出現了多次審計疑點。比如:銀廣夏的銷售合同是天津廣夏與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簽訂,而收款憑證卻來自德國捷立公司和德國伊利斯公司,這種境外銷售合同的行文完全不符合商業慣例;天津海關的報關單上每種商品的「出口商品編號」均為空白,這明顯違反報關單填寫的基本要求;銀廣夏2000年上半年毛利率為45%,下半年則達87%。這些連非專業人士都能推理出的破綻,注冊會計師卻深信不疑。
在類似的「瓊民源」審計失敗案中,也出現了相同的情況。瓊民源1996年利潤總額5.7億元中有5.4億元是虛構出來的。面對瓊民源在年報中的利潤、資本公積令人難以置信的大幅增長,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並沒有在審計過程中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專業懷疑,反而為瓊民源公司辯護其報表的真實性。
另外,在對「猴王集團」的審計失敗案件中,注冊會計師1998年和1999年出具的審計意見都是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這說明注冊會計師已經注意到該公司的報表存在問題。但是,由於職業懷疑態度的缺乏,在已經知道「猴王」資產質量即產權關系存在很多問題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既沒有追加審計程序,也沒有給與重視。
可見,注冊會計師職業懷疑態度的缺乏是導致審計失敗的重要原因,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對這一問題的強調,在很大程度上有利於對審計風險的控制。
第四,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改變了審計思路。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將審計重點放在錯報的根源上,而不是表面結果上,建議注冊會計師將足夠的注意力放在舞弊和錯報的條件上。企業舞弊和錯報的條件根據史蒂文·阿伯雷齊特(W. Steve Albrecht)的舞弊三角理論可以歸結為:壓力、機會、借口。其中,壓力可能是經營或財務上的困境以及對資本的急切需求;機會可能是寬松的或鬆懈的控制以及信息不對稱;借口則可能是「我只是向公司借而不是偷」、「我們只是為了暫時度過困難時期」等等。正是藉助舞弊動因理論,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跳出了財務會計的約束。通過對企業環境、經營戰略和經營活動、內部控制、會計策略等多方面的綜合分析和評價,透過表象看實質,能夠洞察這些「壓力」、「機會」或「需要」,從而更有助於查錯糾弊。這樣,注冊會計師將會計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從戰略上與企業的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在源頭上和宏觀上分析和發現會計報表重大錯報,把握審計風險。
對於銀廣夏公司來說,壓力、機會、借口這三項企業舞弊和錯報的條件可謂一應俱全:公司上市、配股、增發股票的資格給銀廣夏的經營業績帶來了不小的壓力;信息的不透明、董事會職權的不完善、經理人員的權責不明確又產生了相應的舞弊機會;公司可以為了暫時提高企業獲利水平和投資者信任等等為借口,順利完成其造假行為。中天勤會計事務所的審計人員根本就沒有重視這些舞弊和錯報的條件,僅僅以會計報表表面的結果就草草得出了錯誤的審計結論,這與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要求相距甚遠。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實施步驟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實施步驟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步,概括了解客戶的目標、戰略定位。在一般情況下,審計失敗案件中大部分是由於企業持續經營、管理舞弊、大規模的企業制度崩潰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了解客戶的目標和戰略定位能夠使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商業風險有一個潛在的了解,從客觀上、整體上把握企業目標的制定原則、公司治理方案以及公司戰略等方面的情況。
在銀廣夏案中,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對銀廣夏公司的經營目標、戰略定位不甚了解,甚至對於其經營貢獻最主要的萃取技術都一無所知,這必然無法完成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第一步要求。
第二步,分析宏觀環境、行業環境對於客戶戰略的影響,初步識別重要戰略風險及其對於審計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進行審計時,應當了解企業的商業環境、監管環境、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戰略等方面的內容,如果客戶所在行業的經營性質或監管程度可能導致特定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項目組是否配備了具有相關知識和經驗的成員。
銀廣夏案中,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在沒有對銀廣夏公司經營的宏觀環境、行業環境進行分析的情況下就草率地對其進行審計,沒有配備具有相關知識的審計人員,也沒有關注到銀廣夏公司可能存在的重要戰略風險。這讓審計人員自己根本無法有效控制對銀廣夏公司的審計風險。
第三步,分析客戶的戰略管理控制及其效果,形成對戰略風險的結論。一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企業的經濟業務活動並且評價內部控制。但是,在「銀廣夏」等大量的審計失敗案例中都顯示出注冊會計師往往沒有對企業的業務進行詳細了解,也沒有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評價進行審計。其原因主要是,審計人員過於看重文件的可靠性,看重會計系統的控制,而對於管理層的控制和經營不是十分重視。但是,這種控制事實上直接影響會計報表中非常規判斷及會計估計。同時,由於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採用,很多書面的會計記錄都已經不存在,一些交易的處理也缺乏直觀性,經營控制對於審計計劃的編制和執行越來越重要了。
第四步,在對客戶戰略和經營理解的基礎上,識別出客戶重大交易類別及其對審計的影響,結合已經識別的重要戰略風險,推導出可能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作為分析對象。對每一個關鍵的經營環節,注冊會計師都應該分析重要戰略風險和重大交易的類別,並對其進行系統識別和環節層次的識別。同時了解重大的經營風險、交易類別和相關控制,對相關控制進行測試,評價剩餘風險,最後還需要根據剩餘風險設計審計目標以及相關的實質性測試。
在銀廣夏案中,注冊會計師遺漏了不少重要交易的審計,更沒有對可能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計。比如,有關銀廣夏1999年房地產的銷售收入數據就存在三個:2923萬元、4257萬元和2205萬元。對於如此重大項目出現的問題,審計人員竟然沒有予以關注,我們甚至可以推斷審計人員對銀廣夏1999年的房地產銷售收入根本沒有進行審核。
類似地,在成都紅光案中,注冊會計師在對其1994年、1995年、1996年會計報表審計時,沒有將占資產比重較大的存貨、應收賬款作為重大項目進行審計。這使得存貨沒有得到必要的盤點,應收賬款也沒有得到必要的函證。最終導致對「紅光」公司盈利預測的嚴重失真。
可以看出,在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實例中,相關注冊會計師的做法幾乎都不符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特徵,也沒有按照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要求和步驟完成其審計任務。在當代企業越來越復雜的經營環境下,注冊會計師的這種做法無疑是為企業作假舞弊開了綠燈。可見,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中對經營風險和審計風險的強調和重視,對我國實務有重大的借鑒作用。審計人員應更多地了解企業,了解企業的內、外部環境,通過深入了解企業去判斷可能出現的風險,以增強發現財務欺詐的能力。
四、結論
聯系當今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案例,通過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特徵和審計步驟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傳統的審計理念已經難以適應當代企業審計的要求。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是以系統觀和戰略觀為指導思想,不僅關注內部控制風險,同時也關注經營面臨的外部風險,通過審計風險的量化來確定審計證據的數量,使得審計風險控制更加科學有效,從而能夠更好的適應當代企業審計的需要。但是,通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對於我國企業而言,由於注冊會計師專業技能有限、企業經營又不夠規范,要求注冊會計師馬上有效執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還存在一定的難度。所以,注冊會計師在運用現代風險導向理論的過程中,應當提升自己的職業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意識,在盡力爭取被審計單位配合的情況下,充分發揮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特點,以控制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