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落馬官員為什麼稱老虎
因為 老虎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面臨絕種的為數不多的動物,不聽話可以適當的打一打,不能趕盡殺絕。蒼蠅可以殺絕,可又殺不絕。
⑵ 水滸傳中人物綽號
天魁星 呼保義-宋 江 天罡星 玉麒麟-盧俊義天機星 智多星-吳 用
天閑星 入雲龍-公孫勝天勇星 大 刀-關 勝 天雄星 豹子頭-林 沖
天猛星 霹靂火-秦 明 天威星 雙 鞭-呼延灼天英星 小李廣-花 榮
天貴星 小旋風-柴 進天富星 撲天雕-李 應 天滿星 美髯公-朱 仝
天孤星 花和尚-魯智深 天傷星 行 者-武 松天立星 雙槍將-董 平
天捷星 沒羽箭-張 清天暗星 青面獸-楊 志 天佑星 金槍手-徐 寧
天空星 急先鋒-索 超 天速星 神行太保-戴 宗天異星 赤發鬼-劉 唐
天殺星 黑旋風-李 逵天微星 九紋龍-史 進 天究星 沒遮攔-穆 弘
天退星 插翅虎-雷 橫 天壽星 混江龍-李 俊天劍星 立地太歲-阮小二
天平星 船火兒-張 橫天罪星 短命二郎-阮小五 天損星 浪里白跳-張 順
天敗星 活閻羅-阮小七 天牢星 病關索-楊 雄天慧星 拚命三郎-石 秀
天暴星 兩頭蛇-解 珍天哭星 雙尾蠍-解 寶 天巧星 浪 子-燕 青
地魁星 神機軍師-朱 武 地煞星 鎮三山-黃 信地勇星 病尉遲-孫 立
地傑星 丑郡馬-宣 贊地雄星 井木犴-郝思文地威星 百勝將-韓 滔
地英星 天目將-彭 玘地奇星 聖水將-單廷珪地猛星 神火將-魏定國
地文星 聖手書生-蕭 讓地正星 鐵面孔目-裴 宣地闊星 摩雲金翅-歐 鵬
地闔星 火眼狻猊-鄧 飛地強星 錦毛虎-燕 順地暗星 錦豹子-楊 林
地軸星 轟天雷-凌 振地會星 神運算元-蔣 敬地佑星 小溫侯-呂 方
地佑星 賽仁貴-郭 盛地靈星 神 醫-安道全地獸星 紫髯伯-皇甫端
地微星 矮腳虎-王 英地慧星 一丈青-扈三娘地暴星 喪門神-鮑 旭
地然星 混世魔王-樊 瑞地猖星 毛頭星-孔 明地狂星 獨火星-孔 亮
地飛星 八臂那吒-項 充地走星 飛天大聖-李 袞地巧星 玉臂匠-金大堅
地明星 鐵笛仙-馬 麟地進星 出洞蛟-童 威地退星 翻江蜃-童 猛
地滿星 玉幡竿-孟 康地遂星 通臂猿-侯 健地周星 跳澗虎-陳 達
地隱星 白花蛇-楊 春 地異星 白面郎君-鄭 天地理星 九尾龜-陶宗旺
地俊星 鐵扇子-宋 清地樂星 鐵叫子-樂 和 地捷星 花項虎-龔 旺
地速星 中箭虎-丁得孫 地鎮星 小遮攔-穆 春地稽星 操刀鬼-曹 正
地魔星 雲里金剛-宋 萬地妖星 摸著天-杜 遷 地幽星 病大蟲-薛 永
地伏星 金眼彪-施 恩 地空星 小霸王-周 通地僻星 打虎將-李 忠
地全星 鬼臉兒-杜 興地孤星 金錢豹子-湯 隆 地角星 獨角龍-鄒 潤
地短星 出林龍-鄒 淵 地藏星 笑面虎-朱 富地囚星 旱地忽律-朱 貴
地平星 鐵臂膊-蔡 福地損星 一枝花-蔡 慶 地奴星 催命判官-李 立
地察星 青眼虎-李 雲 地惡星 沒面目-焦 挺地丑星 石將軍-石 勇
地數星 小尉遲-孫 新地陰星 母大蟲-顧大嫂 地刑星 菜園子-張 青
地壯星 母夜叉-孫二娘 地劣星 活閃婆-王定六地健星 險道神-郁保四
地耗星 白日鼠-白 勝地賊星 鼓上蚤-時 遷 地狗星 金毛犬-段景住
⑶ 爾雅形勢與政策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達多少名
18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以及軍級以上部隊官員共139人。
2102年1人,2013年22人,2014年59人,2015年57人。
139人其中部隊官員45人,其餘為中央或地方官員。以上數據截止2015年11月份。
⑷ 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達多少名
截止2015年3月份(具體時間為3月20日),官方統計顯示自十八大以來一共有69名省部級官員落馬(含國家級)。
山西省最多共7名,其次是四川3名。
截止2015年3月沒有省部級官員落馬的省市只有5個:北京、上海、西藏、吉林、寧夏。
⑸ 中央反腐落馬的有哪幾位高官
2013年落馬省部級官員一覽
一、2013年落馬的:
楊 剛: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原國家質監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李東生: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z]9F>'X (中委,正部級)
童名謙: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付曉光: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按程序免去其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陳安眾: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郭有明:湖北省副省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陳柏槐: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2013年11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廖少華: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2013年10月,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季建業: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2013年10月,涉嫌嚴重違紀,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蔣潔敏:國資委主任任職不到半年,2013年9月,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蔣潔敏今年3月18日剛從中石油董事長調任國資委主任,上周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中候補)被查,一度傳,王永春是蔣潔敏愛將。蔣潔敏1955年10月生,十八屆中央委員,正部級)
王永春: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大慶油田總經理,2013年8月落馬,涉嫌嚴重違紀,在接受組織調查。
