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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十條

發布時間: 2022-03-25 01:43:55

⑴ 銀監會小企業新十條內容是什麼

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
(銀監發〔2011〕59號)
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
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著力解決小企業融資方面的突出問題,監管部門積極引導商業銀行開展小企業金融業務,不斷優化小企業融資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為鞏固小企業金融工作成果,促進小企業金融業務可持續發展,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商業銀行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有利於擴大就業、有償還意願和償還能力、具有商業可持續性的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引導商業銀行繼續深化六項機制(利率的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的人員培訓機制、違約信息通報機制),按照四單原則(小企業專營機構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進一步加大對小企業業務條線的管理建設及資源配置力度,滿足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努力實現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
三、鼓勵商業銀行先行先試,積極探索,進行小企業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創新,根據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加強對新型融資模式、服務手段、信貸產品及抵(質)押方式的研發和推廣。
四、優先受理和審核小企業金融服務市場准入事項的有關申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對連續兩年實現小企業貸款投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且風險管控良好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的條件下,積極支持其增設分支機構。
五、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小企業專營管理建設。對於設立「在行式」小企業專營機構的,其總行應相應設立單獨的管理部門。同時鼓勵小企業專營機構延伸服務網點,對於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支持其在機構規劃內籌建多家專營機構網點。
六、鼓勵商業銀行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為專門從事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
七、對於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的條件下,優先支持其發行專項用於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同時嚴格監控所募集資金的流向。
八、對於風險成本計量到位、資本與撥備充足、小企業金融服務良好的商業銀行,經監管部門認定,相關監管指標可做差異化考核,具體包括:
(一)對於運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商業銀行,允許其將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處理,對於未使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商業銀行,對於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在滿足一定標準的前提下,可視為零售貸款,具體的風險權重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執行。
(二)在計算存貸比時,對於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可不納入存貸比考核范圍。
九、根據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十、積極推動多元化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拓寬小企業融資渠道。同時協調各地方政府、各部門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商業銀行同融資性擔保機構、產業基金的科學有序合作,創造良好的社會基礎。
本通知所指小企業,暫以《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的小企業定義為准,國家有關部門對小企業劃型標准修改後即按新標准執行。
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參照本通知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有關商業銀行,組織做好貫徹實施工作,並及時總結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問題和經驗,不斷發展完善,將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銀監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⑵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推出「金融10條」

昨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金融10條」)正式發布,該政策從項目落戶、發展壯大、並購重組、場地購置等諸多方面對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予以最大力度的扶持資助,其中,金融機構總部落戶最高可獲近億元區級獎勵,如果疊加上市級的獎勵,最高累計可獲各類扶持資金將超1.4億元。
獎勵向中小型金融機構傾斜
根據「金融10條」,項目落戶獎對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及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金融市場交易平台、法人金融類控股(或集團)公司等六類金融機構給予獎勵,獎勵重點向中小型金融機構傾斜。其中,對金融機構給予落戶獎最高3000萬元獎勵(含搬遷費用補貼最高5000萬元),與廣州市對金融機構最高獎勵2500萬元疊加,合計落戶獎勵高達5500萬元(含搬遷費最高獎勵合計達7500萬元)。
「金融10條」從項目落戶、發展壯大、並購重組、場地購置等方面對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予以最大力度的扶持資助。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總部,若全面享受各項區級扶持資金(新遷入金融總部落戶獎5000萬元、增資擴股獎1000萬元、被評為世界500強2000萬元獎勵、並購重組獎500萬元、場地購置1000萬元補貼),累計可獲近億元區級扶持資金,此外還將視金融機構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給予經營貢獻獎、高管人才獎以及場地補貼獎勵。同時,若疊加廣州市級相關獎勵政策,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累計所獲各類扶持資金將超過1.4億元。
支持企業開拓直接融資渠道
「金融10條」政策的另一大板塊,是對區內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給予獎勵,支持企業開拓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渠道。該政策對企業掛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新三板、境內外交易所上市、上市再融資、發行債券、並購重組等多方面予以獎勵,累計獎勵金額將超過1000萬元。
其中,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600萬元獎勵,從股份制改造獎勵到成功上市獎勵進行全流程扶持,支持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對「新三板」掛牌企業及其最高層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獎勵、50萬元獎勵;對掛牌區域性股權市場、中證報價私募股權市場(中證報價)的股份制企業、有限公司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發行債券融資的企業,按照融資金額的實際付息額分段分檔給予貼息,每年貼息最高200萬元,最高貼息600萬元。
此外,該政策還有一些極具創新性的條款。如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證券投資管理企業,按其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貢獻的25%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2000萬元。

