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行政違法行為(再舉個例子)
行政違法行為是指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應當受到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的行為。
個人建議:
對於行政違法行為來說,我國行政訴訟法中有非常嚴格的規定。比如工商局查你家戶口,公安局找你收工商稅之類的行為都是屬於違反行政法的,在生活中如果碰到這種情況的話,你一定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國行政法有一個原則就是法無授權即禁止,這和民法有著非常大的區別,我建議你在生活中一定要熟讀各種法律,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所謂行政違法構成是指構成行政違法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和客觀條件的總和,它是確認行政違法行為從而追究其行政責任的根據。
行政違法的構成除了主體要件外,還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
(1)行政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行政違法的三大特徵:
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法主體身份或以行政法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㈡ 哪些是行政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行政違法行為有:1、實質性行政違法,指行政主體的行為在內容上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實質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違法,指行政主體的行為在形式上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形式性要件;3、內部行政違法,指行政主體在對其內部機構、人員及內部事務的管理中所發生的行政違法行為;包括內部實體違法和內部程序違法、行政編制和機構設置違法;4、外部行政違法,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對外部事務進行管理時發生的違法行為;5、作為行政違法,指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行政法律規范規定的不作為義務;6、不作為行政違法。不作為行政行為是指以消極不作為的方式表現出來的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㈢ 最常見的行政違法行為是什麼
法律分析:違法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實施的行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而尚未構成犯罪的有過錯的行為。違法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應當從行政行為合法要件上存在的瑕疵來分析,既然違法行政行為是在合法要件上存在瑕疵的行政行為與此相應其法律效力也應存在瑕疵。而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種類有: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執行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㈣ 什麼是行政違法
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包括兩種情況:(1)職務過錯,即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這類失職行為使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遭受損害,但還沒達到瀆職罪的程度。(2)行政過錯,即公民和法人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如司機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有的學者認為行政違法在許多情況下,專指行政過錯,主張把職務過錯稱為紀律違法。
㈤ 行政違法行為是指什麼
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法主體身份或以行政法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構成
所謂行政違法構成是指構成行政違法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和客觀條件的總和,它是確認行政違法行為從而追究其行政責任的根據。
行政違法的構成除了主體要件外,還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
主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主觀要件是指行政違法主體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凡故意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都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心理狀態。過失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且造成危害後果的,也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故意和過失是行政違法主體承擔行政責任的主觀要件。所以,如果行為在客觀上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但不是出於故意和過失,而是不可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不能認為是行政違法而追究行政責任。
客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客觀要件是指構成行政違法的客觀事實情況。包括行為及其後果等。行為是行政違法客觀要件最重要的內容。行為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作為行政違法客觀要件的行為必須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所以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如正當防衛行為、緊急避險行為不構成行政違法。當然,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並不意味著必須產生一定的危害結果,危害結果只是某些行政違法(過失違法)必須具備的要件。在某些情況下,行政違法的確定並不取決於其是否具有直接的危害結果,而只要有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過錯行為就足夠了。
㈥ 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為了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九條至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了處理行政違法行為的五種方式:責令履行、確認無效、撤銷、責令補正或更正、確認違法。 責令履行。對不履行法定職責的「不作為」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緩作為」這兩種行政違法行為,有權機關應當責令「作為」。 確認無效。對不具有法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沒有法定依據等存在嚴重和明顯法律缺陷的行政執法行為,有權機關應當確認無效。無效就意味著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被確認無效後,原則上行政機關應當盡可能恢復到行為作出前狀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恢復。 撤銷。對於主要證據不足、適用依據錯誤、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違法和明顯不適當的行政執法行為,有權機關應當撤銷,但撤銷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以及法定不予撤銷的除外,因為有的行為無法撤銷或者撤銷會導致更嚴重後果。一般情況下,行政執法行為被撤銷前具有公定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該履行相關義務,被撤銷後,該行為從作出之日起無效,法定從撤銷之日起無效的例外。行為被撤銷後,如果相關義務已履行或者已執行的,能夠恢復的應當恢復。 責令補正或者更正。對於未載明決定作出日期、文字表述錯誤或者計算錯誤等程序上存在輕微瑕疵或者遺漏,未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利的行政執法行為,有權機關應當予以補正或者更正。 確認違法。對於行政機關「不作為」,責令其「作為」已無實際意義,不可撤銷或者依法不予撤銷等的行政違法執法行為,有權機關應當確認該行政執法行為違法,並採取補救措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㈦ 行政違法行為
行政違法行為就是違反國家國務院及其下屬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行政復議法》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㈧ 行政違法行為有哪些
對於行政違法,不同類型的行政違法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
(一)根據違法的程度,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實質性行政違法和形式性行政違法。
前者是指不具備行政行為實質要件的行政違法,如主體不合格、內容不合法、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後者則是不具備行政行為形式要件的行政違法,如行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為的表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
區分實質行政違法與形式行政違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首先,從法律效力看,實質違法一般屬無效行為,從該行為發生之時即沒有法律效力,而形式違法一般屬可撤銷行為,它經有效補救可轉化為有效行為;其次,從法律後果看,實質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懲罰性行政責任(如行政處罰、行政處分),而形式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補救性行政責任(如撤銷違法)。
(二)根據違法的范圍,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內部行政違法與外部行政違法。
前者是指內部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如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越級指揮;後者則指外部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如公安機關非法拘留公民。
內部行政違法與外部行政違法在救濟手段上是有區別的:內部違法僅限於行政救濟,不受司法審查;而外部違法不僅可藉助於行政救濟,還可藉助於司法救濟。
(三)根據違法的形式,行政違法可以分為作為行政違法與不作為行政違法。
前者表現為積極地作出行政法律規范所禁止的行為,如稅務機關違法徵收稅款;後者則表現為拒不作出行政法規范所要求的行為,如工商機關對企業申請營業執照不予答復。
作為違法與不作為違法均是行政法律的規范對象。就行政訴訟而言,作為違法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對象,不作為違法同樣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對象。
(8)行政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法主體身份或以行政法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㈨ 行政違法是什麼行為
行政違法行為,就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對於如何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在行政法理論上並無確切的判斷標准,這一點與刑法理論中的四個判斷標准(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有明顯的區別。
對於構成行政違法的標准,在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中規定也極不一致。在實踐中,要判斷某行為是否是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主要依據的是規范這一違法行為的單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