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領導簡介
謝超英 主任(局長)、黨組書記
領導省經信委黨組、省經信委全面工作。
負責省經信委領導班子及隊伍建設;主持省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程經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
劉平凡 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協助主任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綜合治理、建議提案辦理、財務、援藏、援疆和政務公開、車輛、人事、老乾和扶貧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處、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
李球 副主任、黨組成員
負責信息化推進、三網融合、國防信息動員、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
分管信息化推進處、電子政務和信息安全處(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省經貿信息中心、省電子產品檢測分析所、省電子研究所、基建二辦。
聶建秋 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全省軍民結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及產業化、工業安全生產管理、民爆行業管理、核事故應急管理、軍工保密資格認證、省屬軍工院校管理等工作。
分管軍民結合推進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處、安全生產與保密處。聯系張家界航空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湖南兵器工業高級技工學校。
唐勇 副主任(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軍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管理、軍品科研項目管理、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及國防科技重大工程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和軍品市場監督管理、軍品質量、計量、標准化、專利、情報及軍工企業改革等工作。
分管軍工發展計劃處、軍品研製監管處。聯系省國防科工局技術開發中心、湖南省華湘工業公司、湖南省國防科技工業供銷公司。
陳松嶺 副主任
負責電子通信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工作。
分管電子通信產業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
殷林波 副主任、黨組成員
負責投資規劃、重大項目投資及建設、委管資金統籌及平衡、裝備工業管理、能源保障、交通運輸綜合協調、鐵路運輸專用線管理、煤電油氣及鐵路運輸應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投資規劃處、裝備工業處、能源運行處、省鐵路專用線運輸管理服務辦公室。
黃東紅 副主任、黨組成員
負責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融資擔保、教育培訓等工作,聯系全省工業企業人口計劃生育相關工作。
分管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處、中小企業發服務指導處、教育培訓處、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含省新技術推廣站)、省企業經營人才培訓中心,聯系湖南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黃寶林 副主任、黨組成員
負責技術改造、消費品工業管理、行政後勤、機關資產、省汽車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省直管縣」相關工作及移民、協會等工作。
分管產業政策處、消費品工業處、行業事務管理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湖南經濟技術投資公司。聯系有關產業協會。
黃海燕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
安 可 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負責節能降耗、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業環境保護、清潔生產、原材料工業管理工作。
分管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原材料工業處、省工業通信業節能監察中心、省散裝水泥辦公室、省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熊 琛 總經濟師、黨組成員
負責綜合調研、新聞宣傳、科技進步、技術創新、質量管理、經濟運行、經濟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省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中小企業法律顧問、企業減負工作。
分管法規處、綜合研究室、科技處、運行監測協調處、新型工業化推進處。
鍾志慧 巡視員
負責無線電管理、軟體水平考試工作。
分管省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無線電監測站、省無線電設備檢測中心。
黃學工 副巡視員
協助殷林波同志工作。
楊月華 副巡視員
協助黃寶林同志工作。
倪東海 副巡視員
湖南省第七批援疆工作隊常務副領隊。
B.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及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省維護企業穩定工作。(三)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統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四)擬訂全省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六)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制訂全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全民創業;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改革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七)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八)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工業經濟運行;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九)統籌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省信息化建設;協調全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十)擬訂全省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十一)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十二)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十三)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及產業化工作。(十四)略。(十五)承擔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和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應急管理職責。以下略。(十六)指導、協調全省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和培訓工作。(十七)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C. 湖南省經信委職工宿舍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 宿舍統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資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灶、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八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捨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後務必關閉,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定標准使用,多餘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於床上抽煙,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九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並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一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二條 公司後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定。
D. 2010年1月,賀仁雨任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2010年11月27日賀仁雨任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背心改乳罩,雖然是平調,但位置很重要。
E. 湖南省經濟信息委員會 申報單位:醴陵市華輝陶瓷製造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時尚色釉炻瓷生產線技術改造
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發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
F.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2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
綜合研究室
研究加速推進全省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和措施;
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
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重要文件、報告;
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法規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指導工業企業(除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承擔省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產業政策處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工業和信息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
依法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准入管理,並指導其發展;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設計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運行監測協調處
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
投資規劃處
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計劃,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
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
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按規定許可權做好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
科技處
組織擬訂全省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省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推廣;
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產學研合作。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
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