⑶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扶持的標准騰飛園受能享受黃金十條政策嗎

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區內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創業投資基金,因投資失敗產生投資虧損的,給予不同補貼或補償。騰飛科技園是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的綜合性科技園區,可以享受黃埔區黃金十條的全部政策紅利。

⑷ 中國對待金融危機的10項措施

--支持鐵路、機場建設:加大對鐵路行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干線項目;加大對中西部干線機場授信支持力度,特別是對區域中心、客貨流量較大機場建設項目的授信支持。

--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中心城市的軌道交通、道路、供水、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建設項目的支持;對於採取商業化模式運作、未來收益有保障的項目,重點予以支持。

--支持自主創新:發揮中行在貿易金融領域的產品、服務和技術優勢,對技術改造及產業升級等促進經濟增長的項目,凡涉及成套設備、高新技術進口的,給予充分的進口授信支持,提供有效的貿易融資產品和國際結算服務。

--支持醫院、學校建設:重點支持資質等級高、規模大、收入穩定的綜合性醫院,加大力度支持位於中西部的生源充足、教學水平較高、發展前景較好、還款有保證的區域性重點大學和重點中學。

--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支持由省交通廳和公路局統借統還的農村公路項目,支持納入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改造規劃的農村電網項目,支持納入國家及省一級地方的水利改造項目。

--支持房地產業:積極支持資質良好的房地產開發商以及通過政府融資平台統借統還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開發項目。

--支持地震災區重建:緊密結合國家整體規劃和中行業務發展戰略,以基本符合商業合理性、基本達到風險管理標准為原則,積極提供各項金融服務。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對於獲得地方政府資金貼息支持及其獲得擔保機構擔保支持的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先支持產業鏈中屬於中行重點支持的大型優質客戶上下游的中小企業。

--支持出口企業:對於產品有穩定海外需求的出口企業,繼續給予授信支持,向企業提供全方位的出口融資產品和優質的國際結算服務,幫助企業控制市場風險、出口收匯風險和匯率風險。

--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利用總行多元化經營的平台,提供包括全球統一授信、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出口信貸、全球現金管理等各類產品在內的一攬子解決方案,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涵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直接投資、保險業務等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⑸ 國十條的內容

內容: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努力做到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提高運用保險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要將保險業納入地方或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考慮,認真落實各項法規政策,為保險業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要堅持依法行政,切實維護保險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保監會要不斷提高引領保險業發展和防範風險的能力和水平,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分類指導,推動政策落實。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保險業又快又好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5)金融十條擴展閱讀

國十條的作用:

國十條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不平衡,間接融資比例過高,影響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不利於金融風險的分散和化解。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更為突出。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發揮保險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協調發展,對健全金融體系,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⑹ 金融工具重分類口訣是什麼

金融資產重分類口訣是新准則金融資產重分類「金融資產重分類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行項目。

反映企業將一項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時,金融資產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原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該項目應根據「其他綜合收益」科目下的相關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其他債權投資信用減值准備」行項目,金融資產反映企業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第十八條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損失准備。金融資產該項目應根據「其他綜合收益」科目下的「信用減值准備」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⑺ 金融30條是什麼

金融30條就是: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貫徹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認真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出三十條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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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結合自己的金融崗,談談怎樣才能落實十條禁令要求

