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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鐵事故報告

發布時間: 2022-02-21 21:22:53

Ⅰ 佛山地鐵坍塌致11死事故處理多少名責任人

7月30日消息,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通過,省政府近日批復了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省政府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時40分許,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的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土建一標段(以下簡稱「TJ1標段」)湖涌站至綠島湖站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引發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蹤、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323.8萬元。

調查認定,佛山市、禪城區政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失察;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安全監管不力,未嚴格按法定條件實施行政許可,對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隱患治理督促不力、執法不嚴;佛山市國土和規劃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行政許可審批不嚴、綜合協調督促不力;佛山市禪城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屬地安全監管不嚴;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嚴格履行有關法定職責;佛山市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用人單位日常巡視檢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履職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調查組對3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免予追究責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機關已對2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建議對16名央企相關人員、2名地方企業相關人員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公職人員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和問責處理;另案處理1人。調查組還建議責成中國交建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由佛山市政府責令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國土和規劃局(市軌道辦)對未嚴格按法定條件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行政處罰,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華禹勞務公司、廣州軌道監理公司違法行為作出處理。

事故暴露出6個方面的教訓:一是參建各方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參建各方對復雜地質條件下的地鐵盾構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淡薄、措施不力;三是風險處置不科學,現場指揮不當;四是項目部對盾構分部安全管理體制不順,統一管理流於形式;五是城市軌道交通盾構施工技術標准、規程和管理規定滯後;六是職能部門安全監管缺乏行業針對性。針對上述問題,調查組提出了5個方面的事故防範措施建議:一是加強復雜地質條件下盾構施工安全風險防範,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強盾構施工過程中關鍵指標的監測監控,有效提高重大險情的應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強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四是全面落實中央駐粵建築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屬地政府部門安全監管;五是切實履行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職責,嚴查嚴處工程建設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Ⅱ 地鐵特別重大事故每天續報幾次

這種地鐵特別重大的事故,一年到頭也不會有幾次吧,為什麼要每天續報幾次特別重大的事故?是因為有不少人員傷亡才叫特別重大事故?

Ⅲ 地鐵遇到突發事故怎麼辦

一、運行中遇水災時,司機如何運行?
1、列車在運行中發現積水漫過道床排水溝時,如接觸軌能正常供電,司機以能隨時停車的速度運行,並及時將情況報告行調或車站值班員。
2、因水災造成路基塌陷、滑坡等危機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停車,將情況如實報告行調,按其指示行車。
 二、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報告包括哪些事項?
1、報告人姓名、單位; 
2、事件發生時間(時、分)、地點(區間、百公尺標、公里標或股道)及事件概括;
3、突發事件概況、設備損壞情況及對運營影響程度; 
4、人員傷亡情況;
5、請求救援的內容;
6、其他必須說明的內容。
三、列車進入區間發現火災時,乘務員如何處置。
1、列車進入區間發現火災情況時,司機應立即停車向行調報告,並視火勢情況立即穿戴好防護用品(呼吸器),進行初期撲救。
2、當確認使用車上滅火器撲救不能抑制火災時,立即向行調請求列車遠離火災現場。
四、區間發生傷亡事故時,乘務員應如何做。
區間發生傷亡事故,司機、車長應立即停車,向行調或鄰近車站值班員報告;根據情況要求接觸軌停電,在事發地點做好標記,並將傷者送到最近前方車站交車站妥善處置。對死者要移至不妨礙行車的地點。地面線對死者屍體應進行遮蓋,處理完畢後,請求送電,恢復行車。
 五、列車在區間發生火災時,乘務員應該如何處置?
 1.對於在地上線路運行的列車應盡可能運行到前方站,實施搶險救援,對無法運行到車站的列車,應立即要求停電,緊急情況可採取強行停電措施,確認接觸軌已經停電,打好止輪器,做好防溜措施,根據行車調度命令,與搶險救援人員按區間疏導乘客辦法共同對乘客進行疏導搶救。
 2.對於在地上線路運行的列車,應立即停車想行車調度報告,並運行初期搶救,同時將起火車廂乘客疏散到其他車廂。
 3.當確認使用車上滅火器撲救不能抑制火災時,應向行車調度要求接觸軌停電,進行就地疏散工作。