能源運行處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煤炭、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業規范,編制並實施全省年度發用電計劃和全省電力運行調度;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
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輕工、紡織、醫葯、食品、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
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承擔全省葯品儲備工作。
裝備工業處
指導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船舶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指導、協調並實施裝備工業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參與裝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負責全省船舶設計資質認證和生產許可管理;
指導裝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負責禁止化學武器有關職責;會同有關方面實施全省農葯的准入管理事項;參與原材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原材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以下略。
軍工發展計劃處
略
軍民結合推進處
略
軍品研製監管處
略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處
編制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許可、安全生產許可;負責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生產線驗收工作;負責全省民爆器材綜合統計和經濟分析工作。
安全生產與保密處
略
電子通信產業處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含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擬訂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國家高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管理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跟蹤推進全省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
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
承擔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行業相關規劃、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軟體和信息服務項目。指導、協調軟體和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外包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信息化推進處(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
擬訂全省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劃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准規范化、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省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擬訂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電子政務業務系統建設;組織全省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互聯網域名的使用。
信息安全處
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新型工業化推進處
擬訂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進行考核、督查;負責綜合分析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情況;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省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處
研究提出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運行;擬訂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中小企業服務指導處
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情況;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進行考核、督查。
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無線電頻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電磁環境測試、無線電設備檢測、技術審查、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備和技術設施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承擔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教育培訓處
承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人才開發與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行業職業培訓工作;承擔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
行業事務管理處
歸口管理已撤銷省直行管辦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省維護企業穩定工作;協調處理歸口管理企業有關重大不穩定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口管理企業職工解困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有關國企改革督辦任務。
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隊伍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省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有關工作;協助管理中央軍工集團公司在湘單位和有關省屬軍工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G. 湖南省人民政府經濟研究信息中心的主要職責
1、圍繞全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跟蹤研究和超前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我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發展政策提出思路和建議;接受委託參與或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地區擬定的發展規劃進行研究和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
2、研究國內與國外的經濟發展動態,圍繞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對宏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3、研究我省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和產業政策,對產業結構、投資結構、企業組織結構、所有制結構的調整方向,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技術選擇、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發展政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4、研究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人力資源開發、就業、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政策和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生態平衡與環境保護政策,研究城市化、發展小城鎮等問題,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咨詢建議。
5、對全省經濟運行狀況、發展前景、區域經濟發展模式等進行定性與定量分析研究、監測預測、預警預報。
6、根據授權,組織、協調推動政府上網。負責國辦發【2005】31號和【2006】61號、104號文件在我省的貫徹實施。負責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的內容保障,負責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與運行維護,負責各級政府網站的業務指導。負責湖南政務公開網上信息公開的技術支持與運行維護。
7、承擔建設並維護省電子政務外網平台(湘辦發【2004】9號);跟蹤國內外網路和信息技術的最新成果和發展動態,開展信息技術的研究和探索,開發各類計算機網路和信息系統應用軟體;參與推動全省信息化工作,為各級黨政部門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服務。
8、指導、協調全省綜合性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的有關技術工作;開發和建立全省大型資料庫,為省領導和省直各部門提供綜合信息服務。
9、參與制定全省信息化中長期規劃和全省信息系統、省直部門信息網路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技術規范,參與編制全省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湘辦發【2004】9號);對省直、市州單位的信息網路系統進行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10、負責湖南省數字認證的推廣和服務工作(湘編辦函【2003】98號、湘計高技【2002】414號)。
11、管理《湖南經濟報》社。
12、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心辦公地點:湖南省長沙市五一大道351號省政府機關二院
H. 湖南省信息產業廳和湖南省工信委的區別
湖南省信息產業廳是研究擬定全省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振興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信息服務業、軟體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
工信委:(廈門獵頭公司維爾斯分享)
一、職責調整
(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國家醫葯儲備管理的工作,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職責。
(二)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三)將原信息產業部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有關郵政管理職責劃給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四)將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其他事項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委託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專門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三)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國家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四)管理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五)原信息產業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通信管理局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垂直管理,行政編制500名。
(六)原信息產業部所屬事業單位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7所直屬高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個別地、市、州的工信委還擔負招商引資、拆遷等責任
I.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個什麼性質的機構
政府糸列機構,簡稱省經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