嚴守「十條禁令」: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或將相關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其他企事業單位或民營企業;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活動並借機斂財;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嚴禁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或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借用車輛;嚴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搞團團伙伙、迎來送往或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買官和賣官。
在企業管理中,決策是否得當,經營是否合理,技術是否先進,產銷是否順暢,都可迅速地在企業財務指標中得到反映。例如,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適銷對路,質量優良可靠,則可帶動生產發展,實現產銷兩旺,資金周轉加快,盈利能力增強,這一切都可以通過各種財務指標迅速地反映出來。這也說明,財務管理工作既有其獨立性,又受整個企業管理工作的制約。財務部門應通過自己的工作,向企業領導及時通報有關財務指標的變化情況,以便把各部門的工作都納入到提高經濟效益的軌道,努力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
並督促各條線根據「禁令」以及員工行為違規處理辦法,對已發生的案件實例進行原因分析,深入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做到舉一反三,確保問題得到全面徹底整改。並以現階段郵儲銀行開展的「除隱患、提能力」活動為契機,落實好「禁令」要求,在各管理和業務條線開展集中整治,保障各項業務向前推進。,「十條禁令」入目、入耳、入心;二是強化內容學習。各社以學習「十條禁令」為契機,不斷充實法律常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學習,採取集中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合規知識再鞏固。以業務經理為屏障,以事後監督為監督,不斷加大對基層信用社日常管理考核力度;制定後續措施。成立專門領導組,分階段,按步驟開展對照自查、差後自糾、合規檢查,逐步改良違規行為的土壤。

⑼ 銀監局金十條具體內容

一、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
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控通脹、防風險,合理保持貨幣總量。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

金十條
組合,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存款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引導作用,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中小金融機構繼續實施較低的存款准備金率,增加「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信貸資金來源。
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金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企業根據自身條件選擇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提高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二、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
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增強資金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對有市場發展前景的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信息消費、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及綠色環保等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保證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積極支持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設,培育新的產業增長點。
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對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合理向境外轉移產能的企業,要通過內保外貸、外匯及人民幣貸款、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等方式,積極支持增強跨境投資經營能力;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要通過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開展並購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業兼並重組;對屬於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
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2] 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

金十條
金融需求特點,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資金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
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擴大小微企業境內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力爭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及通過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幫助小微企業增信融資,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高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服務定價管理機制,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掛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公開收費項目、服務質價、效用功能、優惠政策等規定,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協同作用,發揮直接融資優勢,推動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設立服務網點,創新服務方式,努力實現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批發商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力爭全年「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農業銀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范圍。支持經中央批準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法制辦、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
加快完善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優化刷卡消費環境,擴大城鄉居民用卡范圍。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

金十條
房、大宗耐用消費品、新型消費品以及教育、旅遊等服務消費領域的合理信貸需求。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城市范圍,培育和壯大新的消費增長點。加強個人信用管理。
根據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消費特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促進消費升級。(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銀監會等參加)
六、支持企業「走出去」
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完善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逐步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改進外債管理方式,完善全口徑外債管理制度。
加強銀行間外匯市場凈額清算等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拓展外匯儲備委託貸款平台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用匯主體提供融資支持。(人民銀行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七、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進一步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並購重組等方面的各項制度。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准入標准。將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穩步擴大公司(企業)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促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
規范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探索發展並購投資基金,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品創新,促進創新型、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加快完善期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期貨市場品種創新,進一步發揮期貨市場的定價、分散風險、套期保值和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八、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
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推廣菜籃子工程保險、漁業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房保險等新型險種。建立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鼓勵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資、運營、勞動用工等方面的一攬子保險服務。深入推進科技保險工作。
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拓寬保險覆蓋面和保險資金運用范圍,進一步發揮保險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積極作用。(保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銀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九、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股比

金十條
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探索優化銀行業分類監管機制,對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地域和業務范圍上實行差異化准入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和評估體系,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務。(銀監會牽頭,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十、嚴密防範金融風險
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動態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觸點,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等風險。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
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密切關注並積極化解「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時暴露的金融風險。
防範跨市場、跨行業經營帶來的交叉金融風險,防止民間融資、非法集資、國際資本流動等風險向金融系統傳染滲透。支持銀行開展不良貸款轉讓,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權,及時主動消化吸收風險。穩妥有序處置風險,加強疏導,防止因處置不當等引發新的風險。
加快信用立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培育社會誠信文化,為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營造良好環境。(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3]