Ⅳ 佛山地鐵工地塌陷事故遇難者增至多少人了

據廣東省佛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8日晚最新通報,截至2月8日晚7時05分,救援人員先後從佛山地鐵2號線工地塌陷處再救出兩名被困人員,但經現場診斷均已無生命體征。至此,事故中死亡人數增至10人,另有一人失聯。

目前,結合上級安全生產督導要求,佛山市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徹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救援善後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

Ⅳ 佛山地鐵事故報告結果真相是什麼

佛山地鐵事故報告 報告具體內容是什麼 廣東安監局網站7月30日消息,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通過,省政府近日批復了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省政府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時40分許,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的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土建一標段(以下簡稱「TJ1標段」)湖涌站至綠島湖站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

引發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蹤、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323.8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和省領導等先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委託,

林少春常務副省長帶隊趕到事故現場指揮、督導事故救援、善後、搶險和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派出工作組及時趕到現場指導。

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張愛軍任組長,省紀委和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省法制辦、

省總工會以及佛山市政府負責同志參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組聘請了國內岩土、結構、水文地質、機電、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專家組協助調查。

調查組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

經過、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事故防範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事故發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層且臨近強透水的中粗砂層,地下水具有承壓性,盾構機穿越該地段時發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風險高;

二是盾尾密封裝置在使用過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壓力擊穿,產生透水涌砂通道;三是涌泥涌砂嚴重情況下在隧道內繼續進行搶險作業,

撤離不及時;四是隧道結構破壞後,大量泥砂迅猛湧入隧道,在狹窄空間范圍內形成強烈泥砂流和氣浪向洞口方向沖擊,導致部分人員逃生失敗,造成了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建設單位中交佛投公司將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按照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委託中國交建組織實施,其中TJ1標段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

Ⅵ 佛山地鐵事故報告結果是什麼

2018年2月8日,廣東佛山軌道交通2號線工地坍塌現場。視覺中國 資料圖廣東安監局網站7月30日消息,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通過,省政府近日批復了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省政府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時40分許,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的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土建一標段(以下簡稱「TJ1標段」)湖涌站至綠島湖站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引發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蹤、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323.8萬元。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和省領導等先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委託,林少春常務副省長帶隊趕到事故現場指揮、督導事故救援、善後、搶險和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派出工作組及時趕到現場指導。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張愛軍任組長,省紀委和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省法制辦、省總工會以及佛山市政府負責同志參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組聘請了國內岩土、結構、水文地質、機電、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專家組協助調查。調查組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事故防範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事故發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層且臨近強透水的中粗砂層,地下水具有承壓性,盾構機穿越該地段時發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風險高;二是盾尾密封裝置在使用過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壓力擊穿,產生透水涌砂通道;三是涌泥涌砂嚴重情況下在隧道內繼續進行搶險作業,撤離不及時;四是隧道結構破壞後,大量泥砂迅猛湧入隧道,在狹窄空間范圍內形成強烈泥砂流和氣浪向洞口方向沖擊,導致部分人員逃生失敗,造成了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建設單位中交佛投公司將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按照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委託中國交建組織實施,其中TJ1標段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中交二航局成立項目部全面履行TJ1標段建設任務,下設一分部、二分部和盾構分部,分別由中交二航局三公司、中交二航局南方公司、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組建。事故區間承建單位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將事故區間在內的4站3區間盾構施工工程發包給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實施,項目部和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共同實施對盾構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調查認定,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構施工安全風險管控不足,應急處置不當,未及時撤出作業人員,未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中交二航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力,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失察。中交佛投公司對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不力,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單位整改重大風險隱患問題。廣州軌道監理公司安全生產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跟進重大風險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佛山鐵投公司未按要求向佛山市政府報告監督情況。鄭州華禹勞務公司未對派遣到事故區間的勞務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調查認定,佛山市、禪城區政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失察;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安全監管不力,未嚴格按法定條件實施行政許可,對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隱患治理督促不力、執法不嚴;佛山市國土和規劃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行政許可審批不嚴、綜合協調督促不力;佛山市禪城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屬地安全監管不嚴;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嚴格履行有關法定職責;佛山市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用人單位日常巡視檢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履職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調查組對3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免予追究責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機關已對2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建議對16名央企相關人員、2名地方企業相關人員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公職人員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和問責處理;另案處理1人。