李達球:原廣西政協副主席、區總工會主席,2013年7月落馬,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王素毅:原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長,2013年6月落馬,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郭永祥:原四川省人大副主任,曾任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長,2013年6月落馬,正接受組織調查。
倪發科:原安徽省副省長,涉嫌嚴重違紀,2013年5月落馬,正接受組織調查。
⑹ 十八大後的落馬官員有多少
十八大以後到2013年12月20日的落馬省部級高官名單:
1. 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
2. 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
3.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劉鐵男
4. 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
5. 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
6. 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
7.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
8. 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 (18屆中央委員)
9. 中石油集團原副總經理王永春(18屆中央候補委員)
10. 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
11. 遵義原市委書記廖少華
12. 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
13. 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
14.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
15. 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
16. 公安部副部長(正部級,18屆中央委員)李東生
附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簡歷
李東生,男,1955年12月生,山東諸城人。復旦大學新聞系畢業,大學學歷。現任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副總警監警銜。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17.四川省雅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蒲忠
18.吉林舒蘭市原市委常委韓迎新
19.甘肅省酒泉市政協委員會原主席楊林
20.廣東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
21.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禧
22.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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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2016年反腐老虎蒼蠅一覽表, 落馬官員大盤點
據統計,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有25名地級以上市委書記落馬,其中8人是省部級領導。落馬官員的范圍涉及14個省份,其中山西有4名市委書記被查,為數最多。市委書記是官員中的「精英」,他們級別高、權力大,是市一級的最高領導,影響著當地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人,他們中的腐敗分子,是名副其實的「中老虎」2016年反腐老虎蒼蠅一覽表,落馬官員大盤點!若問貪污腐敗是否有利可圖?點頭的肯定比搖頭的多。否則也不會出現多如牛毛的貪官污吏和已成氣候的仇官情緒。但在筆者看來,貪污腐敗絕對是一筆「穩賠不賺」的買賣。以此次「出鏡」的幹部楊強為例,為了區區9萬余元獲刑1年,後半生的退休金基本打了「水漂」,聲名、信用等方面的「軟組織損傷」更是無法用數字來計算。您說這到底值不值?倘若世上真有後悔葯可買,相信涉事幹部楊強就是傾其所有,也會搶購一粒。也許有人會說,楊強是小貪小腐,不足為證,有些貪官就是在「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那我們再來見識一下「大貪首腐」們的下場。受賄3000餘萬的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算得上「貪腐界」里的「大塊頭」。如今怎樣?照樣落得個鐵窗冷壁、牢底坐穿的下場。別說封妻蔭子,想見親人一面都難上加難。想先撈夠本再一溜了之?先不說「鐵腕治裸」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已經基本將貪官外逃的後路切斷,就算是哪個「腐老太爺」僥幸越洋成功,也照樣有獵狐行動等著收拾他們。外逃又回國自首的鳳城原市委書記王國強、欲外逃又被捉回的人民大學招生辦原主任蔡榮生便是最好的證明。想緊捂蓋子,當個「悶頭財主」?那您可真是out了。當前,反腐肅貪的形勢一浪高過一浪,各種巡視組、檢查組更是四處明察暗訪,哪裡還有揭不開「腐敗醬缸」?看看三番五次拒絕提拔的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捨出政治前途不要,都沒捂住腐敗的「老巢」。誰還能拼得過他?在筆者看來,就目前而言,貪污腐敗基本上包括三個步驟:一是腐化墮落,把國家的錢揣進自己兜里;二是東窗事發,把吃進去的錢再吐出來;三是接受懲罰,或徹底和自由say goodbye,在悔恨中度此餘生。總而言之,清正是寶、廉潔是福,貪污腐敗註定是一筆「賠錢丟臉又要命」的買賣,為官者萬不可動歪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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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十八大以來至今年10份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