調查組還建議責成中國交建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由佛山市政府責令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國土和規劃局(市軌道辦)對未嚴格按法定條件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行政處罰,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華禹勞務公司、廣州軌道監理公司違法行為作出處理。

事故暴露出6個方面的教訓:一是參建各方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參建各方對復雜地質條件下的地鐵盾構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淡薄、措施不力;三是風險處置不科學,現場指揮不當;四是項目部對盾構分部安全管理體制不順,統一管理流於形式;五是城市軌道交通盾構施工技術標准、規程和管理規定滯後;六是職能部門安全監管缺乏行業針對性。

針對上述問題,調查組提出了5個方面的事故防範措施建議:一是加強復雜地質條件下盾構施工安全風險防範,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強盾構施工過程中關鍵指標的監測監控,有效提高重大險情的應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強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四是全面落實中央駐粵建築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屬地政府部門安全監管;五是切實履行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職責,嚴查嚴處工程建設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原題為《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Ⅶ 佛山路面塌陷是什麼原因

2月7日晚8時40分,佛山市季華西路一環橋底西側300米處出現路陷。截至2月8日上午10時許,該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失聯。據佛山市新聞辦官方通告,該事故原因系佛山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標段綠島湖至湖涌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最終引發地面季華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據現場市民目測,地陷面積約有2個籃球場大,深度起碼6到7米,瀝青路段大塊脫落,地下管道和路燈全部掉入坑中。

透水引發路面坍塌

2月8日上午9時45分,佛山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出的通報稱,該事故發生在2月7日晚8時40分左右,「位於禪城南庄的佛山地鐵2號線綠島湖至湖涌盾構區間工地地面出現坍塌。」截至通告發出,8人死亡,3人失聯,9人獲救。

隨後,佛山市新聞辦在2月8日上午11時許,再次發出通告稱,事故的發生與突發透水有關,「2月7日晚上7時,佛山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標段綠島湖至湖涌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作業工人嘗試堵漏未果,至晚上8時40分左右,現場透水面積擴大,導致隧道管片變形及破損,引發地面季華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

Ⅷ 佛山地鐵事故損失多少

2月7日晚上7時,佛山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標段綠島湖至湖涌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導致隧道管片變形及破損,引發地面季華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新華網)

記者昨天從省安監局獲悉,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通過,省政府近日批復了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省政府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一共33名責任人員被處理,其中2名企業人員被立案偵查。

責任:施工方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調查認定,施工方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構施工安全風險管控不足,應急處置不當,未及時撤出作業人員,未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中交二航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力,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失察。

同時,中交佛投公司對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不力,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單位整改重大風險隱患問題。廣州軌道監理公司安全生產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跟進重大風險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佛山鐵投公司未按要求向佛山市政府報告監督情況。鄭州華禹勞務公司未對派遣到事故區間的勞務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調查認定,佛山市、禪城區政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失察;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安全監管不力,未嚴格按法定條件實施行政許可,對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隱患治理督促不力、執法不嚴;佛山市國土和規劃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行政許可審批不嚴、綜合協調督促不力;佛山市禪城區軌道辦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屬地安全監管不嚴;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嚴格履行有關法定職責;佛山市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用人單位日常巡視檢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履職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處理:2名企業人員被立案偵查

調查組對3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免予追究責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機關已對2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建議對16名央企相關人員、2名地方企業相關人員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公職人員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和問責處理;另案處理1人。

調查組還建議責成中國交建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由佛山市政府責令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國土和規劃局(市軌道辦)對未嚴格按法定條件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行政處罰,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華禹勞務公司、廣州軌道監理公司違法行為作出處理。

來源廣州日報

Ⅸ 佛山地鐵事故的相關責任人被處理了嗎

30日從廣東省安監局了解到,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通過,廣東省政府近日批復了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2月7日20時40分許,由中交二航局組織施工的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土建一標段湖涌站至綠島湖站盾構區間右線工地突發透水,引發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蹤、8人受傷。

Ⅹ 佛山地鐵工地又因何再次塌陷

佛山地鐵施工漏水致城區路面塌陷300平, 無人員傷亡。

佛山市、區有關領導及相關單位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目前已實行交通管制,燃氣、水電已安全切斷,處置工作有序進行中。

來源: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